第236章 被代替下鄉當知青1
快穿路人甲,看風景收物資 作者:喜歡發呆的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吳憂再次醒來,聽著到震耳欲聾的呼嚕聲,當然,不是躺在旁邊的人打的呼嚕,是從隔壁打的。
現在黑漆漆一片,不用想就知道是晚上時間,不能進空間,實在是睡旁邊那位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也不知道現在什麽情況,隻能先接受記憶這些了。
“團子~~”
“馬上,主人。”
原主叫徐靜文,而原主的性格也確實是一個文文靜靜的女孩子,可謂是人如其名,不過那隻是別人認為的。
而現在是1973年,下鄉當知青的政策還沒結束,原主跟繼大姐都是在今年高中畢業,繼大哥三年前,繼父用家裏的錢給買了一個臨時工的工作,今年剛剛轉正。
一份臨時工就賣了三百元,這個價格是很高了,可是如今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每年都有初中高中畢業的人,而這兩年大家都知道鄉下是什麽樣的生活。
疼愛孩子的人,自然都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下鄉,無論是靠關係還是用錢買,或者是當爺爺奶奶父母的提前退休讓自己孩子頂上去的。
而原主這一個家裏,就很有意思了,原主的媽在原主六歲的時候,她的媽媽難產一屍兩命沒了,然後跟外公外婆生活兩年,在外當兵的爸爸轉業回來了。
她好不容易等到了爸爸的到來,覺得自己不用在舅舅舅媽家過寄人籬下的日子了,可是好景不長,才和爸爸熟悉沒多久,爸爸有一天回家告訴她,他要結婚了。
原主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她也知道爸爸再娶是必然的結果,而爸爸結婚對象就是媽媽的生前的好朋友王娟阿姨,原主認識的,她又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後王阿姨帶著比原主大一歲的兒子李家樂嫁到他們家,他們兩個也說好了不再要孩子。
就這樣好景不長,半年後,她爸爸徐軍在抓捕特務的時候為了保護同事犧牲了,這可謂是沒了媽又沒了爸,而舅舅舅媽一家外派到其他城市工作,外公外婆也一起去了。
她的爺爺奶奶也早早的去世,可謂是在這個城市沒有她任何一個親人在了。
半年後,王娟帶著李家樂還有原主又改嫁給王娟廠裏的副廠長李勁,而原主爸爸的房子王娟沒有賣,倒是租出去,每個月的房租做為原主的學費還有生活費。
而李家樂父親留下的房子,王娟也是這麽做的,所以李勁知道王娟會帶兩個孩子過來,但是又不用他養,他也樂意。
而李勁也有兩個孩子,而且兩個孩子還是他哥哥嫂嫂的孩子,他之前談了對象,不過人家不願意嫁過來就要養大伯家的兩個孩子,然後他就沒再談,別說結婚了,這些年一直忙著工作,倒是幹到了副廠長的位置。
之前有父母帶著兩個孩子,可是前兩年父母都去世了,哥嫂更是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去世了。
如今各帶兩個拖油瓶,誰也不占誰的便宜,就這樣結婚了,婚後三個月,王娟就懷孕了,這可把李勁高興壞了,特別是懷了雙胞胎的情況下。
原主因為在這個家裏,沒有一個自己可以依靠的人,她每天都活得小心翼翼,每天放學就打掃衛生,在王娟懷孕後,又承包家裏的一日三餐。
即使這樣李紅軍跟李紅棗,每天還看她不順眼,覺得原主占了他們家的便宜,可是原主每個月除了房租費,還有父親單位發的撫恤金。
當初雖然也給了王娟一些撫恤金,不過那隻是一部分,畢竟他們都知道王娟不是原主的生母,給的錢也不會用到原主身上。
而單位給的撫恤金,原主是沒有告訴王娟,她爸爸媽媽當初存在銀行的錢,原主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不過她沒有取出來就是了。
當初要王娟要嫁給李勁之前,她就說了,隻會管原主到她高中畢業,而原主讀書厲害,又比別人讀書早,高中畢業不過是十四歲。
還算原主聰明,不然知道她父母留下那麽多的錢還有金銀珠寶,怕是被吃絕戶了。
按道理原主家隻有她一個人了,是可以不用去下鄉的,而她父親的戰友們也給她找好了工作了,不過因為要求必須滿十六才能去上班,原主還沒達到要求罷了。
後麵原主高中畢業,就被李紅棗算計,給她報名下鄉,而且還是去一年兩季稻的南省,因為覺得徐靜文那麽勤快的人,去了南方,肯定會給家裏寄大米回家。
原主知道自己被算計去下鄉後,不吵不鬧,在下鄉前一天幫李紅棗報了去西北的地方下鄉,還選擇了最偏遠的地方,因為李紅棗知道了原主有一份等十六就可以去上的班,她想去上這個班,讓原主替她去下鄉。
原主下鄉的時候趕上了雙搶,等雙搶結束可謂是瘦的不成樣子,就這樣原主一直堅持到了高考恢複,而她也考上了大學可以返城。
她準備回家拿一些東西,結果讓王娟一家知道了,她要把這個大學名額換給她李家樂的媳婦,而且剛好李家樂的媳婦也姓徐。
原主被她們賣了一次,怎麽可能還有第二次呢?可是她還是低估了人性,王娟跟李家樂把原主弄死在了原主的家裏,然後又被他們埋在了自己家的院子裏麵。
說不恨,那是不可能的,而她死後沒有馬上去投胎,靈魂跟著王娟,她才知道當年她媽會難產一屍兩命,是王娟害的。
原因就是因為她覺得原主的爸爸當兵工資高,還有福利待遇好,她嫌棄自己的丈夫工資低。
所以她害原主媽媽一屍兩命,又為了順利嫁給原主的爸爸,一年後又害自己丈夫因為工傷死了。
後麵又在原主的外公外婆還有原主麵前演戲,這不就順理成章的就嫁給原主爸爸了,可是她沒想到原主爸爸也死了,然後她就答應了一直喜歡她的李勁。
李勁還沒自己的孩子的時候,對李紅軍跟李紅棗,那是真的好,因為他娶王娟的時候都36歲了,可是有自己孩子後,自然就偏心自己的龍鳳胎孩子。
雖然說李紅軍的臨時工錢是他出的,不過他隻是出了一百塊,剩下的都是李紅軍用小黃魚換的,而小黃魚怎麽來的,那就隻有李紅軍自己知道了。
李勁願意出錢,是想著等雙胞胎長大,自己年紀大了有他們兄妹能照顧一些,所以才這樣的。
如今距離高中畢業還有兩個月的時間,而租原主房子的那一家人,一家搬去廠裏發的福利房,房子已經空了半個月。
正好可以搬出去住,理由……嗬嗬,回自己家需要什麽理由呢?
現在黑漆漆一片,不用想就知道是晚上時間,不能進空間,實在是睡旁邊那位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也不知道現在什麽情況,隻能先接受記憶這些了。
“團子~~”
“馬上,主人。”
原主叫徐靜文,而原主的性格也確實是一個文文靜靜的女孩子,可謂是人如其名,不過那隻是別人認為的。
而現在是1973年,下鄉當知青的政策還沒結束,原主跟繼大姐都是在今年高中畢業,繼大哥三年前,繼父用家裏的錢給買了一個臨時工的工作,今年剛剛轉正。
一份臨時工就賣了三百元,這個價格是很高了,可是如今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每年都有初中高中畢業的人,而這兩年大家都知道鄉下是什麽樣的生活。
疼愛孩子的人,自然都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下鄉,無論是靠關係還是用錢買,或者是當爺爺奶奶父母的提前退休讓自己孩子頂上去的。
而原主這一個家裏,就很有意思了,原主的媽在原主六歲的時候,她的媽媽難產一屍兩命沒了,然後跟外公外婆生活兩年,在外當兵的爸爸轉業回來了。
她好不容易等到了爸爸的到來,覺得自己不用在舅舅舅媽家過寄人籬下的日子了,可是好景不長,才和爸爸熟悉沒多久,爸爸有一天回家告訴她,他要結婚了。
原主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她也知道爸爸再娶是必然的結果,而爸爸結婚對象就是媽媽的生前的好朋友王娟阿姨,原主認識的,她又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後王阿姨帶著比原主大一歲的兒子李家樂嫁到他們家,他們兩個也說好了不再要孩子。
就這樣好景不長,半年後,她爸爸徐軍在抓捕特務的時候為了保護同事犧牲了,這可謂是沒了媽又沒了爸,而舅舅舅媽一家外派到其他城市工作,外公外婆也一起去了。
她的爺爺奶奶也早早的去世,可謂是在這個城市沒有她任何一個親人在了。
半年後,王娟帶著李家樂還有原主又改嫁給王娟廠裏的副廠長李勁,而原主爸爸的房子王娟沒有賣,倒是租出去,每個月的房租做為原主的學費還有生活費。
而李家樂父親留下的房子,王娟也是這麽做的,所以李勁知道王娟會帶兩個孩子過來,但是又不用他養,他也樂意。
而李勁也有兩個孩子,而且兩個孩子還是他哥哥嫂嫂的孩子,他之前談了對象,不過人家不願意嫁過來就要養大伯家的兩個孩子,然後他就沒再談,別說結婚了,這些年一直忙著工作,倒是幹到了副廠長的位置。
之前有父母帶著兩個孩子,可是前兩年父母都去世了,哥嫂更是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去世了。
如今各帶兩個拖油瓶,誰也不占誰的便宜,就這樣結婚了,婚後三個月,王娟就懷孕了,這可把李勁高興壞了,特別是懷了雙胞胎的情況下。
原主因為在這個家裏,沒有一個自己可以依靠的人,她每天都活得小心翼翼,每天放學就打掃衛生,在王娟懷孕後,又承包家裏的一日三餐。
即使這樣李紅軍跟李紅棗,每天還看她不順眼,覺得原主占了他們家的便宜,可是原主每個月除了房租費,還有父親單位發的撫恤金。
當初雖然也給了王娟一些撫恤金,不過那隻是一部分,畢竟他們都知道王娟不是原主的生母,給的錢也不會用到原主身上。
而單位給的撫恤金,原主是沒有告訴王娟,她爸爸媽媽當初存在銀行的錢,原主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不過她沒有取出來就是了。
當初要王娟要嫁給李勁之前,她就說了,隻會管原主到她高中畢業,而原主讀書厲害,又比別人讀書早,高中畢業不過是十四歲。
還算原主聰明,不然知道她父母留下那麽多的錢還有金銀珠寶,怕是被吃絕戶了。
按道理原主家隻有她一個人了,是可以不用去下鄉的,而她父親的戰友們也給她找好了工作了,不過因為要求必須滿十六才能去上班,原主還沒達到要求罷了。
後麵原主高中畢業,就被李紅棗算計,給她報名下鄉,而且還是去一年兩季稻的南省,因為覺得徐靜文那麽勤快的人,去了南方,肯定會給家裏寄大米回家。
原主知道自己被算計去下鄉後,不吵不鬧,在下鄉前一天幫李紅棗報了去西北的地方下鄉,還選擇了最偏遠的地方,因為李紅棗知道了原主有一份等十六就可以去上的班,她想去上這個班,讓原主替她去下鄉。
原主下鄉的時候趕上了雙搶,等雙搶結束可謂是瘦的不成樣子,就這樣原主一直堅持到了高考恢複,而她也考上了大學可以返城。
她準備回家拿一些東西,結果讓王娟一家知道了,她要把這個大學名額換給她李家樂的媳婦,而且剛好李家樂的媳婦也姓徐。
原主被她們賣了一次,怎麽可能還有第二次呢?可是她還是低估了人性,王娟跟李家樂把原主弄死在了原主的家裏,然後又被他們埋在了自己家的院子裏麵。
說不恨,那是不可能的,而她死後沒有馬上去投胎,靈魂跟著王娟,她才知道當年她媽會難產一屍兩命,是王娟害的。
原因就是因為她覺得原主的爸爸當兵工資高,還有福利待遇好,她嫌棄自己的丈夫工資低。
所以她害原主媽媽一屍兩命,又為了順利嫁給原主的爸爸,一年後又害自己丈夫因為工傷死了。
後麵又在原主的外公外婆還有原主麵前演戲,這不就順理成章的就嫁給原主爸爸了,可是她沒想到原主爸爸也死了,然後她就答應了一直喜歡她的李勁。
李勁還沒自己的孩子的時候,對李紅軍跟李紅棗,那是真的好,因為他娶王娟的時候都36歲了,可是有自己孩子後,自然就偏心自己的龍鳳胎孩子。
雖然說李紅軍的臨時工錢是他出的,不過他隻是出了一百塊,剩下的都是李紅軍用小黃魚換的,而小黃魚怎麽來的,那就隻有李紅軍自己知道了。
李勁願意出錢,是想著等雙胞胎長大,自己年紀大了有他們兄妹能照顧一些,所以才這樣的。
如今距離高中畢業還有兩個月的時間,而租原主房子的那一家人,一家搬去廠裏發的福利房,房子已經空了半個月。
正好可以搬出去住,理由……嗬嗬,回自己家需要什麽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