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節
規則怪談:這個寢室有億點點恐怖 作者:一渡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超市的老板是一隻喪屍,他有意識又無意識,沒有任何攻擊性。】
【二: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
【三:生命....需要....汙染....終止....不能....商店老板....地下室....】
【四:商店裏麵的它就是商店的老板,它可以保護你。】
【五: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六:超市沒有任何汙染。】
“嗯....”
通過超市規則,秋辰可以得知,昨天在住宅區看到的那隻喪屍很可能就是超市的老板。
那隻喪屍也確實沒有任何攻擊性。
由此可見,那隻喪屍應該是“天選者”的朋友。
「喪屍不會自相殘殺,如果你發現它們自相殘殺,請立即阻止。」
這條規則更像是一個名詞,而不是一個動詞。
也就是說,這條規則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阻止喪屍自相殘殺。
而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更好地分辨哪些喪屍是友軍,哪些喪屍是敵軍。
說實話,普通的“天選者”還真不好解決這群喪屍。
畢竟喪屍的變異程度可比人類多得多。
「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
秋辰感覺這條規則好像在傳遞什麽信息,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人,跟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肯定不一樣。
難道這個超市裏麵還有死人不成?
就在這時,秋辰突然想到,在住宅區看到的那隻喪屍,好像不能稱之為喪屍。
它應該是意識體,而不是肉體。
所以說,超市老板的屍體在超市?
屍體=死人。
“地下室?”
難道超市老板的屍體在地下室?
超市規則第六條,不用說,肯定是錯誤的。
「超市沒有任何汙染。」
怎麽可能沒有任何汙染?
隻要在這個世界,你無時無刻都會受到汙染。
這條規則也給了秋辰一個信息,超市是不安全的,地下室可能是汙染源。
超市老板的意識體是友軍,所以秋辰並沒有往地下室灌雷的想法。
雖然地下室是汙染源,但“祂”可能並沒有在地下室。
我們也可以這麽想,正是因為“祂”占據了超市老板的屍體,所以超市老板才被迫使用意識體。
從這方麵來講,超市老板是友軍無疑。
超市規則第三條,秋辰根本看不明白,對他來說,裏麵最為關鍵的信息是地下室三個字。
至於剩下的詞語有沒有用,秋辰暫且不知。
超市規則第四條,商店的老板可以保護你。
『它?!』
難道它是喪屍病毒的源頭?
它想和秋辰合作,共同應對詭異?
還是什麽?
秋辰搖了搖頭,他想不明白。
最後,剩下最為關鍵的一條,也是最令秋辰感到不解的一條。
「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他人之手?』
『它人之手?』
『它之手?』
“借助詭異的手除掉詭異?”
第252章 末世喪屍—五郎的想法
“嗯....”
秋辰感覺自已的這個想法是正確的,現在就差一個論證的機會。
『以詭異之手除掉詭異。』
也就是說,末世怪談場景裏麵的詭異也分為兩個陣營,就好比右翼和左翼。
一個是親辰派,一個是親祂派。
雖然秋辰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但怪談場景裏麵的一切都不能用正常的思維來衡量。
越離譜的規則往往越是正確的規則。
從目前來講,秋辰遇到的詭異有超市老板、商店老板,也就是它、404號房間的美女、盧大爺,還有那個奇怪的鏡子。
秋辰經曆過一次鏡子封印,所以他懷疑這個鏡子也是某種封印的道具。
裏麵有某種詭異也說不定。
被鏡子封印的詭異說不定是親辰派。
但這些詭異,哪個才是真正的“祂”,秋辰暫時還不知道。
別的不說,超市老板的意識體應該屬於親辰派,它可能是友軍詭異。
換句話說,它對秋辰沒有敵意。
不過,現在最關鍵的好像是,秋辰已經殺人了,而且還是兩個人。
但秋辰並沒有感到任何不適,也沒有遇到什麽非常奇怪的東西。
至於受沒受到汙染,秋辰還真不太清楚。
難道這條規則還有另一層意思?
「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規則中提到,你可以殺人,但不能依靠自已的雙手去殺人,你需要借助它之手。
難道是因為“天選者”的雙手殺不死它們?
隻有詭異才知道詭異的弱點在哪裏。
“天選者”一旦殺不死它們,它們就會記住“天選者”的相貌,在末世怪談場景,它們比“天選者”更會利用規則。
所以,這條規則好像對秋辰無效,因為他的業火天賦可以毀屍滅跡,它們遇到秋辰的業火天賦都是必死無疑。
它們人都死了,自然沒有辦法記住秋辰的相貌。
從另一方麵來講,秋辰既可以利用它之手殺掉詭異,也可以利用自已的業火天賦殺掉詭異。
不過,這條規則的最終目的肯定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找到對自已有利的詭異,也就是親辰派。
它或許能成為秋辰通關的關鍵。
單槍匹馬不如強強聯合。
......
泡菜國的“天選者”魯南雖然沒有看到客廳的日記本,但他看到了超市紙條上麵的規則。
魯南認為不能殺人這條規則應該是錯誤的規則。
首先,每個“天選者”都攜帶著突擊步槍和手雷,如果不能殺人的話,突擊步槍的作用是什麽?
好玩?
手雷的作用是什麽?
聽響?
其次,末世怪談場景裏麵的生物都看不到“天選者”手中的突擊步槍,如果不能殺人的話,為什麽要這麽安排?
能放黑槍,但不能殺人?
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來的規則?
魯南還有另一個想法,規則中的殺人有可能是殺人未遂的意思。
一旦你殺人未遂,它就會記住你,被它記住的人,除了死別無選擇。
因為你根本逃脫不掉。
魯南並沒有前往曙光避難所,換句話說,他根本不知道有曙光避難所這條消息。
這個末世怪談場景不能提示,所以他的國家也沒有任何辦法。
一切隻能靠魯南自已操作。
曙光避難所並不是必去之地,但一定是重要之地。
因為“天選者”在怪談世界並不是自由自在的,他們能去的地方非常少,所以每出現一個新地方,一定是個重點之地。
可以搞不明白,但一定要探索。
【二: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
【三:生命....需要....汙染....終止....不能....商店老板....地下室....】
【四:商店裏麵的它就是商店的老板,它可以保護你。】
【五: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六:超市沒有任何汙染。】
“嗯....”
通過超市規則,秋辰可以得知,昨天在住宅區看到的那隻喪屍很可能就是超市的老板。
那隻喪屍也確實沒有任何攻擊性。
由此可見,那隻喪屍應該是“天選者”的朋友。
「喪屍不會自相殘殺,如果你發現它們自相殘殺,請立即阻止。」
這條規則更像是一個名詞,而不是一個動詞。
也就是說,這條規則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阻止喪屍自相殘殺。
而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更好地分辨哪些喪屍是友軍,哪些喪屍是敵軍。
說實話,普通的“天選者”還真不好解決這群喪屍。
畢竟喪屍的變異程度可比人類多得多。
「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
秋辰感覺這條規則好像在傳遞什麽信息,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人,跟超市裏麵有且隻有你一個活人,肯定不一樣。
難道這個超市裏麵還有死人不成?
就在這時,秋辰突然想到,在住宅區看到的那隻喪屍,好像不能稱之為喪屍。
它應該是意識體,而不是肉體。
所以說,超市老板的屍體在超市?
屍體=死人。
“地下室?”
難道超市老板的屍體在地下室?
超市規則第六條,不用說,肯定是錯誤的。
「超市沒有任何汙染。」
怎麽可能沒有任何汙染?
隻要在這個世界,你無時無刻都會受到汙染。
這條規則也給了秋辰一個信息,超市是不安全的,地下室可能是汙染源。
超市老板的意識體是友軍,所以秋辰並沒有往地下室灌雷的想法。
雖然地下室是汙染源,但“祂”可能並沒有在地下室。
我們也可以這麽想,正是因為“祂”占據了超市老板的屍體,所以超市老板才被迫使用意識體。
從這方麵來講,超市老板是友軍無疑。
超市規則第三條,秋辰根本看不明白,對他來說,裏麵最為關鍵的信息是地下室三個字。
至於剩下的詞語有沒有用,秋辰暫且不知。
超市規則第四條,商店的老板可以保護你。
『它?!』
難道它是喪屍病毒的源頭?
它想和秋辰合作,共同應對詭異?
還是什麽?
秋辰搖了搖頭,他想不明白。
最後,剩下最為關鍵的一條,也是最令秋辰感到不解的一條。
「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他人之手?』
『它人之手?』
『它之手?』
“借助詭異的手除掉詭異?”
第252章 末世喪屍—五郎的想法
“嗯....”
秋辰感覺自已的這個想法是正確的,現在就差一個論證的機會。
『以詭異之手除掉詭異。』
也就是說,末世怪談場景裏麵的詭異也分為兩個陣營,就好比右翼和左翼。
一個是親辰派,一個是親祂派。
雖然秋辰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但怪談場景裏麵的一切都不能用正常的思維來衡量。
越離譜的規則往往越是正確的規則。
從目前來講,秋辰遇到的詭異有超市老板、商店老板,也就是它、404號房間的美女、盧大爺,還有那個奇怪的鏡子。
秋辰經曆過一次鏡子封印,所以他懷疑這個鏡子也是某種封印的道具。
裏麵有某種詭異也說不定。
被鏡子封印的詭異說不定是親辰派。
但這些詭異,哪個才是真正的“祂”,秋辰暫時還不知道。
別的不說,超市老板的意識體應該屬於親辰派,它可能是友軍詭異。
換句話說,它對秋辰沒有敵意。
不過,現在最關鍵的好像是,秋辰已經殺人了,而且還是兩個人。
但秋辰並沒有感到任何不適,也沒有遇到什麽非常奇怪的東西。
至於受沒受到汙染,秋辰還真不太清楚。
難道這條規則還有另一層意思?
「在這個世界,你不可以殺人,但你可以借助它之手。」
規則中提到,你可以殺人,但不能依靠自已的雙手去殺人,你需要借助它之手。
難道是因為“天選者”的雙手殺不死它們?
隻有詭異才知道詭異的弱點在哪裏。
“天選者”一旦殺不死它們,它們就會記住“天選者”的相貌,在末世怪談場景,它們比“天選者”更會利用規則。
所以,這條規則好像對秋辰無效,因為他的業火天賦可以毀屍滅跡,它們遇到秋辰的業火天賦都是必死無疑。
它們人都死了,自然沒有辦法記住秋辰的相貌。
從另一方麵來講,秋辰既可以利用它之手殺掉詭異,也可以利用自已的業火天賦殺掉詭異。
不過,這條規則的最終目的肯定是為了讓各位“天選者”找到對自已有利的詭異,也就是親辰派。
它或許能成為秋辰通關的關鍵。
單槍匹馬不如強強聯合。
......
泡菜國的“天選者”魯南雖然沒有看到客廳的日記本,但他看到了超市紙條上麵的規則。
魯南認為不能殺人這條規則應該是錯誤的規則。
首先,每個“天選者”都攜帶著突擊步槍和手雷,如果不能殺人的話,突擊步槍的作用是什麽?
好玩?
手雷的作用是什麽?
聽響?
其次,末世怪談場景裏麵的生物都看不到“天選者”手中的突擊步槍,如果不能殺人的話,為什麽要這麽安排?
能放黑槍,但不能殺人?
這是碳基生物能想出來的規則?
魯南還有另一個想法,規則中的殺人有可能是殺人未遂的意思。
一旦你殺人未遂,它就會記住你,被它記住的人,除了死別無選擇。
因為你根本逃脫不掉。
魯南並沒有前往曙光避難所,換句話說,他根本不知道有曙光避難所這條消息。
這個末世怪談場景不能提示,所以他的國家也沒有任何辦法。
一切隻能靠魯南自已操作。
曙光避難所並不是必去之地,但一定是重要之地。
因為“天選者”在怪談世界並不是自由自在的,他們能去的地方非常少,所以每出現一個新地方,一定是個重點之地。
可以搞不明白,但一定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