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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地主家的傻兒子的日常 作者:灰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一招她用得可熟了,每次都可以讓老爺子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心虛。
果然,“哈——”王明朗最後一聲笑的尾音像是被吃掉了一樣卡住了,“那個啥,芸丫頭快點進廚房幫我剝一點蒜。”
說罷,先一步急嗖嗖的回廚房,那架勢像是有什麽猛獸在後麵追趕一樣,但對於王明朗來說,自家孫女生氣了可是比猛獸還可怕的事,畢竟是猛獸,他還可以動用武力將其打死,但對孫女,真打真罵他又捨不得,不反抗又不現實,要是鬍子被拔光了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王念芸在後麵嘀咕了一聲“臭爺爺!”才跟著進廚房。
王明朗自是聽見了,但現在,他又不敢回頭去找小丫頭算帳,隻得默默的忍住,先記在小本本上,待後麵總有機會報復回來的。
在廚房,王念芸看著地上那隻被捆住的待宰的小野雞,整雙眼睛都亮了,想著這隻雞會變成桌子上紅棕色的、發亮的、擁有誘人香味的一道葷菜,頓時口舌生津,肚子也跟著咕咕叫了,瞬間她看著雞的眼神越發的危險。
“嘰——嘰——嘰——”也許是被王念芸的眼神嚇著了,本來已經認命的小野雞發出害怕恐懼的雞叫,開始死命的掙紮著,要是小野雞腦子裏的思想翻譯出來一定是,嗚嗚嗚,這隻黑漆漆的兩腳獸好可怕,媽媽你在哪裏,我再也不亂跑了。
王念芸要是知道小野雞的想法可能會求之不得,因為她先前想要刁難自己的爺爺,就故意選了一道做法比較複雜的菜,一時間沒有想到是用的小雞這件事,現在她已經膨脹了,覺得自己已經餓的可以吞下一頭牛,那麽一隻小雞可能不夠自己塞牙縫,而且還有自家無良的老爺子絕對會和自己搶肉吃的。
那邊王明朗看不得這饑渴的表情了,活像被人虐待,八百年沒吃過肉一樣,鬍子一翹,“你盯著小雞看什麽看,被你嚇死了可就不新鮮了,還不趕緊去剝筍殼。”
“好好好!就去就去!”臨別時,還吞了吞唾沫,不舍的瞅了瞅即將成為自己盤中肉的小雞,直看得小野雞都不叫了,縮在一邊瑟瑟發抖。
王念芸這邊就算是吵嚷那也是溫馨的,隻是林言那邊回去就見自己的母親在書房門前靜靜的等著他。
林言隻是垂下眸子,乖順的喊著:“母親。”
何秋燕放下手上的書,聲音平靜無波,“回來了,去看書吧,給你請的夫子還要等過幾天才能到。”
“是。”說著就進了書房,這樣的對話仿佛是做了千百遍了,沒有母子間的親昵,像是陌生人的招呼,隻是雙方都很是習慣了。
看著林言乖乖的進了書房,何秋燕才對李福招了招手,帶著丫鬟婢女離開,“李福,你跟我來。”
書房裏,林言隨便抽了本書,坐在寬大的椅子上,小小的身形顯得格外的清冷寂寞,其實這裏的書他早就看完了,每一本書每一頁是什麽內容他都知道,隻是聽著母親離去的聲音,才抬起眸子,依舊清澈溫暖的瞳孔裏卻帶著無法言喻的失落。
他是一個意外,而且是一個屈辱的意外,在五歲的時候他母親就告訴過他!
許是經歷過蛻變,本來溫柔善良的何家三小姐變成了現在理智冷淡的林家主母。
雖然現在他依舊叫著林家家主為父親,然而實際上,他的父親是一個採花大盜,他的母親本名何秋燕,是書香門第的三小姐,本來大好的年華在那夜直接被毀掉了,因為容貌才學出眾,在十六歲的一夜被下藥強迫,而一夜也就有了他這麽個意外。
他雖未曾經歷過母親的痛苦,但是一個人若是在一天失去了原以為幸福的家,還被流言所辱,麵對世界的惡意,走投無路之下結束生命未嚐不是最好的選擇,世間愛慕者若不是看重權勢容顏者經此也可以分辨出。
他名義上的父親,本名林發財,長相平凡還是個天生的大胖子,但家裏是富商,別的不說,至少可以一輩子錦衣玉食,年輕時雖是紈絝子弟但好歹沒有染上陋習,不過能讓他母親心甘情願嫁給他也就是憑的兩個字“癡情”!
書香門第一般對這種充滿所謂銅臭味的商人都是瞧不上眼的,本來林發財愛慕何秋燕算是一段無望的愛,但是一場意外,一種堅持,終是抱得美人歸。
當初被趕出家門的何三小姐是在跳河自盡的時候被林發財撿回去的,大寒才到不久,河水是刺骨的寒冷,當時知道有林言的時候,何三小姐本是想打掉的,但她當時心病難醫,再加上身體染疾,林發財給何秋燕請來的大夫說的是若是當時打掉這個孩子回傷及到何秋燕的身子,以致於終身不育。
何秋燕無所謂的,當時心如死灰的她怎麽會在乎這些,可是林發財在乎啊,不是在乎的她會不會有孩子,而是怕她留下病根,當時一個大男人硬生生的下跪求她,何秋燕心軟了,也就有了林言。
五年時間,軟化了被冰封的心,何秋燕答應了林發財的求婚,但在成婚的前一天,何秋燕找到了林言,告訴了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極為殘忍的事實,也是對她自己極為殘忍的自我剖析。
她說,你是我的孩子,一個和不知名的採花大盜的孩子,但是我卻情願沒有你,因為你的存在時刻都提醒著我,那個汙點,我可以養著你,但是不可能像其她母親對她們的孩子那樣愛著你,你要乖乖的,不能惹事,更不能像你那個親生父親一樣做出些讓人無法原諒的事……
果然,“哈——”王明朗最後一聲笑的尾音像是被吃掉了一樣卡住了,“那個啥,芸丫頭快點進廚房幫我剝一點蒜。”
說罷,先一步急嗖嗖的回廚房,那架勢像是有什麽猛獸在後麵追趕一樣,但對於王明朗來說,自家孫女生氣了可是比猛獸還可怕的事,畢竟是猛獸,他還可以動用武力將其打死,但對孫女,真打真罵他又捨不得,不反抗又不現實,要是鬍子被拔光了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王念芸在後麵嘀咕了一聲“臭爺爺!”才跟著進廚房。
王明朗自是聽見了,但現在,他又不敢回頭去找小丫頭算帳,隻得默默的忍住,先記在小本本上,待後麵總有機會報復回來的。
在廚房,王念芸看著地上那隻被捆住的待宰的小野雞,整雙眼睛都亮了,想著這隻雞會變成桌子上紅棕色的、發亮的、擁有誘人香味的一道葷菜,頓時口舌生津,肚子也跟著咕咕叫了,瞬間她看著雞的眼神越發的危險。
“嘰——嘰——嘰——”也許是被王念芸的眼神嚇著了,本來已經認命的小野雞發出害怕恐懼的雞叫,開始死命的掙紮著,要是小野雞腦子裏的思想翻譯出來一定是,嗚嗚嗚,這隻黑漆漆的兩腳獸好可怕,媽媽你在哪裏,我再也不亂跑了。
王念芸要是知道小野雞的想法可能會求之不得,因為她先前想要刁難自己的爺爺,就故意選了一道做法比較複雜的菜,一時間沒有想到是用的小雞這件事,現在她已經膨脹了,覺得自己已經餓的可以吞下一頭牛,那麽一隻小雞可能不夠自己塞牙縫,而且還有自家無良的老爺子絕對會和自己搶肉吃的。
那邊王明朗看不得這饑渴的表情了,活像被人虐待,八百年沒吃過肉一樣,鬍子一翹,“你盯著小雞看什麽看,被你嚇死了可就不新鮮了,還不趕緊去剝筍殼。”
“好好好!就去就去!”臨別時,還吞了吞唾沫,不舍的瞅了瞅即將成為自己盤中肉的小雞,直看得小野雞都不叫了,縮在一邊瑟瑟發抖。
王念芸這邊就算是吵嚷那也是溫馨的,隻是林言那邊回去就見自己的母親在書房門前靜靜的等著他。
林言隻是垂下眸子,乖順的喊著:“母親。”
何秋燕放下手上的書,聲音平靜無波,“回來了,去看書吧,給你請的夫子還要等過幾天才能到。”
“是。”說著就進了書房,這樣的對話仿佛是做了千百遍了,沒有母子間的親昵,像是陌生人的招呼,隻是雙方都很是習慣了。
看著林言乖乖的進了書房,何秋燕才對李福招了招手,帶著丫鬟婢女離開,“李福,你跟我來。”
書房裏,林言隨便抽了本書,坐在寬大的椅子上,小小的身形顯得格外的清冷寂寞,其實這裏的書他早就看完了,每一本書每一頁是什麽內容他都知道,隻是聽著母親離去的聲音,才抬起眸子,依舊清澈溫暖的瞳孔裏卻帶著無法言喻的失落。
他是一個意外,而且是一個屈辱的意外,在五歲的時候他母親就告訴過他!
許是經歷過蛻變,本來溫柔善良的何家三小姐變成了現在理智冷淡的林家主母。
雖然現在他依舊叫著林家家主為父親,然而實際上,他的父親是一個採花大盜,他的母親本名何秋燕,是書香門第的三小姐,本來大好的年華在那夜直接被毀掉了,因為容貌才學出眾,在十六歲的一夜被下藥強迫,而一夜也就有了他這麽個意外。
他雖未曾經歷過母親的痛苦,但是一個人若是在一天失去了原以為幸福的家,還被流言所辱,麵對世界的惡意,走投無路之下結束生命未嚐不是最好的選擇,世間愛慕者若不是看重權勢容顏者經此也可以分辨出。
他名義上的父親,本名林發財,長相平凡還是個天生的大胖子,但家裏是富商,別的不說,至少可以一輩子錦衣玉食,年輕時雖是紈絝子弟但好歹沒有染上陋習,不過能讓他母親心甘情願嫁給他也就是憑的兩個字“癡情”!
書香門第一般對這種充滿所謂銅臭味的商人都是瞧不上眼的,本來林發財愛慕何秋燕算是一段無望的愛,但是一場意外,一種堅持,終是抱得美人歸。
當初被趕出家門的何三小姐是在跳河自盡的時候被林發財撿回去的,大寒才到不久,河水是刺骨的寒冷,當時知道有林言的時候,何三小姐本是想打掉的,但她當時心病難醫,再加上身體染疾,林發財給何秋燕請來的大夫說的是若是當時打掉這個孩子回傷及到何秋燕的身子,以致於終身不育。
何秋燕無所謂的,當時心如死灰的她怎麽會在乎這些,可是林發財在乎啊,不是在乎的她會不會有孩子,而是怕她留下病根,當時一個大男人硬生生的下跪求她,何秋燕心軟了,也就有了林言。
五年時間,軟化了被冰封的心,何秋燕答應了林發財的求婚,但在成婚的前一天,何秋燕找到了林言,告訴了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極為殘忍的事實,也是對她自己極為殘忍的自我剖析。
她說,你是我的孩子,一個和不知名的採花大盜的孩子,但是我卻情願沒有你,因為你的存在時刻都提醒著我,那個汙點,我可以養著你,但是不可能像其她母親對她們的孩子那樣愛著你,你要乖乖的,不能惹事,更不能像你那個親生父親一樣做出些讓人無法原諒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