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有時候最重要的是,寫書人要八風不動,如果真的有決心,就應該堅持。不要總是顛三倒四的來。如果別人要是那麽厲害,你按照他說的就能成功,那你幹脆把筆給他,讓他自己來寫。明白嗎?寫書是作者的職業,就好像做飯一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你必須堅信自己的信念。心無旁騖的走下去。』
最後這話倒令我很受益,於是我便抱拳謝過。論起創作我還真不如文化人。
當天寒風呼嘯,大雪紛飛。我獨自和高斯·修德曼坐在門口的巷子裏,談起那些死去的人。他是連連唏噓連連感慨。曾經的故人大多逝去,就連蹤跡也無處可尋。隻有在這大雪滿天的場景裏觸摸他們的幻影。
高斯,魔鬼一個,竟然也有感情?
我順手就把自己寫好的書給他看了一會,我下定決心。有機會我一定要出版這本書,我想讓人們永遠記得我的那些弟兄們和戰友們。而他們為了追尋大義反複在黑夜中奔走,雖然我曾經當過他們的老大,但我為弟兄們所做的一切實在太少太少。
我沒能讓他們名留青史,更沒能讓他們永垂不朽,那所謂的義字牌匾,卻也早就隨著猛火一塊化為灰燼了。
想著想著,我不由得濕了眼眶。而高斯·修德曼看了那本書也是滿心淒涼,那些所謂的英雄最後竟然落得如此下場,隻留下我們這些無用之人繼續苟活於世。
『來,喝酒。』
於是我們打算靠喝酒來忘記那些不高興的往事,我一口悶掉一大碗老白幹。兩人一身酒氣的坐在巷子裏回憶往事,我反複回想起自己跟大小姐終於相遇的那天晚上,她的音容令人終生難忘。
如今這一切卻都已經結束了,大小姐還是大小姐嗎?也許她是,又或許不是吧。我不該再叫她大小姐,之所以改不了口。卻也隻是因為我的習慣。
我暈乎乎的起身,再回過頭時,店長就站在我身後。再看這臉時我心神恍惚,竟還以為這是在回憶之中。
『別走,你站這。』
我指著她,她沒吱聲,我打了個酒嗝,酒氣衝天,又問道:『你知道大小姐去哪了嗎?』
『不知道。』
她顯然搖了搖頭,我笑了笑,卻又心裏有些淒苦。這怎麽還把大小姐給整沒了呢?算了,往事都過去了。其實要說整丟了?好像也沒有整丟。人啊,這一生其實就像夢境一樣可笑荒唐。
在醉意中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於是我漸漸做了個夢。我夢見大小姐在那年燦爛的煙花下問我,她問我死去的人會去哪裏?
而那天晚上也是像這樣大雪紛飛,我同樣一無所有。後來我又看見了很多跟她有關的記憶,我和她的爭吵和冷戰,她找一個“男朋友”來故意氣我。我為她出生入死,甚至公然去闖她的婚禮。同時得罪了當時所有天炎大陸的強大家族。
那些往事卻是漸漸迷糊,等我再度醒來的時候就身處在房間裏,而床角就放著我那本專門為了出版而印製的樣品。
我隨手一翻,當讀到這個名字,仿佛看見了自己和她相識的那一幕。卻是滿心惆悵,眼淚滿眶。
放下小說,我便獨自爬上了山。因為後山那裏有一片墳地埋葬了我所有相識的故人,並且無論善惡,無論恩仇。
『這麽多位,老朋友來看你們了。』
來到山頂,我摘下帽子,露出自己滿頭白發。其實我早就老了,25歲的時候,我已經白了頭。並且也到了老丈人曾經的那個年紀。我也開始不斷的抽煙,這人啊。一心煩就覺得看什麽都不順眼,必須來幾根煙緩解一下戾氣。
於是我將自己嘴裏幾毛錢一根的便宜雜牌煙給點了。火焰在大雪中散發著微弱的熱度,而那煙霧在滿天風雪中被頃刻間吞沒。
『老丈人,對不起。我沒辦法回答婉兒的問題,我也不知道人死了以後應該去哪。其實按道理說,我跟婉兒都是死過的人了。但我死後經曆的那些算是什麽,那是另一次生命嗎?或者說與生顛倒的狀態。如果那些英雄們也能魂歸天堂,那麽難道天堂就是像我和婉兒去過的那些地方一樣嗎?』
我希望這世間會有天堂,那裏有滿天的星星。人們可以自由更改日出日落,更可以任意操縱所有的東西,那兒的人們不需要金錢和權利,因為他們個個都是神。因此人們也不需要相互爭鬥,小動物在那裏會得到愛護,不會因為它們隨處可見就可以隨意殘殺。即便人們根本不需要它們身上的任何東西,隻是殺著它們好玩。
但這樣的地方真正存在嗎?這種童話般的夢境真的會有嗎?我難以置信,這些東西始終活在我的想象之中。
而這座山上據說以前有一座廟,後來廟沒了。野草漸漸重新占據了這裏。
我去給幾個老朋友掃墓,卻看見他們的墓碑被野草啃食,漸漸腐朽風化到連名字都辨認不出來。這裏埋藏的是誰?我幾乎忘得一幹二淨,這人老了,記性總是不好。可能上一秒幹的事情,你這一秒就會徹底忘記。
還有幾個墓碑倒塌在墳頭,我走過去將它們扶起來,依稀看見墓碑下麵是草,是很多已經發芽的綠草。
我忽然怔在了原地,為什麽寒冬之中會有綠草?我再扒開幾個倒下的墓碑卻全都是如此。它們因為躲在墓碑的下麵,因此沒有被無情的寒風徹底吞噬。
再想一下,興許這些小草就是我的故人吧?我感到興奮,似乎那些故人們全都沒有死去,他們依舊遺留在世上,隻不過,他們的身軀化為了小草和土壤。他們的思維化作了風一路飄散,那該是種多麽無拘無束的自由感啊。當他們回歸宇宙,他們就擁有了整個宇宙。無論善惡,死者獲得超度。一概進入那從冥古延續至今的生命輪回之中。
於是,我再度尋找,最終在一個宿敵的墓碑前同樣尋找到了這些已經發芽的幼草。
我端起一碗水,澆淌在他的墓碑上。
『願你安息。』
那些水滲透土壤,並滋潤著他墳頭已經發芽的幼草。那就是他新的生命,當這些小草開始留下草種,那麽他會再度重生的。
而我迎著猛風一路走下了高山之巔!回到家時我怒氣勃發。好,就給自己倒碗二鍋頭潤潤嗓子。
可是酒剛喝進肚子,店長卻冷著張臉走過來了。
『特種精釀二鍋頭,860元一瓶。記在你工資上。』
她順便拿出賬本給我記上了一筆。
『砰!』
我嚇得酒碗都摔在了地上。
全篇完。
最後這話倒令我很受益,於是我便抱拳謝過。論起創作我還真不如文化人。
當天寒風呼嘯,大雪紛飛。我獨自和高斯·修德曼坐在門口的巷子裏,談起那些死去的人。他是連連唏噓連連感慨。曾經的故人大多逝去,就連蹤跡也無處可尋。隻有在這大雪滿天的場景裏觸摸他們的幻影。
高斯,魔鬼一個,竟然也有感情?
我順手就把自己寫好的書給他看了一會,我下定決心。有機會我一定要出版這本書,我想讓人們永遠記得我的那些弟兄們和戰友們。而他們為了追尋大義反複在黑夜中奔走,雖然我曾經當過他們的老大,但我為弟兄們所做的一切實在太少太少。
我沒能讓他們名留青史,更沒能讓他們永垂不朽,那所謂的義字牌匾,卻也早就隨著猛火一塊化為灰燼了。
想著想著,我不由得濕了眼眶。而高斯·修德曼看了那本書也是滿心淒涼,那些所謂的英雄最後竟然落得如此下場,隻留下我們這些無用之人繼續苟活於世。
『來,喝酒。』
於是我們打算靠喝酒來忘記那些不高興的往事,我一口悶掉一大碗老白幹。兩人一身酒氣的坐在巷子裏回憶往事,我反複回想起自己跟大小姐終於相遇的那天晚上,她的音容令人終生難忘。
如今這一切卻都已經結束了,大小姐還是大小姐嗎?也許她是,又或許不是吧。我不該再叫她大小姐,之所以改不了口。卻也隻是因為我的習慣。
我暈乎乎的起身,再回過頭時,店長就站在我身後。再看這臉時我心神恍惚,竟還以為這是在回憶之中。
『別走,你站這。』
我指著她,她沒吱聲,我打了個酒嗝,酒氣衝天,又問道:『你知道大小姐去哪了嗎?』
『不知道。』
她顯然搖了搖頭,我笑了笑,卻又心裏有些淒苦。這怎麽還把大小姐給整沒了呢?算了,往事都過去了。其實要說整丟了?好像也沒有整丟。人啊,這一生其實就像夢境一樣可笑荒唐。
在醉意中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於是我漸漸做了個夢。我夢見大小姐在那年燦爛的煙花下問我,她問我死去的人會去哪裏?
而那天晚上也是像這樣大雪紛飛,我同樣一無所有。後來我又看見了很多跟她有關的記憶,我和她的爭吵和冷戰,她找一個“男朋友”來故意氣我。我為她出生入死,甚至公然去闖她的婚禮。同時得罪了當時所有天炎大陸的強大家族。
那些往事卻是漸漸迷糊,等我再度醒來的時候就身處在房間裏,而床角就放著我那本專門為了出版而印製的樣品。
我隨手一翻,當讀到這個名字,仿佛看見了自己和她相識的那一幕。卻是滿心惆悵,眼淚滿眶。
放下小說,我便獨自爬上了山。因為後山那裏有一片墳地埋葬了我所有相識的故人,並且無論善惡,無論恩仇。
『這麽多位,老朋友來看你們了。』
來到山頂,我摘下帽子,露出自己滿頭白發。其實我早就老了,25歲的時候,我已經白了頭。並且也到了老丈人曾經的那個年紀。我也開始不斷的抽煙,這人啊。一心煩就覺得看什麽都不順眼,必須來幾根煙緩解一下戾氣。
於是我將自己嘴裏幾毛錢一根的便宜雜牌煙給點了。火焰在大雪中散發著微弱的熱度,而那煙霧在滿天風雪中被頃刻間吞沒。
『老丈人,對不起。我沒辦法回答婉兒的問題,我也不知道人死了以後應該去哪。其實按道理說,我跟婉兒都是死過的人了。但我死後經曆的那些算是什麽,那是另一次生命嗎?或者說與生顛倒的狀態。如果那些英雄們也能魂歸天堂,那麽難道天堂就是像我和婉兒去過的那些地方一樣嗎?』
我希望這世間會有天堂,那裏有滿天的星星。人們可以自由更改日出日落,更可以任意操縱所有的東西,那兒的人們不需要金錢和權利,因為他們個個都是神。因此人們也不需要相互爭鬥,小動物在那裏會得到愛護,不會因為它們隨處可見就可以隨意殘殺。即便人們根本不需要它們身上的任何東西,隻是殺著它們好玩。
但這樣的地方真正存在嗎?這種童話般的夢境真的會有嗎?我難以置信,這些東西始終活在我的想象之中。
而這座山上據說以前有一座廟,後來廟沒了。野草漸漸重新占據了這裏。
我去給幾個老朋友掃墓,卻看見他們的墓碑被野草啃食,漸漸腐朽風化到連名字都辨認不出來。這裏埋藏的是誰?我幾乎忘得一幹二淨,這人老了,記性總是不好。可能上一秒幹的事情,你這一秒就會徹底忘記。
還有幾個墓碑倒塌在墳頭,我走過去將它們扶起來,依稀看見墓碑下麵是草,是很多已經發芽的綠草。
我忽然怔在了原地,為什麽寒冬之中會有綠草?我再扒開幾個倒下的墓碑卻全都是如此。它們因為躲在墓碑的下麵,因此沒有被無情的寒風徹底吞噬。
再想一下,興許這些小草就是我的故人吧?我感到興奮,似乎那些故人們全都沒有死去,他們依舊遺留在世上,隻不過,他們的身軀化為了小草和土壤。他們的思維化作了風一路飄散,那該是種多麽無拘無束的自由感啊。當他們回歸宇宙,他們就擁有了整個宇宙。無論善惡,死者獲得超度。一概進入那從冥古延續至今的生命輪回之中。
於是,我再度尋找,最終在一個宿敵的墓碑前同樣尋找到了這些已經發芽的幼草。
我端起一碗水,澆淌在他的墓碑上。
『願你安息。』
那些水滲透土壤,並滋潤著他墳頭已經發芽的幼草。那就是他新的生命,當這些小草開始留下草種,那麽他會再度重生的。
而我迎著猛風一路走下了高山之巔!回到家時我怒氣勃發。好,就給自己倒碗二鍋頭潤潤嗓子。
可是酒剛喝進肚子,店長卻冷著張臉走過來了。
『特種精釀二鍋頭,860元一瓶。記在你工資上。』
她順便拿出賬本給我記上了一筆。
『砰!』
我嚇得酒碗都摔在了地上。
全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