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僖公虛驚一場,回到魯國後,重賞聲薑自不必提。
想想公孫敖差點害了自己,心頭火起,他下令召來卿大夫公子遂和執政上卿臧孫辰,準備問罪公孫敖。
聲薑見魯僖公一副要打人的樣子,知道其中緣由,就對魯僖公道:
“夫君,按理臣妾不敢過問國政。但臣妾已經幹涉過一次了,就讓臣妾再幹涉一次吧。
孟氏雖然無禮,但他是決計不敢陷害夫君的,此人隻是率性而為,行事考慮不到後果而已。
如果夫君欲懲處孟氏,臣妾認為有三不妥:
第一,齊侯剛剛表彰其滅項有功,故赦免其私自用兵之罪。
如果夫君卻因此而懲處他,定惹齊侯不悅,此乃不恭。
第二,孟氏滅項,乃於魯國有利。國君若懲處之,則是以私憤而廢公事,此乃不智。
第三,昔日慶父作亂,夫君尚且寬恕其族,更費心移先君夫人牌位入太廟。
本就為穩定國人,如今為一己之憤而懲處孟孫,國人定生惶恐。此乃不信。
於齊侯不恭,於魯國不智,於國人不信,臣妾請夫君三思。臣妾有罪,請夫君責罰。”
魯僖公聽得呆了,這哪裏是一婦人之見?
或者說這樣的婦人之見,實乃治國之良才也。
那就非但不懲處公孫敖,反而還要重賞公孫敖!
魯僖公下令,召見公孫敖。
不一會,執政上卿大司寇臧孫辰、上卿大司徒公子遂、上卿大司馬公孫敖以及卿大夫叔孫得臣俱進宮。
以前,魯僖公但凡有重要人事、重點工程、重大軍事、大國外交等三重一大事項,都先直接召見執政上卿公子友,統一國君和執政上卿的思想。
但此時的公子友已經去世了。
對公子友的病逝,魯僖公是傷感的。
畢竟,公子友作為自己的老師,扶立自己成為魯國國君,擔任魯國執政上卿,這些年可謂是兢兢業業,勤勉履職,把魯國治理得國泰民安,上下有序。
隻是公子友的權勢實在太大了些,這讓魯僖公開始考慮分分公子友的權。
所以,魯僖公有意無意地讓叔氏、孟氏兩大家族承擔一些重要事務,爭得一些功勞,獲取一些賞賜。
公子友是魯國季氏家族的開山鼻祖,在公子友的努力下,季氏家族成為魯國三桓勢力中最強大的一支。
公子友的封邑在費邑,有的後人就以費為氏,別出一個費氏家族。
可惜的是,公子友之子季無佚因病早亡。魯僖公不勝感歎,遂以公子友之孫季孫行父為季氏家族宗主。
季孫行父是魯國非常著名的一位賢臣,但他現在僅僅隻是一個小屁孩。
雖此時繼承了季氏家業,但尚未入卿參政,我們還是以後再講這位牛人吧。
公子友死後,臧氏家族宗主臧孫辰被提拔為執政上卿,接下來排名是三位卿大夫,即公子遂,公孫敖,叔孫得臣。
此時魯國仍舊保持了國君之下的卿大夫共同理政的格局。
魯僖公作為國君,對整個魯國負總責,但國家祭祀這樣的事,是由魯僖公親自直接分管的。
執政上卿臧孫辰,繼續擔任大司寇,對國君負責,總攬朝政,具體負責司法刑獄、全國治安、緝捕盜賊等。
上卿公子遂,擔任大司徒,直接對國君負責,具體分管國家內政外交。
上卿公孫敖,擔任大司馬,對執政上卿和國君負責,具體負責兵馬軍事。
上卿叔孫得臣,暫時輔助執政上卿開展工作。整個魯國的權力,相對均衡地分配到魯國公室、三桓和世族。
魯僖公對這樣的權力分配和目前的分工非常滿意,分工不分家,希望大家忠心輔佐寡人,把咱魯國建設成為富強文明強大的國家,不辱大周王朝宗邦諸侯之稱。
此時,公孫敖、公子遂、臧孫辰先後到了,那就開會吧。
“如今齊國日漸衰落,齊侯力不從心,寡人看,諸侯聯盟已經名存實亡,根本拿楚國無可奈何,大家談談如何應對這個局勢吧。”
魯僖公貌似要從分析局勢著手,有意調整魯國的國家戰略了。
公子遂第一時間發表意見了,看了看大家道:“主公所言極是,臣等一切聽從主公命令。”
公孫敖本來惴惴不安,總以為國君回國後,定追究自己責任,誰知國君卻差人送來厚賞了自己,總算放下心來。
一放心,公孫敖又開始囂張起來,聽公子遂此言,心道這也叫談局勢?
公孫敖內心哼了一聲,但嘴上卻附和著:“上卿大人所言,誠乃臣等心意。
主公,去年聯軍救援徐國無果,攻伐厲、英等國又無功而返。
今年助曾修城更是一個爛攤子,哪裏還有半點盟主的樣子?
臣建議,以後就不要隨便參加齊侯這個會盟那個聯軍了。每次大軍出動,勞民傷財,將士疲憊不堪,卻總無功而返。”
臧孫辰非常老到,他猶豫了一下,道:“臣以為,宋公此人估計長久不了,所以才著急著報三十多年前的仇。
否則,宋公不應趁曹國國喪期,居然興兵討伐,畢竟這實在大失人心。
不過,此乃宋之私仇,齊宋聯盟仍舊是牢不可破的。
臣倒以為,主公應該重點關注楚國了。
楚國非常強大,依臣看來,一旦楚國北上中原,實在無法遏製。
此前,總說楚乃南蠻,這也是主公要跟著齊侯討伐楚國的原因。
但如今看來,楚國已獲天子認可,勉勵其鎮守南方。既如此,那魯楚交好就有了政治基礎。
故臣的意見,是盡量避免參加對楚不利的聯軍行動,但隻要不交惡於楚,臣認為還是得參加齊侯組織的統一行動。”
魯僖公聽後呯然一動,臧文仲的話講到他心裏上了。
但與楚交好這事可不能愣頭青一樣就作出決定,至少對外還不宜公開。
那就這樣定了吧,表麵上繼續跟著齊國走,暗地裏應重視與楚國的關係。
但不能過於主動。靜觀其變吧,大家的思想高度統一。
想想公孫敖差點害了自己,心頭火起,他下令召來卿大夫公子遂和執政上卿臧孫辰,準備問罪公孫敖。
聲薑見魯僖公一副要打人的樣子,知道其中緣由,就對魯僖公道:
“夫君,按理臣妾不敢過問國政。但臣妾已經幹涉過一次了,就讓臣妾再幹涉一次吧。
孟氏雖然無禮,但他是決計不敢陷害夫君的,此人隻是率性而為,行事考慮不到後果而已。
如果夫君欲懲處孟氏,臣妾認為有三不妥:
第一,齊侯剛剛表彰其滅項有功,故赦免其私自用兵之罪。
如果夫君卻因此而懲處他,定惹齊侯不悅,此乃不恭。
第二,孟氏滅項,乃於魯國有利。國君若懲處之,則是以私憤而廢公事,此乃不智。
第三,昔日慶父作亂,夫君尚且寬恕其族,更費心移先君夫人牌位入太廟。
本就為穩定國人,如今為一己之憤而懲處孟孫,國人定生惶恐。此乃不信。
於齊侯不恭,於魯國不智,於國人不信,臣妾請夫君三思。臣妾有罪,請夫君責罰。”
魯僖公聽得呆了,這哪裏是一婦人之見?
或者說這樣的婦人之見,實乃治國之良才也。
那就非但不懲處公孫敖,反而還要重賞公孫敖!
魯僖公下令,召見公孫敖。
不一會,執政上卿大司寇臧孫辰、上卿大司徒公子遂、上卿大司馬公孫敖以及卿大夫叔孫得臣俱進宮。
以前,魯僖公但凡有重要人事、重點工程、重大軍事、大國外交等三重一大事項,都先直接召見執政上卿公子友,統一國君和執政上卿的思想。
但此時的公子友已經去世了。
對公子友的病逝,魯僖公是傷感的。
畢竟,公子友作為自己的老師,扶立自己成為魯國國君,擔任魯國執政上卿,這些年可謂是兢兢業業,勤勉履職,把魯國治理得國泰民安,上下有序。
隻是公子友的權勢實在太大了些,這讓魯僖公開始考慮分分公子友的權。
所以,魯僖公有意無意地讓叔氏、孟氏兩大家族承擔一些重要事務,爭得一些功勞,獲取一些賞賜。
公子友是魯國季氏家族的開山鼻祖,在公子友的努力下,季氏家族成為魯國三桓勢力中最強大的一支。
公子友的封邑在費邑,有的後人就以費為氏,別出一個費氏家族。
可惜的是,公子友之子季無佚因病早亡。魯僖公不勝感歎,遂以公子友之孫季孫行父為季氏家族宗主。
季孫行父是魯國非常著名的一位賢臣,但他現在僅僅隻是一個小屁孩。
雖此時繼承了季氏家業,但尚未入卿參政,我們還是以後再講這位牛人吧。
公子友死後,臧氏家族宗主臧孫辰被提拔為執政上卿,接下來排名是三位卿大夫,即公子遂,公孫敖,叔孫得臣。
此時魯國仍舊保持了國君之下的卿大夫共同理政的格局。
魯僖公作為國君,對整個魯國負總責,但國家祭祀這樣的事,是由魯僖公親自直接分管的。
執政上卿臧孫辰,繼續擔任大司寇,對國君負責,總攬朝政,具體負責司法刑獄、全國治安、緝捕盜賊等。
上卿公子遂,擔任大司徒,直接對國君負責,具體分管國家內政外交。
上卿公孫敖,擔任大司馬,對執政上卿和國君負責,具體負責兵馬軍事。
上卿叔孫得臣,暫時輔助執政上卿開展工作。整個魯國的權力,相對均衡地分配到魯國公室、三桓和世族。
魯僖公對這樣的權力分配和目前的分工非常滿意,分工不分家,希望大家忠心輔佐寡人,把咱魯國建設成為富強文明強大的國家,不辱大周王朝宗邦諸侯之稱。
此時,公孫敖、公子遂、臧孫辰先後到了,那就開會吧。
“如今齊國日漸衰落,齊侯力不從心,寡人看,諸侯聯盟已經名存實亡,根本拿楚國無可奈何,大家談談如何應對這個局勢吧。”
魯僖公貌似要從分析局勢著手,有意調整魯國的國家戰略了。
公子遂第一時間發表意見了,看了看大家道:“主公所言極是,臣等一切聽從主公命令。”
公孫敖本來惴惴不安,總以為國君回國後,定追究自己責任,誰知國君卻差人送來厚賞了自己,總算放下心來。
一放心,公孫敖又開始囂張起來,聽公子遂此言,心道這也叫談局勢?
公孫敖內心哼了一聲,但嘴上卻附和著:“上卿大人所言,誠乃臣等心意。
主公,去年聯軍救援徐國無果,攻伐厲、英等國又無功而返。
今年助曾修城更是一個爛攤子,哪裏還有半點盟主的樣子?
臣建議,以後就不要隨便參加齊侯這個會盟那個聯軍了。每次大軍出動,勞民傷財,將士疲憊不堪,卻總無功而返。”
臧孫辰非常老到,他猶豫了一下,道:“臣以為,宋公此人估計長久不了,所以才著急著報三十多年前的仇。
否則,宋公不應趁曹國國喪期,居然興兵討伐,畢竟這實在大失人心。
不過,此乃宋之私仇,齊宋聯盟仍舊是牢不可破的。
臣倒以為,主公應該重點關注楚國了。
楚國非常強大,依臣看來,一旦楚國北上中原,實在無法遏製。
此前,總說楚乃南蠻,這也是主公要跟著齊侯討伐楚國的原因。
但如今看來,楚國已獲天子認可,勉勵其鎮守南方。既如此,那魯楚交好就有了政治基礎。
故臣的意見,是盡量避免參加對楚不利的聯軍行動,但隻要不交惡於楚,臣認為還是得參加齊侯組織的統一行動。”
魯僖公聽後呯然一動,臧文仲的話講到他心裏上了。
但與楚交好這事可不能愣頭青一樣就作出決定,至少對外還不宜公開。
那就這樣定了吧,表麵上繼續跟著齊國走,暗地裏應重視與楚國的關係。
但不能過於主動。靜觀其變吧,大家的思想高度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