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國四族就這樣悄無聲息地完成了複國大業。


    按照計劃,他們一邊武裝遂國百姓,一邊立即通知戎狄武裝及時進駐遂國。然後,再秘密聯係原譚國、郕國等地貴族。


    如果說,遂國四族的行動是悄無聲息的,但是戎狄武裝的行動卻是張揚的。


    那些隻知道燒殺搶掠的戎狄武裝一進入中原,就興奮了,一興奮就忘了與遂國四族的約定。


    他們一路向遂國進發,一路擅行燒殺搶掠。


    魯莊公得報戎狄進犯邊境,立即調兵遣將予以痛擊。


    這個時候的魯軍將士,戰鬥素養是相當可以的。甚至魯桓公、魯莊公這兩代魯侯本人也是神箭手,再加上師出有名,魯軍將戎狄部落打了個稀裏花啦。


    咦,戎狄武裝怎麽不趕快逃出魯境?


    魯莊公很納悶,一直以來,戎狄武裝入侵,搶了就跑,打敗了也跑,但貌似這一次是例外了。


    戎狄武裝非但沒逃,反而有計劃地跑進了遂城!


    遂城不是齊軍守著的嗎?怎麽可以放任戎狄武裝入城?


    魯莊公可不敢隨便進攻遂城,那可是中原諸侯聯盟盟主齊侯的地盤。


    沒辦法了,魯莊公派人出使齊國,向齊桓公報告戎狄武裝入侵一事。


    國家受到了侵略,向同盟國尤其是盟主匯報,這是規定。


    齊桓公本也就懶洋洋地聽著魯國被戎狄武裝進犯的報告,但當他聽到這夥戎狄武裝居然一溜煙跑到了遂城,也非常奇怪。


    齊桓公甚至不相信有這樣的事發生。當下就問道:“遂城守軍就這樣放任他們進城了?”


    “報告齊侯,寡君就是因為敵人進入遂城,故不敢輕易攻城,特向齊侯報告。”魯使道。


    齊桓公坐不住了,他立即派人赴遂城了解情況。


    人是派出去了,但卻沒回來。


    因為齊使一入遂城,就被遂國人立即捕殺!


    齊桓公還以為是齊使半途出事了,過了幾個月,再派了一撥人赴遂城。


    結果一樣,這一撥齊使也沒回來!


    這裏肯定有問題!


    但是,齊桓公最近有點忙,既然問題出在遂國,遂國就在魯國邊上,就由魯國去弄清楚到底怎麽回事吧。


    魯莊公接到齊桓公命令後非常興奮,那就出兵吧,出兵直赴遂城就行了。


    如果遂城不容許魯軍進城,那說明遂城已經被戎狄武裝占領,魯軍直攻遂城即可。


    正準備調兵遣將,突然得報,魯國又遭災了!


    由於史料偏愛魯國,所以春秋史上記錄災情的情況,魯國要比其他諸侯國多得多。


    這也難怪,如《春秋》就是魯國人編寫的。


    但凡是重大災情,魯國人記錄是很勤快的。


    如這一次,這次災還不是什麽天災,也不是什麽人禍,是一個令現在的我們看來目瞪口呆的動物之災。


    麋鹿之災。


    也許現在我們如果能夠看到哪裏會有成群的麋鹿,那可能會激動。


    因為這可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完全不可能歸類到災難。


    但在春秋時期,麋鹿成群,那真正是個大災難。


    麋鹿是一種鹿,但與平常的鹿有所區別。封神演義裏的太師薑子牙的座騎被稱為四不象,即鹿角、驢尾、牛蹄、駝頸的一種動物,其實就是麋鹿。


    史料記錄的這次魯國麋鹿之災,是公元前477年即魯莊公17年冬季的事。


    這個冬季,是指周曆的冬季,相當於現在的秋季。


    秋季是收獲的季節,在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經濟命脈的那個年代,秋收情況如何是當然是最重要的。


    如果這個時候麋鹿成群結隊出現在野外農地,那是什麽情況?


    那就是麋鹿除了不但要吃掉已經成熟的農產品,更主要的是踐踏農地,損毀莊稼。


    這,就是那個時候的麋鹿之災。


    有一句話叫麋鹿成群,虎豹避之。說明麋鹿這種動物雖然平時很溫順,但當成千上萬頭麋鹿聚集在一起時,連虎豹這樣的猛獸都要避而遠之。


    誰敢近前,不要說麋鹿有角,那麽多麋鹿狂奔起來,踩也踩死你。


    與“麋鹿成群,虎豹避之”相對應的還有一句“飛鳥成列,鷹鷲不擊”,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反正,隻要成群結隊的動物或飛禽出現,不用說在春秋時期,哪怕是現在,也可能是災難。


    天上的飛鳥如果成千上萬出現,那是可怕的,不用說老鷹靈鷲這類猛禽不敢靠近,連飛機都可能因此遭殃!


    自飛機問世以來,不知有多少飛機是被飛鳥給擊落的。


    又如蝗災,那麽弱小的蝗蟲,無非是長著翅膀的一種昆蟲而已,但如果成災了是怎麽樣的呢?


    數以萬億計的蝗蟲聚集在一起,完全可以做到寸草不生!


    還有,曾經澳大利亞還出現過兔災,最後是澳大利亞政府不得不傾全國之力,去開展轟轟烈烈的滅兔行動。


    所以,對魯國來講,現今珍惜動物的麋鹿,在那個年代一旦成災,那真是全國性的災害!


    魯國被折騰得焦頭爛額,魯莊公不得不組織起大規模的軍隊參與捕殺麋鹿行動。


    據說,魯國還向鄰近幾個小國發出了共同討伐麋鹿的請求。


    在大家的幫助下,這才解決了這次麋鹿之災。


    但是,那個時候,真的會有那麽多麋鹿嗎?


    這個應該是肯定的,原因也很直接。


    首先是生態環境好,沒有工業沒有汙染,適合各種動物生態繁殖。


    其次是當時的人們,總體上還是遵循自然的生態循環規律!


    人類和飛禽走獸們都在各自的食物鏈上生存著,誰都有天敵存在,所以甚至連龍都可能存在。


    有人要問了,既然麋鹿這樣的野生動物都會成災,那人們都去捕殺打獵好了,天天吃肉,那足可以大大提升人們的物質生活質量。


    嘿嘿,隨便打獵,這個在那時可能是要攤上大事的。


    因為,根據禮法規定,並非人人都可以打獵,打來的獵物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可以拿來食用的!


    獵物最主要的是用來祭祀用,所以按周禮的規定,狩獵可是要經過批準的,未經批準狩獵那要挨處分!


    而且,為了保持自然界的生態平衡,當時無論是狩獵還是捕漁,都有嚴格的季節規定。


    古人有一個傳統,春夏讀書,秋冬狩獵。


    即狩獵是往往安排在秋冬季節的。春夏之季,正是野生動物繁殖成長期,怎麽可以隨便捕殺呢?


    好了,扯得有點遠。我們繼續講魯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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