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的期限過了一周。


    村兩委的五個幹部找了上來。


    曾衛國的兔子沒有動,還多了出來。收購來的體重不夠的小兔子,個頭特別大的公兔子,身材苗條的大一點的母兔子都保留了下來。


    “你沒動啊!”村長說,“這不是為難我們嗎?”


    “我不是故意為難你們,”曾衛國說,“你們是代表咱們老百姓的利益,你們把……”


    “你也不是老百姓啊!”村書記打斷道,“你也不是我們村的村民啊!上麵把任務落實到我們頭上,你叫我們下不了台,這不是為難是什麽?”


    “我雖然不是本村的村民,但是我三叔,我的父輩是這裏的村民,我祖祖輩輩是這裏土生土長的人!”曾衛國越說越激動,感覺心在狂跳,臉也紅了,聲音提高了八分貝,“在自己家的田裏林子裏養點小動物,犯那條法律啦?哪條法律規定不能養兔子啦?”


    三叔扯曾衛國的衣服,“別說了。”


    “有話好好說,”村長插進來說,“別激動。”


    “兔子毀壞植被,糟蹋莊稼,造成水土流失。”書記緩和了口氣,“你是知識分子,不會不知道吧?咱們也是為了保護水資源。犧牲小我,為了大家。這個道理應該明白啊?”


    “野豬野兔還滿山跑呢!還是國家保護動物呢!生物的多樣性和保護水資源,保護環境並不矛盾。”


    “別說那些有的沒的。一句話,你處理還是不處理?”書記有點不耐煩了。


    “我希望你們把我的意見帶給上麵:一、兔子控製在一定的範圍內,並不會造成植被毀壞和水土流失。也不會造成水資源汙染。二、養兔子確確實實是咱們山區可行的致富之路。如果禁止養兔子,希望上麵多考慮咱們老百姓的利益,給予補償。你們是代表咱們老百姓的,應該站在老百姓的這邊,為了老百姓的利益啊?”


    “咱們先回吧。”村長扯了一下書記的胳膊說。


    “等上麵來人,就不會這樣客客氣氣和你說話了。”書記走的時候轉身丟下這話。


    看著五個村幹部走下坡道,坐著汽車消失在大路上。


    “你和他們叫什麽勁啊!”三叔埋怨道,“他們,好多事都要求著他們呢!”


    “叔,咱們隻是講道理。都什麽年代了。”


    “兔子不養就不養吧,”三嬸說,“咱們現在也不是特別缺錢。”


    “嬸,咱們有理就掙一下。”


    “得罪人家不好。”


    “嬸,村幹部是咱們老百姓選的,應該為咱們老百姓說話。害怕得罪他不成?不為老百姓服務,咱們把他選下去。”


    “哪有那麽容易,”三叔說,“人家有錢,可以買選票。”


    “你看村幹部,哪個不是有權有勢的?”柱子說。


    “你城裏人,根本不知道農村的事。”小軍插了一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胳膊那能擰過大腿。”


    曾衛國歎一口氣,感覺很無語。


    第二天,差不多九點鍾的樣子,第一批的兔子已經下鍋了。


    二大爺氣喘籲籲地趕過來,對曾衛國說,“村支書叫我帶話過來,叫你去一下村委會。”


    “哦,我知道了。現在忙,走不開。”


    “我話帶到了,去不去是你的事了。”二大爺幸幸地走了。


    “還是去一下吧。”三叔說,“關係搞僵了不太好。”


    “僵就僵吧,反正沒辦法挽回了。不管他了。”曾衛國依舊把鹵好的兔子放到袋子裏,吸空了裏麵的空氣,在封口機上封了口,頭也沒有抬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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