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災難卻還沒結束!


    “程近擄掠良民,私自關押並意圖拐賣一案,待程宅查抄完畢,證據收集之後,另行審理!押去大牢,好生看管!”應錄判淡然的聲音,沒有帶著一絲的情緒。


    圍觀者響起轟然的叫好聲。


    “這些生娃沒屁眼的人口販子,終於遭到報應了!”


    “那些可憐的娃,有救了!”


    “總算有人主持公道,還我一個清明的廣州城!”


    程近呆呆地看著賈深,雙目一凝,終於軟軟地暈倒過去。


    看著如死狗般被拖走的程近,賈深反而暗暗地舒了口氣。隻要人不被當場打死,總會還有扳回的機會。


    “通譯賈深!”


    賈深一怔,這是連我都要當場判決嗎?


    盯著應錄判,賈深眼中有著一絲的慌張、一絲乞求,還夾雜著一絲的威脅。


    可是應錄判一律的視若無睹。


    “身為達魯花赤通譯,賈深假借達魯花赤名義,肆意妄為。縱徒行凶、擄奪良人、按律當斬!”


    四周響起一陣驚呼聲。


    “先將賈深押入死牢,待人證物證收集齊全之後、上報宣慰司,另行結案。”


    連打都沒打……賈深卻覺得心裏的一塊巨石終於可以落地了。


    當朝基本刑,沿用的是唐朝、金朝的五刑,包括笞、杖、徒、流、死。


    笞與杖看似最輕,卻得當場結算。徒與流雖然可以稍微延期,但往往還得順便先打一頓。


    死刑包括斬與淩遲,都屬極刑。縣級的廣州錄事司雖然可以判斬,卻不可以立刻執行,最少得上報廣東道宣慰司乃至江西行省審核,這一來二去,沒兩三個月根本斬不了。


    這顯然是應思留給自己的操作空間。


    當場被打了,達魯花赤不可能為了這種小事出麵。可若自己被判斬,他應該還是會出手救下自己這條狗命。


    當然,這其中的道道,根本就不是外人所能理解得了。


    徹底鬆口氣的賈深依然黑著臉,滿臉被冤枉的神情,不甘不願地拱手說道:“萬望大人明查,還賈某清白。”


    應錄判揮揮手,皂隸上前,將賈深捆紮結實,押向牢房。


    “大人,青天老爺啊!”有人呐喊道。


    “沒想到,咱們廣州城,竟然也出了個青天大老爺!”有人淚流滿麵。


    世人苦無清官,久矣!今日,竟然能親眼見到一個活著的清官,怎能不令人興奮欲狂。


    “感謝大人,誅殺惡賊,功德無量!”有人奔到堂前,噗通地就開始叩頭不止。


    應錄判臉上終於露出些許的笑意,拱手說道:“感謝諸位父老鄉親厚愛。為民除害,保民平安,維護律法的公平與正義,這本就是應某人的職責。在此位,便要擔此重任,至於功德無量,應某愧不敢當!”


    孫掌櫃輕撫頜下短須,露出無比欣慰的笑容。這勝利,來得著實不容易啊!


    隻有甄鑫,看著這場麵,渾身不適。


    官官不相護,讓他很不習慣。


    而且,這位應錄判雖然嘴裏稱著不敢,卻連站都沒站起來,更沒阻止其他人繼續叩頭。顯然是在享受這種歡聲如雷的場麵。


    是此人一直有這種奇怪的癖好,還是說自己過於敏感了?


    喜極而泣的歡呼聲,響了近一刻鍾才終於漸漸歇息。


    正襟危坐於公案之後的應錄判,重新成為言笑不苟模樣。


    “現在開始審理,南海縣衙訴天海閣掌櫃縱人行凶一案。”


    對噢,還有一個案子沒審……看客們收起激動的心情,重新站回牆根,樂嗬嗬地繼續旁聽。


    這是個有正兒八經原告的案子。


    代表南海縣衙起訴天海閣及大掌櫃甄鑫的,是南海縣的任典史。以典史身份參與案件審理無數,可是以典史身份作為案件的原告,這還是生平第一次。


    縣尊有令,任典史不得不從。


    好在南海縣的縣尊雖然跟其他縣的縣尊一樣不愛管事,卻也不是個不講理的。他的要求不高,這場官司不一定要打贏,但是一定要打出南海縣的氣勢來!


    意思就是不用講私情,不在桌子底下搞交易,把所有的人證物證都擺在桌麵上,公事公辦。


    廣州錄事司與南海縣,同屬於廣東道宣慰司。彼此之間,行政民事衝突在所難免。以往碰上這種事,大夥兒都是坐下來,喝個茶稍微商議便基本可以解決。最多,再來些小酒。


    案件的審理,其實就是走個流程。


    作為一個典史,最擅長的不是斷案,而是收集各樣證據文書、留意各種細節文章,以供斷案者借鑒與參考。


    所以,若論以公事公辦的態度來辦案,任典史不認為自己會差於錄事司的那個符典史。


    但是,任典史不得不時刻提醒著自己,角色的轉變也意味著必須對自己進行重新的定位。


    這不是南海縣與廣州錄事司的官司。


    而是南海縣與廣州城天海閣的官司。這是為南海縣捕頭林三更討取公道的官司!


    其實,對於此事的前因後果,就是任典史自己,至今都沒搞得太明白。


    石門村出了三條人命,程迎重傷,米曼娘失蹤。這事雖說嚴重,但凶手已死,失蹤的既不是受害人,又不是凶手,雖然結不了案,卻已經無關大局。


    而後,程迎抬出錄事司的達魯花赤,要求追索米曼娘。作為南海縣捕頭的林三更,當仁不讓地接下此事。


    再然後,就是林三更暗查天海閣發生衝突……任典史自然不會承認,這場衝突是自己慫恿的結果。


    林三更受傷回到縣衙之後,事情的發展就開始脫離自己的理解範圍了。


    他,死了……當然,跟自己肯定是沒關係的!


    “三月初六,也就是四天之前。負責查辦逃奴米曼娘的南海縣捕頭林三更,收到線報,米曼娘疑似藏身於天海閣之內。”


    “因為隻是懷疑,並無確實證據,林三更便未通報錄事司衙門,隻是帶著幾個衙役,先去看個明白。”


    “臨近天海閣時,恰逢天海閣護衛與一些潑皮於街頭互毆。為了防止事態失控,傷及無辜,林三更表明身份,並試圖將雙方帶去衙役以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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