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小鼓聲中,苟順唱道:


    “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好詩!”又有喝彩聲響起。


    西廂記流傳至今,已經擁有了大量的群眾基礎。隻要是個說書人,基本都能說上幾段西廂。因此,苟順選其精華,掐頭去尾唱上一段,根本不影響觀眾對故事的認知。


    輕快的檀板聲打起,與小鼓相應相和。


    “張生隱小幾而眠,有人進來推著他說道:‘織女來了,你還在睡?’張生驚覺,卻見紅娘抱枕而至。


    ‘來了,來了!’張生急急出門迎接,卻見鶯鶯欲行且止,半笑半嬌。生就而撫之,翻然向背……”


    快到精彩處了……


    有人手上持茶,茶涼而不知。有人口水半滴,依然哈著嘴看向苟順。有人臉現激動之色,抓耳撓腮。


    連甄鑫都屏息靜氣,默默地等待著。


    鼓聲趨於輕柔,檀板卻顯急躁。


    苟順唱音也變得略為輕佻,卻不放蕩:“對郎羞懶無那,靠人先要偎摩,寶髻挽青螺,臉蓮香傅,說不得媚多……”


    “嗞……噝……”周圍響起一串串吸口水的聲音。


    鼓聲與唱音突然一停,苟順中氣十足的吼道:“欲知後事如何……”同時一手抓起驚堂木,高高揚起,便欲拍下。


    “不要!”聽眾們大驚失色。


    “別停,繼續講唱!”


    “你敢不講,今日別想走了!”


    有茶客抓起茶壺,便要扔將過去。


    苟順輕輕放下驚堂木,朝四周拱手作禮,說道:“諸位客官,我今日至此,其實並非為了說書而來……”


    “別說廢話,趕緊繼續講下去!”


    苟順依然不緊不慢地說道:“隻因我苟家班,初到貴地,有些好戲準備上演。因此借此茶肆,博個名氣。各位老爺,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


    話音未落,嘩啦啦一陣脆響,放在苟彬身前一個盆子裏,便被砸進許多銅錢。


    這錢,來得也太輕鬆了些吧?


    苟順嗬嗬一笑,接著說道:“三天後,江邊苟家班的那船上,會連演幾天新戲,希望諸位能過去捧個場。”


    “什麽戲啊?”終於有人問道。


    “兒子,把招子亮出來!”苟順叫道。


    招子,就是甄鑫口中的“海報”。苟順覺得,還是稱招子聽得更明白些。


    苟彬展開那張苟順與苟榕聯合製作的“招子”。


    “西廂,還有什麽,牡丹亭?”


    “他娘的,人跟鬼的戲?倒是新鮮!”


    “什麽,人跟鬼?還能這麽玩?”


    “西廂還算正常的人跟人,這人跟鬼是不是有些過分了?不過,我喜歡!”


    甄鑫暗暗捂臉,苟順果然極其精準地抓住了這些受眾的痛點。


    他們的口味,跟姓苟的竟然如此一致!


    “他老母的,這還有兩個相公的戲?這比人跟鬼還神奇吧!”


    “兩個相公,在戲台上的桌上搞?會不會把我眼睛給看瞎了?”


    我錯了……甄鑫欲哭無淚。


    我對不起神聖而純潔的戲曲事業!我,很可能成為戲曲界的罪人!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別廢他媽話了,再來一段,我三天後拉一波人去看戲!”


    “對,對,再來一段。要味道重的那種……”


    “好,苟某這裏先謝過諸位賞臉。娘子,鼓來……”


    始終微低著頭的四娘,輕起鼓簽,漫漫鼓點響起。


    “良宵夜暖,高把銀缸點。


    雛鸞嬌鳳乍相見,窄弓弓羅襪兒翻,


    紅馥馥的花心,我可曾慣。


    百般撋就十分閃,忍痛處,修眉斂。


    意就人,嬌聲戰,涴香汗,流粉麵。


    紅妝皺地嬌嬌羞,腰肢困也微微喘……”


    兩天時間,苟順一家三口跑了四個茶肆,其中一個還在府城之內。於是,府城內外近萬人口,最少有一半人知道江邊來了個“苟家班”,而且段子不錯。


    對於這種地推能力,甄鑫隻能無可奈何的表示佩服。


    不僅如此,苟順還抽著空帶上苟彬在周邊淘了一堆東西,運回來搭建戲台。


    看著他幹勁十足模樣,甄鑫很不理解。


    既然喜歡唱戲,又擅長做這一行,為什麽又要放棄呢?


    “他是想讓孩子們脫離賤籍,不想讓他們長大後依然在忍受我們曾經的苦,想讓他們可以讀書有希望做官,想讓他們可以娶個好女子,也想讓她們可以嫁個好人家。”苟二娘看著光著膀子奮力幹活的苟順,悠悠地說道:“這孩子,真是難為他了……”


    聽一個女人叫自己的老公為“孩子”,甄鑫卻感覺不到怪異。


    苟家女人,尤其是年齡偏長的大娘與二娘,一向視苟順如子侄,他們之間的深情,外人也許很難理解,甄鑫卻總是感覺到一些的羨慕。


    不管如何,苟順也是一個有家的男人。哪怕在家裏地位貌似低下,其實所有人都在心底,將他視為家裏的頂梁柱。每個人都在盡著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幫他維持這個家。


    苟順的猥瑣與怕死,總被別人鄙薄,可是他的家人卻從來不會因此而瞧不起他。


    他要養的,不是一個二個人,而是一大堆人!


    隻憑這點,甄鑫有時都會覺得汗顏。


    上輩子,自己起碼在當地大小都算個角,可是沒車沒房,單憑自己的收入,養一個孩子勉勉強強,養兩個得去賣血,養三個估計要跳樓。


    “若非甄公子確實喜歡唱戲,我想苟順他也不會重新收拾這老本行……”二娘微笑著說道:“倒是不知道,甄公子的喜歡,卻又是為何?”


    這事,還真的解釋不清楚。


    原來天天唱戲的時候,總會盼望著戲台突然塌了,自己摔壞之後能拿上一大筆保險金,從此遠離這個該死的行當。


    這是一個已經完全沒落的行業,也是一個早該裝進博物館的行業。


    從業十多年,甄鑫不知道有多少次後悔過,不該成為一個戲子。他也曾想過,若人生可以重來一次,他一定會選擇遠離舞台的生活。


    可是如今人生真的重來,他卻又忍不住地再次爬上了舞台。


    到底為什麽,甄鑫自己也沒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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