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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 作者:八步蓮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的,在別人看來,她不過是在玩手機。
辦公室裏,大家都會摸魚玩手機。
所以,這並不算什麽罪大惡極的事。
無非是同事見她寧可玩手機也不幫忙,有些不爽而已。
但拿手機寫小說就不一樣了。
人心就是如此。
你跟大家一起摸魚玩樂,大家並不會覺得有什麽。
但你如果在上班時間摸魚去寫文賺錢,那就是另一個性質了。所有人都會跟烏眼雞一樣盯著你,各種嫉妒,稍後,就是流言蜚語套餐,送進領導的耳朵。
不出三天,全公司都會知道你上班時間寫文賺錢。
甚至,就連領導都要來找你談話,讓你專心工作。
更有甚者,直接不談話了,而是開人。
這太可怕了。
譚玉並不想嚐試。
所以她在公司,就是扮豬吃老虎,每日早早努力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裝傻在那按手機。
一天按下來,竟能寫下六七千。
這字數,不說別人,就連譚玉自己,都嚇著了。
這效率也太高了!
敢情以前自己浪費了一座金庫啊?
要知道,就算是全職寫手,一天也很多隻寫六七千吧。
網上一直流行一句說法:日更三千有肉吃。
也就是說,差不多,日更三千是一個作者的基本更新量。
達到這個量,就算合格了。
日更六千,算是翻倍。
這種已經算是勤奮的作者了。
很多全職寫手,也就寫這麽多。
如今看手機掐字的戰果,譚玉突然覺得:還辭什麽職啊?就這麽幹唄!拿著兩份錢,卻有著全職寫手的更新量,不要太美好麽!
當然,譚玉並不會隻滿足於這麽點更新量。
從公司回來後,她每晚還會加班。
從回家開始,一直寫到晚上十點多。
甚至,連陪蕭淩的時間都不多。
好在蕭淩也大度,對於這些事,並不介意。
她每日也有自己的安排:早上起來,出去鍛鍊身體,順便在樓下吃個早飯。吃完早飯,就開始看小說和追劇。因為這個世界跟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樣,所以這世界的小說和影視劇,她都完全沒看過。午飯依舊下樓去吃,吃完回來午睡。午睡完繼續看小說看影視劇。到了傍晚,就出去買菜回來做飯,等譚玉回家。
用的錢,都是譚玉給她的——零錢。
好吧,這些錢,可是譚玉每個月留著生活的現金。
就怕自己放在手機裏隨便掃出去,才特地以現金的形式,存在玄關的鞋盒裏。
蕭淩以前在自己的世界,被父親各種管束,沒什麽時間去看那些被父親定義為「有毒」的文字或影視,後來,做了修士,每日都在抓緊一切時間苦修,自然也沒時間來看這些小說和影視劇。
現在好不容易有了時間,居然看得很開心。
每天過得十分充實且愉快。
第160章 攤牌
兩人就這樣,一個賺錢養家,一個貌美如花,居然過得很和諧。
唯一有點缺陷的,就是譚玉剛開始賺的並不多。
好在蕭淩並不介意。
作為一個修真者,她對凡人的各種享受,確實也沒什麽興趣。
所以,每日在家裏喝著水、吹著空調、看著小說和電視劇,就已經很開心了。
至於譚玉一直堅持要用自己的錢,蕭淩也乖乖聽話。
一切,美好而平靜。
日子,就像美好的靜靜溪流,往下流淌。
而譚玉的小說,也越寫越掙錢。
半年之後,已經能生活得毫無壓力了。
——畢竟,她是以日更三萬的速度在碼字的。
她現在成了整個文學城競相傳頌的碼字機,不管是在讀者圈還是在作者圈,已經小有名氣。
而大家最驚嘆的是:她即便是以每天三萬的速度,寫的小說依然很好看,並不水。
這就更難得了。
要知道,人的精力終究隻有那麽多。
你寫得特別特別快,很容易腦子跟不上,行文就水了。
偏偏,這譚玉的小說,又快又不水。
這下子,她文下的評論區徹底沸騰了。
一個個都在傳頌,說來圍觀神仙大大。
「麻麻快看,有個勤奮的天使!」
她的文下,刷的最多的就是這麽一句話。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她買的水軍刷的評呢。
其實,譚玉固然勤奮,能達到這個成就,卻也是有點捷徑的。
因為她想了個辦法,就是寫以前寫過的東西。
之前她穿越到不同的世界,寫了無數小說。
那些小說中,固然有為了衝量的殘次品,但也有精品之作啊。
那些作品,都是被係統拿去穿越聯盟運營了,並不在這個世界。
——她已經百度搜索過,她的那些小說,在這個世界,都搜索不到。
也就是說,她完全可以把這些小說再寫一遍,然後發出來。
雖然還是要寫,但畢竟有了清楚的故事脈絡。且已經有了寫一遍的經驗,現在行文造詞再寫第二遍,就快得多了。
譚玉震驚:這一天三萬的手速,真是逆天啊。原來寫自己寫過的小說,居然這麽爽!
而這,還是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寫的。
辦公室裏,大家都會摸魚玩手機。
所以,這並不算什麽罪大惡極的事。
無非是同事見她寧可玩手機也不幫忙,有些不爽而已。
但拿手機寫小說就不一樣了。
人心就是如此。
你跟大家一起摸魚玩樂,大家並不會覺得有什麽。
但你如果在上班時間摸魚去寫文賺錢,那就是另一個性質了。所有人都會跟烏眼雞一樣盯著你,各種嫉妒,稍後,就是流言蜚語套餐,送進領導的耳朵。
不出三天,全公司都會知道你上班時間寫文賺錢。
甚至,就連領導都要來找你談話,讓你專心工作。
更有甚者,直接不談話了,而是開人。
這太可怕了。
譚玉並不想嚐試。
所以她在公司,就是扮豬吃老虎,每日早早努力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裝傻在那按手機。
一天按下來,竟能寫下六七千。
這字數,不說別人,就連譚玉自己,都嚇著了。
這效率也太高了!
敢情以前自己浪費了一座金庫啊?
要知道,就算是全職寫手,一天也很多隻寫六七千吧。
網上一直流行一句說法:日更三千有肉吃。
也就是說,差不多,日更三千是一個作者的基本更新量。
達到這個量,就算合格了。
日更六千,算是翻倍。
這種已經算是勤奮的作者了。
很多全職寫手,也就寫這麽多。
如今看手機掐字的戰果,譚玉突然覺得:還辭什麽職啊?就這麽幹唄!拿著兩份錢,卻有著全職寫手的更新量,不要太美好麽!
當然,譚玉並不會隻滿足於這麽點更新量。
從公司回來後,她每晚還會加班。
從回家開始,一直寫到晚上十點多。
甚至,連陪蕭淩的時間都不多。
好在蕭淩也大度,對於這些事,並不介意。
她每日也有自己的安排:早上起來,出去鍛鍊身體,順便在樓下吃個早飯。吃完早飯,就開始看小說和追劇。因為這個世界跟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樣,所以這世界的小說和影視劇,她都完全沒看過。午飯依舊下樓去吃,吃完回來午睡。午睡完繼續看小說看影視劇。到了傍晚,就出去買菜回來做飯,等譚玉回家。
用的錢,都是譚玉給她的——零錢。
好吧,這些錢,可是譚玉每個月留著生活的現金。
就怕自己放在手機裏隨便掃出去,才特地以現金的形式,存在玄關的鞋盒裏。
蕭淩以前在自己的世界,被父親各種管束,沒什麽時間去看那些被父親定義為「有毒」的文字或影視,後來,做了修士,每日都在抓緊一切時間苦修,自然也沒時間來看這些小說和影視劇。
現在好不容易有了時間,居然看得很開心。
每天過得十分充實且愉快。
第160章 攤牌
兩人就這樣,一個賺錢養家,一個貌美如花,居然過得很和諧。
唯一有點缺陷的,就是譚玉剛開始賺的並不多。
好在蕭淩並不介意。
作為一個修真者,她對凡人的各種享受,確實也沒什麽興趣。
所以,每日在家裏喝著水、吹著空調、看著小說和電視劇,就已經很開心了。
至於譚玉一直堅持要用自己的錢,蕭淩也乖乖聽話。
一切,美好而平靜。
日子,就像美好的靜靜溪流,往下流淌。
而譚玉的小說,也越寫越掙錢。
半年之後,已經能生活得毫無壓力了。
——畢竟,她是以日更三萬的速度在碼字的。
她現在成了整個文學城競相傳頌的碼字機,不管是在讀者圈還是在作者圈,已經小有名氣。
而大家最驚嘆的是:她即便是以每天三萬的速度,寫的小說依然很好看,並不水。
這就更難得了。
要知道,人的精力終究隻有那麽多。
你寫得特別特別快,很容易腦子跟不上,行文就水了。
偏偏,這譚玉的小說,又快又不水。
這下子,她文下的評論區徹底沸騰了。
一個個都在傳頌,說來圍觀神仙大大。
「麻麻快看,有個勤奮的天使!」
她的文下,刷的最多的就是這麽一句話。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她買的水軍刷的評呢。
其實,譚玉固然勤奮,能達到這個成就,卻也是有點捷徑的。
因為她想了個辦法,就是寫以前寫過的東西。
之前她穿越到不同的世界,寫了無數小說。
那些小說中,固然有為了衝量的殘次品,但也有精品之作啊。
那些作品,都是被係統拿去穿越聯盟運營了,並不在這個世界。
——她已經百度搜索過,她的那些小說,在這個世界,都搜索不到。
也就是說,她完全可以把這些小說再寫一遍,然後發出來。
雖然還是要寫,但畢竟有了清楚的故事脈絡。且已經有了寫一遍的經驗,現在行文造詞再寫第二遍,就快得多了。
譚玉震驚:這一天三萬的手速,真是逆天啊。原來寫自己寫過的小說,居然這麽爽!
而這,還是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