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懸案(九)
回到九零:結婚哪有破案重要 作者:文炎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女死者年齡在40到50歲之間,身高1米6,死時體重在130斤左右。
因為死前也曾受過和葛老二相同的虐待,分析活著的時候體重應該在150斤上下。
與葛老二不同的是,她遭受虐待的時間僅一個月左右。
之所以沒被左右鄰居發現,是因為她一直被堵著嘴。
發現時,下頜骨已經嚴重變形。
北城分局隊長的想法是比對屍體的情況,如有相似,或許可以並案調查。
厲衡和沈建國也是這麽想,但唯有一個問題。
“我們發現屍體的位置距離你說的地方太遠了,如果是一個凶手,他怎麽往返於兩地之間?”厲衡說出疑慮。
“這個我也想了。”隊長又抽了一口煙:“騎自行車至少一個小時,也不是不可能。”
“我們了解的情況是凶手最初將人弄到磚房時,是沒有自行車的。”
隊長想了想:“這樣,我們先對屍體進行比對,之後去案發地,再做判斷。”
最後局長拍了板,就按照北城分局隊長的意見來。
厲衡和沈建國也覺得如果條件允許並案,或許會有更多線索。
這邊兩邊的法醫進行屍體比對,另一邊,厲衡帶隊去了北城的現場。
現場在北城一棟老樓裏,屬於城鄉之間,周圍幾乎都是荒地,隻有一趟公交,出行基本靠自行車。
老樓是五層的板樓,一層兩戶,地下室之前沒住人,後來所屬單位分給了職工,有了門牌號,左手邊的是11號,右手邊的是12號。
發現女屍的房間在11號。
報案人是1號的住戶,就在案發現場的樓上。
她說四天前,也就是2月21日的晚上開始,她隱約聽到了哼哼唧唧的聲音,持續到淩晨五點左右才停止。
聲音大概是在晚上十點多開始的,她以為是孩子的哭鬧聲,但是到了後半夜,依舊能聽到,搞得她整夜都沒睡好。
她認定聲音是從樓上傳來的,熬到六點就去找人家理論,經過一番解釋,得知聲音並不是樓上的。
那就隻能是樓下了,也就是11號。
她敲了很久的門,始終無人出來,趴門上聽了聽,也沒有任何聲音,或許是自己搞錯了?
之後一天的時間,再沒有哼唧的聲音傳出來,她想可能是自己幻聽了。
直到晚上八點多,她出來倒垃圾,看到一個拾荒的人正從地下室上來,雙手吃力的拖著一個大麻袋。
她此前從未見到過這個人,就問了一句:“你是誰呀?”
那個人像沒聽到,繼續拖著大麻袋走到外麵,放到自行車後座,用繩子簡單固定了一下,就騎上車走了。
據她說,那個人怎麽看都是個拾荒的,蓬頭垢麵,穿得厚厚的,像裹了層棉被在身上,最重要的,他的右腳有些跛。
至於她為什麽沒攔住他:“我當時挺害怕的,就沒敢上前。回家想了一夜,越想越不對勁,第二天早上就報了警。”
厲衡默算時間,鄰居是在21日晚10點多開始到22日淩晨5點左右聽到哼唧聲,當晚8點看到男人從地下室上來,這麽說,他應該是22日淩晨從磚房突然離開來了這裏,之後在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3日趕回磚房,碰到了他們正在勘察現場。
那麽22日晚上8點到23日早上這段時間,他去了哪裏?
麻袋裏又是什麽?
厲衡想著,聽到北城分局隊長說:“從男人的特征來看,可以認定是同一嫌疑人。”
“我也這麽認為,可以並案了。”厲衡說道。
隊長有些無奈:“看似凶殘的現場,實則能用的線索不多,但並案至少是個好消息。”
“是啊。”
厲衡說著,率先走進了犯罪現場。
這套房麵積不大,隻有40多平,小兩居,分別在東西兩側。
進門處正對著的是廚房,旁邊是廁所。
因為是地下室,沒有采光,打開燈,映入眼簾的是空蕩的房間。
兩間房都開著門,裏麵各擺放著一張床,床旁擺放著各種工具,和磚房那邊的情況基本一致。
隊長指著東屋的那張床:“女死者是在這裏被發現的。”
“西屋那張床呢?”厲衡問道。
“我們來的時候上麵什麽都沒有,但通過勘驗,那上麵之前有過人。”隊長說道。
那個人會是誰呢?
厲衡想著來到西屋,這裏牆角處還有一張床,或許和磚房一樣,是凶手睡覺的地方。
北城分局的刑警已經對此地進行過細致的勘驗,也進行了走訪,和厲衡他們一樣,即使有了些線索,但都無法作為抓手進入到下一步。
後來是看到南城分局的協查通告,才過來了解情況。
經過一番討論,由於北城分局案件較多,此案由南城分局主辦,調用兩名北城分局刑警協助辦案。
在看過卷宗後,厲衡和沈建國都覺得幫助不大。
首先,受害人身份不詳,也就是找不到屍源。
其次,地下室房主提供的租房人信息竟然是葛老二。
這非但沒什麽幫助,反而讓刑警們所掌握的信息更加混亂。
這套地下室是在去年7月份租出去的,來租房的是個男人,年齡在四十歲上下,身高大概不到1米8,至於長相,看上去挺凶的。
刑警將葛老二的照片拿給房東,半天,他才不太肯定地說道:“有些像,但應該不是一個人。我記得租房的那個人,左臉側麵有顆痣。”
“他右腳跛嗎?”刑警問道。
“不跛,走路挺正常的。”
“那個人還有什麽特點嗎?”
“哦,對了,他說話口音是晉市的。”房東笑著:“我老家就是晉市的,一下就聽出來了。”
也是晉市人,用的是葛老二的名,而且兩人有些像,他難道是工友說的大哥?
“我看有可能。”沈建國說道:“可為什麽要用葛老二的名字?”
厲衡忽然起身,走到黑板前,寫上葛老二、租房男人、女受害人,在三人的上麵寫了拾荒者三個字:“現在已知死了兩個人,葛老二,女受害人,凶手可以認定是拾荒者。”
“他和這兩個人有仇,然而租房的人大概率是葛老二的大哥。”
“我們在11號裏發現的另外一張床上,通過勘察,已經認定上麵曾經也有過一個受害人,現在不知去向,這個人會不會就是葛老二的大哥,也就是租房人?”
“那麽他和女受害人是什麽關係?”
蘇小小說:“從年齡來看,有可能是夫妻。”
“假設他們是夫妻,那麽這三人是一家人。”厲衡將葛老二、租房男人和女受害者三人畫在一個圈裏。
“既然拾荒者和這一家人有仇,已知葛老二和大哥來自晉市,那麽拾荒者應該也來自晉市。”
厲衡放下粉筆:“所以接下來,順著葛老二和大哥去走訪,他們到底什麽時候來的燕城。有了具體時間,我們可以通過晉市公安局了解到當時發生了什麽。”
因為死前也曾受過和葛老二相同的虐待,分析活著的時候體重應該在150斤上下。
與葛老二不同的是,她遭受虐待的時間僅一個月左右。
之所以沒被左右鄰居發現,是因為她一直被堵著嘴。
發現時,下頜骨已經嚴重變形。
北城分局隊長的想法是比對屍體的情況,如有相似,或許可以並案調查。
厲衡和沈建國也是這麽想,但唯有一個問題。
“我們發現屍體的位置距離你說的地方太遠了,如果是一個凶手,他怎麽往返於兩地之間?”厲衡說出疑慮。
“這個我也想了。”隊長又抽了一口煙:“騎自行車至少一個小時,也不是不可能。”
“我們了解的情況是凶手最初將人弄到磚房時,是沒有自行車的。”
隊長想了想:“這樣,我們先對屍體進行比對,之後去案發地,再做判斷。”
最後局長拍了板,就按照北城分局隊長的意見來。
厲衡和沈建國也覺得如果條件允許並案,或許會有更多線索。
這邊兩邊的法醫進行屍體比對,另一邊,厲衡帶隊去了北城的現場。
現場在北城一棟老樓裏,屬於城鄉之間,周圍幾乎都是荒地,隻有一趟公交,出行基本靠自行車。
老樓是五層的板樓,一層兩戶,地下室之前沒住人,後來所屬單位分給了職工,有了門牌號,左手邊的是11號,右手邊的是12號。
發現女屍的房間在11號。
報案人是1號的住戶,就在案發現場的樓上。
她說四天前,也就是2月21日的晚上開始,她隱約聽到了哼哼唧唧的聲音,持續到淩晨五點左右才停止。
聲音大概是在晚上十點多開始的,她以為是孩子的哭鬧聲,但是到了後半夜,依舊能聽到,搞得她整夜都沒睡好。
她認定聲音是從樓上傳來的,熬到六點就去找人家理論,經過一番解釋,得知聲音並不是樓上的。
那就隻能是樓下了,也就是11號。
她敲了很久的門,始終無人出來,趴門上聽了聽,也沒有任何聲音,或許是自己搞錯了?
之後一天的時間,再沒有哼唧的聲音傳出來,她想可能是自己幻聽了。
直到晚上八點多,她出來倒垃圾,看到一個拾荒的人正從地下室上來,雙手吃力的拖著一個大麻袋。
她此前從未見到過這個人,就問了一句:“你是誰呀?”
那個人像沒聽到,繼續拖著大麻袋走到外麵,放到自行車後座,用繩子簡單固定了一下,就騎上車走了。
據她說,那個人怎麽看都是個拾荒的,蓬頭垢麵,穿得厚厚的,像裹了層棉被在身上,最重要的,他的右腳有些跛。
至於她為什麽沒攔住他:“我當時挺害怕的,就沒敢上前。回家想了一夜,越想越不對勁,第二天早上就報了警。”
厲衡默算時間,鄰居是在21日晚10點多開始到22日淩晨5點左右聽到哼唧聲,當晚8點看到男人從地下室上來,這麽說,他應該是22日淩晨從磚房突然離開來了這裏,之後在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3日趕回磚房,碰到了他們正在勘察現場。
那麽22日晚上8點到23日早上這段時間,他去了哪裏?
麻袋裏又是什麽?
厲衡想著,聽到北城分局隊長說:“從男人的特征來看,可以認定是同一嫌疑人。”
“我也這麽認為,可以並案了。”厲衡說道。
隊長有些無奈:“看似凶殘的現場,實則能用的線索不多,但並案至少是個好消息。”
“是啊。”
厲衡說著,率先走進了犯罪現場。
這套房麵積不大,隻有40多平,小兩居,分別在東西兩側。
進門處正對著的是廚房,旁邊是廁所。
因為是地下室,沒有采光,打開燈,映入眼簾的是空蕩的房間。
兩間房都開著門,裏麵各擺放著一張床,床旁擺放著各種工具,和磚房那邊的情況基本一致。
隊長指著東屋的那張床:“女死者是在這裏被發現的。”
“西屋那張床呢?”厲衡問道。
“我們來的時候上麵什麽都沒有,但通過勘驗,那上麵之前有過人。”隊長說道。
那個人會是誰呢?
厲衡想著來到西屋,這裏牆角處還有一張床,或許和磚房一樣,是凶手睡覺的地方。
北城分局的刑警已經對此地進行過細致的勘驗,也進行了走訪,和厲衡他們一樣,即使有了些線索,但都無法作為抓手進入到下一步。
後來是看到南城分局的協查通告,才過來了解情況。
經過一番討論,由於北城分局案件較多,此案由南城分局主辦,調用兩名北城分局刑警協助辦案。
在看過卷宗後,厲衡和沈建國都覺得幫助不大。
首先,受害人身份不詳,也就是找不到屍源。
其次,地下室房主提供的租房人信息竟然是葛老二。
這非但沒什麽幫助,反而讓刑警們所掌握的信息更加混亂。
這套地下室是在去年7月份租出去的,來租房的是個男人,年齡在四十歲上下,身高大概不到1米8,至於長相,看上去挺凶的。
刑警將葛老二的照片拿給房東,半天,他才不太肯定地說道:“有些像,但應該不是一個人。我記得租房的那個人,左臉側麵有顆痣。”
“他右腳跛嗎?”刑警問道。
“不跛,走路挺正常的。”
“那個人還有什麽特點嗎?”
“哦,對了,他說話口音是晉市的。”房東笑著:“我老家就是晉市的,一下就聽出來了。”
也是晉市人,用的是葛老二的名,而且兩人有些像,他難道是工友說的大哥?
“我看有可能。”沈建國說道:“可為什麽要用葛老二的名字?”
厲衡忽然起身,走到黑板前,寫上葛老二、租房男人、女受害人,在三人的上麵寫了拾荒者三個字:“現在已知死了兩個人,葛老二,女受害人,凶手可以認定是拾荒者。”
“他和這兩個人有仇,然而租房的人大概率是葛老二的大哥。”
“我們在11號裏發現的另外一張床上,通過勘察,已經認定上麵曾經也有過一個受害人,現在不知去向,這個人會不會就是葛老二的大哥,也就是租房人?”
“那麽他和女受害人是什麽關係?”
蘇小小說:“從年齡來看,有可能是夫妻。”
“假設他們是夫妻,那麽這三人是一家人。”厲衡將葛老二、租房男人和女受害者三人畫在一個圈裏。
“既然拾荒者和這一家人有仇,已知葛老二和大哥來自晉市,那麽拾荒者應該也來自晉市。”
厲衡放下粉筆:“所以接下來,順著葛老二和大哥去走訪,他們到底什麽時候來的燕城。有了具體時間,我們可以通過晉市公安局了解到當時發生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