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警署從一開始的處理就是錯的!】
唐錦有些氣憤地說道。
不說三名醉漢在校園外就有對女生騷擾調戲的行為,就是後台他們還追到校園內對學生出手就已經很有問題了。
喝酒永遠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三名醉漢跑到人家校園裏對學生出手,學生反擊何過之有?
不能因為雙方都動手了就簡單認定是互毆!
這和對所有帝國公民說被人打了不能還手還有什麽區別?
在外麵被人打了不能還手,還手就變成互毆?那讓受害者現場要怎麽處理?如果施暴者不停手呢?被打出什麽問題或者被打死了怎麽辦?
事後對施暴者的任何懲罰都無法挽回受害者收到的傷害!
【當初於小平不是弄出正當防衛的法律條文了嗎?這種情況為何不判定為正當防衛?】
易陽這時也陰著臉反問。
宋春苦笑了一下,他上任大法官之後對帝國現在執行的法律條文進行了細致的研究,大概知道為何帝都警署不做學生正當防衛的認定了。
【當初立法的時候為了防止有人過度使用正當防衛,於部長對正當防衛進行了十分嚴格的認定。比如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進行反擊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可是當不法侵害停止後,受害者的正當防衛也必須停下,否則將不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而且要對此期間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其實這條就很難認定。就比如這次的事件,周超在自己脖子被醉漢掐住的時候開始攻擊醉漢,這時候算得上是正當防衛。
按照正當防衛的認定,當醉漢鬆開周超的脖子後不法侵害就已經結束了,周超也應當立刻停止對醉漢的反擊。】
易陽搖了搖頭,【這很難做到。】
其他人從第三方視角可以很輕易辨別出不法侵害實際結束的時間,但是當事人在情緒的影響下很難有這麽清晰的判斷。
就像本案中的周超,他在醉漢鬆手之後並沒有停下攻擊行為直到對方被打倒在地為止。
【兩個人戰鬥,隻有確認了對方喪失了還手之力後自身才算是安全了,如果僅僅因為對方停手另一方就必須停手這不合理,這等於是把主動權讓給了違法犯罪的一方。
那以後是不是可以這樣,我想殺了你,結果進行到一半發現打不過你。好,我現在停手,你也必須停手。等你放鬆警惕後我在給你一刀把你殺了。
那這樣正當防衛的意義在哪裏?防衛到最後還是保不住自己的命?】
宋春沉默。
當時他看到對於正當防衛認定的那麽多限製時心裏就也有同樣的想法。
【我看過數據庫內聯盟一些判決的存檔,有小偷去人家家裏偷東西,結果被主人發現,主人出來追小偷,小偷逃跑的時候出意外摔死了。最後聯盟法院是判主人家承擔責任對小偷的家人進行賠償。理由是主人不應該追小偷,因為他應該認識到這個行為會對小偷的人身安全造成傷害,他還是這樣去做了,有故意的意向,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
【荒謬!】
易陽甩手怒喝。
偷了我的東西我還不能去追了?
這是什麽道理?!
【於小平幹的蠢事!】
僅僅隻是為了防止不一定出現的正當防衛過當就讓大多數人在麵對不法侵害時畏首畏尾,這簡直是蠢到極點的方法。
真想預防正當防衛過當完全可以讓正當防衛過當者接受嚴厲的懲罰來預防。
比如小偷隻是偷了地裏的菜,菜農卻仗著有正當防衛把人給打死了,這就是很明顯的防衛過當。那麽菜農的行為就應該按照故意殺人罪去量刑而不必考慮殺人的原因,也就是說不需要因為小偷有偷竊的行為在先就要對菜農輕判。
而且菜農的辯護中如果提到這一點說明菜農是有正當防衛意識卻在濫用這項權利的,那麽菜農應當加重判罰,是那種自己要償命不說個人的全部財產還要賠償給小偷的家人。
【依你看這件事應當怎麽處理才妥當?】
發泄了一番心中的怒火後,易陽又問宋春。
宋春在來之前心裏已經有了預案,現在易陽問起來他回答也是不慌不忙。
【星皇陛下。首先周超的行為不應當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三名醉漢調戲女學生,周超三人出手相助是見義勇為不但不應該受到任何的懲罰,還應當得到官方的嘉獎。】
易陽和唐錦都點了點頭認可宋春的這個定性。
唐錦想了想說:【以皇室的名義為周超三位同學頒獎,在給予榮譽獎勵的同時也要給物質上的獎勵以此來鼓勵民眾麵對違法犯罪行為出現勇敢出手。】
【好的,月皇陛下。】
宋春立刻掏出平板把唐錦的話記錄下來。
【三個醉漢闖入校園對周超三人施暴,周超三人的反抗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是鑒於周超有在醉漢毫無反抗之力後還繼續攻擊的情況,周超需承擔醉漢部分的醫療費用。】
宋春考慮到了整件事中的方方麵麵,周超總體上沒有過錯,但是在防衛的過程中有少許的超出,考慮到周超在當時的環境下不可能有那麽冷靜的思考,對於這部分超出正當防衛的行為理應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嗯,就按你所說的處理。另外帝都警署這次對案件的處理定性為瀆職,司法部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警察係統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維護正義,維護法律,警察部隊不需要和稀泥的老好人存在,法律的尊嚴不容任何人踐踏。
【我來在政務係統內斥責一下帝國警察總部,有些口角上的矛盾可以用調解來化幹戈為玉帛,但是已經上升到人身攻擊的矛盾堅決不能和稀泥,一定要嚴查嚴辦!】
唐錦在一旁說道。
帝國兩位皇帝陛下都表了態,宋春自然知道自己應該怎麽做了。
[知道,回去之後我就通知於小平部長,他會處理好這件事的。]
本以為匯報完了自己就要離開,可沒想到臨走的時候突然被易陽叫住了。
[我們跟你一起回去,你先把周超的案子處理好,然後周超和他的同學到皇宮領獎,我要親自給他們頒獎。]
天琴星係的事情基本已經結束,易陽他們這個時候返回帝都也沒什麽太大的問題。
唐錦有些氣憤地說道。
不說三名醉漢在校園外就有對女生騷擾調戲的行為,就是後台他們還追到校園內對學生出手就已經很有問題了。
喝酒永遠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三名醉漢跑到人家校園裏對學生出手,學生反擊何過之有?
不能因為雙方都動手了就簡單認定是互毆!
這和對所有帝國公民說被人打了不能還手還有什麽區別?
在外麵被人打了不能還手,還手就變成互毆?那讓受害者現場要怎麽處理?如果施暴者不停手呢?被打出什麽問題或者被打死了怎麽辦?
事後對施暴者的任何懲罰都無法挽回受害者收到的傷害!
【當初於小平不是弄出正當防衛的法律條文了嗎?這種情況為何不判定為正當防衛?】
易陽這時也陰著臉反問。
宋春苦笑了一下,他上任大法官之後對帝國現在執行的法律條文進行了細致的研究,大概知道為何帝都警署不做學生正當防衛的認定了。
【當初立法的時候為了防止有人過度使用正當防衛,於部長對正當防衛進行了十分嚴格的認定。比如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進行反擊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可是當不法侵害停止後,受害者的正當防衛也必須停下,否則將不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而且要對此期間產生的損失承擔責任。
其實這條就很難認定。就比如這次的事件,周超在自己脖子被醉漢掐住的時候開始攻擊醉漢,這時候算得上是正當防衛。
按照正當防衛的認定,當醉漢鬆開周超的脖子後不法侵害就已經結束了,周超也應當立刻停止對醉漢的反擊。】
易陽搖了搖頭,【這很難做到。】
其他人從第三方視角可以很輕易辨別出不法侵害實際結束的時間,但是當事人在情緒的影響下很難有這麽清晰的判斷。
就像本案中的周超,他在醉漢鬆手之後並沒有停下攻擊行為直到對方被打倒在地為止。
【兩個人戰鬥,隻有確認了對方喪失了還手之力後自身才算是安全了,如果僅僅因為對方停手另一方就必須停手這不合理,這等於是把主動權讓給了違法犯罪的一方。
那以後是不是可以這樣,我想殺了你,結果進行到一半發現打不過你。好,我現在停手,你也必須停手。等你放鬆警惕後我在給你一刀把你殺了。
那這樣正當防衛的意義在哪裏?防衛到最後還是保不住自己的命?】
宋春沉默。
當時他看到對於正當防衛認定的那麽多限製時心裏就也有同樣的想法。
【我看過數據庫內聯盟一些判決的存檔,有小偷去人家家裏偷東西,結果被主人發現,主人出來追小偷,小偷逃跑的時候出意外摔死了。最後聯盟法院是判主人家承擔責任對小偷的家人進行賠償。理由是主人不應該追小偷,因為他應該認識到這個行為會對小偷的人身安全造成傷害,他還是這樣去做了,有故意的意向,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
【荒謬!】
易陽甩手怒喝。
偷了我的東西我還不能去追了?
這是什麽道理?!
【於小平幹的蠢事!】
僅僅隻是為了防止不一定出現的正當防衛過當就讓大多數人在麵對不法侵害時畏首畏尾,這簡直是蠢到極點的方法。
真想預防正當防衛過當完全可以讓正當防衛過當者接受嚴厲的懲罰來預防。
比如小偷隻是偷了地裏的菜,菜農卻仗著有正當防衛把人給打死了,這就是很明顯的防衛過當。那麽菜農的行為就應該按照故意殺人罪去量刑而不必考慮殺人的原因,也就是說不需要因為小偷有偷竊的行為在先就要對菜農輕判。
而且菜農的辯護中如果提到這一點說明菜農是有正當防衛意識卻在濫用這項權利的,那麽菜農應當加重判罰,是那種自己要償命不說個人的全部財產還要賠償給小偷的家人。
【依你看這件事應當怎麽處理才妥當?】
發泄了一番心中的怒火後,易陽又問宋春。
宋春在來之前心裏已經有了預案,現在易陽問起來他回答也是不慌不忙。
【星皇陛下。首先周超的行為不應當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三名醉漢調戲女學生,周超三人出手相助是見義勇為不但不應該受到任何的懲罰,還應當得到官方的嘉獎。】
易陽和唐錦都點了點頭認可宋春的這個定性。
唐錦想了想說:【以皇室的名義為周超三位同學頒獎,在給予榮譽獎勵的同時也要給物質上的獎勵以此來鼓勵民眾麵對違法犯罪行為出現勇敢出手。】
【好的,月皇陛下。】
宋春立刻掏出平板把唐錦的話記錄下來。
【三個醉漢闖入校園對周超三人施暴,周超三人的反抗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是鑒於周超有在醉漢毫無反抗之力後還繼續攻擊的情況,周超需承擔醉漢部分的醫療費用。】
宋春考慮到了整件事中的方方麵麵,周超總體上沒有過錯,但是在防衛的過程中有少許的超出,考慮到周超在當時的環境下不可能有那麽冷靜的思考,對於這部分超出正當防衛的行為理應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嗯,就按你所說的處理。另外帝都警署這次對案件的處理定性為瀆職,司法部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警察係統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維護正義,維護法律,警察部隊不需要和稀泥的老好人存在,法律的尊嚴不容任何人踐踏。
【我來在政務係統內斥責一下帝國警察總部,有些口角上的矛盾可以用調解來化幹戈為玉帛,但是已經上升到人身攻擊的矛盾堅決不能和稀泥,一定要嚴查嚴辦!】
唐錦在一旁說道。
帝國兩位皇帝陛下都表了態,宋春自然知道自己應該怎麽做了。
[知道,回去之後我就通知於小平部長,他會處理好這件事的。]
本以為匯報完了自己就要離開,可沒想到臨走的時候突然被易陽叫住了。
[我們跟你一起回去,你先把周超的案子處理好,然後周超和他的同學到皇宮領獎,我要親自給他們頒獎。]
天琴星係的事情基本已經結束,易陽他們這個時候返回帝都也沒什麽太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