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挖聯盟牆角
修仙太難?沒事,氪金就行了 作者:垂釣老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現在散修在海棠秘境的收獲還是拿出十分之一給聯盟,並沒有增加。
但是,發現的一些大型的礦場,並不屬於散修所有,而是歸聯盟所有。
發現者隻是能夠獲得一部分利潤。
也不是沒有不滿的人,覺得聯盟拿的太多了。
但是,雪姬夫人的回應是,這秘境就是由盟主發現的,那一頭四階妖獸也是盟主斬殺的。
沒有盟主,大家都沒法進入這秘境采集資源。
給出一些好處,也是理所應當的。
以後聯盟要有一個基地,要有穩定的發展,就必須有那些可以穩定產出的礦場。
而且,盟主自己也不需要那些東西,隻是拿來給聯盟統一管理罷了。
聯盟是屬於所有成員的聯盟,大宗資源收歸聯盟所有,也等於是所有的成員都持有,這是一種更加公平的資源再分配模式。
總而言之,擁有那些大宗資源是很合理的。
而且,海棠秘境不會是開天盟尋找的最後一個秘境。
現在大家都把個人的利益淩駕於聯盟之上,那不是讓盟主寒了心嗎?
這樣還會有下一個秘境出現嗎?
就算發現了新的秘境,盟主還能放心讓那些自私自利的人進入嗎?
在雪姬夫人的話術下,那些會長也覺得聯盟拿大頭沒有毛病,能夠留下三分之一,已經很不錯了。
最後都支持了這樣的分成比例。
具體到那一座靈石礦,是被縉雲分會的一支小隊發現的,然後由白雲真人帶頭組織人員進行勘測確定的,聯盟也派出了修士協助勘察。
這一座靈石礦的利益分配,屬於縉雲分會的三分之一裏麵,又有五分之一歸發現那座礦山的分舵及小隊所有。
其餘五分之四的利潤,歸縉雲分會。
分會有自己的公賬,目前是由白雲真人這個會長掌握——靈石該怎麽花,花多少,花到哪裏,都是他來做主。
當然,大額的支出還是要征求一下各分舵意見的。
提煉靈石的大陣,開采靈石的礦工,也都由分會負責。
年產一億靈石,三分之一歸於縉雲分會,那就是三千多萬靈石。
這三千多萬裏麵的五分之四,就是兩千多萬靈石。
扣掉大陣運轉維修以及人工的成本,一年利潤不會低於兩千萬靈石。
一座提煉靈石的大陣就要收費五千萬靈石,白雲真人確實是覺得貴了一些。
而且這都不是貴不貴的問題,是能不能拿出這麽多靈石出來的問題。
這些年,白雲真人的白雲記確實賺了很多靈石,他可以拿得出那麽多靈石來。
但那是他私人的靈石,怎麽可能拿出來公用?
縉雲分會的公賬上麵,隻有幾十萬靈石。
——開發海棠秘境之後,分會才算是真正的發揮職能,才擁有了公賬,收入就是每年進入秘境的成員交納一些靈石作為運轉的費用,數額並不多,支出也不少,賬麵盈餘就那麽點。
離五千萬差得太遠了。
白雲真人和齊洛談了一會兒,齊洛一口咬定成本就是這樣,沒有降價的空間了。
這還是自己人,優惠,沒有把人工成本算進去。
要是別的分會需要這樣的提煉大陣,報價得一億起步。
——說這個的時候,齊洛有一些恍惚:“我怎麽變得這麽黑心了呢?這幾個數字好熟悉,感覺我的思維都已經變成了慕容青的形狀……以後我不會變成跟她一樣冷酷無情的人吧?”
白雲真人說了分會現在的難處,齊洛講了材料的昂貴。
最後,白雲真人道:“現在分會肯定是拿不出那麽多靈石來的,我們也不能讓賢弟你吃虧,我看能不能搞出一個折中的辦法——賢弟你出這套陣法,然後獲得這座礦山的分紅?”
齊洛愣了一下——還有這樣的好處?
以陣法入股,獲得的是長期的利潤。
問道:“能夠占有多大的比例?”
白雲真人沒有馬上回答他這個問題,而是說起另外一件事情:
“布陣材料價值那麽高,賢弟手中若是不寬裕的話,愚兄的白雲記還有一點資產,可以幫著墊付一半成本,不需要賢弟償還,隻需要將大陣所得的分紅分與一半便可。”
齊洛本來想說“我不缺靈石”,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下了——他突然想明白了為什麽白雲真人答非所問。
看起來是答非所問,實際上是密切相關的。
讓白雲真人參與到這一股,那麽,自己得到的分成比例就會更高一些,甚至是高出很多。
要是不讓他參與進來,分成的比例肯定不會有多高,可能幾十年開采過後,屬於自己的利潤也就是比五千萬靈石多一點點。
白雲真人可以選擇墊資給縉雲分會,再由分會獲得利潤之後照數償還。
也不過是這座靈石礦兩三年的利潤罷了。
但是他沒有這樣選擇。
而是以分會靈石不夠的理由,提出給齊洛的大陣分紅。
這不是無緣無故的給齊洛送好處,而是想著自己也參與進去,獲得這座礦場的永久分紅。
雖然這樣會損害到分會的利益,但是,他自己得到了好處。
分會會長不一定能一直當下去,但白雲記的老板永遠是他——隻要他還活著。
而且,還送了齊洛一個天大的人情。
“這是挖聯盟牆角呀!”齊洛想明白了,“賤賣分會資產,給自己謀好處。”
這是很不正確的。
——但是他喜歡!
笑著說道:“確實手中很不寬裕,一下子拿不出那麽多靈石來。兄長能夠墊付一半,求之不得。”
說完,二人相視一笑,默契於心。
白雲真人便別過了他,去找下麵那些分舵的舵主,跟他們說起這件事情,征求他們的意見。
雖然他是分會會長,但如果得不到那些舵主的支持,分配方案是沒法生效的。
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和那些舵主說的,轉了一圈下來,他告訴齊洛,已經確定了分配方案。
由齊洛提供提煉靈石的大陣,並且給予後續的維護服務,和分會平分剩下的利潤。
——分會獲得的是總利潤的三分之一,這三分之一裏麵又拿出五分之一給發現礦山的小隊及其所屬分舵,剩下的就是五分之四,也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四。
對半分,那就是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二。
其中,還要分一半給支付兩千五百萬靈石的白雲記。
留給齊洛的分紅,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一。
按照設計的產能,一年也有六百萬左右的利潤。
生產五十年的話,那就是三億靈石。
這筆生意,齊洛覺得做得。
但是,發現的一些大型的礦場,並不屬於散修所有,而是歸聯盟所有。
發現者隻是能夠獲得一部分利潤。
也不是沒有不滿的人,覺得聯盟拿的太多了。
但是,雪姬夫人的回應是,這秘境就是由盟主發現的,那一頭四階妖獸也是盟主斬殺的。
沒有盟主,大家都沒法進入這秘境采集資源。
給出一些好處,也是理所應當的。
以後聯盟要有一個基地,要有穩定的發展,就必須有那些可以穩定產出的礦場。
而且,盟主自己也不需要那些東西,隻是拿來給聯盟統一管理罷了。
聯盟是屬於所有成員的聯盟,大宗資源收歸聯盟所有,也等於是所有的成員都持有,這是一種更加公平的資源再分配模式。
總而言之,擁有那些大宗資源是很合理的。
而且,海棠秘境不會是開天盟尋找的最後一個秘境。
現在大家都把個人的利益淩駕於聯盟之上,那不是讓盟主寒了心嗎?
這樣還會有下一個秘境出現嗎?
就算發現了新的秘境,盟主還能放心讓那些自私自利的人進入嗎?
在雪姬夫人的話術下,那些會長也覺得聯盟拿大頭沒有毛病,能夠留下三分之一,已經很不錯了。
最後都支持了這樣的分成比例。
具體到那一座靈石礦,是被縉雲分會的一支小隊發現的,然後由白雲真人帶頭組織人員進行勘測確定的,聯盟也派出了修士協助勘察。
這一座靈石礦的利益分配,屬於縉雲分會的三分之一裏麵,又有五分之一歸發現那座礦山的分舵及小隊所有。
其餘五分之四的利潤,歸縉雲分會。
分會有自己的公賬,目前是由白雲真人這個會長掌握——靈石該怎麽花,花多少,花到哪裏,都是他來做主。
當然,大額的支出還是要征求一下各分舵意見的。
提煉靈石的大陣,開采靈石的礦工,也都由分會負責。
年產一億靈石,三分之一歸於縉雲分會,那就是三千多萬靈石。
這三千多萬裏麵的五分之四,就是兩千多萬靈石。
扣掉大陣運轉維修以及人工的成本,一年利潤不會低於兩千萬靈石。
一座提煉靈石的大陣就要收費五千萬靈石,白雲真人確實是覺得貴了一些。
而且這都不是貴不貴的問題,是能不能拿出這麽多靈石出來的問題。
這些年,白雲真人的白雲記確實賺了很多靈石,他可以拿得出那麽多靈石來。
但那是他私人的靈石,怎麽可能拿出來公用?
縉雲分會的公賬上麵,隻有幾十萬靈石。
——開發海棠秘境之後,分會才算是真正的發揮職能,才擁有了公賬,收入就是每年進入秘境的成員交納一些靈石作為運轉的費用,數額並不多,支出也不少,賬麵盈餘就那麽點。
離五千萬差得太遠了。
白雲真人和齊洛談了一會兒,齊洛一口咬定成本就是這樣,沒有降價的空間了。
這還是自己人,優惠,沒有把人工成本算進去。
要是別的分會需要這樣的提煉大陣,報價得一億起步。
——說這個的時候,齊洛有一些恍惚:“我怎麽變得這麽黑心了呢?這幾個數字好熟悉,感覺我的思維都已經變成了慕容青的形狀……以後我不會變成跟她一樣冷酷無情的人吧?”
白雲真人說了分會現在的難處,齊洛講了材料的昂貴。
最後,白雲真人道:“現在分會肯定是拿不出那麽多靈石來的,我們也不能讓賢弟你吃虧,我看能不能搞出一個折中的辦法——賢弟你出這套陣法,然後獲得這座礦山的分紅?”
齊洛愣了一下——還有這樣的好處?
以陣法入股,獲得的是長期的利潤。
問道:“能夠占有多大的比例?”
白雲真人沒有馬上回答他這個問題,而是說起另外一件事情:
“布陣材料價值那麽高,賢弟手中若是不寬裕的話,愚兄的白雲記還有一點資產,可以幫著墊付一半成本,不需要賢弟償還,隻需要將大陣所得的分紅分與一半便可。”
齊洛本來想說“我不缺靈石”,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下了——他突然想明白了為什麽白雲真人答非所問。
看起來是答非所問,實際上是密切相關的。
讓白雲真人參與到這一股,那麽,自己得到的分成比例就會更高一些,甚至是高出很多。
要是不讓他參與進來,分成的比例肯定不會有多高,可能幾十年開采過後,屬於自己的利潤也就是比五千萬靈石多一點點。
白雲真人可以選擇墊資給縉雲分會,再由分會獲得利潤之後照數償還。
也不過是這座靈石礦兩三年的利潤罷了。
但是他沒有這樣選擇。
而是以分會靈石不夠的理由,提出給齊洛的大陣分紅。
這不是無緣無故的給齊洛送好處,而是想著自己也參與進去,獲得這座礦場的永久分紅。
雖然這樣會損害到分會的利益,但是,他自己得到了好處。
分會會長不一定能一直當下去,但白雲記的老板永遠是他——隻要他還活著。
而且,還送了齊洛一個天大的人情。
“這是挖聯盟牆角呀!”齊洛想明白了,“賤賣分會資產,給自己謀好處。”
這是很不正確的。
——但是他喜歡!
笑著說道:“確實手中很不寬裕,一下子拿不出那麽多靈石來。兄長能夠墊付一半,求之不得。”
說完,二人相視一笑,默契於心。
白雲真人便別過了他,去找下麵那些分舵的舵主,跟他們說起這件事情,征求他們的意見。
雖然他是分會會長,但如果得不到那些舵主的支持,分配方案是沒法生效的。
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和那些舵主說的,轉了一圈下來,他告訴齊洛,已經確定了分配方案。
由齊洛提供提煉靈石的大陣,並且給予後續的維護服務,和分會平分剩下的利潤。
——分會獲得的是總利潤的三分之一,這三分之一裏麵又拿出五分之一給發現礦山的小隊及其所屬分舵,剩下的就是五分之四,也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四。
對半分,那就是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二。
其中,還要分一半給支付兩千五百萬靈石的白雲記。
留給齊洛的分紅,是礦場總利潤的十五分之一。
按照設計的產能,一年也有六百萬左右的利潤。
生產五十年的話,那就是三億靈石。
這筆生意,齊洛覺得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