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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那個小世界[快穿] 作者:我愛可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重生讓史茂輕易拋棄了曾經所堅持的東西,可能是時間太久,讓他心生倦怠,不想在堅持無所謂的付出,但完全可以換一種生活方式,找回適合自己去走的道路,卻意圖靠著竊取他人的成果走向成功,本身就是大錯特錯的。
五個小時的時間,史茂激動的盯著電腦屏幕,笑的猥瑣,手指在鍵盤上翻飛著,兩萬多字的存稿輕輕鬆鬆完成,這與他曾經日萬艱難的速度想比較,快到讓史茂哈哈大笑。
迫不及待的在小說站上建立基本信息,連續上傳三章。時間緊迫,在史茂看來,一池子水的第一本小說接近完結,必須在對方新文上傳之前,積累足夠的章節和人氣,在對抗中才能占據不敗之地。
當然,如果對方能夠看到他的文,一切就不會發生,看不到也就不要怪他無情。
前世已經擁有這麽多別人如何肖想都得不到的東西,這一世也達到了一本封神的成就,合該知足,讓他也嚐嚐站在頂峰的感覺才是。
完全不顧這是通過自身努力換來的成就,竊取他人成果還心安理得,從骨子裏就壞掉了。
第103章 大神,你掉馬了知道嗎?(六)
曾經網文巔峰的大神, 寫出來的文果然好用,僅僅幾天的時間,剛剛更新十多章,得到的收藏比他前世上架之後的收藏都多, 編輯春華早早發現了這篇好文,將史茂簽下。
為了之後可能發生的碰撞,史茂將小說的名字由《我的玉》改成了《掌心玉》, 他自認為他賦予的名字比原作者的好上不知多少, 文藝又貼合, 殊不知這正是池越文的一大特色,以最樸實的名字點明核心,不去喧賓奪主, 以題目搶奪文本身的風華。
隨著《掌心玉》上架,讀者的打賞和訂閱,讓史茂的作者收入上的數字越來越大, 看著一片大好的形勢, 史茂放下心來, 換上衣服拿上錢包準備出門逛逛,順便買些生活用品一類的東西。
驕陽像是一把火傘,炙熱均勻的烘烤著地麵,七月份的是個不太適宜出門的日子,恨不能全天待在空調房裏, 才能舒展渾身的細胞。
出門的史茂完全不在乎, 上午雖熱, 卻還暫時能夠忍受,張開雙手,閉眼猛地吸一口新鮮空氣。
既然寫小說,死宅這個屬性是少不了的,自重生後,除了買些必需品,史茂就沒有出過門,重新得見天日,有種玄幻飄然的感覺,整個天地都大上許多。
「史茂」走在街上,突然一個有些眼熟的人拽住了他,奇怪的看了對方一眼,確實想不起在哪見過,疑惑的問道:「你是?」
聽到史茂問他是誰,對方震驚的睜大了雙眼,繼而又帶著些委屈,聲音拔高了幾個音調的說道說道:「不至於吧史茂,你這就不認識我了,我是羅鑫啊。我這幾年也沒什麽變化,不至於上了個大學,你就將高中同學都忘記了。我們班當時人雖多,有個幾十號人,但我可是當過你同桌的,連我都不認得,豈不是班上的人差不多忘了個幹淨?」
羅鑫的自我介紹,並沒有讓史茂想起什麽來,對羅鑫僅僅是幾年的時光,對他來說卻是有二十多年沒有見過的高中同學,上一世因為混得不好,高中聚會他從來沒有參加過,幾乎斷了聯繫。
事實當然不能讓羅鑫知道,裝作懊惱的樣子拍了一下腦袋,說道:「你看我這腦子,在家寫小說寫秀逗了,剛剛腦中想的都是劇情,乍一被你拽住,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沒事兒,你現在職業是寫小說嗎,我聽說這行可不好做,每天都要更新不說,收入全看讀者喜好,好了賺的多到令人羨慕,撲街的話幾乎賺不到什麽錢。」羅鑫上完大學後又考了研究生,還沒正式踏入社會的大染缸,說話直來直去的,不知道這樣說話,容易令心理脆弱的人多想。
史茂寫了多年的撲街小說,養成了自卑又容易多思多慮的性格,對羅鑫來說是個正常的問話,是對往日老同學境況的關心,可能方式不太對,初衷是沒有什麽惡意的。
對史茂來說就是對方看不起他,在內心嘲笑他混的不好,當即臉耷拉下來,麵色不太好看,對羅鑫的印象降至穀底,將對方定義成趨炎附勢的小人形象。
「還可以吧,讀者訂閱率挺高的,養活自己不成問題。」迅速調整狀態,史茂裝作不在意的說道。
小白的羅鑫並沒有發現異常,哥兒兩好的勾著史茂的肩,一點兒也不生疏:「那就好,過幾天我們班聚會,班長沒聯繫上你,正好碰上了,你去不?」
「等看有沒有時間吧。」,史茂敷衍道。
賊兮兮的湊上來,羅鑫誘惑史茂道:「聽說我們的班花孔珍可是要去的,真不去?」
往日的同學基本記不起模樣,孔珍的容顏卻瞬間映入史茂的腦海,少年求而不得的女神,曾經無數次出現在他的夢裏,那不僅是他們班的班花,還是學校的校花,容顏青澀純美,見之難忘。
現在小說漸入佳境,史茂想著如今自己的身價已經不同以往,往後前途不可限量,不用在避著同學聚會,當下答應了羅鑫的邀約,兩人交換了聯繫號碼,告別回家。
幾日後,聚友緣飯店,穿著新買的西裝,頂著新理的髮型,史茂整個人煥然一新,為了同學聚會,全身上下沒少花錢。
高中的同學聚會,大多都是攀比大會,為了玩的開心,歷屆班長也曾想方設法改變現狀,什麽統一服裝、不準開車、不得提及職業等等,絞盡腦汁的安排。
五個小時的時間,史茂激動的盯著電腦屏幕,笑的猥瑣,手指在鍵盤上翻飛著,兩萬多字的存稿輕輕鬆鬆完成,這與他曾經日萬艱難的速度想比較,快到讓史茂哈哈大笑。
迫不及待的在小說站上建立基本信息,連續上傳三章。時間緊迫,在史茂看來,一池子水的第一本小說接近完結,必須在對方新文上傳之前,積累足夠的章節和人氣,在對抗中才能占據不敗之地。
當然,如果對方能夠看到他的文,一切就不會發生,看不到也就不要怪他無情。
前世已經擁有這麽多別人如何肖想都得不到的東西,這一世也達到了一本封神的成就,合該知足,讓他也嚐嚐站在頂峰的感覺才是。
完全不顧這是通過自身努力換來的成就,竊取他人成果還心安理得,從骨子裏就壞掉了。
第103章 大神,你掉馬了知道嗎?(六)
曾經網文巔峰的大神, 寫出來的文果然好用,僅僅幾天的時間,剛剛更新十多章,得到的收藏比他前世上架之後的收藏都多, 編輯春華早早發現了這篇好文,將史茂簽下。
為了之後可能發生的碰撞,史茂將小說的名字由《我的玉》改成了《掌心玉》, 他自認為他賦予的名字比原作者的好上不知多少, 文藝又貼合, 殊不知這正是池越文的一大特色,以最樸實的名字點明核心,不去喧賓奪主, 以題目搶奪文本身的風華。
隨著《掌心玉》上架,讀者的打賞和訂閱,讓史茂的作者收入上的數字越來越大, 看著一片大好的形勢, 史茂放下心來, 換上衣服拿上錢包準備出門逛逛,順便買些生活用品一類的東西。
驕陽像是一把火傘,炙熱均勻的烘烤著地麵,七月份的是個不太適宜出門的日子,恨不能全天待在空調房裏, 才能舒展渾身的細胞。
出門的史茂完全不在乎, 上午雖熱, 卻還暫時能夠忍受,張開雙手,閉眼猛地吸一口新鮮空氣。
既然寫小說,死宅這個屬性是少不了的,自重生後,除了買些必需品,史茂就沒有出過門,重新得見天日,有種玄幻飄然的感覺,整個天地都大上許多。
「史茂」走在街上,突然一個有些眼熟的人拽住了他,奇怪的看了對方一眼,確實想不起在哪見過,疑惑的問道:「你是?」
聽到史茂問他是誰,對方震驚的睜大了雙眼,繼而又帶著些委屈,聲音拔高了幾個音調的說道說道:「不至於吧史茂,你這就不認識我了,我是羅鑫啊。我這幾年也沒什麽變化,不至於上了個大學,你就將高中同學都忘記了。我們班當時人雖多,有個幾十號人,但我可是當過你同桌的,連我都不認得,豈不是班上的人差不多忘了個幹淨?」
羅鑫的自我介紹,並沒有讓史茂想起什麽來,對羅鑫僅僅是幾年的時光,對他來說卻是有二十多年沒有見過的高中同學,上一世因為混得不好,高中聚會他從來沒有參加過,幾乎斷了聯繫。
事實當然不能讓羅鑫知道,裝作懊惱的樣子拍了一下腦袋,說道:「你看我這腦子,在家寫小說寫秀逗了,剛剛腦中想的都是劇情,乍一被你拽住,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沒事兒,你現在職業是寫小說嗎,我聽說這行可不好做,每天都要更新不說,收入全看讀者喜好,好了賺的多到令人羨慕,撲街的話幾乎賺不到什麽錢。」羅鑫上完大學後又考了研究生,還沒正式踏入社會的大染缸,說話直來直去的,不知道這樣說話,容易令心理脆弱的人多想。
史茂寫了多年的撲街小說,養成了自卑又容易多思多慮的性格,對羅鑫來說是個正常的問話,是對往日老同學境況的關心,可能方式不太對,初衷是沒有什麽惡意的。
對史茂來說就是對方看不起他,在內心嘲笑他混的不好,當即臉耷拉下來,麵色不太好看,對羅鑫的印象降至穀底,將對方定義成趨炎附勢的小人形象。
「還可以吧,讀者訂閱率挺高的,養活自己不成問題。」迅速調整狀態,史茂裝作不在意的說道。
小白的羅鑫並沒有發現異常,哥兒兩好的勾著史茂的肩,一點兒也不生疏:「那就好,過幾天我們班聚會,班長沒聯繫上你,正好碰上了,你去不?」
「等看有沒有時間吧。」,史茂敷衍道。
賊兮兮的湊上來,羅鑫誘惑史茂道:「聽說我們的班花孔珍可是要去的,真不去?」
往日的同學基本記不起模樣,孔珍的容顏卻瞬間映入史茂的腦海,少年求而不得的女神,曾經無數次出現在他的夢裏,那不僅是他們班的班花,還是學校的校花,容顏青澀純美,見之難忘。
現在小說漸入佳境,史茂想著如今自己的身價已經不同以往,往後前途不可限量,不用在避著同學聚會,當下答應了羅鑫的邀約,兩人交換了聯繫號碼,告別回家。
幾日後,聚友緣飯店,穿著新買的西裝,頂著新理的髮型,史茂整個人煥然一新,為了同學聚會,全身上下沒少花錢。
高中的同學聚會,大多都是攀比大會,為了玩的開心,歷屆班長也曾想方設法改變現狀,什麽統一服裝、不準開車、不得提及職業等等,絞盡腦汁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