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總是我認識的客戶裏特別可愛的一個人。
記得我第一次見他那天,我們一大群人圍坐在一張圓桌子旁邊吃火鍋。林總長得非常高大,臉上帶著害羞的笑容。他旁邊有一個他的朋友說他經常深夜在朋友圈寫一些小作文,寫了又刪,刪了又寫,然後我就看到林總眉眼彎彎,一臉害羞地向他朋友看過去,然後又一臉害羞地低下了頭。
我那天穿了條白色的裙子,不知道是不是穿白裙子的女生對男生比較有殺傷力,我後來覺得林總一句話就能抓住人心似乎是有意為之。
那天,大家互相介紹自己,到我的時候,我說我是陝西西安的,林總接口說:秦朝之前,你們的祖先是戎狄。
這段曆史我也知道,但是像林總這樣的一個台灣人一說出口就讓人覺得:哇,這個人好有文化!
林總被人欠了錢,我們加了微信,約好某一天他來我們律師所談案子。
之後再見麵,他在我們律師所簽好委托手續,我需要從他手機上調取一部分證據材料,問他要手機的時候,林總一臉緊張。緊張了一下下之後就把他的手機遞給了我。
林總沒有之前那個土豪那麽有錢,但我給他報的律師費他很爽快地就給我付了。
我拿著案子去找師弟審批,師弟一邊簽字一邊感歎,說:你居然有本事掙到台灣 人的錢!
我說:我這個客戶很好啊,我報完價他都沒跟我還價。
我師弟就跟我說台灣人私生活很混亂。
台灣人的案子在法律上是要按涉外案件處理的,立案的時候要本人到現場簽名。去立案那天,法院非得說他沒有證據證明他在受訴法院管轄地居住滿一年(事實上是他和借錢的人在受訴法院管轄地待了很多年),最後讓他跑空了。
林總是個非常非常聰明的人。盡管他的事我辦得很不順利,可是和他一起聊天又很開心,而且我看他也是。盡管我沒把他的事辦好,他也好脾氣地配合我。
我們簽委托手續那天,他見我之前特意先跑去幫我買了一杯咖啡。去法院簽字那天排隊期間他又買了東西和我一起吃。
我們一起聊天的時候,林總跟我說起他媽媽說他的話,說他買東西時恨不得把整個店買下來。
我想著,她媽媽沒有我了解他,這個習慣不是浪費,而是一個人在外麵漂泊的時候養成的未雨綢繆的習慣。
我們一起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他說起我師弟說過的台灣人私生活混亂那句話。林總沒有否認,之後說了一句:我們這樣無非是想靠近更溫暖的地方。一句話就把我師秒殺了。
律師所周年慶,大家可以邀請自己的客戶來參加。和我關係一般的人我也不想約,就隻約了和自己關係好的。
我給林總打電話,邀請他來參加我們律師所的周年慶。我說:我邀請的都是我最喜歡的人,你是我最喜歡的人之一。
電話那頭林總的聲音很有磁性,非常好 聽。他說:把你剛才說過的話再說一遍,把“之一”兩個字去掉。
我想了一下,把話說得好聽點好像自己身上也少不了一塊肉。於是跟他說:好吧,我喜歡你,你是我最喜歡的人。我們律師所周年慶,你來參加我們的周年慶,和我們一起吃個飯吧!
電話那頭林總接話說:那你也要小心我。
我心想:我為什麽要小心你?
然後他又說:我最喜歡出來吃飯了。
我以為他要說:我最怕出來吃飯了。因為我從認識他那天就知道他曾經因為生病切了一部分胃。
最後,加上林總,我一共約到了三個人。本來周年慶那天律師所的合夥人坐在一起吃飯的,我的三個朋友坐一桌,我怕他們尷尬,和他們坐到了一起。
林總和我講起他在台灣吃酒席的事。原來台灣那邊紅白喜事也有吃酒席的傳統。誰家有紅白喜事,親戚朋友隨了份子錢再去吃酒席的傳統與大陸這邊也差不多。
林總說他小時候家裏窮,他媽媽出去吃酒席就喜歡帶著他,原因是他會察言觀色。
林總又說,他媽媽如果帶他姐去吃酒席,他姐就隻知道吃炸元宵,那些東西是麵做的,都吃不回本。如果帶他弟弟去吃酒席,他弟弟就會喝可樂,也吃不回本。他媽媽如果帶他去吃酒席,他就會看他媽的眼色,如果他夾一個雞腿,他媽點頭,他就把那個雞腿吃掉,如果他媽搖頭,他就放下。
總之,他會挑比較貴的東西吃,但又不會吃太多,不讓人家虧本。
我一邊想著林總好直男,一邊暗自覺得他們家的家教其實還不錯,虧得他還跟我 說他是用陰謀詭計賺了一些錢。
我們坐的那一桌靠近門邊,那天師弟在門口迎來送往,將近尾聲的時候還特地到我們坐的這一桌來跟我們這桌人敬了個酒。
活動結束的時候,林總很自然的讓我們把我們那桌沒吃完的東西打了包,我們旁邊那桌是所裏多預備的,都沒有人動過,我們也一起打了包,四個人把打包的吃的分了帶走。
林總應該比我們律師所任何一個人都有錢。我想起我師弟曾經看我的那個鄙視的眼神和他在律師所群裏暗戳戳地曬出的茅台和五糧液,覺得他好low。
記得我第一次見他那天,我們一大群人圍坐在一張圓桌子旁邊吃火鍋。林總長得非常高大,臉上帶著害羞的笑容。他旁邊有一個他的朋友說他經常深夜在朋友圈寫一些小作文,寫了又刪,刪了又寫,然後我就看到林總眉眼彎彎,一臉害羞地向他朋友看過去,然後又一臉害羞地低下了頭。
我那天穿了條白色的裙子,不知道是不是穿白裙子的女生對男生比較有殺傷力,我後來覺得林總一句話就能抓住人心似乎是有意為之。
那天,大家互相介紹自己,到我的時候,我說我是陝西西安的,林總接口說:秦朝之前,你們的祖先是戎狄。
這段曆史我也知道,但是像林總這樣的一個台灣人一說出口就讓人覺得:哇,這個人好有文化!
林總被人欠了錢,我們加了微信,約好某一天他來我們律師所談案子。
之後再見麵,他在我們律師所簽好委托手續,我需要從他手機上調取一部分證據材料,問他要手機的時候,林總一臉緊張。緊張了一下下之後就把他的手機遞給了我。
林總沒有之前那個土豪那麽有錢,但我給他報的律師費他很爽快地就給我付了。
我拿著案子去找師弟審批,師弟一邊簽字一邊感歎,說:你居然有本事掙到台灣 人的錢!
我說:我這個客戶很好啊,我報完價他都沒跟我還價。
我師弟就跟我說台灣人私生活很混亂。
台灣人的案子在法律上是要按涉外案件處理的,立案的時候要本人到現場簽名。去立案那天,法院非得說他沒有證據證明他在受訴法院管轄地居住滿一年(事實上是他和借錢的人在受訴法院管轄地待了很多年),最後讓他跑空了。
林總是個非常非常聰明的人。盡管他的事我辦得很不順利,可是和他一起聊天又很開心,而且我看他也是。盡管我沒把他的事辦好,他也好脾氣地配合我。
我們簽委托手續那天,他見我之前特意先跑去幫我買了一杯咖啡。去法院簽字那天排隊期間他又買了東西和我一起吃。
我們一起聊天的時候,林總跟我說起他媽媽說他的話,說他買東西時恨不得把整個店買下來。
我想著,她媽媽沒有我了解他,這個習慣不是浪費,而是一個人在外麵漂泊的時候養成的未雨綢繆的習慣。
我們一起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他說起我師弟說過的台灣人私生活混亂那句話。林總沒有否認,之後說了一句:我們這樣無非是想靠近更溫暖的地方。一句話就把我師秒殺了。
律師所周年慶,大家可以邀請自己的客戶來參加。和我關係一般的人我也不想約,就隻約了和自己關係好的。
我給林總打電話,邀請他來參加我們律師所的周年慶。我說:我邀請的都是我最喜歡的人,你是我最喜歡的人之一。
電話那頭林總的聲音很有磁性,非常好 聽。他說:把你剛才說過的話再說一遍,把“之一”兩個字去掉。
我想了一下,把話說得好聽點好像自己身上也少不了一塊肉。於是跟他說:好吧,我喜歡你,你是我最喜歡的人。我們律師所周年慶,你來參加我們的周年慶,和我們一起吃個飯吧!
電話那頭林總接話說:那你也要小心我。
我心想:我為什麽要小心你?
然後他又說:我最喜歡出來吃飯了。
我以為他要說:我最怕出來吃飯了。因為我從認識他那天就知道他曾經因為生病切了一部分胃。
最後,加上林總,我一共約到了三個人。本來周年慶那天律師所的合夥人坐在一起吃飯的,我的三個朋友坐一桌,我怕他們尷尬,和他們坐到了一起。
林總和我講起他在台灣吃酒席的事。原來台灣那邊紅白喜事也有吃酒席的傳統。誰家有紅白喜事,親戚朋友隨了份子錢再去吃酒席的傳統與大陸這邊也差不多。
林總說他小時候家裏窮,他媽媽出去吃酒席就喜歡帶著他,原因是他會察言觀色。
林總又說,他媽媽如果帶他姐去吃酒席,他姐就隻知道吃炸元宵,那些東西是麵做的,都吃不回本。如果帶他弟弟去吃酒席,他弟弟就會喝可樂,也吃不回本。他媽媽如果帶他去吃酒席,他就會看他媽的眼色,如果他夾一個雞腿,他媽點頭,他就把那個雞腿吃掉,如果他媽搖頭,他就放下。
總之,他會挑比較貴的東西吃,但又不會吃太多,不讓人家虧本。
我一邊想著林總好直男,一邊暗自覺得他們家的家教其實還不錯,虧得他還跟我 說他是用陰謀詭計賺了一些錢。
我們坐的那一桌靠近門邊,那天師弟在門口迎來送往,將近尾聲的時候還特地到我們坐的這一桌來跟我們這桌人敬了個酒。
活動結束的時候,林總很自然的讓我們把我們那桌沒吃完的東西打了包,我們旁邊那桌是所裏多預備的,都沒有人動過,我們也一起打了包,四個人把打包的吃的分了帶走。
林總應該比我們律師所任何一個人都有錢。我想起我師弟曾經看我的那個鄙視的眼神和他在律師所群裏暗戳戳地曬出的茅台和五糧液,覺得他好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