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去辦房產過戶的那一天,國土資源局的人說,我們要先去交個什麽稅才能繼續辦理過戶手續。


    兩個人於是一起去交稅。稅局的人一看我們兩個人的身份證就知道兩個人原來是一家的。那個人也是好心,說你當初如果有心要這個房子,在離婚前過戶,這筆稅款就可以省了。


    我們兩個人那天要交9000元的稅,兩個人一分攤,每人4500塊。


    我說:我原本也沒打算要他這套房,所以壓根就沒往這個方向想。


    我前夫大概是聽到我說的這句話很生氣,可能是在他看來,我已經占了他很大的便宜。我跟稅局的人剛剛說完那句話,有個文件要兩個人一起簽名。我簽完名,準備喊我前夫簽名,卻發現人家不知道在什麽時候離開了。


    我心底的火一下子升了起來。在稅局扔下一句:我現在想殺人。就收拾東西追了出去。


    我前夫當時並沒有走遠。我在路邊堵住他,對他說:你的房子我不要了,你把我的錢還給我。


    我前夫說:你的錢我會還給你。


    我說:那你立刻、馬上把我的錢還給我。


    我前夫根本就沒有錢還我。我們於是在大馬路上僵持了開來。難聽的話也罵了,根本沒有鬼用。


    冷靜下來之後,我跟我前夫說:你走吧,我知道你沒有錢還我。我給你媽打電話,讓你媽替我還錢。如果你媽知道今天的事也不願意給我還錢的話,我就帶著你兒子從我們家的樓上跳下去。


    大約是我的視死如歸震懾住了他,我前夫再次跟我去稅局簽了字,兩個人又各自交了各自的那一部分稅。


    房子順利過戶後,我就等著我前夫從我家搬走。


    我前夫嘴上答應地好好地,身體卻很誠實,守在我家就是不走。


    這就沒有意思了:八年的積怨呀,不是你在人家眼前經常晃一晃就能給消了的呀!


    我媽說我前夫也挺可憐的,說:要不,在小房間,給他支個床?


    我說:不行,對他的憐憫就是對我的殘忍。


    我前夫有一天氣急敗壞得跟我說,他那個時候,連離婚的原因都沒辦法跟人解釋。接著他又說,甘蔗沒有兩頭甜,多少人的婚姻都是圖了這一點就圖不了那一點,像我這樣追求十全十美的根本就不可能。別說十全十美不可能,十全九美對於普通人來說都不容易。


    我沒有接他腔,隻是冷冷地看著他,心裏麵想的卻是:隻要你以後沒有機會再在我眼前晃,我的甘蔗哪一頭都是甜的。


    我媽後來什麽話都不說了。我前夫拚命地壓榨我的時候,她也是把他的所作所為看在眼裏的。她就是再怎麽心軟,在我這種沒有任何妥協餘地的態度麵前,最終也選擇了站在我這邊。


    又到了一年當中的暑假期間。我媽再一次帶著她的外孫回陝西了,家裏就剩下我和我前夫兩個人。我們兩個人在同一個屋簷下,像陌生人一樣各忙各的。


    有一天,我前婆婆帶著她的女兒來了我家。


    我自從和我前夫離婚後,就把他們家人都當成了外人。


    我前婆婆來了我家,說:看你家髒的。然後開始打掃衛生。打掃完了就住進了我前夫原來住的房間。


    我仍舊忙我自己的事,任由他們一家人忙他們的事。


    我前婆婆說:你兒子跟我說,你們兩個離婚了?


    我說:離了。


    我前婆婆問:什麽時候的事?


    我說:去年的事。


    老太太又問:我兒子連房子也賣給你了?


    我說:就是的。


    老太太於是轉頭問他兒子:你要賣房,為什麽不賣給我?


    我前夫說:我把房賣給她,是想著這個房以後始終是我兒子的。


    直到幾年後,當我得知我前夫在把房子賣給我之前已經欠了他媽六十萬,才知道他不把房子賣給他媽,是因為他媽如果買了他的房,他是沒有機會再從他媽手裏收第二筆錢的。


    老太太原本打算帶著女兒過來撮合我和她兒子複婚,眼看著我態度堅決,沒有複婚的可能,又帶著女兒離開了。臨走前也不知道給她兒子交代了些什麽。他的兒子就態度堅決地住在我家不走了。


    我們家當年已經破破爛爛的了。


    我原本打算等我前夫搬出去了,找人把家裏重新裝修一下,讓我媽和小孩每人單獨住一間房。


    可我前夫一直不走,我的那些想法也沒有辦法去落實。


    我跟我爸說,讓他來廣東住一段時間。當時我的想法是,想要因為我爸需要住一個房間,把我前夫擠出去。誰知道,我爸大約也是猜到了我的想法,根本就不想參與這件事。


    老陳聽說了我的煩惱,笑嗬嗬地跟我說:要不我把阿文給你吧,你把阿文領回去,就說你交了個男朋友,讓他搬走。


    我跟老陳說:阿文臉上沒有殺氣,鎮不住場子。


    我和我前夫就這樣耗到了年底。那一年的元旦前,我二舅家的老大突然給我打電話,說他想來看看他大姑。我於是很開心地邀請我表弟來到了我家。


    我跟我前夫說:我表弟來了我家,你晚上就不要在我家住了。


    我前夫給我發消息說:你跟你表弟說,讓他小心點,別弄壞了我家的東西。


    我心底的火再次冒了出來:這個不要臉的老男人,居然也好意思把我家說成他家。


    我表弟在我家住的第一個晚上,我前夫很識相地沒有回來。


    第二天半夜,他回來了。


    我們大家都睡了,我都沒有聽到敲門聲,直到後來有人砸門,我們大家才被驚醒。


    我媽一聽是我前夫回來了,衣服都沒穿齊整就要去開門。


    我一把攔住了我媽:都這個點了,你看這架勢,都不怕人家拿著什麽凶器嗎?於是讓大家一起去穿好衣服。


    我那天算了一下我家的戰鬥力:兩個成年女人加一個青年男性。倒是可以借著這個機會把我前夫趕走。


    於是我去開門,開了門以後兩個人就打了一架。我吃了一點小虧之後,我前夫被我媽拉住了。我們這邊於是報警,說有人強行闖入我家。之後,我前夫就被警察帶走了。


    我們去錄筆錄。那個警察聽我說話很有邏輯,覺得是我算計了我前夫,問我們能不能調解。


    我說:調解可以,但是他要立刻從我家搬出去,不然我就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我前夫那天也被嚇到了,答應了立刻搬出去。


    我們離開公安局的時候,我表弟在一旁自言自語地說:難道,我是被我姐當刀使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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