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確實是個適合玩的季節。幾人並沒有先去顧府,雇傭的奴仆才來,府上需要打掃。


    到酒樓雅間,許箏好一頓胡吃海喝,裴玄溪終於放下來心來,這些天因為陶桃的事,許箏吃不下睡不好,都瘦了好多。


    “阿箏慢點,不夠再上就好。”裴玄溪含笑勸道,手卻不停地給許箏夾菜。


    許箏停下啃雞腿的動作,抬起頭道:“裴玄溪,你說我會把你吃窮嗎?”


    裴玄溪一愣,笑道:“怎麽會。”


    “那就好。”許箏放下心,還把手上的雞腿遞到裴玄溪麵前,裴玄溪順從的咬了一口。


    這頓飯相當愉快,幾人時不時一同聊天,時不時各聊各的,孟音和許箏比較好奇他們先前一起上學堂的事,問了他們許多。


    嬉鬧聲不斷,鍾子易敏銳的注意到一直沉默不語的尋雁。


    她下馬車時,鍾子易就察覺到她臉色不對,起初以為是因為舟車勞頓,有些累了,上前問她,尋雁卻笑著說沒事。


    可在飯桌上,鍾子易注意到她隻吃了一些東西,聽到大家說話也隻是笑笑,其餘時候都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麽。


    難道是有心事?


    鍾子易隻思考一瞬,就低聲問出來:“尋姑娘,是不是這裏的飯菜不合胃口?”


    尋雁一愣,擺手道:“沒有沒有,隻是我不太能吃的下。”


    兩人這些日子熟了很多,尋雁並不覺得他冒昧,被他這樣看著,還有些心虛地躲閃著他的目光。


    鍾子易自然看出來了,他笑道:“尋姑娘有什麽不妨與我說,我會盡全力幫你。”


    尋雁手放在膝蓋上,不安地攪動著帕子,道:“謝鍾公子,隻是朝暮城是我的故鄉,突然回來,有些惆悵。”


    鍾子易驚訝道:“原來這裏是你故鄉。”


    尋雁點點頭,鍾子易想了想,道:“這樣吧,時辰還早,我陪你去走走。”


    尋雁還想拒絕,鍾子易搶先說:“就當散心,正巧我也想去城內看看,尋姑娘可否帶路?”


    尋雁道:“其實我也不記得路了,小時候我住在城郊,不常進城。”


    鍾子易道:“無妨,那我們就去隨意逛逛吧。”


    說著,他站起身,尋雁猶豫了一下,也跟著站起來。


    鍾子易對幾人道:“你們慢慢吃,我和尋姑娘去下麵走走。”


    尋雁也對幾人微微頷首,孟音偷摸笑道:“兩人有情況啊。”


    夏念道:“鍾公子溫和有禮,兩人挺合適的。”


    陶桃認同道:“鍾公子和裴公子是我見過最溫柔的男生了。”


    這話被奕清聽了去,當場就不樂意了,不滿地說:“別人都溫柔,就我不溫柔。”


    陶桃馬上道:“阿清也很溫柔。”


    許箏笑得直拍大腿,開玩笑道:“其實裴玄溪有時候也沒那麽溫柔。”


    這話夏侯羽三人都知道,但所想的和許箏說的不是一個地方。


    常年看小說的孟音一下就嗅到其中的味,揚眉笑道:“哦?什麽時候不溫柔啊?莫不是……”


    “就是在……”許箏就要脫口而出了,陶桃忙拉了她一把,許箏反射性閉上嘴,打著馬哈道:“就對練的時候,哈哈。”


    方才孟音那語調說出來,幾個男人立馬明白了什麽意思,都有些驚到了,沒想到這種話題被她們當作玩笑話給說出來了。


    裴玄溪到底是老狐狸,麵不改色道:“那我下次溫柔點。”


    以為他說的對練,許箏連連點頭。


    顧淩對孟音道:“阿音,我們在朝暮城停幾日?”


    孟音道:“哦哦,這個我們商量好了,五六日吧。”


    顧淩點頭同意,他雖然有些著急成親,但孟音想玩,他也沒有意見,陪著她就是了。


    孟音想著去拍照,這次來找桃子,她直接提上先前的包袱,相機就在裏麵,正好用的上。


    街道上,鍾子易同尋雁一起不緊不慢地向前走。


    鍾子易說話低聲細語的,讓人有想像他傾訴的願望,尋雁忍不住同他說了好多,意識到不好時,為時已晚。


    見尋雁臉泛起紅暈,有些難為情了,鍾子易笑道:“尋姑娘這樣我很高興。”


    尋雁看向他,下一刻,鍾子易莞爾,小聲道:“畢竟,我也想了解尋姑娘。”


    這句話恰好被不遠處高聲吆喝的商販聲音給蓋了過去,尋雁沒有聽清,啊了一聲,鍾子易卻不好意思了,支吾道:“那裏有賣年糕的,我去買些來,尋姑娘慢慢吃。”


    說完,他疾步走過去,尋雁還未反應過來,喃喃自語:“不是才吃過嗎?”


    她話才說完,後麵突然竄上來兩個人,抓著她的胳膊就怒喝道:“你回來了!為什麽不回家裏來!”


    尋雁被吼的愣住了,看清二人的臉時,呼吸頓時一滯。


    兩人正是把她賣給青樓的父母!


    “嫣兒,你怎的突然回來了?回來怎麽也不來看看我們,看你一身好衣服,你爹娘和你弟弟,還受著罪呢。”女人哭喪著臉,話裏話外卻帶著責備。


    聽見嫣兒這個名字,尋雁心裏升起一股怒氣,這個名字是她小時候的,後麵賣給青樓,就改名為尋雁了。


    尋雁喊:“放手,我不是什麽嫣兒!”


    她並不是認這父母,他們將自己賣去了離家千裏的地方,現在又說這些,她又不是傻,怎會不知道他們是什麽用意?


    男人怒道:“你這孩子,竟然敢不認親了,我看你是過上了好日子,忘了本了!”


    尋雁定睛一看,兩人身上穿著粗布麻衣,有好些補丁,兩人不知道經曆了多少風吹日曬,皮膚都很糙,看著倒像四五十的人。


    自己這爹好胳膊好腿,弟弟想來也十八九歲了,竟然還把日子過成這樣,連身衣服都穿不上。


    “你們算什麽父母,放手!不然我喊人了!”尋雁說著,目光看向旁邊。


    “好啊,一身好東西,回來了竟然不認人,你攀上什麽高枝了?親爹親娘日子拮據,也不想著接濟,就守著你那日子過,白眼狼!”尋父不由分說,扯著嗓子罵,吸引了不少人來看。


    尋母則哭道:“嫣兒啊,你如今回來不認我們了,好歹回來看看啊,你弟弟他現在改邪歸正,在好生準備科考了。”


    周圍聚集的人越來越多,尋母的聲音也越來越大,像是故意讓他們聽到,讓他們誤以為尋雁是個攀上高枝卻拋棄家人的人。


    尋雁臉一陣紅一陣青,冷冷地說:“當初是你們把我賣給青樓,現在又來和我講這些做什麽?我和你們早已沒了關係!”


    聽到這話,尋母瞬間捂著嘴哭出來,眼睛卻看著她身上的衣服,是上好料子做的,頭上還戴著珠花首飾,她眼珠子一轉,直接坐到地上撒潑打滾。


    “哎呦,我這狠心的女兒哦,攀了高枝嘞,就不認父母,可憐我當初懷胎十月生她下來,養的和花朵一般,如今卻變成這樣,真是造孽啊!”


    周圍人聽了,竟然真的開始指責起尋雁,好像她是罪大惡極的人。


    尋雁一下不知道怎麽辦了,她在青樓時就不會說話,時常挨打,被奕安救下後也不與人過多接觸,現在這場麵她還是頭一次遇到,對方還是她的父母。


    這麽大的城,怎麽偏偏就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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