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胥甚至都不知道她叫什麽,就自然地接了話,在她對麵坐下,倒了一杯茶給她。


    “如今這情形,也談不上過的好壞,大家都身不由己。嗯…你叫什麽?”


    江嬈說:“陳微妮。”


    “哦,老……”李伯胥剛要開口,意識到江嬈並不老,眉頭皺了一下,心裏也疑惑:“小陳,我心裏知道我們是舊友,與你的有交集的事我竟一點也想不起來。”


    看來撒謊精光環也不是萬能的,像李伯胥這樣城府深,閱曆多的人就不好騙。


    江嬈麵不改色:“你認識那麽多人,我隻是其中一個,並沒有什麽過多的交集值得你記住。更何況你年紀大了,記憶力也不如從前,我們多年未見,你想不起來也是應該的。”


    李伯胥眉頭舒展開:“希望小陳不要怪罪我。”


    “當然不會,不過我倒好奇,你是什麽地方得罪了寧晴兒,她把你從堰津要來,又把你關在這?”


    “她是為了……”


    李伯胥似乎對回答這個問題十分抗拒,說了個開頭就停下了。


    “小陳,別的事我都能同你說,但這事不能告訴你。”


    “哦。”


    江嬈不以為然:“我現在也自身難保,不能在你這久留了,你也不要告訴別人我來過。”


    她伸出手,微笑:“臨走之前同我握個手吧,老李。”


    李伯胥也露出友好的微笑,毫不設防地同她握手:“你注意安全,有機會的話,再來看我。”


    同“好友”道別,江嬈一路往宿舍走,一路回味從李伯胥那兒接收到的巨大信息量。


    所有人都以為寧晴兒是救世主,但其實她是造成這個世界變成這副鬼樣子的元凶。


    江嬈之前還在想如果寧晴兒如果是全人類的希望,她也犯不著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去找寧晴兒麻煩,她愛出風頭,愛當女王,就讓她當好了。


    可讀取完李伯胥身上的劇情,江嬈完全改變了之前的想法。


    寧晴兒根本不配當什麽聯盟長,淩一也不是什麽異能者,淩一是李伯胥培養出來的喪屍王。


    時間線拉到二十年前,李伯胥還在學校讀博士的時候,認識了好友石世宏,兩人誌趣相投,一起研究著生物基因變異趨向的課題。


    準確來說,喪屍病毒是石世宏研究出來的,他將狂犬病毒注射到生物體內,又加入其他輔助藥劑,試圖消除病毒的副作用,使其成為一種增強體質的病原體。


    他的試驗失敗了,被注射了狂犬病毒的小白鼠咬死了實驗箱裏其他的老鼠。


    他在清理死掉的老鼠的時候,那些失去生命體征的老鼠突然活了過來,咬了石世宏一口,將病毒傳染給了他。


    石世宏意識到大事不妙,他燒死了所有的老鼠,給自己注射了早就準備好的抑製劑,把這個噩耗告訴了同伴李伯胥。


    李伯胥先是震驚,拉著他去了很多醫院,騙醫生說是突然發現的遺傳病,醫生診斷後,對這種變異的狂犬病毒也束手無策。


    之後兩人約定要保守這個秘密,石世宏就一直靠著抑製劑偽裝成正常人的模樣活到了三十歲,在某一天突然暴斃。


    但他結婚了,還生了個兒子,名叫淩一,出生時沒有生命特征,過了半小時突然睜開了眼,用沒牙的口到處咬人。


    石世宏發現了兒子的異常,騙妻子孩子死了,其實偷偷送給了李伯胥做研究。


    李伯胥很樂意地接了這個燙手山芋,他不進科學院的原因就是因為她喜歡做人體研究,而人體研究是犯法的事情。


    海思科技是唯一支持他做人體研究的企業,他們提供了保密性極強的實驗室給李伯胥,表麵上是說研製保健品,其實生產了大量能短期增強體質,有巨大副作用的違禁藥品私下出售。


    石世宏的兒子沒來得及取名字,李伯胥隻給了他一個實驗品代號“01”,是寧晴兒給他改成了淩一。


    他一直被關在實驗室裏,吃生肉,喝血養大,沒有人類的思維和感情。


    為了研究他的體質,李伯胥喂了大量藥物給他,拿他做試藥人,偶爾淩一會因為藥物作用而呈現死亡特征,但過一段時間又會重新複生。


    李伯胥樂此不疲地拿他做實驗,可長大的淩一在一次死而複生後,力量突破了人體該有的限載,徒手掙開了鐵銬,咬傷實驗員逃出了海思科技實驗室。


    他有一定意識,知道自己不能被抓回去,就躲進了海市裏,遇見了撿垃圾賺生活費的寧晴兒,餓到極限的淩一衝上去咬了她一口。


    寧晴兒以為遇到了變態,捂著傷口跑了,淩一被寧晴兒的血液淨化,有了理智,追著她一路到她家。


    他是聰明的,他知道被自己咬過的生物都會變成沒有思考能力,隻想攻擊的怪物,可寧晴兒一切正常,第二天還能按時去上學。


    淩一把寧晴兒攔住,問她是不是吃了什麽藥,可寧晴兒隻是貼了個普通創可貼。


    因為她的特殊,淩一跟了她幾天,夜裏就睡在她家樓下,最後還是寧晴兒受不了被人一直跟蹤了,賭氣說:“你再胡說八道,我就報警抓你去精神病院了。”


    淩一問:“為什麽?”


    “你說你咬過的人都會變成瘋子,我也被你咬了,這不是還好好站在這?”


    “你要怎樣才信。”


    “我怎樣都不信。”


    寧晴兒氣衝衝地回家,路上被一個流浪漢搶了錢包,正絕望的時候,淩一從天而降,把流浪漢打了一頓,搶回來她的錢包。


    因為他的英雄救美,寧晴兒稍微改觀,她想了想:“你咬他一口,如果他成了瘋子,我就相信你的話。”


    淩一說:“他瘋了之後會咬別人。”


    寧晴兒當時並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她帶著對世界的報複心理和陰鬱心理無謂道:“別人怎麽樣與我無關,你如果想要我相信你,就按我說的做。”


    淩一從小就被關在實驗室,他對其他人也沒有同情心,為了讓寧晴兒相信自己,他咬了流浪漢。


    寧晴兒把這件事拋之腦後,吃完午飯去了學校,臨近放學的時候她聽到新聞,才知道淩一說的的確是實話。


    可為什麽她被咬了沒事呢?


    難道她真的很特殊?


    特殊這個詞跳入了寧晴兒如死水般暗平靜的心湖裏,用尾巴激蕩出一圈一圈的波瀾,她整個人都陷入一種詭異的惶然和興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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