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西蒙還是個三歲孩子的父親。


    他的妻子塔瓦娜自生下孩子後,身體便一直不太好,但她照顧孩子很盡心盡力,隻是有那麽一段時間,她的病很嚴重,需要經常躺在床上。


    還隻有三歲的梅森也不太懂事,可他能感覺到害怕和寂寞。


    西蒙很少回家,常年在外工作,和妻子沒有感情的他,與孩子間的關係也很淡漠,那天他要出去談生意,看著蹲在庭院裏數螞蟻的孩子,難得突發奇想,決定帶著孩子出去走走。


    大家都很期待雜技團的表演,所以那天街上的人很多。


    西蒙對孩子說:“這裏的人這麽多,記住了,你不能離開我的身邊,小心走丟。”


    梅森眨眨眼,抓住了父親的手,“父親抓緊我,我就不會走丟了。”


    西蒙一笑,“你還挺聰明。”


    這個孩子和塔瓦娜長得很像,一樣是紅色的頭發,綠色的眼睛,所以西蒙以前對這個孩子也並沒有什麽感情。


    但這個孩子畢竟也是他的兒子,他也不會苛待這個孩子就是了。


    但有些事情真的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或許用寫故事的人的話來說,那就是一種宿命感。


    街上一角傳來了鬧哄哄的聲音。


    是一個三四歲模樣的貧民家的女孩,哭著對父親說:“不要賣掉我!父親!不要把我賣了!”


    在這個時代,很多貧民活下去了,賣掉孩子也並不是什麽新鮮事。


    西蒙也見過不少這樣的事情,他本來不打算管的,但聽著那個年幼女孩的聲音,也許是因為他想到了自己的兒子,又或許是因為這個女孩哭起來的模樣格外令人同情,他破天荒的走了過去,管了下這樁閑事。


    女孩的父親是個酒鬼,看西蒙是貴族打扮,應當不好惹,但他醉意上頭,囂張的推了推西蒙,“這是我的家事,我飯都吃不起了,怎麽養得活她?還不如把她賣出去,至少她不會被餓死!”


    西蒙身份尊貴,何曾被人這樣推搡過?


    他鬆開了抓著兒子的手,又緊了緊拳頭,然後朝著醉鬼砸了過去。


    熱鬧的大街上更是人擠人,都擠過來看發生了什麽。


    醉鬼打不過西蒙,摔倒在地。


    西蒙從口袋裏掏出了幾枚金幣,扔給了醉鬼,“你活得像個人吧。”


    女孩呆呆的看著高大的叔叔,這一道偉岸的身影,也在她的心底裏留下了一道烙印。


    即使她還小,也許長大後對於幼時的記憶會模糊,但是如果命運能夠讓他們再次相遇,他們一定會有新的故事。


    西蒙再次回頭時,卻發現紅頭發的男孩消失不見了。


    就這麽短短的一小會兒,這個孩子宛若是憑空消失了一樣,不論西蒙叫上人找了多久,也沒有這個孩子的半點消息。


    也是因為這個事情,塔瓦娜與西蒙井水不犯河水似的婚姻關係變得劍拔弩張,一旦見麵,塔瓦娜必定會和西蒙吵起來,而那些勸他們再生個繼承人的聲音,就更不可能實現了。


    而在那三年之間,雜技團已經輾轉了多個城鎮。


    梅森始終被拘禁在小小的雜技團裏,他長得精致可愛,一定可以賣個好價錢,隻是風聲緊,他的特征又太明顯,所以雜技團一直沒有找到好機會把他賣出去。


    於是這麽一關,就關到了六歲。


    梅森縮在地牢的角落裏,看著不同的孩子進來,又看著他們被帶出去,唯一不變的是,他好像被永遠留在了這裏。


    在某一天裏,又有孩子被扔進了地牢。


    他很不聽話,因此身上有許多的傷口,可他滿眼倔強,被扔進來後,還想再衝出去,他大叫著放我離開,一隻手拉住了他。


    “噓——不要這樣。”


    紅頭發綠眼睛的男孩,一身灰撲撲的,他頂著一張滿是灰塵的臉,說道:“如果你惹他們生氣了,會被他們改造成畸形秀的演員。”


    “什麽是畸形秀?”


    “也許是你的腿,也許是你的手,又或者是你身體別的地方,他們會把你裝在瓶子裏,又或者是讓你套上動物的皮毛,把你改造成奇怪的樣子,擺在舞台上讓觀眾哈哈大笑。”


    剛來的男孩打了個冷顫,從骨子裏生出了一股寒意。


    在這些人販子拐賣孩子的過程中,有時候也難免會遇到意外情況,造成不可避免的損耗,而有缺陷的孩子肯定賣不出好價錢,他們就隻能用這種方法來吸引更多的觀眾賺錢。


    新來的男孩抱著自己,他想到自己不能回家了,又想到這裏的可怕,忍不住哭出了聲,片刻後,他問紅發綠眼的男孩:“我叫迪克斯,你叫什麽?”


    男孩一笑,滿是髒汙的臉上陽光燦爛,“我叫梅森。”


    那時候的地牢裏隻有他們兩個孩子,他們當然也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迪克斯掏出了藏在口袋裏的書,他在被拐帶之前,剛剛買了本書,這本書沒有被那些人發現,或許他們發現了也不在意。


    迪克斯說:“你看嗎?”


    梅森欣喜的點頭,隻是當他把書拿倒了之後,迪克斯伸出手說:“你拿錯了,書應該這樣拿。”


    “對不起……”梅森耳朵通紅,覺得不好意思。


    迪克斯說:“你不識字?”


    梅森低著腦袋,搖了搖頭,小聲說:“不認識。”


    他從三歲起就被關在了這裏,也許三歲的時候有人教過他寫字吧,但他已經忘了。


    “沒關係,我讀給你聽。”迪克斯讀的正是木偶先生的故事,他家境一般,父母隻是普通人,可是他的父親會認字,也教會了迪克斯,所以迪克斯在同齡孩子裏向來有些優越感。


    梅森聽完了故事,眼眸閃閃發亮,“就像木偶先生有了同伴一樣,迪克斯,我現在也有了你這個朋友。”


    “你說的對,我們是好朋友!”迪克斯摸了摸自己的頭發,笑道:“梅森,你看,我們有著同樣的發色,我們眼睛的顏色也很像,這一定是緣分!”


    他們都是紅色的頭發,隻不過梅森的頭發微卷,他們的眼睛都是綠色,隻是梅森的眼睛顏色還要稍微淺一些,許是他常年被關在黑暗的地牢裏,所以顏色淺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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