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最深的一道傷口
我隻破案,抓人有警花老婆 作者:這鍵盤挺好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沈木和蕭若舞在邰金交待完他爸爸邰勤殺人全過程後,沈木就問邰金道:“你爸爸跟誰學過殺人技巧嗎?”
根據當初現場勘察,鍾國超夫婦雖然中了數刀,但他們身上都有致命傷口,都是心髒部位中刀而亡,而小奇更是被一刀割破喉嚨。
這樣的殺人手法,隻有經過特殊訓練才能學會。
邰金點點頭:“我爸跟我鄧仁功學過殺人技巧,不過他一開始是當防身用,誰知他會用到鍾國超夫婦三人身上。”
沈木點點頭,難怪邰勤身體薄弱卻能瞬間殺死鍾國超三人,他果然習練過殺人技巧。
“還有一件事,邰金,據我們調查,你去鍾國超家是穿著一套新外套,但回醫院卻換了一件外套,為什麽?”
沈木最後又問道。
邰金苦笑一聲:“我外套在處理我爸大衣時沾染了鮮血,為了去掉晦氣,就一把火燒了!”
“哦”,沈木點點頭,他不再問話。
因為邰金在這起案子中也負有責任,蕭若舞就讓人也送他去了看守所。
得到邰金的供詞,這起案子算是破獲了,現在隻等邢老搞出大衣上的血液檢測報告,邰勤殺人就是板上釘釘了。
押走邰金後,整個刑警隊都歡騰起來,所有人都向沈木和蕭若舞表示祝福,畢竟此案一開始可是沒有半點頭緒,都是依靠二人的奔走才偵查破案。
眾人興奮之時,沈木卻將本案所有卷宗都拿了出來,然後翻閱起來。
蕭若舞一見,就笑道:“沈木,卷宗的事情就讓別人做,你休息吧!”
沈木知道蕭若舞這是好心,但卻沒有放下卷宗,嘴裏道:“我再看看。”
眾人都感覺奇怪,邰勤殺人動機、過程以及殺人證據都找到了,現在隻需將材料送去檢察院,等待起訴即可,幹嘛還這麽拚命?
這其中蕭若舞最為了解沈木,知道他做事不會無的放矢。
當即對眾人擺擺手,示意眾人不要吵鬧。
一時辦公室寂靜了下來,隻聽到沈木翻閱卷宗的聲音。
沈木翻閱完卷宗後,又拿出屍檢報告和現場勘察筆錄,他將十幾張照片擺在桌麵上,凝視那十幾張照片數分鍾,然後又拿起屍檢報告看起來。
眾人一見,心都是一跳,案子沒破,他們希望沈木有發現,現在卻都希望沈木沒有發現。
蕭若舞在沈木看完屍檢報告後,就立即問道:“沈木,有什麽不對嗎?”
沈木這才抬起頭。
他眉頭微鎖道:“邰勤在殺完鍾國超夫婦和小奇後,並沒有在小奇身上補刀,但卻捅了鍾國超夫婦數刀?”
“原來你看卷宗是為了這個啊!”眾人一聽,都不禁輕鬆起來。
大羅笑道:“邰勤憤怒鍾國超夫婦,認為他們兩個玩耍他,所以為了泄憤又刺了數刀,但小奇沒有玩耍他,他沒有必要對小奇屍體泄憤。
眾人都點點頭,對大羅說法表示讚同。
沈木沒有反駁大羅話語,他看著蕭若舞問道:“蕭大,以你對這方麵的了解,邰勤殺人後又在鍾國超夫婦身上補刀可能嗎?我意思是以他身體素質能辦到嗎?”
蕭若舞沉吟道:“邰勤殺死鍾國超夫婦後,使用全身力氣再補幾刀還是可以的,不過具體情況還得看邢老出具的屍檢報告。”
沈木點點頭:“屍檢報告我看了,鍾國超身上的刀傷口比他老婆身上的刀傷口要深一些。”
蕭若舞就道:“應該是邰勤先刺的鍾國超,然後再刺他老婆。”
沈木又道:“邢老在報告中還說,鍾國超夫婦身上最致命的傷口都是心髒部位中刀,且這兩刀傷口最深。”
蕭若舞等人都點點頭,這個報告他們看了許多次,自然知道這點。
蕭若舞就道:“邰勤才動手,那個時候他力氣最大,所以致命傷口最深,這是能解釋通的。”
沈木這次卻搖頭道:“可是鍾國超老婆身上卻有兩道這樣的深傷口,一道在心髒部位,一道距離心髒不遠,其中刺入心髒部位那一道傷口,是現場三名死者身上傷口中最深的,至於其它刀傷口,都是捅在二人肚子上,且傷口較淺!”
蕭若舞沉吟道:“難道邰勤刺鍾國超老婆心髒的第一刀失敗了?然後出第二次刀才刺中!”
沈木麵對蕭若舞解釋,再次搖頭,他道:“邰勤先捅了鍾國超一刀,刺中其心髒;然後又捅了他老婆一刀,因為那一刀沒有刺中心髒,隻得出第二刀才刺入心髒!”
說到這,沈木一皺眉頭:“但是這三刀,最後一刀傷口卻最深!”
眾人一聽,都不禁一呆。
這次不但蕭若舞,連眾人都不解了。
邰勤都捅了兩刀了,第三刀反而力量最大,這點有些說不通!
蕭若舞臉色微微一變,她看著沈木道:“你懷疑殺人的不是……邰勤?”
誰知沈木再次搖頭:“根據現有線索和證據,邰勤殺了人確實不假,但邰金很可能不像他自己所說的是一朵白蓮花,殺人過程他也應該參與了!”
眾人此時都是一臉茫然,他們都被沈木說糊塗了。
根據種種跡象,現場隻有一名凶手,怎麽邰勤和邰金父子都會在場呢?
沈木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問蕭若舞道:“蕭大,你記得剛才我們審訊結束後,我問了邰金一句話嗎?”
蕭若舞點點頭:“記得,你問邰金為什麽回醫院時換了一件外套!”
沈木“嗯”了一聲:“當時邰金說他身上沾染了大衣上的鮮血,所以一把火燒了他自己的外套,既然他能燒自己外套,為什麽不連同他爸爸的大衣一起燒掉?”
蕭若舞沉吟道:“或許他對邰勤防了一手,想留下大衣做證據,以防不測!”
沈木這次沒有反駁,他點頭道:“蕭大說的很對,邰金留下大衣很可能是防了他爸爸一手,但是他幫著處理大衣怎麽會讓自己衣服上沾染了鮮血呢?他總不會手中拿著大衣從大豐街跑到醫院後巷埋藏吧?”
眾人一聽,都是一驚。
以邰金謹慎的個性……退一步說,換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都沒有拿著沾染大量鮮血的大衣到處跑的道理。
根據當初現場勘察,鍾國超夫婦雖然中了數刀,但他們身上都有致命傷口,都是心髒部位中刀而亡,而小奇更是被一刀割破喉嚨。
這樣的殺人手法,隻有經過特殊訓練才能學會。
邰金點點頭:“我爸跟我鄧仁功學過殺人技巧,不過他一開始是當防身用,誰知他會用到鍾國超夫婦三人身上。”
沈木點點頭,難怪邰勤身體薄弱卻能瞬間殺死鍾國超三人,他果然習練過殺人技巧。
“還有一件事,邰金,據我們調查,你去鍾國超家是穿著一套新外套,但回醫院卻換了一件外套,為什麽?”
沈木最後又問道。
邰金苦笑一聲:“我外套在處理我爸大衣時沾染了鮮血,為了去掉晦氣,就一把火燒了!”
“哦”,沈木點點頭,他不再問話。
因為邰金在這起案子中也負有責任,蕭若舞就讓人也送他去了看守所。
得到邰金的供詞,這起案子算是破獲了,現在隻等邢老搞出大衣上的血液檢測報告,邰勤殺人就是板上釘釘了。
押走邰金後,整個刑警隊都歡騰起來,所有人都向沈木和蕭若舞表示祝福,畢竟此案一開始可是沒有半點頭緒,都是依靠二人的奔走才偵查破案。
眾人興奮之時,沈木卻將本案所有卷宗都拿了出來,然後翻閱起來。
蕭若舞一見,就笑道:“沈木,卷宗的事情就讓別人做,你休息吧!”
沈木知道蕭若舞這是好心,但卻沒有放下卷宗,嘴裏道:“我再看看。”
眾人都感覺奇怪,邰勤殺人動機、過程以及殺人證據都找到了,現在隻需將材料送去檢察院,等待起訴即可,幹嘛還這麽拚命?
這其中蕭若舞最為了解沈木,知道他做事不會無的放矢。
當即對眾人擺擺手,示意眾人不要吵鬧。
一時辦公室寂靜了下來,隻聽到沈木翻閱卷宗的聲音。
沈木翻閱完卷宗後,又拿出屍檢報告和現場勘察筆錄,他將十幾張照片擺在桌麵上,凝視那十幾張照片數分鍾,然後又拿起屍檢報告看起來。
眾人一見,心都是一跳,案子沒破,他們希望沈木有發現,現在卻都希望沈木沒有發現。
蕭若舞在沈木看完屍檢報告後,就立即問道:“沈木,有什麽不對嗎?”
沈木這才抬起頭。
他眉頭微鎖道:“邰勤在殺完鍾國超夫婦和小奇後,並沒有在小奇身上補刀,但卻捅了鍾國超夫婦數刀?”
“原來你看卷宗是為了這個啊!”眾人一聽,都不禁輕鬆起來。
大羅笑道:“邰勤憤怒鍾國超夫婦,認為他們兩個玩耍他,所以為了泄憤又刺了數刀,但小奇沒有玩耍他,他沒有必要對小奇屍體泄憤。
眾人都點點頭,對大羅說法表示讚同。
沈木沒有反駁大羅話語,他看著蕭若舞問道:“蕭大,以你對這方麵的了解,邰勤殺人後又在鍾國超夫婦身上補刀可能嗎?我意思是以他身體素質能辦到嗎?”
蕭若舞沉吟道:“邰勤殺死鍾國超夫婦後,使用全身力氣再補幾刀還是可以的,不過具體情況還得看邢老出具的屍檢報告。”
沈木點點頭:“屍檢報告我看了,鍾國超身上的刀傷口比他老婆身上的刀傷口要深一些。”
蕭若舞就道:“應該是邰勤先刺的鍾國超,然後再刺他老婆。”
沈木又道:“邢老在報告中還說,鍾國超夫婦身上最致命的傷口都是心髒部位中刀,且這兩刀傷口最深。”
蕭若舞等人都點點頭,這個報告他們看了許多次,自然知道這點。
蕭若舞就道:“邰勤才動手,那個時候他力氣最大,所以致命傷口最深,這是能解釋通的。”
沈木這次卻搖頭道:“可是鍾國超老婆身上卻有兩道這樣的深傷口,一道在心髒部位,一道距離心髒不遠,其中刺入心髒部位那一道傷口,是現場三名死者身上傷口中最深的,至於其它刀傷口,都是捅在二人肚子上,且傷口較淺!”
蕭若舞沉吟道:“難道邰勤刺鍾國超老婆心髒的第一刀失敗了?然後出第二次刀才刺中!”
沈木麵對蕭若舞解釋,再次搖頭,他道:“邰勤先捅了鍾國超一刀,刺中其心髒;然後又捅了他老婆一刀,因為那一刀沒有刺中心髒,隻得出第二刀才刺入心髒!”
說到這,沈木一皺眉頭:“但是這三刀,最後一刀傷口卻最深!”
眾人一聽,都不禁一呆。
這次不但蕭若舞,連眾人都不解了。
邰勤都捅了兩刀了,第三刀反而力量最大,這點有些說不通!
蕭若舞臉色微微一變,她看著沈木道:“你懷疑殺人的不是……邰勤?”
誰知沈木再次搖頭:“根據現有線索和證據,邰勤殺了人確實不假,但邰金很可能不像他自己所說的是一朵白蓮花,殺人過程他也應該參與了!”
眾人此時都是一臉茫然,他們都被沈木說糊塗了。
根據種種跡象,現場隻有一名凶手,怎麽邰勤和邰金父子都會在場呢?
沈木沒有進一步解釋,他問蕭若舞道:“蕭大,你記得剛才我們審訊結束後,我問了邰金一句話嗎?”
蕭若舞點點頭:“記得,你問邰金為什麽回醫院時換了一件外套!”
沈木“嗯”了一聲:“當時邰金說他身上沾染了大衣上的鮮血,所以一把火燒了他自己的外套,既然他能燒自己外套,為什麽不連同他爸爸的大衣一起燒掉?”
蕭若舞沉吟道:“或許他對邰勤防了一手,想留下大衣做證據,以防不測!”
沈木這次沒有反駁,他點頭道:“蕭大說的很對,邰金留下大衣很可能是防了他爸爸一手,但是他幫著處理大衣怎麽會讓自己衣服上沾染了鮮血呢?他總不會手中拿著大衣從大豐街跑到醫院後巷埋藏吧?”
眾人一聽,都是一驚。
以邰金謹慎的個性……退一步說,換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都沒有拿著沾染大量鮮血的大衣到處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