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地不是很大,在一座荒山後麵。選擇這裏,主要是附近有一處天然泉水,能夠獲得幹淨的飲用水。


    最初的時候,在這裏避難的逃亡者大約有五百人,差不多是整個村鎮的居民。現在隻剩下了不到兩百人,而且能夠外出尋找食物的青壯年勞動力隻有五十多人,大多數都是無法勞動的老人與孩子。


    孟菲斯盡了最大的努力,可是依然無法滿足填飽所有人的肚皮。


    從上個月開始,孟菲斯不得不對食物進行管製,並且按照最低標準進行分配。能夠外出尋找食物的年輕人獲得了最大的份額,老人與孩子則隻能獲得維持生存的最低份額。即便如此,能夠找到的食物也無法滿足這麽多張嘴。在這幾個月裏,孟菲斯率領的團隊已經搜尋了周圍的所有村鎮,而他們原本所在的村鎮是最後一個。按照孟菲斯的估計,如果找不到新的食物來源,最多再過一個月,所有人都得餓肚皮。到時候會發生什麽事情,他無法想像,也沒有去想。


    饑餓的人,什麽事情都幹得出來。


    即便還沒有斷糧,因為食物已經發生了很多不幸的事情。


    就在上周,一男一女兩名逃亡者外出尋找食物。他們是一對情侶,很年輕,女的還很漂亮。隻是持續了幾個~一~本~讀~小~說~ybdu月的災難,讓“漂亮”成了一個非常陌生的詞匯。他們出去了三天,在孟菲斯帶人找到他們的時候,已經是兩具白骨了。從現場的印記來看,他們在夜間遇到了荒漠狼,成為了狼的晚餐。


    此外,很多人都對孟菲斯實施的強製分配製度感到不滿。


    孟菲斯也沒有辦法,如果不對食物進行強製分配,最多幾天之後,就會因為食物發生流血衝突。


    不管怎麽說,至少還沒有斷糧,至少這次的收獲不算太少。


    十三個人,盡最大的可能,帶回了孟菲斯藏在地窖裏的食物,能夠保證在接下來的十天之內讓所有人填飽肚皮。


    走到這一步,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孟菲斯原本認為,這場災難很快就會過去,到時候他就能利用藏在地窖裏的食物從新生活,讓家人都能過上好日子。可惜的是,戰亂沒有結束,每次外出,總能遇到從其他地方來的逃亡者,或者是路邊的枯骨。


    沒人知道戰亂會在什麽時候結束。


    除了食物,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特別是藥品。


    在失去的數百人中,有半數死於疾病。雖然村鎮在偏遠的荒漠裏麵,但是和平時期有完善的醫療係統,即便得了重病也能得到及時救治,很少有人死於疾病,甚至很少有人因為環境而患染疾病。問題是,現在不是和平時期,不但沒有完善的醫療係統,人們也更容易在惡劣的環境中染病。


    隻有最強的人,才能生存下來。


    孟菲斯他們帶回來的食物,讓所有人看到了希望,也讓營地裏的氣氛緩和了許多。


    雖然戰亂隻持續了半年,但是幾乎所有人都放棄了原本堅持的理想與信念,在環境的逼迫之下,不得不活在當下。對這些還活著的人來說,過好每一天,吃好每一頓,誰好每一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至於未來,別說其他人,連孟菲斯都沒有想過。


    放在以前,這幾乎是不敢想像的事情。可是在現在,所有人都無法確定明天、或者幾天之後還有沒有活下去的希望。


    營地裏升起了炊煙,散發出了濃烈的臭味。


    燃燒的不是木材,也不是油料,而是沙漠馬的糞便。


    對人類來說,荒漠是生命禁區。像孟菲斯他們這種,能夠在與外界斷絕的情況下幸存下來的人非常少。可是對其他生物來說,荒漠並不是禁區。荒漠裏有很多動物,包括藏在地下的沙漠鼠。


    這種動物很小,還不到半個拳頭大,而且藏在很深的洞裏。雖然沙漠鼠的肉非常嫩,烤熟之後更是香酥可口,但是要把它們從地洞裏挖出來,是一件非常費力的事情。捕捉沙漠鼠的有效辦法是在洞口附近設置圈套,因為沙漠鼠將在晚上離開洞穴,到地麵上來尋找食物與收集露水。


    當然,沙漠裏也有大型動物,比如沙漠馬與荒漠狼。


    沙漠馬比一般的馬大,成年雄馬的體重在三百公斤以上。隻是,要想捕捉到沙漠馬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對於沒有武器的人來說,就更加不可能了。沙漠馬是群居動物,幾十頭、甚至幾百頭聚集在一起,時刻都有一些負責警戒。隻要發現了危險,整個馬群就會以最快的速度逃跑。即便是最強壯的人,也不可能追上能夠以每小時八十公裏的速度奔跑一整天的沙漠馬。此外,大部分沙漠馬生活在沙漠腹地,很少到人類聚集的地方去,更不會主動跟人接近。


    對逃亡者來說,沙漠馬最大的好處就是帶來了燃料。


    沙漠馬的食物是一種長在沙礫裏的旱地藻類,因為極為難以消化,所以沙漠馬的排泄物中有很多植物的殘留物。


    馬糞燃燒時產生的氣味非常刺鼻,但是能夠煮熟食物,還能在夜間取暖。


    相比而言,後者更加重要。


    如果沒有食物,人還可以存活幾天,可是隻要沒法取暖,沒人能在荒涼的沙漠裏熬過一個夜晚。


    很快,熟食散發出的香味壓製住了馬糞燃燒時發出的臭味。


    對於餓了一整天的人來說,沒有什麽比熱騰騰的熟食更有吸引力了,而且也沒人在意烹煮時的臭味。


    因為沒有調料,所以晚餐算不上可口,隻能說勉強可以下咽。


    很快,熱騰騰的熟食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連孟菲斯都放鬆了警惕,把注意力放在了那碗肉湯上。


    直到那三個人從黑暗中走出來,來到營地邊緣,負責警戒的人員才看到他們。


    孟菲斯在第一時間趕到。


    三個旅行者,或者說是逃亡者,一男兩女,男的四十多歲,一個女的三十多歲,另外一個看上去還不到二十歲。大概是在荒漠裏呆的時間太長,而且氣溫已經開始下降,他們在到達營地外就昏迷了。


    也許,他們是被食物散發出的氣味吸引過來的。


    過去半年裏,孟菲斯遇到過很多逃亡者,也有逃亡者來到營地附近,而且情形與這三個人都差不多。


    能夠走到這裏來的逃亡者,都已精疲力盡,離死不遠了。


    隻是,在這裏,來自外地的逃亡者不受歡迎。並不是多一個人就多了一張吃飯的嘴,如果是年輕人,那就意味著多了一個勞動力,而一個勞動力能養活好幾個人。主要是,並非所有逃亡者都願意加入這個集體。在過去半年裏,孟菲斯救助了很多逃亡者,可是留下來的寥寥無幾。更重要的是,一些逃亡者在獲得幫助之後,並不知道感恩,而是想方設法的去奪取並不屬於他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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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逃亡者是潛在的巨大威脅。


    “把他們關起來,派人輪流看守。”


    孟菲斯不敢大意,他曾經為此付出過非常慘重的代價。在搞清楚這三個人的真實身份與目的之前,絕對不能讓他們對其他人構成威脅。哪怕會因此產生誤會,哪怕會因此錯失吸收新鮮血液的機會。


    看著手下把三個逃亡者押走,孟菲斯的精力重新回到了飯碗上。


    夜幕已經落下,氣溫正在迅速降低,晚上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沒有理由在這三個逃亡者身上花費太多的時間。看他們的樣子,肯定走了很遠的路,而且忍饑挨餓,一時半會不會醒過來。


    晚餐結束之後,營地裏就安靜了下來。


    雖然很短暫,但是這是一天中最歡樂的時光。對幸存的這一百多人來說,晚餐最為值得珍惜。


    很快,除了劈裏啪啦燃燒著的馬糞堆,營地裏再無別的聲響。


    孟菲斯是團隊裏的領袖,用不著守夜。事實上,除了偶爾到來的逃亡者,從來沒有陌生人來到營地。孟菲斯堅持安排人輪流守夜,更是想借此讓所有人知道,危險並沒遠去,需要繼續保持警惕。從某種意義上講,讓人們在任何時候都保持警惕,也是維護團結,讓人們保持希望的有效辦法。換個角度看,人在夜間的視力非常差,即便發現了危險,也未必有時間讓所有人逃脫。再說了,荒漠裏有什麽地方可逃?在夜晚離開營地,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在天亮前被活活凍死。即便遭到了襲擊,也隻能留在營地裏,而守夜人最多隻是讓其他人從睡夢中醒來。


    隻是對所有人來說,在醒著的時候被殺死,也許還不如在睡夢中死去,至少那樣不會有太多的痛苦。


    至於輪到守夜的那些人,早就放鬆了警惕,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睡著了。


    在營地裏的人都進入夢鄉的時候,被“救助”的三個逃亡者醒了過來,並且輕手輕腳的離開了營地。


    他們不是別人,正是楚天疆、伊斯卡與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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