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梅蓮可*迪*休拜卡,女,創世曆1003年淨之月19日出生,南城城主。
被告:維烈,男,疑為“血魔”,年齡不明,西城貝姆特屬下。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六座要塞重建及維修費用,人員撫恤金總計8千萬金幣;
2、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創世曆1037年淨之月,在西城卑鄙的發起對南城的侵略中,一名紅色頭發,頭戴“精靈之眼”的貌似二十多歲的青年男子,以“隕石群落術”損毀了肯格、諾雷等六座要塞,其中肯格要塞全毀,全城化為焦土,另外五座要塞城牆遭到嚴重破壞。由此導致南城部隊在灰水河慘敗,犧牲了兩位軍團長和兩萬多名士兵,並與西城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灰水河條約》,將凡爾加平原係數割讓給了西城。據親自參與抵抗西城侵略的凱依將軍及南城數名士兵指證,其中用禁咒摧毀六座要塞的罪魁禍首就是自稱維烈,當時在貝姆特手下擔任會計的紅發男性。維烈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在西城對南城的侵略中擔任破壞的主要任務,犯下縱火、屠城、屠殺平民、破壞城牆等數項重大罪行。上述事實有凱依將軍及南城士兵多人的證人證言,肯格要塞現場圖,諾雷等五座要塞現場照片,及宮廷術士鑒定書為證。綜上,維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原告認為,被告維烈縱火、毀城、屠殺平民,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特向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懲處。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具狀人:梅蓮可*迪*休拜卡
創世曆1038年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答辯狀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男,年齡不祥(自己都忘了),職業不明
答辯人現就梅蓮可訴其故意殺人,縱火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對原告所指控之罪行一概不予承認。人在戰場,身不由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曆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被答辯人要以戰爭罪審判答辯人,等被答辯人滅了西城再說。
如今西城與南城已簽署停戰協議,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既無事實理由,也無法律依據,請法庭依法駁回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
創世曆1038年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地點:中城最高法庭
審判長:拉克西絲
代理審判員:莉莉安娜*蒂明克*德修普克魯索*懷恩
書記員:雷瑟克*尤耶
原告:梅蓮可*迪*休拜卡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被告:維烈*塞浦路斯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旁聽者:各城名流以及昭霆、耶拉姆、軒風等等~~~~~~~~
吉西安對維烈說:在法*你什麽都別說,讓我對付那幫家夥就好了。
維烈:可是~~~做了就是做了,他們起訴的沒錯啊。
楊陽:維烈,我知道你不想撒謊,你也沒有做錯,他們想用輿論的力量壓倒你,同時也是針對貝姆特城主,所以,不能讓他們贏。
維烈:(哪有這麽麻煩~~不過,我要體驗人類,所以也要按人類的習慣處理這個~~~官司吧~~)
拉克西絲:原被告雙方對審判庭的組成有意見,要求回避的嗎?
蕾雪:沒有
吉西安:沒有。
拉:那麽,現在開始開庭。原被告雙方已交換證據,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證據有意見嗎?
吉:有。首先,原告提供的證人證言是南城凱依將軍及士兵所作陳述,凱依將軍和士兵都是南城軍人,與原告存在利害關係,所以他們的證言不足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蕾:凱依將軍是正直的人,他絕對不會撒謊!更何況還有上百名士兵目睹被告當時的暴行,難道這還不足以認定嗎?那個惡魔,別以為染了黑發就認不出你了!
吉:這個啊,也許當日南城士兵連日作戰太過疲勞,所以出現集體幻覺了呢?我明白,戰爭是殘酷地,就算上百名士兵集體出現歇斯底裏也不起奇怪啊!據我所知當日灰水河一站後,南城不少士兵都精神異常進了療養院,士兵是精神科疾病的高發人群。所以,所謂的多名士兵目睹我當事人屠城,一定是精神異常的士兵散布謠言。人哪,遇到挫折總是愛給自己找理由推托,打不過人家西城,就搬出什麽“血魔”來當借口,世風日下阿~~~
代理審判員莉:雙方已對所提證據發表意見,依據法律規定,凱依將軍和做證人的士兵與原、被告均存在利害關係,更對被告存在仇恨情緒,所以其證言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拉:除了在場士兵,原告的其他證據要進行說明嗎?
蕾:還有~~~~~
吉:不要說什麽圖片照片,那是你們自己搞出來的,隻有經過公證機關鑒定出具的才能作為法律證據。
蕾(怒火中燒):難道那些被夷為平地的要塞也是假的?
吉:這個啊,可能是你們運氣不好,正好被流星雨砸到啊;或者你們南城的男人怨氣太大引發災變啊;或者你們得罪了哪個神明被神罰啊;或者你們招惹了龍族被報複啊~~一個城市的毀滅有很多可能性的,所以,帽子不可以隨便亂戴。
蕾(頭冒青筋中):。。。。。。。
法利恩: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有問題想要詢問對方當事人。
拉:允許原告代理人提問。
法:維烈先生,請問南城六座要塞被毀期間,你在現場嗎?
吉西安拚命使眼色。
維:~~~我在場。
吉:就算我的當事人在場也不能證明是他做的,當時在場的人多了。
拉:被告代理人安靜!
吉:~~~~~
法:維烈先生,請問您和“血魔”有關係嗎?
吉:反對!對方的問題和本案無關!
拉:反對無效!我親愛的侄子的小跟班,如果你再胡亂插嘴,我可是會懲罰你哦~~~哦嗬嗬嗬嗬~~~~~~(正好可以摸摸維烈的底細)
吉(大汗)~~~~~~
眾人冷汗~~~~(魔女)~~~
法(微笑):那麽,請維烈先生回答我的問題。
維:我和血魔~~有一點關係。
法:一點關係?維烈先生,血魔的行為就是你的行為嗎?請回答“是”或者“不是”。
維:是~~
眾人:~~~~
陽/吉:(完了,那家夥承認了~~)
法:尊敬的法官,各位審判員,現在被告已經承認,他就是血魔。
庭下嘩然,眾人蜂擁擠出法庭,場麵混亂中~~~~~~
拉:現在歇庭。克魯索,給我倒杯茶來。(西城宰相變成世界第一通緝犯,這種情況,怎麽利用好呢?)
吉:~~~~~~維烈!我對你說過不要理那些家夥!你怎麽這麽老實,別人問什麽你答什麽!
維(縮~~~):他問了我不好意思不回答啊~~弗雷德,對不起~~
吉(揉額頭):算了,沒想到你的秘密還真是多啊,不過,不管你什麽身份,你都是我的長輩、親人。
維(感動):弗雷德~~~~
陽(看不下去):喂,你們兩個人,敘夠了吧,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辦吧。
三小時後~~~四周除了原被告人員,旁聽者少了一半。
拉:現在繼續開庭,被告方發言。
陽:尊敬的法官,審判員好,我對對方的理由提出質疑。首先,維烈身份如何,與本案無關;其次,維烈有雙重人格,就是俗稱的精神分裂,是精神科疾病的一種,精神病人對其在病發期的行為不付責任。
眾人:哦~~原來他是神經病。
維:~~~~~~~無語淚千行~~~
陽:另外,維烈是魔族,貴法院無管轄權,也不適用異世界的法律。
魔族!旁聽者再次集體退場,旁聽席上已寥寥無幾。
吉:我被魔族撫養大的~~~(暈倒)~
法(好整以瑕的喝口茶):楊唯老師?
維:什麽事?
法(微笑)
維(石化)
陽:你~~你~~~你說什麽~~~維烈~~~怎麽會是唯叔叔~~~
法:問他自己。
陽:維烈!!!
維:陽,那個~~其實~~~楊唯,是我的分身~~
法:不止吧,對自己女兒還不說實話可不誠實哦。
女兒!!!!特大驚爆內幕!!!!!!楊陽是維烈的女兒!!!!
陽(眼前無數小星星閃啊閃~~)
昭霆(頭腦完全混亂中):怎麽可能怎麽可能~~~維烈就是楊維?還是楊陽的父親!!!這~這算什麽啊?
耶拉姆:難怪兩人這麽像,原來是父女啊!那陽,其不是也變成魔族了~(石化)
軒風:耶!人家果然猜對了!維烈是陽的老爸,那陽的老媽是誰?難道陽是複製人?維烈真是強啊,追聖賢者追到地球,他們的關係實在是~~~(無限幻想中~~~)
拉(錘敲桌子):全部給我安靜!法利恩,你到底想說什麽?
法:不好意思,其實我的意見就是,楊唯,也就是維烈,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十八條第三款“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付刑事責任。”維烈屬於極度危險的精神病人,我請求法官和各位陪審員,為了魔導國的和平與安定,不再重蹈尼普亞斯大陸與夏爾瑪大陸的覆轍,將此人終生監禁。貝姆特城主賠償南
城所有經濟損失。
“什麽!竟敢將維烈哥哥監禁!低等的人類居然審判起了摩耶的宰相?不可饒恕!!!!”隨著一個清脆的女聲同時而來的,還有巨大的落雷。
審判庭被移為平地,幸好在場的諸人都能力高強沒有傷亡,審判不了了之。
關於梅蓮可對維烈提起的訴訟及審判過程,與中城最高法院的無故被損壞,被列為“淨之月法院絕密事件”,再無人提起。
******
致謝作者遙遠的星係。
被告:維烈,男,疑為“血魔”,年齡不明,西城貝姆特屬下。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六座要塞重建及維修費用,人員撫恤金總計8千萬金幣;
2、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創世曆1037年淨之月,在西城卑鄙的發起對南城的侵略中,一名紅色頭發,頭戴“精靈之眼”的貌似二十多歲的青年男子,以“隕石群落術”損毀了肯格、諾雷等六座要塞,其中肯格要塞全毀,全城化為焦土,另外五座要塞城牆遭到嚴重破壞。由此導致南城部隊在灰水河慘敗,犧牲了兩位軍團長和兩萬多名士兵,並與西城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灰水河條約》,將凡爾加平原係數割讓給了西城。據親自參與抵抗西城侵略的凱依將軍及南城數名士兵指證,其中用禁咒摧毀六座要塞的罪魁禍首就是自稱維烈,當時在貝姆特手下擔任會計的紅發男性。維烈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在西城對南城的侵略中擔任破壞的主要任務,犯下縱火、屠城、屠殺平民、破壞城牆等數項重大罪行。上述事實有凱依將軍及南城士兵多人的證人證言,肯格要塞現場圖,諾雷等五座要塞現場照片,及宮廷術士鑒定書為證。綜上,維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原告認為,被告維烈縱火、毀城、屠殺平民,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特向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懲處。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具狀人:梅蓮可*迪*休拜卡
創世曆1038年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答辯狀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男,年齡不祥(自己都忘了),職業不明
答辯人現就梅蓮可訴其故意殺人,縱火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對原告所指控之罪行一概不予承認。人在戰場,身不由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曆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被答辯人要以戰爭罪審判答辯人,等被答辯人滅了西城再說。
如今西城與南城已簽署停戰協議,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既無事實理由,也無法律依據,請法庭依法駁回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
創世曆1038年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地點:中城最高法庭
審判長:拉克西絲
代理審判員:莉莉安娜*蒂明克*德修普克魯索*懷恩
書記員:雷瑟克*尤耶
原告:梅蓮可*迪*休拜卡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被告:維烈*塞浦路斯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旁聽者:各城名流以及昭霆、耶拉姆、軒風等等~~~~~~~~
吉西安對維烈說:在法*你什麽都別說,讓我對付那幫家夥就好了。
維烈:可是~~~做了就是做了,他們起訴的沒錯啊。
楊陽:維烈,我知道你不想撒謊,你也沒有做錯,他們想用輿論的力量壓倒你,同時也是針對貝姆特城主,所以,不能讓他們贏。
維烈:(哪有這麽麻煩~~不過,我要體驗人類,所以也要按人類的習慣處理這個~~~官司吧~~)
拉克西絲:原被告雙方對審判庭的組成有意見,要求回避的嗎?
蕾雪:沒有
吉西安:沒有。
拉:那麽,現在開始開庭。原被告雙方已交換證據,被告對原告提出的證據有意見嗎?
吉:有。首先,原告提供的證人證言是南城凱依將軍及士兵所作陳述,凱依將軍和士兵都是南城軍人,與原告存在利害關係,所以他們的證言不足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蕾:凱依將軍是正直的人,他絕對不會撒謊!更何況還有上百名士兵目睹被告當時的暴行,難道這還不足以認定嗎?那個惡魔,別以為染了黑發就認不出你了!
吉:這個啊,也許當日南城士兵連日作戰太過疲勞,所以出現集體幻覺了呢?我明白,戰爭是殘酷地,就算上百名士兵集體出現歇斯底裏也不起奇怪啊!據我所知當日灰水河一站後,南城不少士兵都精神異常進了療養院,士兵是精神科疾病的高發人群。所以,所謂的多名士兵目睹我當事人屠城,一定是精神異常的士兵散布謠言。人哪,遇到挫折總是愛給自己找理由推托,打不過人家西城,就搬出什麽“血魔”來當借口,世風日下阿~~~
代理審判員莉:雙方已對所提證據發表意見,依據法律規定,凱依將軍和做證人的士兵與原、被告均存在利害關係,更對被告存在仇恨情緒,所以其證言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拉:除了在場士兵,原告的其他證據要進行說明嗎?
蕾:還有~~~~~
吉:不要說什麽圖片照片,那是你們自己搞出來的,隻有經過公證機關鑒定出具的才能作為法律證據。
蕾(怒火中燒):難道那些被夷為平地的要塞也是假的?
吉:這個啊,可能是你們運氣不好,正好被流星雨砸到啊;或者你們南城的男人怨氣太大引發災變啊;或者你們得罪了哪個神明被神罰啊;或者你們招惹了龍族被報複啊~~一個城市的毀滅有很多可能性的,所以,帽子不可以隨便亂戴。
蕾(頭冒青筋中):。。。。。。。
法利恩: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有問題想要詢問對方當事人。
拉:允許原告代理人提問。
法:維烈先生,請問南城六座要塞被毀期間,你在現場嗎?
吉西安拚命使眼色。
維:~~~我在場。
吉:就算我的當事人在場也不能證明是他做的,當時在場的人多了。
拉:被告代理人安靜!
吉:~~~~~
法:維烈先生,請問您和“血魔”有關係嗎?
吉:反對!對方的問題和本案無關!
拉:反對無效!我親愛的侄子的小跟班,如果你再胡亂插嘴,我可是會懲罰你哦~~~哦嗬嗬嗬嗬~~~~~~(正好可以摸摸維烈的底細)
吉(大汗)~~~~~~
眾人冷汗~~~~(魔女)~~~
法(微笑):那麽,請維烈先生回答我的問題。
維:我和血魔~~有一點關係。
法:一點關係?維烈先生,血魔的行為就是你的行為嗎?請回答“是”或者“不是”。
維:是~~
眾人:~~~~
陽/吉:(完了,那家夥承認了~~)
法:尊敬的法官,各位審判員,現在被告已經承認,他就是血魔。
庭下嘩然,眾人蜂擁擠出法庭,場麵混亂中~~~~~~
拉:現在歇庭。克魯索,給我倒杯茶來。(西城宰相變成世界第一通緝犯,這種情況,怎麽利用好呢?)
吉:~~~~~~維烈!我對你說過不要理那些家夥!你怎麽這麽老實,別人問什麽你答什麽!
維(縮~~~):他問了我不好意思不回答啊~~弗雷德,對不起~~
吉(揉額頭):算了,沒想到你的秘密還真是多啊,不過,不管你什麽身份,你都是我的長輩、親人。
維(感動):弗雷德~~~~
陽(看不下去):喂,你們兩個人,敘夠了吧,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辦吧。
三小時後~~~四周除了原被告人員,旁聽者少了一半。
拉:現在繼續開庭,被告方發言。
陽:尊敬的法官,審判員好,我對對方的理由提出質疑。首先,維烈身份如何,與本案無關;其次,維烈有雙重人格,就是俗稱的精神分裂,是精神科疾病的一種,精神病人對其在病發期的行為不付責任。
眾人:哦~~原來他是神經病。
維:~~~~~~~無語淚千行~~~
陽:另外,維烈是魔族,貴法院無管轄權,也不適用異世界的法律。
魔族!旁聽者再次集體退場,旁聽席上已寥寥無幾。
吉:我被魔族撫養大的~~~(暈倒)~
法(好整以瑕的喝口茶):楊唯老師?
維:什麽事?
法(微笑)
維(石化)
陽:你~~你~~~你說什麽~~~維烈~~~怎麽會是唯叔叔~~~
法:問他自己。
陽:維烈!!!
維:陽,那個~~其實~~~楊唯,是我的分身~~
法:不止吧,對自己女兒還不說實話可不誠實哦。
女兒!!!!特大驚爆內幕!!!!!!楊陽是維烈的女兒!!!!
陽(眼前無數小星星閃啊閃~~)
昭霆(頭腦完全混亂中):怎麽可能怎麽可能~~~維烈就是楊維?還是楊陽的父親!!!這~這算什麽啊?
耶拉姆:難怪兩人這麽像,原來是父女啊!那陽,其不是也變成魔族了~(石化)
軒風:耶!人家果然猜對了!維烈是陽的老爸,那陽的老媽是誰?難道陽是複製人?維烈真是強啊,追聖賢者追到地球,他們的關係實在是~~~(無限幻想中~~~)
拉(錘敲桌子):全部給我安靜!法利恩,你到底想說什麽?
法:不好意思,其實我的意見就是,楊唯,也就是維烈,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十八條第三款“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付刑事責任。”維烈屬於極度危險的精神病人,我請求法官和各位陪審員,為了魔導國的和平與安定,不再重蹈尼普亞斯大陸與夏爾瑪大陸的覆轍,將此人終生監禁。貝姆特城主賠償南
城所有經濟損失。
“什麽!竟敢將維烈哥哥監禁!低等的人類居然審判起了摩耶的宰相?不可饒恕!!!!”隨著一個清脆的女聲同時而來的,還有巨大的落雷。
審判庭被移為平地,幸好在場的諸人都能力高強沒有傷亡,審判不了了之。
關於梅蓮可對維烈提起的訴訟及審判過程,與中城最高法院的無故被損壞,被列為“淨之月法院絕密事件”,再無人提起。
******
致謝作者遙遠的星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