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是這樣的……”


    “這人一進來,剽竊了別人的東西,硬說成是自己的……從而導致了這個預賽,進行不下去……”


    陳鬆還未說話。


    旁邊的張大千,便是迫不及待開口,將情況說了一通後,咬牙切齒說:“已經給過機會,但他依舊死性不改,在這裏鬧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邊七嘴八舌說了起來。


    “是啊,我建議這種人,直接關小黑屋。”


    “太可惡了,這種人。”


    “年紀輕輕,竟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


    聽完周邊的聲音後。


    那中年警察走到吳庸麵前,出示了自己的證件,“我叫齊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長,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小田。”


    給旁邊的小民警使了個眼色。


    那個叫小田的年輕民警,直接拿出了手銬,就要給吳庸銬上。


    吳庸退後兩步,指著那手銬,“幾個意思?”


    民警小田,“什麽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當我是法盲?”


    吳庸皺眉道:“根據華國法律第1027條規定,若警察要對民眾采取強製措施,需要出示傳喚證或是拘留證,並且確定這人有危害,才可帶上手銬!”


    吳庸目光灼灼的看著那小民警,“請問,我吳庸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銬?”


    “而且,從你們進來開始,一句話都沒有問過我,直接帶走?”


    “請問,這符合規定?”


    小民警愕然。


    他沒想到,這人,竟然懂法。


    一時間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長齊德詫異的看了眼吳庸,聲音洪亮,“不錯還有些法律知識,但你知不知道,剽竊,在華國屬於犯法?”


    吳庸嗤笑,“剽竊?請問你有證據?警察帶走人,難道就憑這些人的片麵之詞?”


    吳庸並不反對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帶上手銬。


    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著,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個犯罪的人!


    副所長齊德沉靜說:“根據華國第906條法律規定,若是接到報警人電話,特殊情況下,並且現場有多人指證,不需要傳喚證,便可帶走調查。”


    “而且這屬於你們之間的糾紛,請你跟我們去一趟所裏,調查清楚後,便會還你一個清白。”


    旁邊立馬有人出聲。


    “沒錯,如果沒犯法,那麽怕什麽?!”


    “嘿,莫不是怕自己的行為曝光,最後鋃鐺入獄,不敢去了吧?”


    “哈哈,怕就是了。”


    “他不敢。”


    “剛還挺囂張嚷嚷著報警,現在呢?警察來了,反而不敢了?”


    “真有意思啊。”


    攝影機下。


    副所長齊德怕有影響,也不敢太強硬,“麻煩兩位當事人,跟我們走一趟吧。”


    吳庸呼了口氣,“好,我跟你們走!”


    吳庸指了指那個手銬,“麻煩這東西離我遠點!”


    齊德點了點頭,那小民警便將手銬收了起來。


    但也是一個羈押的姿勢。


    給人一看,


    仿佛就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的罪犯一般。


    ……


    走出門外。


    媒體們蜂擁而至。


    校門外的人,看著吳庸被羈押的形狀,震驚不已。


    “這,這什麽情況?”


    “吳庸被警察帶走了?”


    “我擦,才一會兒,裏麵發生了什麽大事?”


    “聽說吳庸在裏麵寫了一首詩詞,被人當場指認,是剽竊陳大師的。”


    “啊?剽竊?不是吧?”


    “真的假的啊?”


    “我靠。”


    “當然是真的啊,連警察都來了,聽說是陳大師親自報警的。”


    “那這吳庸,豈不是完蛋了?”


    “唉,怕是要完蛋了,你說剽竊自己前妻的作品就算了,陳大師是誰啊?在京城文壇,乃至國內的文壇,都赫赫有名。人脈覆蓋了各行各業。”


    “真要完蛋了,這次進去之後,怕是出不來了。”


    “是啊,這不要被往死裏整啊?我曾看過這陳大師跟那個中年警察一塊喝酒呢。”


    “啊,不是吧?”


    “那還有假,我親眼見過,那個中年警察好像還是天源派出所的副所長呢,要是進去,不脫一層皮,怕是出不來了。”


    上警車之前。


    各路媒體不停的拍照。


    哢哢哢的一頓閃爍。


    反觀那陳鬆,麵容得意,淡然的跟在後麵,還朝著媒體們揮手,打著招呼!


    ……


    警車離去。


    攝影師李四被趕走了,此時蹲在馬路牙子上,無奈的歎了口氣。


    這可咋整啊?


    這就給人弄進去了?


    必須得想辦法才行了。


    至於吳庸有沒有剽竊,李四從跟拍吳庸這麽多天以來,幾乎形影不離,他很清楚!


    沒有!


    絕對沒有!


    李四雖然才畢業出社會不久,但他不是傻子。


    這一係列突如其來的事情。


    必然有一個陰謀在其中。


    那就是,


    陳鬆,張大千,以及羅默,這幾人狼狽為奸,來了個投名狀!


    將吳庸那首詩據為己有!


    將吳庸打入地獄!


    想到這裏。


    李四臉色有些發白。


    這群人,心真黑。


    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吳庸撈出來才行。


    但是什麽辦法?


    直播間百萬人在看著,此時的彈幕,絕大部分,都是三個字,抓得好!


    他們大部分也相信了,


    這首《鵲橋仙,纖雲弄巧》就是吳庸剽竊的。


    倘若一旦派出所方麵真正出示了驗證,吳庸絕對會陷入萬劫不複的地步。


    徹底毀了!


    甚至,還要蹲大牢,吃國家飯。


    回節目組找導演?


    不行!


    李四想了想,搖了搖頭,絕對不行。


    發生這事兒,在這個事情沒有定奪前,節目組避之不及。


    怎麽會趟這攤渾水。


    李四想到了,一個人!


    吳庸的前妻,柳若瑩!


    不,


    更加不行。


    跟隨吳庸這段時間以來,他覺得吳庸根本不是柳若瑩口中那種人!


    如果現在去求助。


    說不準得不到任何幫助。


    還可能被再踩上一腳。


    那麽吳庸,就真的萬劫不複了。


    啊,煩躁啊。


    李四撓頭抓腮,一臉焦慮。


    最後,


    李四冷靜了下來。


    在還沒真正定奪之前,現在不能有任何動作!


    ……


    當天下午。


    關於吳庸被帶上警車的照片,短短兩個小時,傳遍了網絡。


    本來已經漸漸熄滅的剽竊賊這個熱詞。


    又火了起來。


    剽竊賊。


    三個字,再次引起了一片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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