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上手銬?吳庸被抓走了
都重生了,誰還混娛樂圈啊 作者:春來紅豆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警察叔叔,是這樣的……”
“這人一進來,剽竊了別人的東西,硬說成是自己的……從而導致了這個預賽,進行不下去……”
陳鬆還未說話。
旁邊的張大千,便是迫不及待開口,將情況說了一通後,咬牙切齒說:“已經給過機會,但他依舊死性不改,在這裏鬧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邊七嘴八舌說了起來。
“是啊,我建議這種人,直接關小黑屋。”
“太可惡了,這種人。”
“年紀輕輕,竟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
聽完周邊的聲音後。
那中年警察走到吳庸麵前,出示了自己的證件,“我叫齊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長,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小田。”
給旁邊的小民警使了個眼色。
那個叫小田的年輕民警,直接拿出了手銬,就要給吳庸銬上。
吳庸退後兩步,指著那手銬,“幾個意思?”
民警小田,“什麽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當我是法盲?”
吳庸皺眉道:“根據華國法律第1027條規定,若警察要對民眾采取強製措施,需要出示傳喚證或是拘留證,並且確定這人有危害,才可帶上手銬!”
吳庸目光灼灼的看著那小民警,“請問,我吳庸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銬?”
“而且,從你們進來開始,一句話都沒有問過我,直接帶走?”
“請問,這符合規定?”
小民警愕然。
他沒想到,這人,竟然懂法。
一時間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長齊德詫異的看了眼吳庸,聲音洪亮,“不錯還有些法律知識,但你知不知道,剽竊,在華國屬於犯法?”
吳庸嗤笑,“剽竊?請問你有證據?警察帶走人,難道就憑這些人的片麵之詞?”
吳庸並不反對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帶上手銬。
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著,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個犯罪的人!
副所長齊德沉靜說:“根據華國第906條法律規定,若是接到報警人電話,特殊情況下,並且現場有多人指證,不需要傳喚證,便可帶走調查。”
“而且這屬於你們之間的糾紛,請你跟我們去一趟所裏,調查清楚後,便會還你一個清白。”
旁邊立馬有人出聲。
“沒錯,如果沒犯法,那麽怕什麽?!”
“嘿,莫不是怕自己的行為曝光,最後鋃鐺入獄,不敢去了吧?”
“哈哈,怕就是了。”
“他不敢。”
“剛還挺囂張嚷嚷著報警,現在呢?警察來了,反而不敢了?”
“真有意思啊。”
攝影機下。
副所長齊德怕有影響,也不敢太強硬,“麻煩兩位當事人,跟我們走一趟吧。”
吳庸呼了口氣,“好,我跟你們走!”
吳庸指了指那個手銬,“麻煩這東西離我遠點!”
齊德點了點頭,那小民警便將手銬收了起來。
但也是一個羈押的姿勢。
給人一看,
仿佛就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的罪犯一般。
……
走出門外。
媒體們蜂擁而至。
校門外的人,看著吳庸被羈押的形狀,震驚不已。
“這,這什麽情況?”
“吳庸被警察帶走了?”
“我擦,才一會兒,裏麵發生了什麽大事?”
“聽說吳庸在裏麵寫了一首詩詞,被人當場指認,是剽竊陳大師的。”
“啊?剽竊?不是吧?”
“真的假的啊?”
“我靠。”
“當然是真的啊,連警察都來了,聽說是陳大師親自報警的。”
“那這吳庸,豈不是完蛋了?”
“唉,怕是要完蛋了,你說剽竊自己前妻的作品就算了,陳大師是誰啊?在京城文壇,乃至國內的文壇,都赫赫有名。人脈覆蓋了各行各業。”
“真要完蛋了,這次進去之後,怕是出不來了。”
“是啊,這不要被往死裏整啊?我曾看過這陳大師跟那個中年警察一塊喝酒呢。”
“啊,不是吧?”
“那還有假,我親眼見過,那個中年警察好像還是天源派出所的副所長呢,要是進去,不脫一層皮,怕是出不來了。”
上警車之前。
各路媒體不停的拍照。
哢哢哢的一頓閃爍。
反觀那陳鬆,麵容得意,淡然的跟在後麵,還朝著媒體們揮手,打著招呼!
……
警車離去。
攝影師李四被趕走了,此時蹲在馬路牙子上,無奈的歎了口氣。
這可咋整啊?
這就給人弄進去了?
必須得想辦法才行了。
至於吳庸有沒有剽竊,李四從跟拍吳庸這麽多天以來,幾乎形影不離,他很清楚!
沒有!
絕對沒有!
李四雖然才畢業出社會不久,但他不是傻子。
這一係列突如其來的事情。
必然有一個陰謀在其中。
那就是,
陳鬆,張大千,以及羅默,這幾人狼狽為奸,來了個投名狀!
將吳庸那首詩據為己有!
將吳庸打入地獄!
想到這裏。
李四臉色有些發白。
這群人,心真黑。
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吳庸撈出來才行。
但是什麽辦法?
直播間百萬人在看著,此時的彈幕,絕大部分,都是三個字,抓得好!
他們大部分也相信了,
這首《鵲橋仙,纖雲弄巧》就是吳庸剽竊的。
倘若一旦派出所方麵真正出示了驗證,吳庸絕對會陷入萬劫不複的地步。
徹底毀了!
甚至,還要蹲大牢,吃國家飯。
回節目組找導演?
不行!
李四想了想,搖了搖頭,絕對不行。
發生這事兒,在這個事情沒有定奪前,節目組避之不及。
怎麽會趟這攤渾水。
李四想到了,一個人!
吳庸的前妻,柳若瑩!
不,
更加不行。
跟隨吳庸這段時間以來,他覺得吳庸根本不是柳若瑩口中那種人!
如果現在去求助。
說不準得不到任何幫助。
還可能被再踩上一腳。
那麽吳庸,就真的萬劫不複了。
啊,煩躁啊。
李四撓頭抓腮,一臉焦慮。
最後,
李四冷靜了下來。
在還沒真正定奪之前,現在不能有任何動作!
……
當天下午。
關於吳庸被帶上警車的照片,短短兩個小時,傳遍了網絡。
本來已經漸漸熄滅的剽竊賊這個熱詞。
又火了起來。
剽竊賊。
三個字,再次引起了一片軒然大波。
“這人一進來,剽竊了別人的東西,硬說成是自己的……從而導致了這個預賽,進行不下去……”
陳鬆還未說話。
旁邊的張大千,便是迫不及待開口,將情況說了一通後,咬牙切齒說:“已經給過機會,但他依舊死性不改,在這裏鬧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邊七嘴八舌說了起來。
“是啊,我建議這種人,直接關小黑屋。”
“太可惡了,這種人。”
“年紀輕輕,竟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
聽完周邊的聲音後。
那中年警察走到吳庸麵前,出示了自己的證件,“我叫齊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長,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小田。”
給旁邊的小民警使了個眼色。
那個叫小田的年輕民警,直接拿出了手銬,就要給吳庸銬上。
吳庸退後兩步,指著那手銬,“幾個意思?”
民警小田,“什麽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當我是法盲?”
吳庸皺眉道:“根據華國法律第1027條規定,若警察要對民眾采取強製措施,需要出示傳喚證或是拘留證,並且確定這人有危害,才可帶上手銬!”
吳庸目光灼灼的看著那小民警,“請問,我吳庸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銬?”
“而且,從你們進來開始,一句話都沒有問過我,直接帶走?”
“請問,這符合規定?”
小民警愕然。
他沒想到,這人,竟然懂法。
一時間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長齊德詫異的看了眼吳庸,聲音洪亮,“不錯還有些法律知識,但你知不知道,剽竊,在華國屬於犯法?”
吳庸嗤笑,“剽竊?請問你有證據?警察帶走人,難道就憑這些人的片麵之詞?”
吳庸並不反對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帶上手銬。
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著,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個犯罪的人!
副所長齊德沉靜說:“根據華國第906條法律規定,若是接到報警人電話,特殊情況下,並且現場有多人指證,不需要傳喚證,便可帶走調查。”
“而且這屬於你們之間的糾紛,請你跟我們去一趟所裏,調查清楚後,便會還你一個清白。”
旁邊立馬有人出聲。
“沒錯,如果沒犯法,那麽怕什麽?!”
“嘿,莫不是怕自己的行為曝光,最後鋃鐺入獄,不敢去了吧?”
“哈哈,怕就是了。”
“他不敢。”
“剛還挺囂張嚷嚷著報警,現在呢?警察來了,反而不敢了?”
“真有意思啊。”
攝影機下。
副所長齊德怕有影響,也不敢太強硬,“麻煩兩位當事人,跟我們走一趟吧。”
吳庸呼了口氣,“好,我跟你們走!”
吳庸指了指那個手銬,“麻煩這東西離我遠點!”
齊德點了點頭,那小民警便將手銬收了起來。
但也是一個羈押的姿勢。
給人一看,
仿佛就是犯了什麽滔天大罪的罪犯一般。
……
走出門外。
媒體們蜂擁而至。
校門外的人,看著吳庸被羈押的形狀,震驚不已。
“這,這什麽情況?”
“吳庸被警察帶走了?”
“我擦,才一會兒,裏麵發生了什麽大事?”
“聽說吳庸在裏麵寫了一首詩詞,被人當場指認,是剽竊陳大師的。”
“啊?剽竊?不是吧?”
“真的假的啊?”
“我靠。”
“當然是真的啊,連警察都來了,聽說是陳大師親自報警的。”
“那這吳庸,豈不是完蛋了?”
“唉,怕是要完蛋了,你說剽竊自己前妻的作品就算了,陳大師是誰啊?在京城文壇,乃至國內的文壇,都赫赫有名。人脈覆蓋了各行各業。”
“真要完蛋了,這次進去之後,怕是出不來了。”
“是啊,這不要被往死裏整啊?我曾看過這陳大師跟那個中年警察一塊喝酒呢。”
“啊,不是吧?”
“那還有假,我親眼見過,那個中年警察好像還是天源派出所的副所長呢,要是進去,不脫一層皮,怕是出不來了。”
上警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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哢哢哢的一頓閃爍。
反觀那陳鬆,麵容得意,淡然的跟在後麵,還朝著媒體們揮手,打著招呼!
……
警車離去。
攝影師李四被趕走了,此時蹲在馬路牙子上,無奈的歎了口氣。
這可咋整啊?
這就給人弄進去了?
必須得想辦法才行了。
至於吳庸有沒有剽竊,李四從跟拍吳庸這麽多天以來,幾乎形影不離,他很清楚!
沒有!
絕對沒有!
李四雖然才畢業出社會不久,但他不是傻子。
這一係列突如其來的事情。
必然有一個陰謀在其中。
那就是,
陳鬆,張大千,以及羅默,這幾人狼狽為奸,來了個投名狀!
將吳庸那首詩據為己有!
將吳庸打入地獄!
想到這裏。
李四臉色有些發白。
這群人,心真黑。
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吳庸撈出來才行。
但是什麽辦法?
直播間百萬人在看著,此時的彈幕,絕大部分,都是三個字,抓得好!
他們大部分也相信了,
這首《鵲橋仙,纖雲弄巧》就是吳庸剽竊的。
倘若一旦派出所方麵真正出示了驗證,吳庸絕對會陷入萬劫不複的地步。
徹底毀了!
甚至,還要蹲大牢,吃國家飯。
回節目組找導演?
不行!
李四想了想,搖了搖頭,絕對不行。
發生這事兒,在這個事情沒有定奪前,節目組避之不及。
怎麽會趟這攤渾水。
李四想到了,一個人!
吳庸的前妻,柳若瑩!
不,
更加不行。
跟隨吳庸這段時間以來,他覺得吳庸根本不是柳若瑩口中那種人!
如果現在去求助。
說不準得不到任何幫助。
還可能被再踩上一腳。
那麽吳庸,就真的萬劫不複了。
啊,煩躁啊。
李四撓頭抓腮,一臉焦慮。
最後,
李四冷靜了下來。
在還沒真正定奪之前,現在不能有任何動作!
……
當天下午。
關於吳庸被帶上警車的照片,短短兩個小時,傳遍了網絡。
本來已經漸漸熄滅的剽竊賊這個熱詞。
又火了起來。
剽竊賊。
三個字,再次引起了一片軒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