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林凡剛分手,在高河市,還沒有辭工。林媽說投資差錢,問林凡借點。


    林凡聽到感覺不對,詳細一問,竟是有人拉林媽去做金融投資。林凡在高河市看到那些卷款跑路的非法集資公司新聞多了去了。趕緊勸林媽不要相信。但林媽怎麽會聽呢?


    過去幾年,林爸生意又做起來了。她又恢複了金錢自由的日子,各路朋友簇擁著她,前前後後的喊她“老板娘”,她成了一群人的中心,有種天下盡在手中的自滿。


    這不,朋友介紹的這個投資項目,是自己投了錢進去,賺了不少,關係好才會告訴她的。


    隻要在那個公司投了錢,很快就能有收益,比存錢在銀行劃算多啦!


    而且每天去公司露臉簽個到,一個月還能發3千多工資,還經常送禮品!


    人家好朋友怎麽會騙她呢?不可能的!


    無論林凡怎麽費盡口舌,都阻止不了林媽投資的心。


    最後林媽還生氣了,說,我隻是借你的錢,又不是不還。當媽的第一次開口借錢,怎麽這麽難?巴拉巴拉後麵一堆難聽的話,把林凡傷得夠嗆。


    就在林媽咒罵著要斷絕母女關係的時候,林凡還是妥協了。


    她給林媽轉賬20萬,千萬叮囑林媽小心,一旦動向不對,立馬取出來。並且不要再投更多的錢進去了。


    他們這樣的普通人,對投資一竅不通,風險太大了。萬一真虧了,20萬算林凡出的,也不傷筋動骨。


    林媽滿口答應,愉快地掛了電話。


    後來林凡回老家,林媽催婚的間隙,還曾勸過林凡,跟她一起投資,林凡沒理她。再三確認林媽隻投了她給的那20萬之後,也沒再關心這件事。


    發現事情不對還是從新聞上。那家集資公司果然暴雷,老板卷款跑路了。林凡看到新聞後,趕緊打電話給林媽問情況。


    林媽知道公司跑路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她即吃驚又難過,還非常害怕。因為她投的根本不止20萬。


    林爸再次做生意的時候,林媽已經在單位辦了內退,她一直跟著林爸,把家裏的錢牢牢握在手中。可以說林爸都不知道家裏具體有多少錢。


    被人拉投資的時候,林媽開始也是小心的,沒有敢多投,自己先拿了20萬試水,一個月過去,果然賺了不少。


    她再想投錢,林爸不同意。


    想私下裏偷偷投,又恰好林爸有大額資金流動,存款都周轉去支援生意,手裏錢不夠多。


    心癢難耐下,就向林凡打電話要了錢往裏投。接下來的事可以想象。


    集資公司把林媽的心抓的牢牢的。


    不僅每天去露個麵就能拿工資,還每月送一部水果手機,年終獎一抽就是兩台70寸大彩電,半年時間過去,林媽見集資公司賬上的金額蹭蹭往上漲,就這麽昏了頭。


    不僅把家裏所有的存款都投了進去。還在其他朋友問起的時候,大包大攬的打起包票,拉了好多人進了這個局。


    等她有一天去公司簽到,發現大門緊鎖,裏麵空無一人的時候,心就慌了。


    她抖著手撥通公司領導的電話,是空號。再撥打拉她入局的朋友電話,接通就是一陣哭嚎聲,說她們被騙了。


    林媽呆立當場。她不敢跟家裏人說,天天去公司門口守著,希望是什麽地方弄錯了,但沒等到公司開門,她拉著入局的那些朋友找來了,讓她賠錢。


    林爸急匆匆的趕回家,看著家裏一大群往日笑臉相迎的林媽的朋友,凶神惡煞的拍桌子敲板凳,林媽被圍在中間哭得不能自己。再一問,也傻眼了。


    按說別人投資的錢不應該讓林媽賠的,畢竟是成年人了,投資有風險誰不知道呢。但壞就壞在,林媽當初胸脯拍的砰砰響,說賠了找她。


    這些朋友不知道是真的出於對林媽的信任,還是嫌開戶麻煩,又或是有其他心思,幾乎都把錢放在林媽的名下。


    說是林媽投資金額多了,公司將她當成大客戶,會更加重視他,提取起來也比小客戶更快捷,絲毫不怕林媽貪了他們的錢。


    隻有一兩個人自己開了戶頭。


    林爸卻覺得說那麽多花裏胡哨的都是假的,那些人更像是規避風險,知道林媽有家庭實力,不會跑路。


    這不,出了事就真的來找她了。


    要是細扯也不是不能掰扯,但這些朋友都是高市本地人,根深蒂固,林爸知道有人還有些社會關係。


    當初林媽跟他炫耀的時候,說那人的朋友多麽威武牛掰,一拳把人眼睛差點打瞎,三下五除二就把欠賬要到手了。沒想如今自己倒成了欠債的一方。


    自古以來,強龍不壓地頭蛇,更何況他們隻是普通人。


    再說林媽如果當初不拍胸脯,大包大攬,不管是不是出於對林媽的信任,人家也未必會鑽這個套子。更何況錢還都在林媽的名下,如何扯得清?


    林媽的確有大錯!


    林爸是個有道義的生意人,既然老婆打了包票,那該賠就賠。


    普通家庭能拿出多少錢投資?也不會多到哪裏去。


    他先安撫了幾人情緒,問清了各自損失,知道了合計將近一百萬之後,雖然心疼惱火,還是把心落到了肚子裏。


    家裏存款夠夠的,拿錢消災嘛。


    跟林媽拿錢的時候,林媽隻知道哭,林爸就感覺不好。


    追問之下,知道林媽把家裏兩百多萬存款全投進去了,林爸眼前一黑,差點倒下。還是要債人給扶住了。


    林媽看見林爸要倒,想扶,又不敢過去。反倒是那些要債人知道林媽把全部身家都投進去之後吧,都匪夷所思地看林媽像個傻子。


    他們是想賺錢,也不過是拿了十來二十萬出來試水。就是考慮到有可能虧損,家裏還有底糧,不妨礙根本,隻是沒想到被卷款跑路,一分沒剩而已。


    誰會把全部身家往裏扔?不是太貪就是太傻!


    大家開始同情起了林爸有這麽個老婆,也不暴跳如雷的催債了,反倒是圍在一旁給林爸喂水順氣。


    林爸腦門上血管突突直跳,他萬萬沒想過林媽的心有這麽大呀。林媽雖然跟他說過投資的事,他也隻是知道最開始那一筆20萬,沒想到……


    看林爸氣得夠嗆,一群人反倒開始安慰起了林爸,讓他先緩緩。有幾個人看林家這樣,還說可以遲點賠,也算是他們大發善心了。


    林爸堅持著把幾人送走後,直接無視林媽,開始清算生意財產,當晚就聯係朋友要盡快兌出手裏的生意。


    長痛不如短痛,他不想讓那些社會人上門牽扯不清,也不想讓這麽巨額的欠債留到林凡手裏。


    林爸的生意前景不錯,但出兌太過著急,一個禮拜的時間,隻賣出了100萬的整數。也可能是買方知道這事,故意給出的價格。好在是夠還債了,林爸就沒跟林凡開口。


    林凡那時候已經回家快半年了,林爸知道她花了不少,手裏也沒多少錢了。


    這事情既然了結了,也沒想給她再說,硬著一口氣把錢還完,回家就倒下了。


    林媽嚇得半死,叫救護車拉到醫院,說是輕微中風。


    林凡的電話就是這時候打來。


    知道林媽虧了那麽多錢,連林爸的生意都賠了進去,林凡都不知道說什麽好。


    這是親媽。林爸都沒罵老婆一句,林凡又能怎麽辦呢?


    他們賺的錢他們自己花了,也沒毛病啊。


    得知林爸住院了,林凡又連夜趕往高市。


    看著躺在病床上蒼老許多的林爸,林凡心裏也難受。


    問了醫生,好在救援及時,症狀也不重,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現在控製好血壓,觀察幾天就能出院了。但以後不要讓病人受太大刺激,也要注意血壓不能過高。


    林凡知道沒大問題也算是放下了心,回到病房,看到縮在一邊裝鵪鶉的林媽,和不搭理她的林爸,不知道日子怎麽就到了這一步。


    半個月前她家還有存款百萬,生意興隆。一轉眼存款也沒了,生意也沒了,就剩下2套老房子,一輛舊車,和她身上的一些存款。


    這也是為什麽後來,林凡生病把存款花完後,決絕地斷了藥——家裏已經沒有多餘的錢供她治療了,總不可能賣房賣車。


    外人看來她好胳膊好腿的,根本沒病,哪至於到侵家蕩產的地步,就是林爸那麽關心林凡的身體,也從沒想過賣房賣車。


    就算真要賣,車開了多少年,賣不出幾萬塊,相當於杯水車薪。


    而房子,以林凡當時對自己身體的認知,與其賣了扔在希望渺茫的病裏聽不到個響,還不如留著給爹媽做退路,畢竟她已經靠不住了。


    更何況林媽和林凡不能同處一室,房子賣了還得租房住,又是一筆麻煩賬。


    林爸他們知道林凡斷藥已經是很久之後了,看林凡不吃藥狀態也挺好,也就不再提看醫生的事兒了。


    說回林爸被氣得住院的時候。


    醫院裏,林爸看出林凡的擔憂,反過來寬慰她說,他們反正也到了退休的年紀,生意不做就不做了。兩口子退休金加起來有6千多,房子又是現成的,過日子夠夠的了。


    四線小城市一個月6千多的生活費,給尋常老兩口肯定是夠了,前提是不要生病。


    但林爸林媽之前有錢,花錢大手大腳慣了。據林凡所知,林爸一個月光抽煙就要2千多,雖說吸煙有害健康,希望他戒了,也不是這種戒法。


    林凡打算做點什麽賺錢,不能再像之前光顧著散心了。


    她在醫院陪了兩天,林爸就不讓再陪了。


    林凡看林爸病情穩定,每天隻要早上掛一掛水,也的確沒有其他問題,再過幾天就要出院了,才答應回去。


    林媽送林凡出去的時候,還是一副畏縮模樣。


    林凡看著可憐,問她手裏還有沒有錢。


    林媽搖頭,她手裏也就一些零錢,這些天給林爸住院已經花的七七八八的了,住院費還沒結清。


    林凡歎氣,給林媽轉了10萬塊。讓她結清住院費後,如果養老金不夠用,拿來改善生活。


    林爸畢竟在住院,平常也沒操心過這些,都是林媽在管。雖說這次出了個大岔子,但300多萬的教訓,林媽應該刻骨銘心,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了。


    本想多叮囑兩句,看林媽一副知道錯了的樣子,林凡最終沒忍心多說。


    一周後,林媽開心的打電話跟林凡分享,說他們受騙的人攢了一個群,找了個特別厲害的律師幫著打官司。


    林凡記得這個集資公司的老板已經跑路了,警察通報都沒抓到人,怎麽突然就到了打官司的地步了?


    正確步驟應該是警方抓人,確認犯罪事實後提起訴訟,進行審理的時候,律師再出現。


    聽著林媽眉飛色舞的說著錢很快就能追回來,林凡有種特別不好的預感。她問林媽,請律師要多少錢?


    林媽說,不多,我隻花了6萬塊。律師說官司包贏。


    隻花了6萬塊!


    隻花了……


    林凡瞬間想口吐芬芳,知道她那10萬塊終究是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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