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宏財並沒有無聊到要同一個懷孕的女人聊家常的地步。
他沒有那麽閑。
之所以一直在門口坐著。
一來是為了等待陸癡的到來。
二來則是想通過女人了解些有關陸癡的根腳。
隻可惜女人似乎並不是很了解自己的丈夫。
潘宏財花了好大會功夫,都未能打探到更多的消息。
除了知道陸癡時不時會離開十裏鎮以外,他對於即將到來的對手,可以說毫無認知。
不過潘宏財並不是太擔心。
他在冷夜做了十幾二十年的殺手。
從未失手過,雖說也曾受過傷,但這樣的情況很少。
而且以他對其他頂尖修行者的了解,除了極其厲害的那幾個外,似乎還沒有找到能夠跟自己匹敵的對手。
所以此刻潘宏財坐在小院外,心情很放鬆。
他時不時用手撥弄一下算盤珠子,看上去愜意極了。
實際上這是他殺人之前的習慣性動作。
如此做,目的是為了持續保證手指頭的靈活性。
一萬兩黃金很多,但他也不想浪費太多時間。
“嫂子,陸大哥到底什麽時候能夠回來啊?”潘宏財忽然問道。
剛才女人聊天中得知潘宏財沒有什麽急事後。
已經回去洗衣服去了。
這會兒聽到潘宏財詢問自己,她停下手上的活計。
並抬頭看了一眼天色。
太陽已經西行,並懸在了山頂上,要不了多久傍晚就會來臨。
女人舉袖擦拭額頭上的汗水。
微笑道:“我家也沒有租幾畝地,所以地裏頭也沒多少活,想來家夫應該快回來了。”
“他什麽時候出去的?”潘宏財好奇道。
女人回道:“天不亮就走了呢。”
潘宏財回頭望向一提到陸癡便興高采烈的女人。
“天不亮就出去的話,到現在恐怕有四五個時辰了,按理說早該回來了才對,有沒有可能,陸大哥去別的地方了?”
女人當即便搖頭道:“不會的,他哪怕要出去也要知會我一聲,之所以遲遲沒有回來,是因為...”
說到這,女人臉上的笑容消失,被濃鬱的惆悵所取代。
“是因為他不想早早回家,通常會在小鎮西邊的蕊仙河畔坐上一段時間。”
說完。
女人起身擦了擦手。
“這位叔叔,馬上就要到吃晚飯的時間了,你別著急走,我這就去做飯。”
不曉得是不是害怕被外人看見自己的異常,女人逃也似的跑進了夥房裏。
一個男人忙完以後不回家,跑到河邊去吹風。
其實原因不難猜,無非就是他不愛家裏麵守著的那個女人而已。
這也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畢竟天底下名存實亡的夫妻比比皆是。
潘宏財不知道什麽叫憐憫,也不可能同一個剛認識的女人共情。
他隻覺著那個叫陸癡的家夥,是一個家庭並不和諧的失敗男人罷了。
於是,他再次用手指撥動算盤珠子,隻想趕緊看見那個人,並把他殺掉。
終於。
他如願以償。
就在他百無聊賴隨意瞥了一眼巷子口後。
他第一次見到了那個叫陸癡的男人。
男人扛著個犁地的鋤頭,穿著粗布麻衫。
光看打扮絕對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泥腿子。
然而男人那棱角分明的五官,以及完全沒有因為陽光暴曬而變得粗糙的皮膚,又告訴潘宏財,此人絕對不是幹莊稼活的料。
在這之前,潘宏財沒有見過陸癡,但他知道緩緩朝自己走來的男人,一定就是陸癡。
因為潘宏財驚訝的發現,自己的心髒竟然開始快速跳動起來。
他已經很久沒有過這樣的感覺了。
哪怕是幾年前刺殺那個曾經差點一拳把他髒腑轟碎的強人時,他的心髒都未曾這般狂跳不止。
“強,很強,比我見過和聽過的所有人都要強!”
潘宏財心髒提到了嗓子眼。
朝自己走來的男人隻是在正常的走路而已。
但潘宏財已經感受到了一種無法抵抗和逃避的殺氣。
他不得不重新端起放在一旁的清水。
並假裝喝了一口。
然後將碗放下後,走向對麵靠牆站著。
伴隨著越來越近的腳步聲。
潘宏財情不自禁低下了頭。
他不敢與陸癡對視,更不敢伸手去摸腰上別著的算盤。
他是殺手,殺手對於死亡的嗅覺,通常都很靈敏。
在這個炎熱的夏日、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刻。
潘宏財卻如墜冰窟。
他非常害怕陸癡會問他是來做什麽的。
那樣的話,他絕對會被弄死在這條巷子裏。
因為他現在非但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甚至連開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
凝重壓抑的氣氛就像一口老痰卡在他的咽喉處,咳又咳不出來,咽又咽不下去,隻叫人無比難受。
好在。
陸癡似乎也並不想同一個陌生說話。
他隻是站在小院門口盯著潘宏財看了片刻。
然後一句話不說,彎腰將放在地上的陶碗撿了起來。
嘎吱——!
伴隨著關門的聲音響起。
潘宏財這才敢抬起頭大口呼吸。
等總算感受到胸口沒有那麽悶以後。
他二話不說便朝巷子口奔去。
奔走的同時。
他聽到院內傳來男人充滿指責的聲音。
“我要說多少次,我不在的時候,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不要開門。”
“可是...可是那人說他是你的朋友。”
“朋友?我怎麽不知道他是我的朋友?”
“對...對不起...”
“下不為例,你若再不把我說的話當一回事,那就回老家去吧。”
“我知道錯了,陸郎,你要去哪,飯馬上就做好了!”
“乏了,吃不下,你自己吃吧。”
......
“嘿,說出來不怕你笑話,那一次,是我這輩子跑得最快的一次,哪怕是小時候被兩條惡犬追咬的時候,我都沒有跑這麽快過!”
順風客棧內。
潘宏財搖頭苦笑。
他看上去心有餘悸,滿臉的褶子間夾滿了無奈和自嘲。
常小俊並沒有覺著這有什麽不妥。
因為他也曾有過類似的經曆。
“你這算好的了,當時我遇到他的時候,連逃跑的勇氣都沒有呢。”常小俊笑道。
潘宏財抬起頭。
“不一樣的,我那時是要去殺他,而你跟他隻不過是萍水相逢而已,我若不趕緊跑,可能真的會死在那裏。”
他沒有那麽閑。
之所以一直在門口坐著。
一來是為了等待陸癡的到來。
二來則是想通過女人了解些有關陸癡的根腳。
隻可惜女人似乎並不是很了解自己的丈夫。
潘宏財花了好大會功夫,都未能打探到更多的消息。
除了知道陸癡時不時會離開十裏鎮以外,他對於即將到來的對手,可以說毫無認知。
不過潘宏財並不是太擔心。
他在冷夜做了十幾二十年的殺手。
從未失手過,雖說也曾受過傷,但這樣的情況很少。
而且以他對其他頂尖修行者的了解,除了極其厲害的那幾個外,似乎還沒有找到能夠跟自己匹敵的對手。
所以此刻潘宏財坐在小院外,心情很放鬆。
他時不時用手撥弄一下算盤珠子,看上去愜意極了。
實際上這是他殺人之前的習慣性動作。
如此做,目的是為了持續保證手指頭的靈活性。
一萬兩黃金很多,但他也不想浪費太多時間。
“嫂子,陸大哥到底什麽時候能夠回來啊?”潘宏財忽然問道。
剛才女人聊天中得知潘宏財沒有什麽急事後。
已經回去洗衣服去了。
這會兒聽到潘宏財詢問自己,她停下手上的活計。
並抬頭看了一眼天色。
太陽已經西行,並懸在了山頂上,要不了多久傍晚就會來臨。
女人舉袖擦拭額頭上的汗水。
微笑道:“我家也沒有租幾畝地,所以地裏頭也沒多少活,想來家夫應該快回來了。”
“他什麽時候出去的?”潘宏財好奇道。
女人回道:“天不亮就走了呢。”
潘宏財回頭望向一提到陸癡便興高采烈的女人。
“天不亮就出去的話,到現在恐怕有四五個時辰了,按理說早該回來了才對,有沒有可能,陸大哥去別的地方了?”
女人當即便搖頭道:“不會的,他哪怕要出去也要知會我一聲,之所以遲遲沒有回來,是因為...”
說到這,女人臉上的笑容消失,被濃鬱的惆悵所取代。
“是因為他不想早早回家,通常會在小鎮西邊的蕊仙河畔坐上一段時間。”
說完。
女人起身擦了擦手。
“這位叔叔,馬上就要到吃晚飯的時間了,你別著急走,我這就去做飯。”
不曉得是不是害怕被外人看見自己的異常,女人逃也似的跑進了夥房裏。
一個男人忙完以後不回家,跑到河邊去吹風。
其實原因不難猜,無非就是他不愛家裏麵守著的那個女人而已。
這也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畢竟天底下名存實亡的夫妻比比皆是。
潘宏財不知道什麽叫憐憫,也不可能同一個剛認識的女人共情。
他隻覺著那個叫陸癡的家夥,是一個家庭並不和諧的失敗男人罷了。
於是,他再次用手指撥動算盤珠子,隻想趕緊看見那個人,並把他殺掉。
終於。
他如願以償。
就在他百無聊賴隨意瞥了一眼巷子口後。
他第一次見到了那個叫陸癡的男人。
男人扛著個犁地的鋤頭,穿著粗布麻衫。
光看打扮絕對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泥腿子。
然而男人那棱角分明的五官,以及完全沒有因為陽光暴曬而變得粗糙的皮膚,又告訴潘宏財,此人絕對不是幹莊稼活的料。
在這之前,潘宏財沒有見過陸癡,但他知道緩緩朝自己走來的男人,一定就是陸癡。
因為潘宏財驚訝的發現,自己的心髒竟然開始快速跳動起來。
他已經很久沒有過這樣的感覺了。
哪怕是幾年前刺殺那個曾經差點一拳把他髒腑轟碎的強人時,他的心髒都未曾這般狂跳不止。
“強,很強,比我見過和聽過的所有人都要強!”
潘宏財心髒提到了嗓子眼。
朝自己走來的男人隻是在正常的走路而已。
但潘宏財已經感受到了一種無法抵抗和逃避的殺氣。
他不得不重新端起放在一旁的清水。
並假裝喝了一口。
然後將碗放下後,走向對麵靠牆站著。
伴隨著越來越近的腳步聲。
潘宏財情不自禁低下了頭。
他不敢與陸癡對視,更不敢伸手去摸腰上別著的算盤。
他是殺手,殺手對於死亡的嗅覺,通常都很靈敏。
在這個炎熱的夏日、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刻。
潘宏財卻如墜冰窟。
他非常害怕陸癡會問他是來做什麽的。
那樣的話,他絕對會被弄死在這條巷子裏。
因為他現在非但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甚至連開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
凝重壓抑的氣氛就像一口老痰卡在他的咽喉處,咳又咳不出來,咽又咽不下去,隻叫人無比難受。
好在。
陸癡似乎也並不想同一個陌生說話。
他隻是站在小院門口盯著潘宏財看了片刻。
然後一句話不說,彎腰將放在地上的陶碗撿了起來。
嘎吱——!
伴隨著關門的聲音響起。
潘宏財這才敢抬起頭大口呼吸。
等總算感受到胸口沒有那麽悶以後。
他二話不說便朝巷子口奔去。
奔走的同時。
他聽到院內傳來男人充滿指責的聲音。
“我要說多少次,我不在的時候,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不要開門。”
“可是...可是那人說他是你的朋友。”
“朋友?我怎麽不知道他是我的朋友?”
“對...對不起...”
“下不為例,你若再不把我說的話當一回事,那就回老家去吧。”
“我知道錯了,陸郎,你要去哪,飯馬上就做好了!”
“乏了,吃不下,你自己吃吧。”
......
“嘿,說出來不怕你笑話,那一次,是我這輩子跑得最快的一次,哪怕是小時候被兩條惡犬追咬的時候,我都沒有跑這麽快過!”
順風客棧內。
潘宏財搖頭苦笑。
他看上去心有餘悸,滿臉的褶子間夾滿了無奈和自嘲。
常小俊並沒有覺著這有什麽不妥。
因為他也曾有過類似的經曆。
“你這算好的了,當時我遇到他的時候,連逃跑的勇氣都沒有呢。”常小俊笑道。
潘宏財抬起頭。
“不一樣的,我那時是要去殺他,而你跟他隻不過是萍水相逢而已,我若不趕緊跑,可能真的會死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