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綜英美]傑森.韋恩的奮鬥之路 作者:菌行J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傑森在睡著時會把自己縮成一團,窩在緊密的空間裏,這是很沒安全感的表現,布魯斯明白以這孩子的成長經歷,他可能壓根就沒安全感這東西。
即使在睡夢中他也不得安寧,過了一陣就皺著眉頭、呼吸急促,布魯斯摟住他,一下一下的輕撫那單薄的後背,孩子緊繃的身體才逐漸放鬆,最終依偎在布魯斯的懷裏睡得香甜。
那也是傑森第一次切實的感受到什麽是安全。
安全,就在布魯斯有力的雙臂,與溫暖的胸膛。
凱薩琳愛傑森,可她沉迷於du品。
安德莉亞愛他,想要給他未來,卻連自己都顧不了。
布魯斯記得傑森的生日,訓練他成為羅賓,給予他看到更好未來的希望,填補了他對於家庭的渴望,給了他安全感,傑森崇拜他,尊敬他,愛他,這一刻,布魯斯終於成為了傑森心裏最重要的人。
每個人最終都會走向死亡,曾經死亡?傑森以為自己會死在哥譚的街頭無人問津,現在的他踏上了羅賓之路,也許在將來的某一天會戰死,但至少這一次,他擁有了光。
如果能一直和布魯斯在一起,做他身邊的羅賓就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
布魯斯治癒了傑森的同時,也被傑森治癒著,蝙蝠俠和羅賓是互為對方光明的狀態,所以二代羅賓的死才會讓蝙蝠俠變得越發偏激陰鬱吧,其實在羅賓桶時期,老爺還是偶爾會開個玩笑的性格。
傑森不怕死,但他怕孤獨,怕死了都沒人知道,沒人在乎,缺愛,沒有安全感,所以他很在乎布魯斯。
第十五章 知更鳥專屬斯托卡
提姆.德雷克今年11歲,是一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他的父母常年忙於工作不回家,這使得他已經習慣了白天家裏隻有保姆,晚上家裏隻有自己的生活,偶爾父母回家還覺得有點不習慣。
這意味著沒有人會管他是否在夜晚偷偷溜出家門。
他套上在二手店買回來的舊外套,將小刀、警報器、辣椒噴霧、電擊器等自保工具揣進外套的口袋,方便隨時拿取。
左手戴上電子手錶,將幾張鈔票塞進鞋底,把手機放進褲子裏自己縫的隱秘小口袋裏,背上裝有地圖與置換鏡頭的背包,脖子上掛著相機,提姆偷偷的溜出家們。
好吧,其實他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出家門而已,這也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這麽做了。
此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公共運輸早已停運,而一個小孩在夜晚的哥譚打車也不是安全的選項,提姆隻能順著白天踩好點的小道離開上城區,到達哥譚較為混亂的區域。
最混亂的地方提姆是不敢去的,他知道自己在那種地方沒有自保能力,隻能祈禱今晚蝙蝠俠和羅賓在巡邏時會經過自己所處的區域。
當然了,提姆每天追尋義警行蹤的地方也不是固定的,身為一個小天才,他運用統計學的知識,將疑似蝙蝠俠和羅賓兩位都市傳說收拾過反派的地點都圈了出來。
一般來說,才被他們收拾過的地方幾天內都會比較清淨,所以他們短時間內不會再去,而還有些地方則是提姆不能去的,提姆到達的則是他們今晚巡邏時可能會經過的地方。
很奇妙的是,提姆對一代羅賓的觀感就是普通哥譚青少年的那種崇拜,對二代羅賓卻並非如此。
他當然知道現在這個羅賓是第二代,因為他看起來比前代羅賓要瘦小很多,性格也完全不同,就連網絡上都有不少超英粉絲知道現在的羅賓是新人,而且其中不少人都認為這一代羅賓的性格更加急躁和暴力,不如他的前輩冷靜自製。
但提姆認為,二代羅賓並非真正的暴力狂,他隻是為那些受到傷害的人感到悲傷和憤怒。
初代羅賓也會打擊犯罪和幫助弱者,但他的幫助僅限於將罪犯送去gcpd(哥譚警局),將受害者扶起來,但二代羅賓不僅打擊犯罪,他還會替那些受到傷害卻無力回擊的人復仇。
他一定有很強的共情能力,並對底層人民有著發自內心的、深切的同情與關懷。
在提姆曾查到的資料中,二代羅賓還曾為那些殘疾人、老人、孩子們分發食物與衣物。
蝙蝠俠拉著這座搖搖欲墜的犯罪之城,麵朝光明,現任羅賓則是生命的守護者。
提姆是那種出身很好的人,並且天生高智商,他的父母沒有經常陪伴他,卻也沒讓他經歷過什麽不幸,提姆也知道自己的共情能力也不是很強,可他覺得自己被現在的羅賓觸動了,於是他開始追逐對方的蹤跡,希望可以探尋那麵具下的真實。
他已經將這樣的活動進行了2個月了,也不算什麽成果都沒有,至少他的相機曾經捕捉到那嫩黃的披風掠過高樓時的身影,但羅賓的速度太快了,照片列印出來後,完全就是嫩黃、紅色、綠色混成的一團虛影。
而這段時間,提姆總是要淩晨一點才能回家,白天上課時自然難免打瞌睡,好在他的作業和考試成績依然出色,老師們暫時沒有問詢過多。
直到12點到來,提姆本以為今晚也不會有什麽收穫,但在回程的路上,他被搶劫了。
ok,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危險的,提姆已經幸運了兩個月,現在黴運來找他了。
提姆摸出辣椒噴霧對準靠近他的大漢的眼睛,手指用力,紅色的噴霧就噴到對方的眼裏。
即使在睡夢中他也不得安寧,過了一陣就皺著眉頭、呼吸急促,布魯斯摟住他,一下一下的輕撫那單薄的後背,孩子緊繃的身體才逐漸放鬆,最終依偎在布魯斯的懷裏睡得香甜。
那也是傑森第一次切實的感受到什麽是安全。
安全,就在布魯斯有力的雙臂,與溫暖的胸膛。
凱薩琳愛傑森,可她沉迷於du品。
安德莉亞愛他,想要給他未來,卻連自己都顧不了。
布魯斯記得傑森的生日,訓練他成為羅賓,給予他看到更好未來的希望,填補了他對於家庭的渴望,給了他安全感,傑森崇拜他,尊敬他,愛他,這一刻,布魯斯終於成為了傑森心裏最重要的人。
每個人最終都會走向死亡,曾經死亡?傑森以為自己會死在哥譚的街頭無人問津,現在的他踏上了羅賓之路,也許在將來的某一天會戰死,但至少這一次,他擁有了光。
如果能一直和布魯斯在一起,做他身邊的羅賓就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
布魯斯治癒了傑森的同時,也被傑森治癒著,蝙蝠俠和羅賓是互為對方光明的狀態,所以二代羅賓的死才會讓蝙蝠俠變得越發偏激陰鬱吧,其實在羅賓桶時期,老爺還是偶爾會開個玩笑的性格。
傑森不怕死,但他怕孤獨,怕死了都沒人知道,沒人在乎,缺愛,沒有安全感,所以他很在乎布魯斯。
第十五章 知更鳥專屬斯托卡
提姆.德雷克今年11歲,是一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他的父母常年忙於工作不回家,這使得他已經習慣了白天家裏隻有保姆,晚上家裏隻有自己的生活,偶爾父母回家還覺得有點不習慣。
這意味著沒有人會管他是否在夜晚偷偷溜出家門。
他套上在二手店買回來的舊外套,將小刀、警報器、辣椒噴霧、電擊器等自保工具揣進外套的口袋,方便隨時拿取。
左手戴上電子手錶,將幾張鈔票塞進鞋底,把手機放進褲子裏自己縫的隱秘小口袋裏,背上裝有地圖與置換鏡頭的背包,脖子上掛著相機,提姆偷偷的溜出家們。
好吧,其實他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出家門而已,這也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這麽做了。
此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公共運輸早已停運,而一個小孩在夜晚的哥譚打車也不是安全的選項,提姆隻能順著白天踩好點的小道離開上城區,到達哥譚較為混亂的區域。
最混亂的地方提姆是不敢去的,他知道自己在那種地方沒有自保能力,隻能祈禱今晚蝙蝠俠和羅賓在巡邏時會經過自己所處的區域。
當然了,提姆每天追尋義警行蹤的地方也不是固定的,身為一個小天才,他運用統計學的知識,將疑似蝙蝠俠和羅賓兩位都市傳說收拾過反派的地點都圈了出來。
一般來說,才被他們收拾過的地方幾天內都會比較清淨,所以他們短時間內不會再去,而還有些地方則是提姆不能去的,提姆到達的則是他們今晚巡邏時可能會經過的地方。
很奇妙的是,提姆對一代羅賓的觀感就是普通哥譚青少年的那種崇拜,對二代羅賓卻並非如此。
他當然知道現在這個羅賓是第二代,因為他看起來比前代羅賓要瘦小很多,性格也完全不同,就連網絡上都有不少超英粉絲知道現在的羅賓是新人,而且其中不少人都認為這一代羅賓的性格更加急躁和暴力,不如他的前輩冷靜自製。
但提姆認為,二代羅賓並非真正的暴力狂,他隻是為那些受到傷害的人感到悲傷和憤怒。
初代羅賓也會打擊犯罪和幫助弱者,但他的幫助僅限於將罪犯送去gcpd(哥譚警局),將受害者扶起來,但二代羅賓不僅打擊犯罪,他還會替那些受到傷害卻無力回擊的人復仇。
他一定有很強的共情能力,並對底層人民有著發自內心的、深切的同情與關懷。
在提姆曾查到的資料中,二代羅賓還曾為那些殘疾人、老人、孩子們分發食物與衣物。
蝙蝠俠拉著這座搖搖欲墜的犯罪之城,麵朝光明,現任羅賓則是生命的守護者。
提姆是那種出身很好的人,並且天生高智商,他的父母沒有經常陪伴他,卻也沒讓他經歷過什麽不幸,提姆也知道自己的共情能力也不是很強,可他覺得自己被現在的羅賓觸動了,於是他開始追逐對方的蹤跡,希望可以探尋那麵具下的真實。
他已經將這樣的活動進行了2個月了,也不算什麽成果都沒有,至少他的相機曾經捕捉到那嫩黃的披風掠過高樓時的身影,但羅賓的速度太快了,照片列印出來後,完全就是嫩黃、紅色、綠色混成的一團虛影。
而這段時間,提姆總是要淩晨一點才能回家,白天上課時自然難免打瞌睡,好在他的作業和考試成績依然出色,老師們暫時沒有問詢過多。
直到12點到來,提姆本以為今晚也不會有什麽收穫,但在回程的路上,他被搶劫了。
ok,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危險的,提姆已經幸運了兩個月,現在黴運來找他了。
提姆摸出辣椒噴霧對準靠近他的大漢的眼睛,手指用力,紅色的噴霧就噴到對方的眼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