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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報應就是我[快穿] 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有人對香料不沉迷的。
所以寶寧選擇在這個烈日炎炎的夏季,在集市上為在座的各位準備豐盛的美食——橡子涼粉跟橡子粉皮還有橡子冷麵,以此來撫慰大家被太陽曬到的受傷的……管他什麽呢!當然,可以養糧食跟肉類來叫喚——這個沒有貨幣的年代,以一換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這也是為什麽耕帳會給血河部落的河穀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緣故——耕帳的人們先體驗了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隻有鹽就足夠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這一次添加了各種各樣的材料之後,那就已經不是下口容易這麽簡單的事情了。更何況,寶寧還會發豆芽了,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點肉鹵,那簡直就是上天啊。
沒有人不想要感受著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帳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連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淚汪汪,更顯大眼閃耀,萌翻世界。
「你們血河部落務必要把這樣的美味帶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靈對你們致謝!」帳主被這一碗加了野蔥野蒜還有野薑的粉皮真的是徹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鹵裏還放了炸過花椒的油,那味道別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寶寧心裏對糖的期待已經到了至高點,但是他卻知道糖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沒有發現甜菜,現在的地瓜秧子結出來的地瓜也不夠甜,還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計也不是這邊能生產的,真是人生艱難。
不過最近種下的苜蓿開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極其好看,倒是該研究研究養蜜蜂了,而在開花之前他就帶著一群雌性下地採摘了一波嫩芽嫩葉留著曬幹了吃的,這回也帶了不少,可以說拉了一大板車過來,這板車也是足夠大,裝的東西也多,這也才夠寶寧拿來禍禍其他人的。
畢竟,甜水部落已經決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們一起勞動了。
打獵自然能打到很多獵物,讓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難了,本來大家也是很親近的表兄弟,就不至於在一起就要打起來,還能一起開荒種田,何樂不為?
至於說兩個部落在一起爭權奪利這事兒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沒啥正經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個神,這就規避了很多爭奪的可能性,之後再說族長,雖然都是獸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長不幹跑去別人部落當人家「兒婿」的,做族長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較有權威的是長老,可是長老都老了,是退下來的族長來做的,有的是部落裏好幾個長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時候最有權利,別的就算了,隻有大巫……部落裏如果達到大巫能力的人有兩個三個四五個,那這個部落都要開心死了,這就代表獸人的存活機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寶寧給畫的大餅,真的是讓甜水部落全員滿意。
當然,他們不是狂草部落那種待遇。大家都是親戚,待遇一樣才是沒毛病啊!
於是,寶寧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們一起來開美食攤子。水巫之前也學過怎樣做橡子粉皮,寶寧又傾力傳授,於是,水巫帶來的兩個雌性就更是學得十分起勁,不一會兒,就都學會該怎樣製作一份能賣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裏撒點水煮青菜,青青綠綠的往上麵一放,這就美得很。而肉滷的味道香飄十裏真不是瞎說,這一勺肉鹵澆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寶寧足夠壞包,他沒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讓人用木頭挖出來那種比較平的勺子來舀肉鹵,一勺子下去,鹵湯跟肉都不多,但看起來就很多很多,足夠唬人。
吃粉皮也給的是這種木頭勺子——目前他不能強迫所有人都馬上學會用筷子,所以筷子也隻在血河部落內部推廣了,不過顯然是雌性們更容易學會使用這樣靈巧的工具。
「啊——」一聲嚎叫響起,嗖地這個人就出現在眼前,並迅速從寶寧手裏搶過了陶碗開始往嘴裏倒粉皮。
「喂!這是要在集市上賣的!」水巫瞪向那個人,一揮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圍住了他。
那個人是十分與眾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間裹著獸皮,身上掛著骨片石頭的造型,反而是穿著一身類似於布料的……還是布料!
寶寧不懂布料,但是這個人身上穿的絕對是一種布料,雖然他不能確定到底是什麽布料而且這些布料也不是那麽多,但這畢竟是布料啊!
寶寧瞬間換上笑臉,對著這個人說:「要不要再來一碗呀?」
那個身上有布料的人馬上就點頭,把手裏的陶碗遞了過來,寶寧也不介意,又給他來了一碗,還撒了一小戳加了黃豆粉的芥末,讓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夠刺激,把這個人吃得一邊吸氣一邊瘋狂吸入,整個人都紅了起來。
就是字麵上的那種「整個人都紅了起來」。
這還有意外收穫咋的?!
寶寧遞了一杯水過去,那人接過水就開始灌,那一身的紅色也才慢慢退了下去。
寶寧看他顏色漸退,心裏有個猜測,但不敢確定,隻把目標定在布料上,說:「這粉皮好吃吧?」
「嗯嗯!」那人瘋狂點頭,又喝了一口水。
「這可不是隨便吃的,這是我們兩個部落合作的食物,是在市集上售賣的,」寶寧繼續說,「大概這樣一碗吧,我們要換一張獸皮,」畢竟原始人還不需要太要臉,說什麽都遮遮掩掩的,「你也看到了,我們穿得淡薄,現在這樣就算了,很快秋天就來了,孩子們還是需要很多保暖的衣料的。」
所以寶寧選擇在這個烈日炎炎的夏季,在集市上為在座的各位準備豐盛的美食——橡子涼粉跟橡子粉皮還有橡子冷麵,以此來撫慰大家被太陽曬到的受傷的……管他什麽呢!當然,可以養糧食跟肉類來叫喚——這個沒有貨幣的年代,以一換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這也是為什麽耕帳會給血河部落的河穀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緣故——耕帳的人們先體驗了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隻有鹽就足夠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這一次添加了各種各樣的材料之後,那就已經不是下口容易這麽簡單的事情了。更何況,寶寧還會發豆芽了,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點肉鹵,那簡直就是上天啊。
沒有人不想要感受著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帳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連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淚汪汪,更顯大眼閃耀,萌翻世界。
「你們血河部落務必要把這樣的美味帶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靈對你們致謝!」帳主被這一碗加了野蔥野蒜還有野薑的粉皮真的是徹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鹵裏還放了炸過花椒的油,那味道別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寶寧心裏對糖的期待已經到了至高點,但是他卻知道糖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沒有發現甜菜,現在的地瓜秧子結出來的地瓜也不夠甜,還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計也不是這邊能生產的,真是人生艱難。
不過最近種下的苜蓿開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極其好看,倒是該研究研究養蜜蜂了,而在開花之前他就帶著一群雌性下地採摘了一波嫩芽嫩葉留著曬幹了吃的,這回也帶了不少,可以說拉了一大板車過來,這板車也是足夠大,裝的東西也多,這也才夠寶寧拿來禍禍其他人的。
畢竟,甜水部落已經決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們一起勞動了。
打獵自然能打到很多獵物,讓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難了,本來大家也是很親近的表兄弟,就不至於在一起就要打起來,還能一起開荒種田,何樂不為?
至於說兩個部落在一起爭權奪利這事兒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沒啥正經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個神,這就規避了很多爭奪的可能性,之後再說族長,雖然都是獸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長不幹跑去別人部落當人家「兒婿」的,做族長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較有權威的是長老,可是長老都老了,是退下來的族長來做的,有的是部落裏好幾個長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時候最有權利,別的就算了,隻有大巫……部落裏如果達到大巫能力的人有兩個三個四五個,那這個部落都要開心死了,這就代表獸人的存活機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寶寧給畫的大餅,真的是讓甜水部落全員滿意。
當然,他們不是狂草部落那種待遇。大家都是親戚,待遇一樣才是沒毛病啊!
於是,寶寧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們一起來開美食攤子。水巫之前也學過怎樣做橡子粉皮,寶寧又傾力傳授,於是,水巫帶來的兩個雌性就更是學得十分起勁,不一會兒,就都學會該怎樣製作一份能賣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裏撒點水煮青菜,青青綠綠的往上麵一放,這就美得很。而肉滷的味道香飄十裏真不是瞎說,這一勺肉鹵澆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寶寧足夠壞包,他沒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讓人用木頭挖出來那種比較平的勺子來舀肉鹵,一勺子下去,鹵湯跟肉都不多,但看起來就很多很多,足夠唬人。
吃粉皮也給的是這種木頭勺子——目前他不能強迫所有人都馬上學會用筷子,所以筷子也隻在血河部落內部推廣了,不過顯然是雌性們更容易學會使用這樣靈巧的工具。
「啊——」一聲嚎叫響起,嗖地這個人就出現在眼前,並迅速從寶寧手裏搶過了陶碗開始往嘴裏倒粉皮。
「喂!這是要在集市上賣的!」水巫瞪向那個人,一揮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圍住了他。
那個人是十分與眾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間裹著獸皮,身上掛著骨片石頭的造型,反而是穿著一身類似於布料的……還是布料!
寶寧不懂布料,但是這個人身上穿的絕對是一種布料,雖然他不能確定到底是什麽布料而且這些布料也不是那麽多,但這畢竟是布料啊!
寶寧瞬間換上笑臉,對著這個人說:「要不要再來一碗呀?」
那個身上有布料的人馬上就點頭,把手裏的陶碗遞了過來,寶寧也不介意,又給他來了一碗,還撒了一小戳加了黃豆粉的芥末,讓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夠刺激,把這個人吃得一邊吸氣一邊瘋狂吸入,整個人都紅了起來。
就是字麵上的那種「整個人都紅了起來」。
這還有意外收穫咋的?!
寶寧遞了一杯水過去,那人接過水就開始灌,那一身的紅色也才慢慢退了下去。
寶寧看他顏色漸退,心裏有個猜測,但不敢確定,隻把目標定在布料上,說:「這粉皮好吃吧?」
「嗯嗯!」那人瘋狂點頭,又喝了一口水。
「這可不是隨便吃的,這是我們兩個部落合作的食物,是在市集上售賣的,」寶寧繼續說,「大概這樣一碗吧,我們要換一張獸皮,」畢竟原始人還不需要太要臉,說什麽都遮遮掩掩的,「你也看到了,我們穿得淡薄,現在這樣就算了,很快秋天就來了,孩子們還是需要很多保暖的衣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