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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幹掉的魔王來找我復仇了 作者:幻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撿他的是一位獨居的老婆婆,她的眼睛幾乎要瞎了,耳朵也不太好使,也真是因為這個原因,村裏的人時常會來她家裏光明正大偷她的東西,這導致她活的窮困潦倒,但即使是這樣,她也依然有一顆充滿慈愛與善良的心,她將艾爾帶回家,這也使得她本來就難以維持的生活更加貧困。
對於艾爾來說,他人生中第一次擁有了可以車風避雨的房子,還擁有了一張可愛的破爛小床,盡管床上什麽也沒有什麽也沒有,但是他喜歡得要命。
老婆婆給他起了個名字,叫艾爾。
艾爾知道他們的食物不夠,所以在晚上的時候,他會自己悄悄地去山裏抓一些可以吃的小動物,然後老婆婆會煮給他吃。
他總是捧著個坡木碗,裝著一碗煮爛了的肉湯,蹙著眉將它喝得幹幹淨淨,然後用稚嫩的聲音對湯做出一番評論:「真難吃。」
老婆婆眯著眼看著他,扯著嗓門生怕別人聽不見地說道:「對啊,我也覺得真好吃!」
「我說——難——吃。」艾爾大聲否認。
「是啊,我也很喜歡。」
這隻是小說中截取的一部分岑楚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的畫麵。當然作為一本幾十萬字的小說,在村子裏的劇情將近十多萬字,當然不會隻有這點劇情。艾爾到村子裏之後發生過很多事情,那簡直可以單獨寫一個專題,名字叫做《幼年魔王與惡毒人類村民鬥智鬥勇的故事集》。
內容在清新脫俗上又帶著濃濃的狗血味,具體表現為,艾爾一不小心被村民看到不凡的容貌,於是產生邪惡之心的村民就商議著怎麽將他賣個好價錢,在一個夜黑風高之夜,村民綁架了艾爾,並將他賣給了一個專門拐賣兒童的商隊,之後村民因為分髒不均而大打出手,最後兩敗俱傷,錢也因為意外沒有了。惡毒村民也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而艾爾也因為在被綁架途中表現出了自己魔族的特性,成功幹掉了虐待他的人販子,還順帶救了一大批被拐賣兒童,好巧不巧的,被拐賣的孩子中,有一個就是人族的公主,從這裏開始,這本書的女主角西迪絲出場,在這場拐賣中他們成為了朋友。
沒錯,這本書還有女主角。
岑楚在寫書的時候,充分發揮了自己獨特風格的同時,也學著去迎合了市場,隨大流寫了個貌美如花的女主角。
女主角和艾爾成為朋友,兩人分別,艾爾得到了很多金幣,回到安靜了的村子裏陪著老婆婆過完了最後的日子,舉辦完老奶奶的葬禮之後,他就開始踏上了自己的旅行。
第一個去的地方自然就是去自己第一個朋友西迪絲所在的首都王城,他和西迪絲兩人經歷了重重困難,才終於見麵,那時候他們差不多都是個半大的孩子了,西迪絲是一個追求自由與女權的女孩子,她才12歲就被自己的國王父親給定下了一個未婚夫,她當然不願意了,於是在艾爾說出要去旅行之後,她立馬就下定決心跟艾爾私奔。
雖然他們這個時候還隻是朋友。
這裏的劇情也寫了十多萬,光是她國王老爸的戲份就占據了不少篇幅,其中還有她的大肚皮未婚夫,忠心的侍女,告密的叛徒等等,在各種奔跑追逐中,他們的少年時光慢慢流逝著。
後來,他們去到了亡靈族的地界,知道了亡靈族的特性,他們不能直接接觸陽光,否則就會受傷,所以大多數亡靈族都懼怕太陽,他們隻在夜晚活動,可是他們卻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裏,認識了一個特別的亡靈族,一個夢想在陽光下行走的骷髏,那時候他正好在自殺,理由是用生命去達成自己的夢想。
這位名叫索爾的亡靈族打動了正在旅行的艾爾與西迪絲,於是艾爾說,也許他能夠找到讓亡靈族在陽光下行走的夢想,亡靈族被他成功說服,然後為了尋找到讓他接觸陽光的方法,他加入了他們旅行的隊伍,很快骷髏索爾就在他們幫助下實現了自己的夢想,從此他們真正成為一起旅行的夥伴。
這裏大約又寫了五六萬字,全文已經有二十多萬字了,西迪絲與艾爾依然是好朋友。
岑楚表示:感情這種東西,要順其自然的,他們不來電,我也沒辦法。
一部分讀者表示:這樣的女主角也挺可愛的。
還有一部分讀者表示:作者傻逼,拖拖拉拉幾十萬字結果半點肉也沒看見,拉黑棄文再見。
小說的後麵的內容,大致就是主角團去了精靈國度,勾搭到了一個愛上了矮人的不被世人所容許的精靈,然後他們一起去了矮人族,帶走了精靈即將被處死的愛人,之後他們又去了獸人族,勾搭了一個忠厚的獸人夥伴,然後他們又旅行到了神族,再次遇到了一個神族的異類,一向溫和的神族居然除了個暴力狂加菲米亞,艾爾打敗了他,他不服,於是悄悄跟著艾爾離開了神族,隻為了打敗艾爾。他不知不覺見加入了艾爾的旅行隊伍中,成為旅行的夥伴。後來為了逃跑,艾爾還在路上還順便抓走了一隻可以當做坐騎的笨龍亞倫。
他們這個都是由異類組成的八人隊伍,一路上挑戰權威,蔑視各種道德束縛,在無止境的追殺與逃跑中,他們成功出名了,成為除了魔族之外七大種族的眼中釘。
最後一個旅遊地,當然就是艾爾的出生地魔族了,到了魔族之後,他們慢慢的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情,生活在荒原的魔族,很有可能是七個種族的後裔,他們都是被自己種族驅逐的人,或是不被容許的異類,或是犯了罪的人,隨著時間的演變,他們單獨進化成了一個種族,可以說,所有的魔族都是混血。
對於艾爾來說,他人生中第一次擁有了可以車風避雨的房子,還擁有了一張可愛的破爛小床,盡管床上什麽也沒有什麽也沒有,但是他喜歡得要命。
老婆婆給他起了個名字,叫艾爾。
艾爾知道他們的食物不夠,所以在晚上的時候,他會自己悄悄地去山裏抓一些可以吃的小動物,然後老婆婆會煮給他吃。
他總是捧著個坡木碗,裝著一碗煮爛了的肉湯,蹙著眉將它喝得幹幹淨淨,然後用稚嫩的聲音對湯做出一番評論:「真難吃。」
老婆婆眯著眼看著他,扯著嗓門生怕別人聽不見地說道:「對啊,我也覺得真好吃!」
「我說——難——吃。」艾爾大聲否認。
「是啊,我也很喜歡。」
這隻是小說中截取的一部分岑楚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的畫麵。當然作為一本幾十萬字的小說,在村子裏的劇情將近十多萬字,當然不會隻有這點劇情。艾爾到村子裏之後發生過很多事情,那簡直可以單獨寫一個專題,名字叫做《幼年魔王與惡毒人類村民鬥智鬥勇的故事集》。
內容在清新脫俗上又帶著濃濃的狗血味,具體表現為,艾爾一不小心被村民看到不凡的容貌,於是產生邪惡之心的村民就商議著怎麽將他賣個好價錢,在一個夜黑風高之夜,村民綁架了艾爾,並將他賣給了一個專門拐賣兒童的商隊,之後村民因為分髒不均而大打出手,最後兩敗俱傷,錢也因為意外沒有了。惡毒村民也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而艾爾也因為在被綁架途中表現出了自己魔族的特性,成功幹掉了虐待他的人販子,還順帶救了一大批被拐賣兒童,好巧不巧的,被拐賣的孩子中,有一個就是人族的公主,從這裏開始,這本書的女主角西迪絲出場,在這場拐賣中他們成為了朋友。
沒錯,這本書還有女主角。
岑楚在寫書的時候,充分發揮了自己獨特風格的同時,也學著去迎合了市場,隨大流寫了個貌美如花的女主角。
女主角和艾爾成為朋友,兩人分別,艾爾得到了很多金幣,回到安靜了的村子裏陪著老婆婆過完了最後的日子,舉辦完老奶奶的葬禮之後,他就開始踏上了自己的旅行。
第一個去的地方自然就是去自己第一個朋友西迪絲所在的首都王城,他和西迪絲兩人經歷了重重困難,才終於見麵,那時候他們差不多都是個半大的孩子了,西迪絲是一個追求自由與女權的女孩子,她才12歲就被自己的國王父親給定下了一個未婚夫,她當然不願意了,於是在艾爾說出要去旅行之後,她立馬就下定決心跟艾爾私奔。
雖然他們這個時候還隻是朋友。
這裏的劇情也寫了十多萬,光是她國王老爸的戲份就占據了不少篇幅,其中還有她的大肚皮未婚夫,忠心的侍女,告密的叛徒等等,在各種奔跑追逐中,他們的少年時光慢慢流逝著。
後來,他們去到了亡靈族的地界,知道了亡靈族的特性,他們不能直接接觸陽光,否則就會受傷,所以大多數亡靈族都懼怕太陽,他們隻在夜晚活動,可是他們卻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裏,認識了一個特別的亡靈族,一個夢想在陽光下行走的骷髏,那時候他正好在自殺,理由是用生命去達成自己的夢想。
這位名叫索爾的亡靈族打動了正在旅行的艾爾與西迪絲,於是艾爾說,也許他能夠找到讓亡靈族在陽光下行走的夢想,亡靈族被他成功說服,然後為了尋找到讓他接觸陽光的方法,他加入了他們旅行的隊伍,很快骷髏索爾就在他們幫助下實現了自己的夢想,從此他們真正成為一起旅行的夥伴。
這裏大約又寫了五六萬字,全文已經有二十多萬字了,西迪絲與艾爾依然是好朋友。
岑楚表示:感情這種東西,要順其自然的,他們不來電,我也沒辦法。
一部分讀者表示:這樣的女主角也挺可愛的。
還有一部分讀者表示:作者傻逼,拖拖拉拉幾十萬字結果半點肉也沒看見,拉黑棄文再見。
小說的後麵的內容,大致就是主角團去了精靈國度,勾搭到了一個愛上了矮人的不被世人所容許的精靈,然後他們一起去了矮人族,帶走了精靈即將被處死的愛人,之後他們又去了獸人族,勾搭了一個忠厚的獸人夥伴,然後他們又旅行到了神族,再次遇到了一個神族的異類,一向溫和的神族居然除了個暴力狂加菲米亞,艾爾打敗了他,他不服,於是悄悄跟著艾爾離開了神族,隻為了打敗艾爾。他不知不覺見加入了艾爾的旅行隊伍中,成為旅行的夥伴。後來為了逃跑,艾爾還在路上還順便抓走了一隻可以當做坐騎的笨龍亞倫。
他們這個都是由異類組成的八人隊伍,一路上挑戰權威,蔑視各種道德束縛,在無止境的追殺與逃跑中,他們成功出名了,成為除了魔族之外七大種族的眼中釘。
最後一個旅遊地,當然就是艾爾的出生地魔族了,到了魔族之後,他們慢慢的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情,生活在荒原的魔族,很有可能是七個種族的後裔,他們都是被自己種族驅逐的人,或是不被容許的異類,或是犯了罪的人,隨著時間的演變,他們單獨進化成了一個種族,可以說,所有的魔族都是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