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頭叫嚷道,“日子還過不過了?哪有天天買羊肉吃的,金貴著呢,咱們這地裏糧食,都府才一百錢一石,一畝地也就一兩石產量,這買斤羊肉就沒了。再吃,敗家咧!”


    今天這十斤羊肉花了一千五百錢,外加羊雜又費了三百錢,前後去了一千八,這可是十八石糧的錢啊,想想就心痛呢。


    要不是如今日子好過了,誰舍得這樣吃?


    吃上一次就夠了,哪還能總吃。


    “家裏的奴隸,有魚頭湯吃,不用記著他們。”


    李家有十幾個奴隸,都是李公佐打仗時分賞的,他按上麵的要求,把一些島蕃拿去換了些新羅、百句麗、突厥、倭國、昆侖、南蠻等奴隸,這些奴隸有老有少,對李家來說,是一筆很重要的財產。


    平時要協助李家墾田種地,養殖牲畜家禽,還要做家裏的雜事,事情很多。反正有幹不完的活,田裏的,家裏的。


    正是有這些人的幫助,李家的這麽多田才能勉強種的過來,李老頭對這些蠻奴,自然是瞧不起的,一群連人話都說不好的奴隸,經常偷懶耍滑,隻有靠鞭子才能管束的了。


    老李頭以前窮怕了,所以如今雖然也算是家大業大,但對這些奴隸還不如對家裏的馬騾好,對家裏的馬騾老李寶貝似的,不僅搭了很寬敞舒適的圈棚,而且還天天要喂夜草。呂宋天熱蚊蟲多,老李還天天一落黑,就要在牛棚外燒辣蓼草驅蚊。


    但對於家裏的奴隸們,老李就比較苛刻了,平時一天兩頓都是稀的,也不會有什麽菜,隔三差五能吃頓魚湯什麽的,就算開恩了。住的也簡單,挨著牛棚邊的茅草棚的通鋪,就是奴隸們的住處了。


    隻有在農忙的時候,老李頭才會給奴隸們吃幹的,偶爾能反吃剩下的魚骨頭、肉骨頭啥留給他們燉鍋骨頭湯,都算不錯了。


    他始終覺得這些蠻奴不可靠,但家裏也確實離不開這些人,否則那麽多田地種不過來。卻又總嫌棄他們吃的多。


    “阿大,這次我在府城受訓,聽到上麵頒的新令了,是專門關於奴隸的。魏公出教,針對奴隸,做了新規。”


    呂宋都督府出台了奴隸法案,跟之前朝廷出台的租佃法案類似,租佃法案是保護佃戶的,把原來不入籍貫的部曲佃戶入籍,使他們脫離完全附庸地主豪強的困境,也正式成了大唐的子民。


    而如今呂宋出台的奴隸法案,則是把奴隸也正式納入戶籍,並賦予他們人權,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呂宋受到朝廷的移民限製之後,沒法再如一開始計劃的那樣,大量從中原移居漢人。


    所以呂宋如今隻能是一邊想辦法爭取移民落戶,一邊引入大陸的人過來雇傭工作,另一方麵則是加大了奴隸的使用比例。


    從耕種到采礦,從城市到碼頭,從工坊到運輸,各方麵都不得不加大了奴隸的使用量,但奴隸數量的不斷增多,也就帶來了奴隸地位、管理等問題。


    為了緩和階級矛盾,保持呂宋穩定,秦琅親自主持修訂了這部呂宋奴隸法案。


    所有奴隸入戶籍登記,任何人包括奴隸主都不得不經審判殺死、傷害、虐待奴隸,不得在奴隸生病時拋棄他們等。


    殺害、傷害奴隸,與殺害、傷害良人同罪,沒有減罪。


    相比之下,原大唐律法規定,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徒一年。


    這懲罰就非常輕,無故殺害,也不過勞動改造一年而已。


    秦琅強調奴隸保護,奴隸的買賣、轉讓等必須有嚴格的官府登記手續,每一次的交易,都必須是買賣方和官府一式三份契約,同時規定奴隸買賣得繳納契稅百分之五,交易稅百分之十。


    奴隸主有責任保護好奴隸,奴隸死亡必須報官,經官府檢查記錄,就如同耕牛死亡後必須報官檢查一樣,得確定死亡原因,如果不是病死的,就得調查清楚原因,若是被殺害等,就要立案查處。


    如果是病死,在檢查認定後,由奴隸主人斂埋,再到官府報備。


    大唐對奴隸的地位的認定是,律比畜產,但秦琅對奴隸地位加以提高了不少。


    比如他規定,奴隸可以擁有財產權,並規定了在呂宋範圍內,所有奴隸主必須得為自己的奴隸提供最低的衣食住宿生活保障,以及還得給最低的勞動報酬,這個勞動報酬的最低標準,確實是非常非常低,但秦琅還是堅持設立了。


    設立的初衷,就是要給奴隸財產財,並允許他們在攢夠了錢財後自贖其身。


    贖身後的奴隸便為自由民。


    奴隸入籍,有專門的賤籍管理,不論官私奴隸,可放免也可自贖,奴隸在法律上屬於特殊動產,可以買賣轉讓,但又受到嚴格的保護。


    買賣必須得在官府登記備案,還得繳納契稅、交易稅,死亡也必須得由官府檢查後出具死亡報告書。


    良賤不婚這一條呂宋沒有打破,良人和奴隸不許通婚,但呂宋府也規定,奴隸主有責任為奴隸當色配婚。


    良人不許納奴隸為妾,但與奴隸生的孩子,承認為庶出。


    而奴隸與奴隸婚配後所生的孩子,也仍視為奴隸主的特殊動產。


    而另一方麵,秦琅又規定,呂宋都督府不得將犯罪的呂宋漢人或其家眷籍漢為奴,也禁止呂宋的漢人因欠債等賣身為奴抵債。


    秦琅針對這種債務問題,推出的解決辦法是個人破產條例,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將全部財產讓與債權人分配,然後就不再承擔債務。


    這也是為了緩解債務導致的一些社會矛盾,特別是對一些底層百姓起到一個保護作用,這種個人破產法,其實最早出現在西方的古羅馬,但在中國曆史上,卻從沒有這種觀念。


    人死債不消,父債子償,賣兒賣女抵債,甚至賣身為奴抵債,反正當債務無法償還的時候,債主會想盡辦法收回自己的利益。


    在中國古代,債務,尤其是高利貸,導致大量的債務人最後無力償還,最後不得變賣一切財產,甚至最後把家人和自己都變成了奴隸來償債,尤其是在一些災荒之時,這種情況格外的突出,也十分容易加劇社會矛盾危機。


    所以秦琅在奴隸法案中,特別就加入了這幾條,禁止因債務把良人變成奴隸,雖然他暫時隻把這個良人的範圍限製在漢人這個群體中,但這也是一個巨大的改變。


    個人破產條例,是劃時代的。


    其出發點,與奴隸保護法案一樣,其實都是為了給呂宋的未來社會,劃一條最低的紅線,避免最爛的事情出現。


    奴隸雖然說地位低下,但曆史上中外各國,奴隸起義的事情也是層出不窮,甚至動搖一個強大帝國的事情也很多。


    對秦琅來說,蓄奴和役奴是現階段呂宋不可避免的情況,但也必須得給奴隸一些希望,得給他們一條向上的通道。


    哪怕這條通道會比較狹窄,但必須得是通的,不能把奴隸困在一個暗無天日的糞坑裏毫無希望,否則這種事情無法持續長久,最後會被反噬。


    給奴隸保護、給奴隸財產權,都是為了讓奴隸保留這樣一個向上爬出去的機會,哪怕希望渺茫,但總還是希望不是,在那黑暗的日子裏,有希望有光就還有奔頭。


    就好比有恒產者方有恒心這句話一樣,有希望的奴隸,才好管理。


    這是一個殘酷的現實。


    光靠鞭子和刀,是管理不好的,也無法利益最大化的。


    就好比秦琅在自己名下的莊園或礦場、作坊等率先實行按勞計件給酬的製度一樣,在保底的工作任務外,超過任務的勞動成果,按件計酬,額外給予計件工錢,哪怕這個工錢其實是通過精密計算的,很努力之下,能獲得的報酬也非常低微,但是,你如果認真努力的去幹,你確實還是能得到一份額外的工錢的,努力積攢,那便有可能為自己贖身,雖然這很難。


    但起碼偶爾能為自己購買到一些想要的東西,哪怕是一雙鞋子或一塊肉?


    這就好比在監獄裏的犯人一樣,通過勞動賺點小錢,也能買點煙或酒或是生活用品。


    本質上來說,還是呂宋現在地大人少,人力寶貴,所以就算是奴隸,也得重視保護,不能輕易禍禍。


    而且秦琅做為穿越者,也始終認為給予基本的人權,其實反而能釋放出奴隸的生產力,更能緩解社會階級的矛盾。


    不過對於老李頭來說,兒子說的這些,讓他覺得不可思議。


    “為啥?魏公咋還這麽關心這些賤奴呢,他們是奴隸,就跟豬狗一樣了,又不是人。”


    不是人,這基本上是這個時代絕大多數人對於奴隸的看法,他們就是財產,跟牲畜一樣。


    其實李公佐也不太理解魏公新出的這個法規,但他對秦琅有無比的崇拜信任,覺得既然是魏公的命令,那自然就得遵守,魏公總有他的理由的。


    所以一邊吃著涼麵,他一邊也正式跟父親和兄弟等說了以後得善待奴隸的事項,他這些奴隸不是買來的,是賞賜和換來的,所以當初是免於交契稅和交易稅的,但是若是奴隸死亡上麵也是要調查的,若查出是被殺害或虐待等,他們也是得擔責任被嚴懲的。


    “我們家這十幾個奴隸老少皆有,青壯的這些,我打算先給他們配對成婚。”


    “男多女少。”老李頭道。而且他原本是有點私心的,想讓那幾個年輕能生養的女婢,服侍三個兒子,這樣也能為老李家多繁衍人丁,反正寧遠屯堡裏好多人這樣做。


    甚至有些跟老李一樣的老家夥,也不客氣的霸占一兩個女婢。老李頭倒沒這想法,家裏就這幾個人,讓給兒子就好。


    所以平時他對這幾個女婢看的很嚴,不讓男奴輕易靠近他們。


    家族要壯大,總得人丁興旺才行,在這個遠離家鄉的地方,又沒有宗族可依,所以老李認為這些卑賤的女奴給三個兒子做屋裏人,幫著生些兒女才好。


    現在卻說要配給奴隸,這不便宜那些賤奴了?


    老李頭公開跟大家說了自己的打算。


    結果李公佐卻沒這等心思,新婚燕爾的,妻子有孕在身,他哪會去想這些,倒是老大和老三似乎有些心思的樣子,但又不好說。


    李公佐道,“阿大,這些奴婢連句漢話都說不清楚咧。”


    “我的想法還是給他們配婚,不足的咱們可以跟別家換,等他們配婚後,咱們再把地劃分給他們種······”李公佐也想學秦琅,一對婚配的男女奴隸,再給他們搭上一兩個老小奴隸,湊成一家,或是一個生產組,然後給他們劃分二三十畝或是多少地,每個組負責一片,分開生產勞作,甚至可以學秦琅,按田地平時的肥瘦產出,設定相應田租,奴隸交夠田租後,還有剩餘的可以自留,或者再分成,這樣就能刺激他們有更高的積極性,不用做什麽都要一指一點。


    當然,這些奴隸平時各自生活,各種各的地,但李家的自留地,屬於公地,他們都得協助耕作管理,甚至家裏有什麽事,他們也得出力。


    “他們是奴隸?又不是佃戶,咱還收租?”


    “魏公既然都這樣做,那說明這樣做有好處,咱們也試試不就知道了,再說了,奴隸婚配後,以後也能再生兒育女,長大了不也值錢,就跟牛馬產崽一樣啊。”


    “都分出去過,那家裏事誰做?”


    “老的小的平時可以來家裏做事服侍啊,或是輪著來,或是怎麽著,總之都能兩不耽誤的。”


    老李頭覺得兒子的想法有些讓他吃不消,而他更想不明白為何魏公要這樣搞。但自從老家大西北的鹽州來到這呂宋,在這寧遠安家落戶,甚至如今家裏總共有了一千來畝地後,老家頭心中還是始終很相信魏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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