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是謝意跟明慧的婚禮,蕭晴既然答應去參加婚禮,總該準備點禮物。雖然現在都流行給禮金,可她總覺得用心準備的禮物會更好一些。反正她這幾天也沒事做,於是就逛了一遍唐人街,買來一堆畫筆和顏料,想親自畫一幅畫送給他們作紀念。


    這也是她唯一能拿得出手的。


    蕭晴自小就喜歡畫畫,最早的作品是三歲的時候在地上用粉筆畫的鴨子。從幼兒園開始一直上美術班,學了大概有十年,閑下來就在本子上塗塗畫畫,到現在,她亂畫的塗鴉本在家裏已經堆了一櫃子。


    後來因為萬惡的高考,恐怖的媽媽把她所有的繪圖工具全鎖在了櫃子裏,弄得她手癢難耐,有一次模擬考試最後一題實在不會答,就在試卷上畫了隻大臉貓,被老師點名批評,還把試卷貼在門後麵,紅筆寫了個“蕭晴同學大作”,給大家圍觀。


    其實被人圍觀的時候她心裏還挺難過的,報美術學院一直是她的夢想,可惜她的小胳膊始終擰不過媽媽的大腿,再加上爸爸的大腿,她根本沒來得及反抗就被強迫去了商學院。


    現在想想,在商學院讀書的四年,抬著厚厚的經濟學,看那些令人眼花的英文和公式,真是一段苦憋到極點的日子。


    眼看就要到周末了,蕭晴趕工了幾天,終於畫好了那幅畫,還煞有介事在左下角蓋了個名章,拿去裝裱好,弄了一個精致的禮盒來包裝。


    蕭晴看著很滿意,這才安心把畫放在枕邊,閉上眼睛早早睡了,還想第二天早點起來去參加婚禮。


    事實證明,蕭晴實在是低估了自己的睡眠能力,在飛機上能連續睡十幾個小時的她,怎麽能在沒有手機鬧鍾的情況下準時起床?


    迷迷糊糊被房間的電話吵醒,醒來一看牆上的鍾,慘了,已經九點了。


    婚禮是十點半開始吧?!她又不認識路,照她路癡的水平來看絕對不可能準點到……


    電話還在響,蕭晴趕忙接起來說:“謝意嗎?對不起!我起晚了,我這就下樓坐出租車趕過去,你跟我說一下詳細的地址……”


    “是我。”低沉的聲音有些不耐煩地打斷了她。


    “呃……jesen?”聽到他的聲音,蕭晴總有種還在做夢的錯覺。


    “快去洗臉,我送你去。” 沈君則低聲道。


    “哦……”他的聲音似乎有種指導她行動的力量,蕭晴很快就聽話地放下電話,按照他的指示跑去衛生間洗了臉,穿好衣服走下樓。


    直到看到那輛熟悉的車子,她才徹底清醒過來,想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他不是說不去嗎?為什麽突然改變了主意?


    其實,沈君則並不想當一個爛好人,閑著沒事送蕭晴去參加什麽婚禮。更何況,謝意說了,這次婚禮請的大部分是來自祖國的留學生。當年他還在讀書的時候,曾在s大的留學生會擔任過會長,s大認識他的人一抓一大把,他陪蕭晴去,豈不是自投羅網?


    見到一個人,問一聲“君則好久不見啊”,再見到一個人,來一句“君則學長畢業以後工作還順利不?”到時候,蕭晴說不定直接隨手抄起一杯紅酒就能給他的衣服染個色……或者像機場一樣來一句驚天動地的大吼:“沈君則,你這個大騙子!”


    他能想象蕭晴吼出這句話的音量甚至可以讓屋頂輕微震動起來,同時,讓所有人的目光瞬間集中在他的身上。


    然後他就成了大騙子。


    在場眾人絕對會各種想象。他到底騙了這女生什麽呢?騙財?騙色?想象的內容亂七八糟,絕對不會友善到哪兒去。


    在別人的婚禮上,比新郎還出名並不是一件好事。破壞別人的婚禮氣氛也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沈君則早就做好了不去參加這次婚禮的準備。


    可是,計劃不如變化。這天晚上,他突然接到了一個好友寄來的信。因為地址寫錯一個字被退回去又重新寄來的原因,他晚了一周才收到,寄信人寫的是明慧。


    打開信封,居然是一張喜帖。


    沈君則忍不住露出個微笑來。明慧是他為數不多的女性朋友,個性低調,做事卻很有原則。大學期間,他跟明慧曾在留學生會一起工作過,兩人是很有共同語言的朋友。沈君則知道她一直喜歡著一個沒心沒肺的男人,為她不值的同時,也暗自佩服著她的執著。


    如今,她這段長途跋涉的戀情終於修成正果,作為朋友,沈君則自然很為她高興。


    沈君則低下頭,打開了喜帖,卻被後麵的四個字閃瞎了雙眼——


    新郎:謝意。


    “……”他發現,他又一次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明慧的婚禮,他不去確實說不過去,可尷尬的是,謝意又是蕭晴的青梅竹馬,如果去了婚禮,他是君則這件事絕對瞞不住了。


    可他如果不去,謝意那個大嘴巴男人絕對會好奇追問,明慧兩句話就可以把他的身份曝光。然後,蕭晴經過震驚——僵硬——憤怒——爆發的過程,重現剛才的那種假設。


    完蛋的還是他。


    沈君則越想越覺得鬱悶。好像從無奈之下騙蕭晴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在自己麵前挖了個坑,現在越挖越大,已經有一個墳墓的規模了。


    真是荒謬,他請個謝意是蕭晴的青梅竹馬,謝意的未婚妻又是他的至交好友,以前也沒覺得華人圈這麽小,怎麽現在處處撞到鬼?


    沈君則思前想後,還是決定打電話跟明慧說一聲,可關鍵時刻電話又打不通了。無奈之下,隻好硬著頭皮做出了決定,在婚禮正式開始之前露個麵,然後找機會開溜。


    那時候人少,再戴個墨鏡,從後門進去也比較安全。


    ——哎,參加個朋友婚禮,就跟做賊似的,都拜蕭晴這災星所賜。


    ……


    沈君則很快就飆車到了酒樓,停好車子,特意帶著蕭晴從側門拐了進去。


    一進門就發現大廳裏掛滿了粉紅色的氣球,地上鋪著紅毯,桌上還擺了一排整齊壯觀的玫瑰花,婚禮現場布置得非常喜慶。


    現在才九點十分,距離婚禮開始還有一個多小時,客人來的並不多,三三兩兩聚在一起閑聊著。沈君則故作無辜地低頭看了看表,衝蕭晴道:“我們來得太早了。”


    蕭晴疑惑地問:“是嗎?我還以為會遲到呢……”


    沈君則湊到她耳邊,低聲道:“你先在這裏等一下,我上樓去找謝意。”


    蕭晴點點頭:“好。”


    沈君則一路飆車弄得她有些頭暈,現在還覺得腳底有些虛浮,思維完全跟不上,他說什麽她都反射性地答應。


    蕭晴突然這麽乖,倒讓沈君則有些詫異。仔細一瞧……才發現她還在打瞌睡,處於完全夢遊的狀態。


    好吧,不能跟夢遊帝計較。


    沈君則把她帶到旁邊安頓好,避開眾人直奔二樓,敲開新娘化妝間的門。


    明慧果然在那裏做最後的準備,臉上的妝容完美到無懈可擊,穿上潔白婚紗的她,明媚性感,看起來跟平時簡直判若兩人,沈君則一時沒認出來,怔了一下,就見明慧站起來,微笑著看著他:“君則?怎麽來這麽早啊?”


    那笑容真是燦爛到耀眼,要結婚的女人,果然幸福到令人嫉妒。


    “新婚快樂。”


    “謝謝。”


    沈君則摸了摸鼻子,走到她麵前,壓低聲音道:“我……還有件事跟你說。”


    沈君則盡量用平淡的語氣,把自己跟蕭晴認識的過程以及後來的種種離奇事件快速敘述了一遍,最後才補充道,“在她麵前,你不要叫我君則就好。”


    明慧盯著他看了半晌,終於忍不住,按住肚子笑倒在沙發上。


    “哈哈哈,你也有今天,咳咳,君則啊,第一次見你這麽狼狽,你,你,你太搞笑了你……”


    明慧在那笑得上氣不接下氣,沈君則的臉色卻越來越難看,忍不住怒道:“你笑什麽?很好笑嗎?”


    明慧按住胸口咳了幾聲,這才把笑忍住,一臉嚴肅地道:“我沒笑你,真的,我沒笑你。我在笑蕭晴……哈哈哈,太可愛了,這個蕭晴,幾年沒見了還是這樣。”


    “可愛?”沈君則皺著眉,看怪物一樣看向明慧,“你覺得她可愛?”


    “是啊,她很好玩的,以前上大學的時候每次跟她在一起必定笑場。跟她相處久了,你也會喜歡上她的。”明慧意味深長地說。


    “我……會……喜歡上她?”沈君則一臉嫌惡的表情,“別開玩笑了,我恨不得離她十米遠。她這種性格是我最討厭的!”


    “哎,話別說得這麽絕對。”明慧微笑道,“反正你這臭脾氣,喜歡了也不會承認的。我覺得你現在已經開始在乎她了,整天都圍著她轉,為了她心神不寧的,是不是啊?”


    沈君則沉默了良久,才痛苦地扭過頭去,冷著臉扔下一句話就轉身出門——


    “你跟謝意,真是絕配!”


    被明慧調戲了一番,讓沈君則的心情更加鬱悶。沉著臉下樓,想帶蕭晴上去,卻發現她居然不在原地。這個笨蛋不會又迷路了吧?真是一分鍾也不能安分嗎她?!


    沈君則怒氣衝衝轉身去找她,一扭頭,卻見不遠處一個外國人正在跟蕭晴聊天,雖然聽不到他們談話的內容,可一看蕭晴那尷尬的表情,就知道她又遇到無法應付的情況了。


    沈君則朝著那邊走了過去,逼人的氣勢讓那位國際友人忍不住扭頭看向他。


    蕭晴似乎感覺到了身側的涼意,趕忙回過頭來,一見沈君則,就露出個燦爛的笑容,猶如見到救命稻草一樣迅速跑過來,拉起沈君則的手走到那人的麵前,笑著介紹:“thismy boyfriend,jesen。”


    ——沈君則全身猛地一僵。


    被她握住的手心,莫名的竟有些發熱,那種奇妙的熱度透過敏感的皮膚一直傳到心裏,化成了騰騰怒火。就這麽隨便牽他的手,她還真把他當道具用了?


    對麵的黑人聽到蕭晴的介紹,臉色就跟白天見了鬼一樣詭異。


    蕭晴繼續笑著介紹,“thisjack。”


    “nicemeet you,jack。”沈君則冷著臉道。


    黑人看了眼兩人握在一起的手,有些尷尬地摸了摸鼻子,轉身灰溜溜地跑開了。


    蕭晴這才鬆了口氣,趕忙放開臨時道具沈君則的手,笑著道:“這家夥真是嚇死我了,剛才攔住我,非要我當他的女朋友,還說什麽一見鍾情,我估計啊,他跟謝意一樣,也是學表演的人才!”


    “……”沈君則沉默不語。


    “還好你及時出現解圍,不然我都不知道怎麽辦了。”蕭晴感激地看向他。


    “上樓吧,明慧在等你。”沈君則轉身走開,臉色非常難看。


    蕭晴還沒發現他的異樣,跟在他身後繼續說:“這國際友人簡直太豪邁了,纏著我聊個沒完,他叫jack,最喜歡的偶像是電影加勒比海盜裏的jack船長,他還把頭發弄成泡麵一樣垂下來,就是為了向偶像看齊,我覺得他那個泡麵頭……”


    沈君則回過頭來,冷冷地打斷了她,“你倒是有吸引奇怪生物的體質。”


    蕭晴摸摸腦袋,笑嗬嗬地說:“是啊,我也覺得。”


    ——她聽不出這是諷刺嗎?還在那笑!以為是誇她?


    也不知為何,看見她笑那麽開心,沈君則心裏火氣更大。剛才莫名其妙被她抓去當道具,而他隻能像個白癡一樣任憑她牽著手來配合演出。剛剛有些加快的心跳,絕對是因為氣過頭了!


    他從小到大,還從沒有這樣忍氣吞聲任人擺布過!跟蕭晴在一起,讓他覺得自己的智商好像降到了跟她一樣的白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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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這裏,沈君則忍不住回頭冷冷地瞪了她一眼。


    蕭晴本來樂嗬嗬正在往上走,被他突然回頭一瞪,嚇了一跳,猛然止住腳步。由於慣性的緣故,腳在樓梯上一絆,眼看就要滾下樓去,沈君則眼疾手快,手臂一伸,趕忙攬住她的腰。


    或許是太過用力的緣故,蕭晴被他一拉,直接一頭栽進了他的懷裏。


    沈君則皺了皺眉,低頭問道:“你沒事……”


    “吧”字還沒出口,蕭晴正好抬起頭來,嘴唇跟他的唇猛然相貼。


    “……”


    沈君則原地石化,全身僵硬得如同一尊雕像。


    兩人雙唇相貼,近距離瞪著對方。沈君則的眼神就像在瞪殺父仇人,蕭晴的眼神卻是詫異到仿佛看見了一隻噴火龍。


    詭異的氣氛在周圍蔓延著……


    良久後,旁邊突然響起一個大煞風景的聲音:“咳咳,蕭晴啊,我知道你們感情好……但是,你們倆親熱能不能換個地方,這裏是樓梯,一堆人看著呢。”


    謝意這下完全相信他們“感情好”了。


    樓下圍觀的所有人,都相信他們“感情好”了。


    甚至有些熟悉的八卦聲傳來——


    “哎,看來我們上次猜錯了,這女生不是他包養的情人,是他女朋友啊。”


    “是啊,居然把人帶來婚禮,還當眾吻她,真沒想到,沈君則這萬年不化的冰山,融化起來真是熱情似火啊熱情似火。”


    沈君則臉色有些發白,冷冷的目光往樓下一掃……


    一個又一個熟悉的麵孔,正用各種複雜的眼神看著他。熟人帶笑的目光,陌生人好奇的目光,幾個好友幸災樂禍的目光,甚至還有他弟弟沈君傑,吞了蒼蠅一樣糾結的目光。


    最可怕的是,他弟弟的旁邊站著的那位老人家,摸著胡子笑眯眯的慈祥的目光。


    完了……他的世界整個崩塌了。


    本想低調地在婚禮之前見明慧一麵就趁機開溜,結果突然就成了眾人關注的焦點,而且還是在定格於這個曖昧姿勢的狀態下。


    ——上帝,用一道雷劈了他,順便劈死蕭晴這災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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