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的太陽懶洋洋地爬到半空,有氣無力地將帶著些許熱力的光線傾灑在波瀾起伏的草原之上,昨晚上下了一場毛毛雨,長長的牧草之上,尚帶著些許露珠,壓在草尖之上,顫顫巍巍的,稍有輕風拂來,便打著滾地從草尖之上墜落下來,映著光線,在空中劃過一道七彩的光芒,落入草從之中,消失無蹤。


    綠色地毯一般的大地之上,數匹戰馬猶如一陣風一般掠過,碩大的馬蹄絲毫不解風情地將青草黃花踐踏在蹄下,將它們與肥沃的黑土融為一體,偶有花瓣卻沾在馬蹄鐵之上,每每揚蹄之間,便見有星星黃花飄落於風中。


    晴空萬裏無雲,碧藍的天空之上,翱翔於九天之上的雄鷹盤旋清鳴,忽如之間,寬大的兩翼並攏,猶如一道黑色的閃電自空中直劃下來,臨近地麵,雙翼打開,一個漂亮的掠地飛起,鐵爪之間,便會多上一樣物事,多半是一些在草從之中逡巡的野兔。


    急驟的馬蹄之聲,豪爽的大笑之聲,驚醒了草從之中無數的生命,他們或撲楞著翅膀自草從之中飛起,或撒開小腿,在草從之中劃出一條波紋,遠離這些巨大的,暴虐的大家夥,空中的蒼鷹卻是敏銳地發現了這個契機,戰馬過處,替它將無數難以發現的目標徑直暴露在它的目光之中。


    步兵抬頭看著天空之中的雄鷹,手不禁癢癢起來,反手取下背上長弓,引弓便欲將其射下來。


    “步兵,不要動它!”一邊的高遠看著盡情地空中展現著英姿的雄鷹,高聲阻止道,這是一種不屈的,不羈的,自信的生物,它對於天空的執著,對於自由的熱愛,讓高遠為之折服,前世之時,高遠便深深地喜愛著它們。


    不去惦記安全與溫暖,隻為劈風斬雲而高唱;不曾畏懼危機與險峻,隻為攜星伴月而驕傲,這便是鷹,這是高遠心中的圖騰。


    那隻如箭矢一般而下的雄鷹,在步兵長弓拉開的那一瞬間,似乎也感知到了危險,一個漂亮的弧線轉折而起,扶搖直上,頃刻之間,在眾人的視野之中,便隻剩下了一個小黑點,在遙遠的天際盤旋片刻,卻又乘風而來,不過這一次,它距離高遠等人的距離卻是更遠了一些。


    “步兵,我們就是這翱翔於九天之上的雄鷹,不畏險,不懼難,即便遭受百折而仍不悔,遍體鱗傷仍不會停下舞動的雙翅,勇往直前,直達目標,所以,以後不要再射鷹。”高遠勒住馬匹,仰望著那矯健的雄鷹,悠然道,“鷹一生自由自在,率性而為,而我們卻不得不為很多東西所束縛,所左右,但是步兵,我們不管到了什麽時候,都要有一顆雄鷹的永不屈服的心。”


    “遵命,兵曹,步兵此生,絕不射鷹。”步兵凜然答道。


    高遠點點頭,策馬緩緩而行,“步兵,還記得上一次我們在這裏被十幾個胡圖騎兵圍攻的事情嗎?如果不是運氣好,碰巧遇上了賀蘭雄,那天可就是我們畢命於此的日子,此時,隻怕已經變成森森白骨,血肉都要便宜了蟲蟻野獸了。”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步兵心中便充滿感激:“兵曹,當時你是完全可以走掉的,那些胡圖騎兵根本就攔不住你,你是為了救我才被困住的,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撐不到賀蘭雄來救的那一刻,從那時起,我就知道,我這條命就是兵曹你的了。”


    “很久以前,我沒有一個兄弟,一個人遊蕩在人世間,那種孤單是最為煎熬人的,而現在,我好不容易有了你們這些兄弟,我怎麽會放棄你們,拋棄你們而獨自逃生。”高遠雙目微閉,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他說得是他的前生,那時的他,沒有朋友,沒有知己,沒有兄弟,有的隻是冰冷的訓練器械,有的隻是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殺。


    步兵卻是聽成了高遠對入伍之前的感慨,“我們第一隊所幸有了兵曹這樣一位長官,不然的話,我們還在混吃等死呢,哪有現在這等風光,去年圍攻我們的胡圖騎兵已經變成了草原枯骨,而我們,卻仍是意氣風發,想來不久之後,兵曹必然帶著我們,縱馬關外,所向無敵,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來。”


    高遠大笑,“人活一世,自當奮發向前,不枉度了老天爺給我們的這幾十年的時間。”


    “兵曹勇武,自會長命百歲!”


    “長命百歲那敢情好,但隻要活得轟轟烈烈,便是短些又有何妨!”高遠縱聲長嘯,“步兵,我們走!”


    戰靴輕叩胯下馬兒,戰馬一聲長嘶,奮起四蹄,疾速向前掠去。


    高遠與步兵一問一答,跟在他們身側的曹天賜卻是似懂非懂,曹天賜雖然會騎馬,但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馬術又能好到那裏去,但高遠也不知出於什麽想法,非得要帶上這個小家夥,為此專門選了一匹性子溫順的馬匹,擔心他摔下來,竟是將他捆在馬鞍之上,奔馳了這半日,曹天賜被捆在馬上的雙腿早已酸麻不堪,不過這小子有一股狠勁,竟是咬著牙,一聲不作,每當高遠的目光掃過他時,他們格外挺起胸膛,將疼痛壓在心底,不在表情之上稍有遺露。


    雖然聽不大懂高遠他們所說的話,但有一件事曹天賜是聽明白了,那就是高遠會帶著他們去做一番大事業,這對於曹天賜來說,就足夠了。


    在葉楓還在葉氏與葉菁兒溫暖的羽翼之下成長之時,比他隻大上兩歲的曹天賜卻已經經受了世上最為殘酷的生離死別,看見了世上最殘忍的事情,鋼刀飛舞,戰馬奔馳,鮮血淋漓,死屍橫伏,這讓他明白了一件事情,這個曾經在娘親嘴中無比美好的世界,終究還是一個實力為上的地方,拳頭硬的人便是道理,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


    胡圖部騎兵劫掠了他們的村子,在他們的麵前殺了他的母親,轉過頭來,高遠帶著的扶風又打垮了胡圖部,將那些曾經不可一世的東胡人用繩子串在一起,一排排跪倒在營外的時候,曹天賜看到了那些人恐懼的麵目,原來,這些在自己看來無比凶狠的人,碰上比他們更為凶狠的人的時候,也是會害怕的。


    高遠揮刀衝入東胡人中的那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了曹天賜的心中。


    “我一定會成為兵曹一樣的人的。”曹天賜在心中對自己道。


    高遠與步兵兩人奔馳在前,曹天賜伏在馬上,兩手緊緊地抓住韁繩,大腿內側一陣陣的生疼傳來,但疼痛卻無法澆滅曹天賜此時一顆火熱的心,如果這點苦都受不了,又如何能成為像兵曹那樣的人,臉疼得有些扭曲,但卻一聲不吭,任憑胯下的戰馬帶著他,緊緊地追隨著前麵二人。


    在他的一左一右,另外兩名騎兵策馬伴隨著他,高遠雖然看似對他極為殘忍,但私底下,卻是暗中吩咐這兩名騎兵照顧好這小子,生怕這小子一不小心摔下馬來,那可就非死即殘了,兩名騎兵看到曹天賜臉上的堅忍模樣,倒也佩服,初始騎馬時的那種痛苦,他們可都是領會過的,曹天賜小小年紀,居然能挺住,的確算是一個人物。


    “兵曹,你看!”步兵指著前方,大叫起來。


    在他們前方數裏之處,大旗飛揚,數百騎兵洶湧而來,飛揚的大旗之上,賀蘭族的圖騰,一條盤旋的金蛇隨風飛舞,耀武揚威,而奔行在所有騎兵最前方的,自然便是賀蘭族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族長,賀蘭雄。


    高遠勒住了馬匹,回顧步兵道:“步兵,咱們的麵子倒是大,賀蘭雄竟然迎出了數十裏地來。”


    步兵不以為然,“要不是兵曹,他們去年過冬能不能熬過去都還兩說,如今,他們不但熬過了酷冬,部落還在不停地擴展,而這一切,都是兵曹的提攜之恩,賀蘭雄也算是一個感恩的人,效迎數十裏,這是兵曹該得的禮遇。”


    “話不是這麽說,步兵!”高遠搖搖頭,“有些人,你幫了他,他認為理所當然,對你不會心存感激,有些人,即使你對他隻有滴水之恩,他也會湧泉相報,人是不同的,最開始,我的確是幫了賀蘭雄一把,但是後來,我們就是互幫互扶的關係了,沒有他們,我們也無法擊敗胡圖族,活捉拉托貝,所以,我們是朋友,也可以說是戰友,在他們麵前,你千萬不可擺出一副施恩者的架式,再深的友誼,也經不起幾次摧殘的。”


    “我明白,兵曹!”步兵道。“不過兵曹,匈奴人與東胡人從本質上來說,其實差不多,現在我們有共同的敵人,自會並肩攜手,可以後呢,如果我們與他們利益衝突起來了呢?那時怎麽辦?”


    高遠沉思片刻,“步兵,你能想到這些,說明你是一個有想法的人,我很高興,現在我們是合則兩利,分則兩敗,而以後的事情,誰能說得定呢?可不管怎麽說,能多一個朋友總是好的,能多做一天朋友也是好的。”


    “我明白了,兵曹!”步兵鄭重地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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