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樓下,我就尋思著去搞點什麽活動,看著那廣場上婀娜多姿的老太太們正在興致勃勃地扭腰擺胯,我也想上去扭兩下,奈何不會扭。找了個大板凳坐了下來,邊上一對對情侶煞是令人心煩。我躺了下來,打算小睡一會兒,盯著天空發了一陣呆,想著剛才怎麽就一衝動把錢拿給她了。錢不算多,但多少得給我個交代不是?坐在我邊上的情侶似乎完全無視我的存在,旁若無人地吻了起來,當下我心中湧起一股無名怒火。


    起身走到了街邊,準備打的回家,看到路邊一個人低著頭,以慢放速度往街對岸走去。說起來車流不算太大,但也不少,撞車這種事情,不在乎次數,快的話,一次就能解決。我當下一個箭步衝了上去,抓著她的手腕往回拖。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麽想法,我衝她大叫:“你有病啊!”


    沒想到,拖回來的這女的就是剛才在樓上借錢那位。她沒說話,眼裏的情緒很複雜,我一直抓著她的手腕,忽然感覺會不會抓得太重了點,馬上說:“不好意思,我,我喝多了,你過馬路小心一點。”借酒行凶始終是十大借口排行榜的前三甲理由,咱也用一回。


    她一直沒說話,我很識趣地轉身走人。我走了一段距離,她從身後追了上來。然後就這樣,我在前麵走,她在後邊走,像似曾相識的朋友,又像毫不相幹的路人。尷尬的場麵始終是要打破的,我停步轉身問:“餓嗎?請你吃點東西吧。”


    一路走來我都感覺莫名其妙的,她不說話我也不說,我問她一些事情,她也隻會說三個字,嗯,啊,哦,可把我悶壞了。後來,我們走到一條比較安靜的街道上,進了一家餐廳。


    我將菜單遞給了她,她又遞給了我,我一合計,之前已經處於虧損狀態,萬萬不能為此國庫空虛啊,於是,點了些“物美價廉”的菜品。點的東西陸陸續續上來了。我說:“心情不好吧,先吃點東西吧,你看要不要喝點什麽?”想來她還是個正常人,接話道:“不必了,隻是心情不好,想跟人聊聊天,謝謝你請的東西。”這讓我心情大為舒暢,原來她除了三字用語之外,還會說點其他語言,忙說:“不客氣,請問,姑娘貴姓?”“羅。”“芳名?”“賓。”這種問法在某個審問犯人的新聞中似乎見過。“那,是什麽事情令你……”我心裏明白,肯定是輸錢了嘛。


    事情與我所想相差甚遠,人家根本不是在為這檔事憂心。羅賓嫁於一富商之子,據說是因為那廝在外邊有小三,經過幾輪首腦會議,兩人達成了離婚的共識,那時的她是不賭博的。後來索然無味的生活令人厭煩不已,在朋友的教授下才學會了這種解悶的方法,但也不是很熱衷於這個。


    她並不缺錢,但內心的孤寂是無法填充的,每當一個人站在空蕩蕩的房子裏,就會感到無比的壓抑,孤獨侵蝕著她的世界。她隻能找一些熱鬧的場合,混在其中假裝自己很高興。我就不一樣了,我經常混在一個熱鬧的場所,假裝有內涵。


    本來說好是聊天來著,後來我完全就沒搭上話,她一邊哭一邊講,我拿了一包紙巾遞給她。吃完了飯,我打算往家走,心想好在這種事情不是天天有,要不然還真夠扛的。雷鋒的形象在我心中又有了一次質的提升,心裏想是不是還要將她送回去,但愛心也僅僅是在心裏泛濫了一下。羅賓問我能否送她一程,我一合計,這世界上應該沒有那麽便宜的事。從餐廳裏出來,走到路邊,我幫她攔了輛的士,然後看著的士消失在自己的視野中,轉身往家走。


    獨自走了一段路之後,後邊一輛的士就追了上來,後座的玻璃搖了下來,還是她,她說:“哎,你留個電話號碼給我吧,以後好還你錢。”“哦,不用了,我也沒電話,以後你記住別再去賭就是了。”“那你留個地址給我吧,我想交你這個朋友。”我沒理會,一直往前走,終於到家了。


    數日後,此事即淡忘。


    又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夢中被敲門聲吵醒,是小邦來了,說要暫住幾天。小邦比我大,認識他的時候他強烈要求我叫他小邦,難得有人好這口,我也就應了他。他非叫我方哥,難得人家有這份謙卑,於是我響應他的號召。小邦也是個牌友,他是負責幫我們找局的。以前也在一起玩,有一段時間不見了,好像他說過有點事。


    我問:“小邦啊,有什麽貴幹啊?”


    “我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啊,這不有個局,想來找你過過手嘛。局在廣州,玩得挺大的,你看有沒有興趣去看一下,我把行李都帶過來了。”


    “這樣啊,時間倒是有,隻是不太願意去那麽遠的地方。”


    “那邊都安排好了,隻等我們過去就可以了,你要是沒事,就去看看吧,場子打不下來,咱就當去玩玩。”


    我對朋友一直不存戒心,隻是不願去那麽遠的地方,人家話已經說到了這個份上,要是再推托就有點不夠意思了。我不知道,一個圈套正向我靠了過來。


    三天之後,我們出發去了廣州。頭一次去那裏,隻覺得很熱鬧,的確,很熱,也很鬧。


    動身之前小邦表示不需要帶現金過去,當然這種事情,自己心裏要有譜,人家說不用帶隻是個客套話,全花人家的銀子也不好意思。


    頭天一到那裏,就跟大家互相熟悉了一下。小邦在那裏還有個兄弟,叫阿凱,看得出來,是個混混。阿凱貌似對千術很感興趣,一直詢問一些相關情況,我敷衍了事地也教了他一些。


    吃過午飯,我獨自到外邊去逛,也沒逛出個名堂。晚上安排了豐盛的晚餐,算是對我們的到來表示歡迎,在他們熱烈的歡迎儀式中,我喝得暈頭轉向。我當時並不清楚,酒裏是下了藥的。


    晚上有牌局是在意料之中的,但身體不配合我的工作,大家表示無礙,當是去玩玩。身體到了什麽程度,最清楚的莫過於自己,我深知我已經到了極限,如果隻是勉強坐在桌上打牌,那我來的意義在哪裏?


    幾乎是被他們扶到了桌上。大家玩的是一種鬥牛的遊戲,五張牌,莊家和閑家之間較量,賭注很大,最低一千元,一萬元封頂,允許舉三次。所謂舉,就是假如我贏了兩萬元,再全上,四萬元再上,八萬元還可以再上一次。


    鬥牛的輸贏判定方法是算點數,1到滿點,滿點是10,7點以上的牌算翻點牌,最多五倍,這個局的確很大。


    我莫名其妙地當了莊家,似乎是個愉快的開始,因為沒輸錢。我的酒勁已經緩了很多,身體確實還不受控製,好在暈了一陣之後,意識逐漸清晰,我極盡所能用一些軟出千方式來與他們抗衡。


    感覺尿憋得很,以尿泡漲破的死法成為烈士,多少有些不講究,於是我叫小邦替我頂一下,然後我扶著椅子走到了廁所。


    那廁所裝修得跟個廚房似的,幹幹淨淨的讓人不忍在這種地方辦事。我拚命用涼水拍打著臉,期望能驅散那可怕的酒勁,對著麵前的鏡子照了照,眼睛有些發紅。


    鬥牛最直接有效的出千方式莫過於偷換,但我凡是出千,皆不用武千術,更別說是千裏迢迢到了這裏。這水裏遊的都是些什麽生物還不確定,一下水就脫光了,退潮的時候是件很尷尬的事情。


    一般我會製定幾套方案對付一種撲克玩法。這個局,可以用的就是“殘影”,但喝成這樣,肯定無法很自信地拿出來用,手有點輕微的哆嗦不算問題,隻是記不下這些東西。還有一種方法簡單點,也是利用出二張,這種方法不需要盯著牌看,憑手感就可以。


    在打牌的過程中,在牌的右上角將10以上的牌,全部打一個不太明顯、又能感覺到的記號。打號的方法很多,道上的人一致認為最好是用戒指。其實不需要,手指上的關節一樣有這種效果。打上記號之後,在發牌的時候,凡是感覺到記號的,就將牌留下,用出二張的手法,發給自己或是同夥。


    鬥牛不比別的賭法,別人不會太在意掛花,就算是別人看到了,說起來也無傷大雅,大家都不會去計較。就好比你在家可以光著,但在街上就不合適了,因為場合不對。


    似乎這是個很不錯的方案,但又有新問題,鬥牛最多允許有四家,其他人隻能買外圍,牌一共是五十二張,掛上了花的牌隻有十二張,有的時候,可能根本就發不到你手裏。要是發到你手裏了,每次手上都拿些花牌,礙眼得很。


    序牌好像也不錯,但牌要打點,再用手法防切,太過煩瑣。要遇上防切的場子,根本就沒必要用,這表示人家在防你。懂的人知道,還有種方法叫搭橋,我搭橋實在不行,他們說我隻做豆腐渣工程,其實我也研究過搭橋,隻是進度不盡如人意。不能讓人有一絲的懷疑,是我作為一個老千的信條。


    再有一種方法,就是下假注。做法是如果牌麵大過莊家,就將手中的錢往桌上加一點,但加錢也得有一個手法,手中假裝理著錢或是等待對方賠錢的時候,將錢用手指一分為二,下麵一疊錢就可以剛好落在桌上的錢堆上,這樣一來,贏的錢就能多上很多。笨拙的方法有時候能收獲意想不到的效果。


    發跳張似乎也是個不錯的方法,加上其他的手法,打下這個場子還是綽綽有餘的。


    又回到桌上與眾賭徒過招,坐在我上家的汪總,冷峻的外表下有一顆火熱的心,這一點從他下的注可以看得出來。下家坐的是一個白麵書生,就叫他小白吧。他滔滔不絕地演說著,為這個無聊的牌局增添了不少生氣。阿凱坐在我對家,這也是為了某些事情而設定的。觀眾不多,這種局,能進來的都是些熟人。


    觀察好了之後,我開始掛花,也用上了一些其他手法。控五張牌肯定沒必要,每次都是翻點牌,多少會讓人有些不愉快,我決定控三張,剩下的兩張跟他們賭概率。想法倒是不錯,但在後半夜根本沒辦法出手。後來回想起來,那不是一般的酒。


    賭到早上的時候頭像快裂開一樣痛,好在是輸了錢,要不,真不好意思開口說散場。大家好像不怎麽在意昨天晚上的戰況,有人輸了三萬多元像沒事似的,這讓我感到很安慰,甚至有點以身相許的衝動。


    白天不算無聊,因為夢中的內容很豐富。晚上大家又舉杯鼓舞士氣,我估計著自己的酒量,點到為止,決不喝醉,但也裝作醉得不行。吃飽喝足之後,牌局卻沒有照常開動,理由似乎是少了人。


    得,落得一晚清靜,有了時間,我就在思索昨天晚上的細節。莊家並非一直在我手裏,當有人抓到了牛牛的牌,也就是翻四倍的那種牌,原來的莊家就要下莊,由抓到牛牛的那個人當莊家。


    我坐莊的時候應該是沒輸的,當主動權交給對方之後,就是在與人打概率,這時候隻能盡量下小注,等待自己再次拿到主動權再出手。輸錢就是在這個拉鋸的過程中。為了使這個環節不變成我的致命弱點,我動手做了一個道具,正是這個道具,讓我變成了個杯具。


    這是種很簡單的出千方法,行話應該叫萬能牌角,先找到一副與賭桌上用的撲克一樣的牌,然後剪下一兩個牌角。牌角最好是數字點,使用起來更加靈活,這些牌角經過處理之後可以藏在戒指裏,如果手上的牌湊不出好點數,就可以將戒指裏的牌角取出,然後濫竽充數地放在牌裏湊點數。


    製作過程和使用方法都很簡單,但也要求一點技藝,不能有痕跡讓人看到,最重要的是身後絕對不能站人。我相信比起偷牌,這種方法更行之有效且幹淨利落。


    晚上一直搗鼓到自己滿意了,才放心去見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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