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楊俊傑是你的前男友?」


    他居然連這個都知道了?任苒又點了點頭:「對。」


    「李顥是不是因為你跟楊俊傑曾經的關係,嫉恨在心,所以對楊俊傑下了毒手?」榮警官又丟了一顆炸彈出來。


    「什麽啊?」任苒懵了半天,說道, 「榮警官,這哪兒跟哪兒啊?李顥怎麽可能嫉恨楊俊傑呢?」


    榮警官望著任苒,一臉正色地說道:「可據新誠醫院的護士證實,楊俊傑曾經當著李顥的麵找你要求複合,李顥當時表現得很憤怒,還與楊俊傑爭執了起來。這會不會是他的殺人動機?」


    「楊俊傑沒有找我複合。」任苒趕緊解釋道,「隻是他母親因為生病,有些記不清楚事,以為我跟楊俊傑還沒有分手。第二天她要做一個很危險的手術,楊俊傑找我以他女友的身份送送他媽,讓他媽可以安心地上手術台。」


    「那天楊俊傑的母親在手術室外,是不是把你和楊俊傑的手拉在一起,說是把他交給你?」榮警官又問道。


    任苒一愣,點頭道:「是啊。不過,李顥那天出差去了,他並不知道。」


    榮警官反問道:「他不可以聽別人說起嗎?」


    這……任苒不知道怎麽回答。不過,李顥從來都沒有提起過這件事。


    「李顥有殺人動機,作案工具上有他的指紋,有目擊證人指證他殺人,所以,憑現有證據完全可以拘留他了。」榮警官又說道。


    任苒皺了皺眉,說道:「這點證據,還不足於排除其他可能性吧?」


    「我們隻是拘留他,又不是現在就要判他的罪。」榮警官說道,「後續我們還要偵查的。反正,拘留他的證據是夠了。」


    任苒深吸了一口氣,又問道:「對了,榮警官,法醫鑑定報告出來了嗎?我想看看。」


    「行。」榮警官點了點頭,「我也剛剛拿到,還沒看。不過,你想看的話,可以讓你先看。」說著,榮警官從卷宗裏抽出一份資料,遞給任苒。


    「謝謝。」任苒接過來,就坐在旁邊看了起來。


    從法醫鑑定報告上看,楊俊傑是被人用匕首刺中心髒,失血性休剋死亡的。任苒畢竟跟楊俊傑曾經在一起過三年,看到這些照片,她心裏還是很不舒服,很不願意再繼續看下去。可是,李顥還被關在看守所裏,她必須幫他找到無罪的證據,才有可能把他救出來。所以,她不得不繼續看下去。


    任苒注意到,楊俊傑的血液裏,發現了一種叫做酒石酸唑吡坦的藥物。她在網上查了一下,這是一種強效安眠藥,服藥後五到十五分鍾,人就可以進入睡眠狀態。也就是說,楊俊傑在被殺害之前,服用過安眠藥。


    這就有點奇怪了。任苒記得,李佳蕊的證言證實的情況是,她要和楊俊傑分手,楊俊傑不同意,要過來找她。她有點害怕,就打電話叫李顥過來陪自己。楊俊傑先來,兩人吵起來了,李顥趕到在勸說楊俊傑的時候,也跟楊俊傑發生了爭執。楊俊傑罵了李顥撿他用剩下的二手貨,還說他要是跟李佳蕊分手,就會來找任苒複合,還說隻要他勾一下手指頭,任苒就會離開李顥回去找他。被楊俊傑這麽一說,李顥當時非常氣憤,拿起放在茶幾上放著的匕首,捅了楊俊傑一刀。


    李佳蕊的證言,在任苒聽起來就覺得很假。可是,就算像她說的這樣,楊俊傑也不可能吃安眠藥呀。這安眠藥,應該是別人給他吃的。而據李佳蕊所說,李顥是在跟楊俊傑發生爭執的情況下,臨時起意把楊俊傑殺死的,他也沒有必要讓楊俊傑吃安眠藥。唯一有機會也有必要讓楊俊傑吃安眠藥的人,隻有李佳蕊了。


    任苒一邊思考著,一邊繼續往下麵翻看屍檢照片。突然,她發現楊俊傑的傷口很整齊,筆直向下,刀口跟那把作案的匕首是一樣寬的。任苒一邊看著那傷口,一邊用手模仿李佳蕊說的李顥捅楊俊傑時候的情景,一遍一遍地做著捅刀的動作。


    榮警官一臉疑惑地看了過來,問道:「任律師,你這裏在做什麽?」


    任苒連忙對著榮警官招了招手,說道:「榮警官,你過來看看。」


    榮警官放下自己手裏的資料,走了過來:「怎麽了?」


    任苒指著楊俊傑胸口上的傷口照片,說道:「榮警官,你不覺得楊俊傑這傷口有些奇怪嗎?」


    榮警官偏過頭來看了看,問道:「哪裏奇怪?」


    「這個刀口跟那把匕首是一樣寬的,幾乎一毫米都不差。」


    聽到任苒的話,榮警官「哧」的一笑,說道:「這不正好說明那匕首就是作案工具嗎?」


    「榮警官,你聽我說完。」任苒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接著說道,「你看法醫的說明,傷口是筆直向下的。」


    「嗯?」


    「榮警官,李顥的身高是一米八一,楊俊傑的身高剛好一米七九,兩人的身高差不多。你想一下,李顥要是筆直地把刀插進楊俊傑的胸口,他是不是要把手提起來才行?」任苒問道。


    榮警官想了想,把自己的助手小宋叫了過來。說來也巧,小宋一米七三,剛好比榮警官矮了二公分。榮警官拿起旁邊。辦公桌上的雜誌,捲成一個圓筒狀,當作刀,往小宋胸口上捅。如果筆直地往小宋身上捅,隻能刺中他的上腹部。如果刺向小宋的胸口,刀的行進方向,是朝向斜上方的,並不能筆直。當然,也可以筆直刺下去,但是他的手要使勁往上提,提到上胳膊幾乎與肩部成一條直線了,榮警官才能垂直地把「刀」捅進小宋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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