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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斂財人生之新征程 作者:林木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東來上下打量他:「你倒是信得過我們爺倆。這事怎麽不跟你爸你媽說?」
「我便是想說,也得見得到人呀。」
也是!
這幾天他也沒見金家那兩口子。
不過,這小子的心眼也太多了些。自家外甥跟人家比起來,隻怕就是個傻子。明白他要表達的意思了,林東來點點頭,「我知道了,過了初二就去辦。不過不占你的便宜,這都是先交定金的,我家給桐桐買的起……」錢他收下了,人嘛:「還不走?知道你爸你媽好長時間不回家了,還不趕緊找去?」別再我家呆著,我家這麽一漂亮姑娘呢!
四爺本來也以為這兩口子又接了個遠些的活,這城東和城西可有些距離呢。兩人現在賺錢了,動不動就是酒店。不光是他以為那兩口子住酒店去了,就是家裏的老人也是這麽想的。
可轉眼,這都年三十了。誰家不過年呀!該回來了!
連紅雲都回來了,可從早上到上午,都沒見那兩人回來,一個電話都沒有。
四爺覺得這事情怎麽那麽不對呢。
可想找人吧,也沒地方找去。他說是城裏公司,可也就是那麽一說。那就是個臨時組成的草台班子,有活大家就去就行,你說這上哪找去?固定電話沒有,手機沒有……去什麽地方幹活了也不知道……唯一能找的就是那些跟著金紅勝幹活的人。
可這些人他隻聽過名字,也不知道人家住哪。
這還非問林東來不行。
問的也不是大事,林東來知道的都說了:「能出什麽事……該不是有應酬?」
問過才知道。
結果四爺還沒去找呢,李建國跟金紅勝一道回來了,金紅勝的狀態不太好,跟誰也沒打招呼,直接回家去了。而李建國一臉的一言難盡,看了四爺一眼,但還是指了指林家,意思是進去說。
咋的了?
拆遷的時候出事了。有一家鬧著不搬,拆遷期限眼看就到了,再不完成,一分錢都拿不到。宋蘭蘭急了,過去就跟人家的那邊的媳婦拉扯起來。結果兩人相互推搡摔倒了,宋蘭蘭磕破了頭,那邊流產了……四十多歲的女人,當時挺危險的。那女人也不知道她自己懷上了,她家兩兒子,孩子都大了,這個孩子便是發現了也不會生,但這麽沒了,又確實兇險了一遭,因此不打算善了。金紅勝跟人家說,賠償多少錢都行,隻要私下達成和解……誰知道出了這事之後,那邊的開發商不想惹事上身,給了釘子戶一大筆補償款,人家搬了,也不缺錢了,更看不上一個拆遷頭子那點錢……就是要公道,你說這咋整。
人還在派出所呢。
宋蘭蘭是直接的責任人,還扣著呢。金紅勝倒是先出來了!
四爺就問說:「這該屬於故意傷害……孕婦流產……夠重傷標準了吧?」
林奶奶一聽判刑就心肝都顫,「這要是判定成重傷……不是跟當年東子一樣……」
李建國就低聲道:「當年東子趕上yan打了,如今……應該不至於那麽重!」
可不那麽重是多重?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那邊不鬆口的話。
!
第131章 歡喜人家(19)三合一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便是咱們態度好, 積極的給人家賠償醫藥費,支付營養費等等的費用,爭取好的認罪態度, 能給爭取一個最低的量刑, 可這也是三年吶。
三年……對於這個年紀的女人來說, 真耗不起這三年。
不說別的,光是心理上就接受不了這一點。
這邊說著話,金家的人也過來, 金紅雲氣道:「我嫂子也是, 男人在外麵幹活, 她一個女人為啥非跟著。具體的活也幹不了,就知道添亂。真要坐牢了,就丟死人了。」
這種時候, 得想辦法怎麽撈人,不是在這裏說這些風涼話。
金紅勝坐著沒說話,「這事……還是得那邊鬆口……」
「要的還是錢。」四爺就說, 「那邊是不是還在醫院,在哪家醫院, 哪個病房,我先去看看……」跟人家談嘛, 第一叫那邊把氣給平了,第二,還是得給錢。那邊不應, 是覺得你沒錢,你有錢了,他的話鋒自然就轉了。
因此,他隻問李建國,自己得先去問問再說。如果錢不行,再查一下那戶人家的情況,不外是投其所好四個字罷了。具體再看吧!
李建國給了個地址,四爺就起身,金奶奶拉住不讓:「這些事,你一個孩子別摻和,你爸知道該怎麽辦……」
「他要知道怎麽辦,就不會隻他一個人出來了。」四爺這麽說,李建國就點頭,「是!當時讓你媽躺著不動,兩邊都傷了這不問題就簡單了嗎?說到底不過是女人打架……兩邊都有責任,但你媽多能耐?不知道的以為他男人是市長省長呢……」
這事他也上火,他也著急。但幹拆遷這一行的,跟人家的肢體衝突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般情況下,防著出人命,打打鬧鬧的,這都是常事。矛盾升級了,那邊一報警,這邊就跑了,公司又沒註冊,更沒有法人……大部分情況,他都不往現場去的,總是在距離現場不遠的地方找個飯館還是啥的,點點東西,隨時注意動向唄。
結果宋蘭蘭嘛,叫她回家,快過年了,回去置辦置辦。結果她充的英雄好漢,一看那邊拿不下,衝上去就幹到一塊了。女人打架嘛,吵吵嚷嚷的,他在那麽遠的地方都聽見宋蘭蘭喊:「……勝哥聽過沒?勝哥麵子都不給……」
「我便是想說,也得見得到人呀。」
也是!
這幾天他也沒見金家那兩口子。
不過,這小子的心眼也太多了些。自家外甥跟人家比起來,隻怕就是個傻子。明白他要表達的意思了,林東來點點頭,「我知道了,過了初二就去辦。不過不占你的便宜,這都是先交定金的,我家給桐桐買的起……」錢他收下了,人嘛:「還不走?知道你爸你媽好長時間不回家了,還不趕緊找去?」別再我家呆著,我家這麽一漂亮姑娘呢!
四爺本來也以為這兩口子又接了個遠些的活,這城東和城西可有些距離呢。兩人現在賺錢了,動不動就是酒店。不光是他以為那兩口子住酒店去了,就是家裏的老人也是這麽想的。
可轉眼,這都年三十了。誰家不過年呀!該回來了!
連紅雲都回來了,可從早上到上午,都沒見那兩人回來,一個電話都沒有。
四爺覺得這事情怎麽那麽不對呢。
可想找人吧,也沒地方找去。他說是城裏公司,可也就是那麽一說。那就是個臨時組成的草台班子,有活大家就去就行,你說這上哪找去?固定電話沒有,手機沒有……去什麽地方幹活了也不知道……唯一能找的就是那些跟著金紅勝幹活的人。
可這些人他隻聽過名字,也不知道人家住哪。
這還非問林東來不行。
問的也不是大事,林東來知道的都說了:「能出什麽事……該不是有應酬?」
問過才知道。
結果四爺還沒去找呢,李建國跟金紅勝一道回來了,金紅勝的狀態不太好,跟誰也沒打招呼,直接回家去了。而李建國一臉的一言難盡,看了四爺一眼,但還是指了指林家,意思是進去說。
咋的了?
拆遷的時候出事了。有一家鬧著不搬,拆遷期限眼看就到了,再不完成,一分錢都拿不到。宋蘭蘭急了,過去就跟人家的那邊的媳婦拉扯起來。結果兩人相互推搡摔倒了,宋蘭蘭磕破了頭,那邊流產了……四十多歲的女人,當時挺危險的。那女人也不知道她自己懷上了,她家兩兒子,孩子都大了,這個孩子便是發現了也不會生,但這麽沒了,又確實兇險了一遭,因此不打算善了。金紅勝跟人家說,賠償多少錢都行,隻要私下達成和解……誰知道出了這事之後,那邊的開發商不想惹事上身,給了釘子戶一大筆補償款,人家搬了,也不缺錢了,更看不上一個拆遷頭子那點錢……就是要公道,你說這咋整。
人還在派出所呢。
宋蘭蘭是直接的責任人,還扣著呢。金紅勝倒是先出來了!
四爺就問說:「這該屬於故意傷害……孕婦流產……夠重傷標準了吧?」
林奶奶一聽判刑就心肝都顫,「這要是判定成重傷……不是跟當年東子一樣……」
李建國就低聲道:「當年東子趕上yan打了,如今……應該不至於那麽重!」
可不那麽重是多重?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那邊不鬆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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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歡喜人家(19)三合一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
便是咱們態度好, 積極的給人家賠償醫藥費,支付營養費等等的費用,爭取好的認罪態度, 能給爭取一個最低的量刑, 可這也是三年吶。
三年……對於這個年紀的女人來說, 真耗不起這三年。
不說別的,光是心理上就接受不了這一點。
這邊說著話,金家的人也過來, 金紅雲氣道:「我嫂子也是, 男人在外麵幹活, 她一個女人為啥非跟著。具體的活也幹不了,就知道添亂。真要坐牢了,就丟死人了。」
這種時候, 得想辦法怎麽撈人,不是在這裏說這些風涼話。
金紅勝坐著沒說話,「這事……還是得那邊鬆口……」
「要的還是錢。」四爺就說, 「那邊是不是還在醫院,在哪家醫院, 哪個病房,我先去看看……」跟人家談嘛, 第一叫那邊把氣給平了,第二,還是得給錢。那邊不應, 是覺得你沒錢,你有錢了,他的話鋒自然就轉了。
因此,他隻問李建國,自己得先去問問再說。如果錢不行,再查一下那戶人家的情況,不外是投其所好四個字罷了。具體再看吧!
李建國給了個地址,四爺就起身,金奶奶拉住不讓:「這些事,你一個孩子別摻和,你爸知道該怎麽辦……」
「他要知道怎麽辦,就不會隻他一個人出來了。」四爺這麽說,李建國就點頭,「是!當時讓你媽躺著不動,兩邊都傷了這不問題就簡單了嗎?說到底不過是女人打架……兩邊都有責任,但你媽多能耐?不知道的以為他男人是市長省長呢……」
這事他也上火,他也著急。但幹拆遷這一行的,跟人家的肢體衝突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般情況下,防著出人命,打打鬧鬧的,這都是常事。矛盾升級了,那邊一報警,這邊就跑了,公司又沒註冊,更沒有法人……大部分情況,他都不往現場去的,總是在距離現場不遠的地方找個飯館還是啥的,點點東西,隨時注意動向唄。
結果宋蘭蘭嘛,叫她回家,快過年了,回去置辦置辦。結果她充的英雄好漢,一看那邊拿不下,衝上去就幹到一塊了。女人打架嘛,吵吵嚷嚷的,他在那麽遠的地方都聽見宋蘭蘭喊:「……勝哥聽過沒?勝哥麵子都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