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桐又敲了一下桌子,對方馬上收斂:「……我開始還以為那是個人……可後來我發現又不對……她把賣冰棍的老太太叫陳竹青,那叫陳竹青的老太太把那女人叫桂香……這兩人看起來像是婆孫,可聽說話的語氣,兩人年紀至少相仿,還是老相識……然後那個老頭,看見桂香……一個勁的往後縮,嘴裏含含糊糊的說啥我聽不清楚……然後那個桂香就笑了,笑的特別可怕……說是原來不是別人把她困在了教堂,而是她自己把她自己困在教堂裏之類的……又說是因為心裏的執念,她自己潛意識裏不肯離開教堂……跟說清話似的,對那個糟臭的老頭子,還說什麽就是為了跟你離的近一點而已……卻沒想到你變成這樣……大概就是這個意思,然後又說執念散了,她終於能走出困了她幾十年的教堂了……說著,她就就從教堂裏走出來了……然後那倆老東西不知道咋的,一個爬著不能動了,一個直直的倒下了,都再不動了,我一看,這出人命了,再不敢呆著了,撒腿就跑……」


    那就是說桂香是怎麽被帶走的,他並沒有看見。


    「隨後呢?你去了哪裏?」林雨桐就問:「確保沒有沾上髒東西?」


    「我沒去哪裏……」邊川努力的回憶:「真沒去哪……這種事情,我當然是往大街上跑,西門的夜市半夜都不停的,我當然往人多的地方去了……」


    「再後來,你又傷人了?」林雨桐就問。


    「就是一老頭……那人給錢,叫我給一老頭送一封信,我就去了。信送了,那老頭收了。那人又叫我到城外等著,然後晚上的時候,不知道怎麽的,老頭就真打那裏路過。」邊川篤定的這麽道。顯然不認為這是多大的一件事。


    林雨桐就看了監控一眼,盯著監控的趙基石起身就出去打電話,王不易那個老油子,果然還藏著一手呢。隻是沒想到這小丫頭是個坑蒙拐騙,正的邪的都來得的人,一上來就把嫌疑犯給嚇唬住了。


    這邊邊川還回憶著:「……再就是碰見你們那回……他叫我藏在裏麵,他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叫我把手裏的提線紙人燒了就好……然後我燒了,要跑的時候被你們看見了……就被逮住了……」


    「你見了他幾次?」林雨桐問說。


    「就一次……就是那天他嚇唬我,給我弄一紙人美人的那回,我見他了……沒看清他的臉……不知道為啥就是沒看清,大概看清了我沒記住,就是記得他跟我差不多高……身上有點香味,香味怪好聞的,是什麽香味我又說不上來……就是那個桂香……是他弄走的,弄哪去了,我也不知道。但他肯定弄了……弄了很多女鬼……還都是好看的女鬼,還問我說,要不然再換一個嚐嚐滋味……我沒敢……你說,我這還有救嗎?」


    這又是一條線索,至少知道這個人搜集鬼。


    雖然不知道是隻是女鬼還是男鬼也有,但要是這樣,突然失蹤的鬼便是一個方向。


    這個收穫也還算可以。


    從裏麵至少能知道兩件事,第一,這個人找桂香是有意的。他叫邊川施法叫張恆出來,叫桂香見了張恆一麵,破了桂香心裏的執念。桂香走了出來,才被人抓住的。是不是說,他其實也有忌憚的,比如說,桂香如果在教堂裏,他是不方便出手的。第二,搜羅鬼魂。其目的是什麽呢?桂香差點獻祭,他找搜集這些鬼,也是為了獻祭?


    在邊川一遍一遍追問『我會不會死』的叫聲中,林雨桐走了出去。


    趙基石已經在外麵等著了,先誇林雨桐:「行啊,是個幹警察的料。」


    林雨桐不搭理他,隻跟秦雙道謝,也知道他們的老巢在哪了:「有空我就過來。」


    「求之不得。」秦雙和袁奎將她往出送:「需要咱們配合的,打個電話就好。」


    彼此都挺客氣的,林雨桐上了車,趙基石才說:「給老闆說過了,他正審老油子呢。」


    四爺接電話是當著王不易接的,王不易當然聽的見電話裏趙基石說了什麽。坐在四爺當麵,他唯有苦笑:「其實我接到的那封信,跟現在這事沒多大關係。」


    「有關係沒關係的,你說出來我們判斷。」烏金就說:「咱們做了這麽多年的鄰居了,按說咱們都算是互相了解的。我名氣不大,但看相上還算是有兩分天賦。那天明明給你算了有血光之災,也告訴你了。按照你的性格……你自己也說了,你膽小,所以,必定是該早早關了店門,然後躲在家裏最安全,你的家我爺爺都說了,等閑人都拿您沒轍,那就跟個堡壘似的。您說明知道有危險,幹什麽非得出去?這不符合你的性格!」


    王不易就尷尬:「……不是……是這件事我真是……不得不去……」


    四爺給他倒了杯茶:「沒事,都是自己人。有什麽不能說的……」


    王不易把茶喝了,對這位老闆不妥協,他唯有嘆氣,一副豁出去的樣子道:「不怕你們這些年輕人笑話,要笑話你們笑話。我這一輩子沒成親,那是怕連累人……但我也是個正常人吶,我不能有點自己的追求?我早些年就有個相好的……在鄉下……是個帶著孩子的寡婦,我也沒孩子,幹咱們這一行的想有孩子挺難的。我找女人嘛,就比較務實。找了個帶著孩子的。又把那女人的孩子當我的孩子養的……鄉下地方,相好了就一塊過日子,不用正式結婚,甚至連擺酒都不用。一塊過就是一個被窩睡,就完了。在村裏,人家都知道她是我婆娘,我呢,基本不在村裏呆著,回去也就是一兩個月才去一回。要是白天在村,那是晚上絕對不在村裏過夜。要是想國人,那就是天擦黑的時候到家,天不亮我就走……這叫露水姻緣,天不罰的。每次過夜,我都留下錢,一兩千,說是給家裏的生活費,告訴老天,權當是嫖資……她也挺樂意的,覺得男人在外麵能掙錢,按時回去能給家裏錢,這就挺好,也是本分人,踏踏實實的跟我過日子……這都這些年了,從來沒煩過我,這一回……就這一回,說是病了,急著用錢,叫人捎了信過來。她也不知道我是半人齋的老闆,隻知道我會點紙紮的手藝活,在鋪子裏給人家當夥計,看個店啥的,平時回不去。鄉下的帶著孩子的婆娘務實,男人不在家可以,隻要按月給錢。我們就是這麽一種關係。但是再是露水姻緣……可這都多少年了,感情肯定有呀。她的信送來了,也確實是她寫的字,她年過完小,不算是睜眼瞎,我看了多少年她記得柴米油鹽的帳本子了,不會看錯的。我這才趕緊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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