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這一憲法才被改寫。
那麽有人要問了,1987年之前,鵬城的商品房都是怎麽來的呢?
這就不得不說一說鵬城作為特區,其獨特的意義了。
鵬城想要從一個漁村變為能夠承載無數人夢想的特區,麵對日益增長的人口,早在1980年便完成了對國有土地產權製度的創新式改革。
即政府出地,港商出資,合作共建住宅,所得利潤按政府和港商,85%和15%或80%和20%的比例,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的住宅開發在鵬城一直持續到了1987年。
1982年的時候,陳曦讓秦蕭到鵬城買地,其實就是想以他們能夠拿出來的300萬資金,以及他們能夠建造出「安寧商貿城」的資質,想要跟鵬城政府合作開發一兩個小樓盤的住宅。
至於鵬城政府提到的,他們的實力不如港商的問題,倒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他們可以做到最大讓利給政府,把利潤分配比例降至九比一。
果然,在利益的驅使下,鵬城政府同意了合作。
秦蕭根據陳曦給他劃定的幾個可選擇區域,圈下了幾塊地皮,但鵬城政府考慮秦蕭的發開資質尚淺,便隻是出讓了一塊麵積最小的地皮的土地使用權,並且要求秦蕭從簽署文件的這一天起,必須在三年之內完工。
秦蕭默默計算了一下時間,目前「安寧商貿城」的前期準備工作已經全部就緒,隻待施工即可,那麽在「安寧商貿城」施工之後,他便可以跟楊大誌和宋弘光去鵬城一趟,進行新項目的實地考察。
然後回到申城,他們可以一邊跟進「安寧商貿城」的施工進度,一邊完成新項目的設計任務。
大約一年半的時間,「安寧商貿城」竣工後,他們便可以立即趕往鵬城,開始新項目的施工。
由於住宅的工期會遠遠短於商貿城,所以三年之內完工,尚且剩餘一年半的時間,秦蕭信心十足。
如今,正值1984年的春天,秦蕭拿著他跟鵬城政府的合作協議,帶著他的團隊來到了鵬城,馬不停蹄,投入到麗景花園商品房小區的建設。
由於麗景花園的前期工作已經是秦蕭跟楊大誌和宋弘光早就完成好的,所以剛一到鵬城,項目便投入了施工。
秦蕭先把麗景花園的前期施工交給楊大誌和宋弘光負責,他自己則迅速地在鵬城註冊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取名為辰宇地產。
麗景花園作為辰宇地產在鵬城的第一個項目,秦蕭是一定要漂漂亮亮地完成的,為他積累經驗,提升資質,從而順利開發第二個項目打下夯實的基礎。
但在陳曦看來,跟政府合作,積累經驗,提升資質,固然重要,然而迅速地賺錢,積累資本,才更是重中之重。
雖然按照跟政府的合作協議,麗景花園的利潤,辰宇地產最終隻能拿到一成。
但簡單計算一下,麗景花園雖然占地麵積較小,預計隻能開發四棟樓,每棟樓八層,每層四戶,分別有三室兩廳大戶型一戶、兩室兩廳中戶型一戶,一室一廳小戶型兩戶。
整個項目,共計大戶型32戶、中戶型32戶、小戶型64戶。
對比鵬城兩年前的房價,均價在每平1000到1200元,然而兩年過期了,鵬城迎來了大發展,房價均價已經漲到了1500到1800元每平。
麗景花園大戶型約100平,中戶型約80平,小戶型約60平,按照最低的房價均價核算出來,麗景花園整個項目的銷售額最少也能達到1400餘萬,減去兩三百萬的建築成本,麗景花園的利潤最少也能超過一千萬了。
那麽按照他們跟政府合作協議上簽訂的分成比例,九比一,僅僅是一成,他們也實實在在的賺了100餘萬。
這還僅僅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項目而已,要不怎麽都說房地產無論在什麽時候都是最賺錢的行業呢!
陳曦心想,如果1987年之前,辰宇地產能夠再完成一到兩個相對大一些的項目,那麽她和秦蕭的資本便可以迅速地累積。
這樣,等到1987年,鵬城首次土地公開拍賣會上,辰宇地產便有實力占據一席之地。
到時候他們拍賣拿下的土地,便是完全屬於他們自己的土地,再也無需跟政府分成。
到時候他們便可以以土地抵押在銀行申請貸款,去開發項目,而後再用他們開發出來的在建工程抵押,繼續在銀行申請貸款,再去買地,如此循環往復,將辰宇地產做大做強便隻是時間問題。
陳曦已經能夠預見丈夫的事業上騰飛,憑藉她的些許點撥和丈夫的自身能力,她相信,有朝一日丈夫一定會在華夏的房地產行業裏留下濃墨重彩的篇章。
陳曦被秦蕭送到了他們在鵬城的家,那是秦蕭親手布置的他們在鵬城的愛巢。
跟趙英蘭兩口子剛好是對門,一摸一樣的戶型,都是兩室兩廳,6住4的樓層,而樓下的還有兩套房子,則準備留給楊大誌和宋弘光暫住。
這四套房子便是1982年陳曦讓秦蕭到鵬城買房買地時,置下的房產。
其中趙英蘭兩口子所住的房子在1982年當年便被秦蕭過戶到了趙英蘭的名,作為陳曦送給她兩世摯友的新婚賀禮。
而剩餘的三套房子,則都在秦蕭的名下,這幾年往返於鵬城和申城,秦蕭早就把這三套房子裝修了一下,隻不過他和陳曦的愛巢是他精心設計裝修的,而樓下的兩套房子則裝修的相對普通。
那麽有人要問了,1987年之前,鵬城的商品房都是怎麽來的呢?
這就不得不說一說鵬城作為特區,其獨特的意義了。
鵬城想要從一個漁村變為能夠承載無數人夢想的特區,麵對日益增長的人口,早在1980年便完成了對國有土地產權製度的創新式改革。
即政府出地,港商出資,合作共建住宅,所得利潤按政府和港商,85%和15%或80%和20%的比例,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的住宅開發在鵬城一直持續到了1987年。
1982年的時候,陳曦讓秦蕭到鵬城買地,其實就是想以他們能夠拿出來的300萬資金,以及他們能夠建造出「安寧商貿城」的資質,想要跟鵬城政府合作開發一兩個小樓盤的住宅。
至於鵬城政府提到的,他們的實力不如港商的問題,倒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他們可以做到最大讓利給政府,把利潤分配比例降至九比一。
果然,在利益的驅使下,鵬城政府同意了合作。
秦蕭根據陳曦給他劃定的幾個可選擇區域,圈下了幾塊地皮,但鵬城政府考慮秦蕭的發開資質尚淺,便隻是出讓了一塊麵積最小的地皮的土地使用權,並且要求秦蕭從簽署文件的這一天起,必須在三年之內完工。
秦蕭默默計算了一下時間,目前「安寧商貿城」的前期準備工作已經全部就緒,隻待施工即可,那麽在「安寧商貿城」施工之後,他便可以跟楊大誌和宋弘光去鵬城一趟,進行新項目的實地考察。
然後回到申城,他們可以一邊跟進「安寧商貿城」的施工進度,一邊完成新項目的設計任務。
大約一年半的時間,「安寧商貿城」竣工後,他們便可以立即趕往鵬城,開始新項目的施工。
由於住宅的工期會遠遠短於商貿城,所以三年之內完工,尚且剩餘一年半的時間,秦蕭信心十足。
如今,正值1984年的春天,秦蕭拿著他跟鵬城政府的合作協議,帶著他的團隊來到了鵬城,馬不停蹄,投入到麗景花園商品房小區的建設。
由於麗景花園的前期工作已經是秦蕭跟楊大誌和宋弘光早就完成好的,所以剛一到鵬城,項目便投入了施工。
秦蕭先把麗景花園的前期施工交給楊大誌和宋弘光負責,他自己則迅速地在鵬城註冊了一家房地產公司,取名為辰宇地產。
麗景花園作為辰宇地產在鵬城的第一個項目,秦蕭是一定要漂漂亮亮地完成的,為他積累經驗,提升資質,從而順利開發第二個項目打下夯實的基礎。
但在陳曦看來,跟政府合作,積累經驗,提升資質,固然重要,然而迅速地賺錢,積累資本,才更是重中之重。
雖然按照跟政府的合作協議,麗景花園的利潤,辰宇地產最終隻能拿到一成。
但簡單計算一下,麗景花園雖然占地麵積較小,預計隻能開發四棟樓,每棟樓八層,每層四戶,分別有三室兩廳大戶型一戶、兩室兩廳中戶型一戶,一室一廳小戶型兩戶。
整個項目,共計大戶型32戶、中戶型32戶、小戶型64戶。
對比鵬城兩年前的房價,均價在每平1000到1200元,然而兩年過期了,鵬城迎來了大發展,房價均價已經漲到了1500到1800元每平。
麗景花園大戶型約100平,中戶型約80平,小戶型約60平,按照最低的房價均價核算出來,麗景花園整個項目的銷售額最少也能達到1400餘萬,減去兩三百萬的建築成本,麗景花園的利潤最少也能超過一千萬了。
那麽按照他們跟政府合作協議上簽訂的分成比例,九比一,僅僅是一成,他們也實實在在的賺了100餘萬。
這還僅僅是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項目而已,要不怎麽都說房地產無論在什麽時候都是最賺錢的行業呢!
陳曦心想,如果1987年之前,辰宇地產能夠再完成一到兩個相對大一些的項目,那麽她和秦蕭的資本便可以迅速地累積。
這樣,等到1987年,鵬城首次土地公開拍賣會上,辰宇地產便有實力占據一席之地。
到時候他們拍賣拿下的土地,便是完全屬於他們自己的土地,再也無需跟政府分成。
到時候他們便可以以土地抵押在銀行申請貸款,去開發項目,而後再用他們開發出來的在建工程抵押,繼續在銀行申請貸款,再去買地,如此循環往復,將辰宇地產做大做強便隻是時間問題。
陳曦已經能夠預見丈夫的事業上騰飛,憑藉她的些許點撥和丈夫的自身能力,她相信,有朝一日丈夫一定會在華夏的房地產行業裏留下濃墨重彩的篇章。
陳曦被秦蕭送到了他們在鵬城的家,那是秦蕭親手布置的他們在鵬城的愛巢。
跟趙英蘭兩口子剛好是對門,一摸一樣的戶型,都是兩室兩廳,6住4的樓層,而樓下的還有兩套房子,則準備留給楊大誌和宋弘光暫住。
這四套房子便是1982年陳曦讓秦蕭到鵬城買房買地時,置下的房產。
其中趙英蘭兩口子所住的房子在1982年當年便被秦蕭過戶到了趙英蘭的名,作為陳曦送給她兩世摯友的新婚賀禮。
而剩餘的三套房子,則都在秦蕭的名下,這幾年往返於鵬城和申城,秦蕭早就把這三套房子裝修了一下,隻不過他和陳曦的愛巢是他精心設計裝修的,而樓下的兩套房子則裝修的相對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