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直到陳曦說出要分她一成股份的時候,她就不幹了,她覺得自己又不像陳景夫妻那樣,每天把時間和精力都耗在店裏,她最多就是課餘時間幫忙算算帳罷了,她哪能跟著分錢呀!
陳曦非常了解趙英蘭的個性,知道如果趙英蘭不反對也就不是她了,所以她也懶得跟趙英蘭就此事而磨牙,直接便拍板決定占股比例,她甚至連協議都提前擬好了。
陳曦作為第一大股東,出資生意啟動金2000元及靜安區商圈內的一個兩層商鋪,占股70%。
陳景和江燕夫婦負責日常經營,占股20%,是第二大股東。
趙英蘭則占股10%,作為最小股東,負責財務和法務相關。
為什麽會有法務呢,主要是考慮到趙英蘭的法學專業,將來如果生意規模一點點擴大,陳曦希望趙英蘭可以作為他們生意上的法律顧問。
趙英蘭見陳曦協議連都擬好了,便不再廢話推辭,正如陳曦了解趙英蘭一樣,趙英蘭也同樣了解陳曦,她知道陳曦既然已經決定好了,便不會輕易改變。
何況,她也明白好朋友的心意,她知道陳曦是想拉她一把,給她一個賺錢的門路,所以她應該好好珍惜這份心意,並且在將來為了他們共同的事業盡心盡力。
三人審查協議無誤後,陳曦便出門找了家印刷社,特意列印了三份,裝訂一番以示正規。
協議拿回來之後,合作的三方,陳曦,陳景,趙英蘭,在每一份協議上都簽下了名字,然後人手一份,合作便初步達成了。
那麽下一步當然就是收拾和裝修店鋪,準備盡早開門營業了。
而此時,陳伯和陳嬸方才知道,他們的小兒子兩口子竟然準備跟小小姐合作做生意了。
按照陳伯的想法,他的兒子就理應為陳家工作的,拿點兒工資還行,怎麽能要股份呢!
陳曦卻勸說,時代不同了,地主土豪早都被打倒,誰規定你陳伯的兒子就隻能給陳家打工,而不能合作呢,還是要接受時代的發展嘛!
陳伯心裏雖然也能接受陳曦的說法,嘴上卻不住地冷哼道,要不是因為自己年紀大了,力有不濟,哪裏輪不到自己小兒子出馬。
至於陳曦為什麽不找他大兒子兩口子合作呢!陳伯自己就腦補了兩個原因。
其一,他大兒子在橡膠廠工作,屬於正式職工,應該捨不得辭職去幹私人的買賣,其二,他大兒媳婦這個人性格實在是不討喜,應該不太受小小姐的待見。
陳伯自己腦補的原因隻對了一半兒,其實陳曦是對他大兒子兩口子都不待見。
接下來的日子,便無比忙碌的日子。
陳曦統籌全局負責安排工作。
首先她先是讓大家合力把店鋪清掃一新,接著便安排眾人對店鋪進行重新的粉刷和裝飾。
蔣恆知道了趙英蘭要跟陳曦合夥開店的消息,便每天自告奮勇地前來幫忙,人多力量大,不過三天的時間,便完成了最初始的任務。
而後,便是每個人別分的任務了。
秦蕭開始每天在老宅的院子裏打貨架,貨架都是按照陳曦畫出來的草圖製作的,而尺寸則是秦蕭自己丈量了店鋪的大小後,自己計算規劃的。
陳曦繪製的貨架草圖大多汲取了未來超市的鋪貨風格,顯得規整有度,也方便客人挑選,完全不會像現在的雜貨鋪子一般,貨品堆積存放,雜亂無章。
秦蕭同時還打了幾個掛衣服長架子,準備放在二樓,以及一個平整的大桌子,方便江燕做衣服時畫圖和裁剪所用。
陳景和趙英蘭還有趙英蘭的小尾巴蔣恆,則被陳曦派出去聯繫貨源和進貨了,幾天時間已經有一些貨物陸續搬到了的店裏。
江燕這邊,陳曦則是自己手把手地一點點安排交代。
陳曦先把她腦子裏的一些即將流行起來的服裝款式簡單描畫出來,拿給江燕,而江燕呢,她在服裝廠工作多年,雖說不懂設計,但讓她根據陳曦提供的款式,量身打板倒是不難。
按照陳曦的計劃,她準備讓江燕先做出來一些款式不同的成衣,掛在一樓或店鋪的大門口吸引路人的眼球,如果有人詢問,則由陳景把客人引到樓上,當然二樓的牆上也要掛有一些不同款式的成衣,以供客人挑選,如果客人選不中,或者一時間沒有合適的尺碼,也可以幫客人量身定做。
服裝生意是陳曦非常看重的一塊業務,雖說七十年代末,私人服裝行業尚未完全起步,他們幾乎找不到什麽私人進貨的渠道,他們的服裝店最開始也隻能走定製的模式。
但再過個兩三年,服裝行業便會飛速的發展起來,到時候私人的服裝廠會越來越多,各種流行的元素滿天飛。
陳曦則可以把陳家的另一個閑置的商鋪也利用起來,直接裝修成一個高檔服裝店,交給江燕去經營,到時候他們可以去羊城或者鵬城進貨,不再定製而改賣成衣。
而這邊的店鋪則可以把二樓也用作經營日用百貨,因為幾年後,申城的整體消費能力便不是現在可比了,他們的百貨商店完全可以經營更多更高檔的商品。
這樣一來,將來可能就需要陳景和江燕各負責一個店鋪了,不過這些便都是後話了。
陳曦的整個規劃可謂是非常長遠,但她卻沒有把她的全部規劃都告訴大家,她覺得現在大家隻要做好當下,然後隨著時間的推進,他們的小生意總會按部就班的慢慢發展壯大。
陳曦非常了解趙英蘭的個性,知道如果趙英蘭不反對也就不是她了,所以她也懶得跟趙英蘭就此事而磨牙,直接便拍板決定占股比例,她甚至連協議都提前擬好了。
陳曦作為第一大股東,出資生意啟動金2000元及靜安區商圈內的一個兩層商鋪,占股70%。
陳景和江燕夫婦負責日常經營,占股20%,是第二大股東。
趙英蘭則占股10%,作為最小股東,負責財務和法務相關。
為什麽會有法務呢,主要是考慮到趙英蘭的法學專業,將來如果生意規模一點點擴大,陳曦希望趙英蘭可以作為他們生意上的法律顧問。
趙英蘭見陳曦協議連都擬好了,便不再廢話推辭,正如陳曦了解趙英蘭一樣,趙英蘭也同樣了解陳曦,她知道陳曦既然已經決定好了,便不會輕易改變。
何況,她也明白好朋友的心意,她知道陳曦是想拉她一把,給她一個賺錢的門路,所以她應該好好珍惜這份心意,並且在將來為了他們共同的事業盡心盡力。
三人審查協議無誤後,陳曦便出門找了家印刷社,特意列印了三份,裝訂一番以示正規。
協議拿回來之後,合作的三方,陳曦,陳景,趙英蘭,在每一份協議上都簽下了名字,然後人手一份,合作便初步達成了。
那麽下一步當然就是收拾和裝修店鋪,準備盡早開門營業了。
而此時,陳伯和陳嬸方才知道,他們的小兒子兩口子竟然準備跟小小姐合作做生意了。
按照陳伯的想法,他的兒子就理應為陳家工作的,拿點兒工資還行,怎麽能要股份呢!
陳曦卻勸說,時代不同了,地主土豪早都被打倒,誰規定你陳伯的兒子就隻能給陳家打工,而不能合作呢,還是要接受時代的發展嘛!
陳伯心裏雖然也能接受陳曦的說法,嘴上卻不住地冷哼道,要不是因為自己年紀大了,力有不濟,哪裏輪不到自己小兒子出馬。
至於陳曦為什麽不找他大兒子兩口子合作呢!陳伯自己就腦補了兩個原因。
其一,他大兒子在橡膠廠工作,屬於正式職工,應該捨不得辭職去幹私人的買賣,其二,他大兒媳婦這個人性格實在是不討喜,應該不太受小小姐的待見。
陳伯自己腦補的原因隻對了一半兒,其實陳曦是對他大兒子兩口子都不待見。
接下來的日子,便無比忙碌的日子。
陳曦統籌全局負責安排工作。
首先她先是讓大家合力把店鋪清掃一新,接著便安排眾人對店鋪進行重新的粉刷和裝飾。
蔣恆知道了趙英蘭要跟陳曦合夥開店的消息,便每天自告奮勇地前來幫忙,人多力量大,不過三天的時間,便完成了最初始的任務。
而後,便是每個人別分的任務了。
秦蕭開始每天在老宅的院子裏打貨架,貨架都是按照陳曦畫出來的草圖製作的,而尺寸則是秦蕭自己丈量了店鋪的大小後,自己計算規劃的。
陳曦繪製的貨架草圖大多汲取了未來超市的鋪貨風格,顯得規整有度,也方便客人挑選,完全不會像現在的雜貨鋪子一般,貨品堆積存放,雜亂無章。
秦蕭同時還打了幾個掛衣服長架子,準備放在二樓,以及一個平整的大桌子,方便江燕做衣服時畫圖和裁剪所用。
陳景和趙英蘭還有趙英蘭的小尾巴蔣恆,則被陳曦派出去聯繫貨源和進貨了,幾天時間已經有一些貨物陸續搬到了的店裏。
江燕這邊,陳曦則是自己手把手地一點點安排交代。
陳曦先把她腦子裏的一些即將流行起來的服裝款式簡單描畫出來,拿給江燕,而江燕呢,她在服裝廠工作多年,雖說不懂設計,但讓她根據陳曦提供的款式,量身打板倒是不難。
按照陳曦的計劃,她準備讓江燕先做出來一些款式不同的成衣,掛在一樓或店鋪的大門口吸引路人的眼球,如果有人詢問,則由陳景把客人引到樓上,當然二樓的牆上也要掛有一些不同款式的成衣,以供客人挑選,如果客人選不中,或者一時間沒有合適的尺碼,也可以幫客人量身定做。
服裝生意是陳曦非常看重的一塊業務,雖說七十年代末,私人服裝行業尚未完全起步,他們幾乎找不到什麽私人進貨的渠道,他們的服裝店最開始也隻能走定製的模式。
但再過個兩三年,服裝行業便會飛速的發展起來,到時候私人的服裝廠會越來越多,各種流行的元素滿天飛。
陳曦則可以把陳家的另一個閑置的商鋪也利用起來,直接裝修成一個高檔服裝店,交給江燕去經營,到時候他們可以去羊城或者鵬城進貨,不再定製而改賣成衣。
而這邊的店鋪則可以把二樓也用作經營日用百貨,因為幾年後,申城的整體消費能力便不是現在可比了,他們的百貨商店完全可以經營更多更高檔的商品。
這樣一來,將來可能就需要陳景和江燕各負責一個店鋪了,不過這些便都是後話了。
陳曦的整個規劃可謂是非常長遠,但她卻沒有把她的全部規劃都告訴大家,她覺得現在大家隻要做好當下,然後隨著時間的推進,他們的小生意總會按部就班的慢慢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