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誌安不是在d市嗎?怎麽會突然過來?
心裏雖然疑惑,在行動上可是一點兒沒有耽誤,她穿好外套跑下樓,果然看到陳誌安站在一片樹底下。
京城的秋風不小,吹亂了他的頭發,他臉上帶笑,看向林曉。
“我來京城工作了。”
林曉有些意外,但轉念一想,前世陳誌安最後定居京城,自己和他就是在京城的葉氏企業相識的。看來,即便自己重生了,有些既定的軌跡還是不會改變。
陳誌安說要請林曉吃飯,兩個人往外麵走。
路上,他對林曉說:“上回你來找我,正好我出差了,回來才看到你留在鄰居那裏的紙條。”
不知道為什麽,他十分遺憾沒有和林曉見上麵。當時就想著,如果能來京城工作就好了,可以隔三差五地來看林曉。
後來,正好有個機會,他大學裏的導師的兒子新開了律師事務所,正在招兵買馬之際。陳誌安就走了個後門,讓導師把自己介紹過來。
那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地點就在京城。
第57章
陳誌安說要帶著林曉去吃海鮮自助, 他顯然是提前做好的功課,帶著林曉打上出租車,直接說了那家海鮮自助的名字。
林曉聽班上的同學提起過這家, 單人午餐198元,在90年代末這消費可不算低。
根據前世的軌跡,這會兒的陳誌安應該還隻是個小律師,收入很一般。她也不想太讓人家破費, 路上便提出換一家。
陳誌安坐在副駕駛, 聞言回頭笑,“怎麽, 怕我花不起?”
林曉:我就是這個意思。
但她沒法說, 怕傷人自尊。
所幸陳誌安也不等林曉說什麽,又正色道:“我在d市一戰成名,自那以後找我代理官司的人比以前多了十幾倍。”
因為有司機在, 陳誌安沒有繼續往下說,但林曉聽明白了。
代理的官司增加十幾倍, 那麽收入可不止增加十幾倍。以陳誌安的經濟情況,一頓海鮮自助還是請得起的。
林曉心裏稍安,同時也有淡淡的欣慰。
前世, 當她遭遇職場性.騷.擾的時候,陳誌安挺身而出幫著她打官司, 後來自己也因為被資本報複而落魄潦倒,女友離他而去, 他自己也在喝醉酒以後被卡車撞倒,當場死亡。
重生以後,林曉一直記著這恩情,所以才會在那時找到陳誌安, 讓他幫著自己打官司,也是存著借此改善陳誌安工作境遇的心。
現在看來,她的計策奏效了。
她敬佩陳誌安的人品,也存了長期交往的心思,於是也不再客氣,心安理得地進了飯店。
進去一看,林曉就知道,這家海鮮自助的火爆是有原因的。菜品種類繁多,而且食材新鮮。螃蟹、大蝦都是活的,居然還有龍蝦。
就是每人限量半隻吧,那這個自助的性價比也是夠可以的了。
林曉前世就特別喜歡吃海鮮,可惜那時候她的工資大半都給了林誌鴻,自己的衣食住行又得花一部分,壓根舍不得敞開肚子吃。
實在饞得不行了,她挑工作日的傍晚去一趟海鮮市場,揀那些白天被人買剩下的、攤主折價處理的蝦蟹啥的買點,打打牙祭。
周末買海鮮的人多,攤主壓根不愁賣,也極少打折。
林曉坐在臨窗的桌子上,剝開一個河蟹吃,這是一隻母螃蟹,蟹黃滿滿,挖一口吃了,濃鬱的特殊香味溢滿口腔,那叫一個滿足。
陳誌安也吃,偶爾有一搭沒一搭地跟林曉說話。
他對林曉的感覺有些特別。
明明眼前這位還是個小姑娘,比他最起碼小五六歲,可有的時候他就覺著自己有一種跟著對方節奏走的感覺。
但有的時候,他又覺得這就是個小姑娘。
比如現在,她大快朵頤一臉笑意的時候。
要說林曉的食量也真的可以,差不多一個小時裏,她吃了半隻蒜蓉龍蝦,十幾隻河螃蟹,兩盤大蝦,還有一盤三文魚。
吃完這些還不算,她起身轉了一圈,過一會兒回來,手裏拿一個紙杯,裏麵裝了三個冰淇淋球。
“這個牌子很貴的,平時吃不起,今天要吃個夠。”
林曉拿著勺子在草莓球上淺淺刮了一層,放在嘴裏。
“好吃!”
陳誌安就笑,“好吃就多吃點。”
“下回我來帶你來。”
如果沒有林曉,他可能至今還在d城的小事務所裏熬日子,每個月掙微薄的工資,等待某一日突然降臨的機會。
雖然,他至今都不明白林曉是怎麽找到自己的,但這壓根兒不影響他對林曉的感激。
別說一頓海鮮自助了,就是十頓二十頓,他也是樂意的。
林曉吃了3個冰淇淋球,又吃了一塊草莓蛋糕,一個蛋撻,感覺食物都頂到嗓子眼了,她終於不無遺憾地提議,“吃飽了,咱們走吧。”
陳誌安是早就吃飽了的,他一直在等著林曉吃完。
林曉站起來,終於知道上回請寢室人吃自助、那幫姑娘們說的“扶牆出”是啥意思了。
她現在這狀態,扶牆都有點出不去了。
陳誌安很無奈,跟在一步三挪的林曉身後出了餐廳,瞧見不遠處就是街心公園,便提議進去坐坐。
林曉點點頭,她也實在是走不動,太撐了。
兩人又花了十幾分鍾走了原本需要5分鍾走完的路程,進入街心公園找最近的長椅坐下。林曉長長地呼出一口氣,這下子可舒服了。
她問起陳誌安的打算。
陳誌安說:“我明天就去律師事務所報道,如果做得好的話,應該很快可以升合夥人。”
其實有他老師這一層關係,他是可以直接以合夥人的身份加入事務所的,可是陳誌安想著,自己的名氣也僅限在d城,京城這地界臥虎藏龍,到底什麽情況還說不定。
如果他上來就是合夥人,後來卻發現不能勝任,自己丟臉不說,最怕的是影響老師的父子關係。
所以,還不如從普通律師做起,這樣某日一鳴驚人,反而給人更加深刻的印象。
自從陳誌安開始了林曉接觸,後者的成熟冷靜就讓他忘記了對方的年齡。所以,這些想法他有沒有瞞著林曉,反而一一拿出來和她細說。
林曉一麵聽一麵點頭。
心道自己果然沒有看錯,陳誌安不僅人品好,做事也很有策略,而且耐得住寂寞。
這樣的人注定會在職業上有所成就。
前世如果不是幫自己,他的發展肯定會越來越好,最後成為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律師也是有可能的。
想起前世,林曉覺著還是有必要提醒陳誌安。
她斟酌著說道:“你接官司的時候,避開葉氏集團。”
陳誌安挑眉,“怎麽,這個集團風評不好?”
“是的。”多餘的林曉也不能說,畢竟她被騷擾是前世的事兒,今生還沒有發生。她隻能提醒陳誌安離得葉氏遠一點。
陳誌安笑,“那這樣,我就專門接告葉氏的官司。”
“那行。”
林曉和陳誌安相視而笑。
-
兩人又坐了一會兒,林曉下午有課,陳誌安也有自己的事情,便在公園分別。
陳誌安原本是打算送林曉回學校的,被後者拒絕了。
主要是她吃得太撐,需要散步消消食兒。
走了四十多分鍾回到宿舍,發現吳秋兒也回來了。
吳秋兒一掃前幾天的陰鬱,笑眯眯地遞給林曉一個大蘋果。
“今天發了工資,我買了水果,謝謝大家這幾天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林曉接過蘋果,“我剛才吃太撐了,這個留著晚上吃。”
張小美咯吱咯吱地吃蘋果,吃的間隙還不忘問吳秋兒,“這什麽神仙公司,工資當天給結的哦?”
吳秋兒:“公司規模不大,可對待員工真的很大氣。我工作兩個小時,給結了這個數……”說著,她伸出一根手指頭。
“一百!”張小美大叫。
吳秋兒點點頭。
不止張小美了,其他同學都羨慕不已,紛紛圍過來問吳秋兒具體情況,問她去了都幹啥,累不累,還有沒有多餘的空位……
“也就是些文檔工作,一點兒都不難,也不累。總共2小時,中間有半小時在吃點心。”
“哇,上午都有點心吃啊?”王莎莎平時不咋愛說話,但提起吃的-尤其是甜品,她總是很感興趣。
吳秋兒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點心好像隻有我有,大概是給新員工的福利。是xx店的黑森林蛋糕,特別好吃。”
“那家!我知道的,可貴了,一小塊就得好幾十。”王莎莎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都是一個寢室的好同學,吳秋兒也不是藏私的人,便提出過幾天上班的時候問問公司還招不招人。
聽著大家在哪裏議論,林曉卻感覺有點兒不太對勁。
2個小時100塊,算下來時薪得有50,對於一個大學一年級、毫無工作經驗的學生來說,這個收入可真的不低。
何況這是九十年代末,還沒到工資大幅度提升的階段。
林曉記得前世自己大二開始兼職,當時是去一家廣告公司做文檔工作,一周要工作滿10小時,給200塊,那會她自己都覺著不少了。
即便說b大的學生比較值錢,可畢竟吳秋兒剛去沒啥經驗,文檔工作含金量並不高,那家公司憑啥會給這麽高的工資呢?
至於提到給新人單獨的點心,那就更扯了。
公司的目的是盈利,在員工真正替公司賺到錢之前,一般來說是不會給太多額外的財物福利的。
這件事,怎麽看都有些詭異。
林曉看著一臉笑容的吳秋兒,還是忍下了提醒對方的心思。
心裏雖然疑惑,在行動上可是一點兒沒有耽誤,她穿好外套跑下樓,果然看到陳誌安站在一片樹底下。
京城的秋風不小,吹亂了他的頭發,他臉上帶笑,看向林曉。
“我來京城工作了。”
林曉有些意外,但轉念一想,前世陳誌安最後定居京城,自己和他就是在京城的葉氏企業相識的。看來,即便自己重生了,有些既定的軌跡還是不會改變。
陳誌安說要請林曉吃飯,兩個人往外麵走。
路上,他對林曉說:“上回你來找我,正好我出差了,回來才看到你留在鄰居那裏的紙條。”
不知道為什麽,他十分遺憾沒有和林曉見上麵。當時就想著,如果能來京城工作就好了,可以隔三差五地來看林曉。
後來,正好有個機會,他大學裏的導師的兒子新開了律師事務所,正在招兵買馬之際。陳誌安就走了個後門,讓導師把自己介紹過來。
那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地點就在京城。
第57章
陳誌安說要帶著林曉去吃海鮮自助, 他顯然是提前做好的功課,帶著林曉打上出租車,直接說了那家海鮮自助的名字。
林曉聽班上的同學提起過這家, 單人午餐198元,在90年代末這消費可不算低。
根據前世的軌跡,這會兒的陳誌安應該還隻是個小律師,收入很一般。她也不想太讓人家破費, 路上便提出換一家。
陳誌安坐在副駕駛, 聞言回頭笑,“怎麽, 怕我花不起?”
林曉:我就是這個意思。
但她沒法說, 怕傷人自尊。
所幸陳誌安也不等林曉說什麽,又正色道:“我在d市一戰成名,自那以後找我代理官司的人比以前多了十幾倍。”
因為有司機在, 陳誌安沒有繼續往下說,但林曉聽明白了。
代理的官司增加十幾倍, 那麽收入可不止增加十幾倍。以陳誌安的經濟情況,一頓海鮮自助還是請得起的。
林曉心裏稍安,同時也有淡淡的欣慰。
前世, 當她遭遇職場性.騷.擾的時候,陳誌安挺身而出幫著她打官司, 後來自己也因為被資本報複而落魄潦倒,女友離他而去, 他自己也在喝醉酒以後被卡車撞倒,當場死亡。
重生以後,林曉一直記著這恩情,所以才會在那時找到陳誌安, 讓他幫著自己打官司,也是存著借此改善陳誌安工作境遇的心。
現在看來,她的計策奏效了。
她敬佩陳誌安的人品,也存了長期交往的心思,於是也不再客氣,心安理得地進了飯店。
進去一看,林曉就知道,這家海鮮自助的火爆是有原因的。菜品種類繁多,而且食材新鮮。螃蟹、大蝦都是活的,居然還有龍蝦。
就是每人限量半隻吧,那這個自助的性價比也是夠可以的了。
林曉前世就特別喜歡吃海鮮,可惜那時候她的工資大半都給了林誌鴻,自己的衣食住行又得花一部分,壓根舍不得敞開肚子吃。
實在饞得不行了,她挑工作日的傍晚去一趟海鮮市場,揀那些白天被人買剩下的、攤主折價處理的蝦蟹啥的買點,打打牙祭。
周末買海鮮的人多,攤主壓根不愁賣,也極少打折。
林曉坐在臨窗的桌子上,剝開一個河蟹吃,這是一隻母螃蟹,蟹黃滿滿,挖一口吃了,濃鬱的特殊香味溢滿口腔,那叫一個滿足。
陳誌安也吃,偶爾有一搭沒一搭地跟林曉說話。
他對林曉的感覺有些特別。
明明眼前這位還是個小姑娘,比他最起碼小五六歲,可有的時候他就覺著自己有一種跟著對方節奏走的感覺。
但有的時候,他又覺得這就是個小姑娘。
比如現在,她大快朵頤一臉笑意的時候。
要說林曉的食量也真的可以,差不多一個小時裏,她吃了半隻蒜蓉龍蝦,十幾隻河螃蟹,兩盤大蝦,還有一盤三文魚。
吃完這些還不算,她起身轉了一圈,過一會兒回來,手裏拿一個紙杯,裏麵裝了三個冰淇淋球。
“這個牌子很貴的,平時吃不起,今天要吃個夠。”
林曉拿著勺子在草莓球上淺淺刮了一層,放在嘴裏。
“好吃!”
陳誌安就笑,“好吃就多吃點。”
“下回我來帶你來。”
如果沒有林曉,他可能至今還在d城的小事務所裏熬日子,每個月掙微薄的工資,等待某一日突然降臨的機會。
雖然,他至今都不明白林曉是怎麽找到自己的,但這壓根兒不影響他對林曉的感激。
別說一頓海鮮自助了,就是十頓二十頓,他也是樂意的。
林曉吃了3個冰淇淋球,又吃了一塊草莓蛋糕,一個蛋撻,感覺食物都頂到嗓子眼了,她終於不無遺憾地提議,“吃飽了,咱們走吧。”
陳誌安是早就吃飽了的,他一直在等著林曉吃完。
林曉站起來,終於知道上回請寢室人吃自助、那幫姑娘們說的“扶牆出”是啥意思了。
她現在這狀態,扶牆都有點出不去了。
陳誌安很無奈,跟在一步三挪的林曉身後出了餐廳,瞧見不遠處就是街心公園,便提議進去坐坐。
林曉點點頭,她也實在是走不動,太撐了。
兩人又花了十幾分鍾走了原本需要5分鍾走完的路程,進入街心公園找最近的長椅坐下。林曉長長地呼出一口氣,這下子可舒服了。
她問起陳誌安的打算。
陳誌安說:“我明天就去律師事務所報道,如果做得好的話,應該很快可以升合夥人。”
其實有他老師這一層關係,他是可以直接以合夥人的身份加入事務所的,可是陳誌安想著,自己的名氣也僅限在d城,京城這地界臥虎藏龍,到底什麽情況還說不定。
如果他上來就是合夥人,後來卻發現不能勝任,自己丟臉不說,最怕的是影響老師的父子關係。
所以,還不如從普通律師做起,這樣某日一鳴驚人,反而給人更加深刻的印象。
自從陳誌安開始了林曉接觸,後者的成熟冷靜就讓他忘記了對方的年齡。所以,這些想法他有沒有瞞著林曉,反而一一拿出來和她細說。
林曉一麵聽一麵點頭。
心道自己果然沒有看錯,陳誌安不僅人品好,做事也很有策略,而且耐得住寂寞。
這樣的人注定會在職業上有所成就。
前世如果不是幫自己,他的發展肯定會越來越好,最後成為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律師也是有可能的。
想起前世,林曉覺著還是有必要提醒陳誌安。
她斟酌著說道:“你接官司的時候,避開葉氏集團。”
陳誌安挑眉,“怎麽,這個集團風評不好?”
“是的。”多餘的林曉也不能說,畢竟她被騷擾是前世的事兒,今生還沒有發生。她隻能提醒陳誌安離得葉氏遠一點。
陳誌安笑,“那這樣,我就專門接告葉氏的官司。”
“那行。”
林曉和陳誌安相視而笑。
-
兩人又坐了一會兒,林曉下午有課,陳誌安也有自己的事情,便在公園分別。
陳誌安原本是打算送林曉回學校的,被後者拒絕了。
主要是她吃得太撐,需要散步消消食兒。
走了四十多分鍾回到宿舍,發現吳秋兒也回來了。
吳秋兒一掃前幾天的陰鬱,笑眯眯地遞給林曉一個大蘋果。
“今天發了工資,我買了水果,謝謝大家這幾天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林曉接過蘋果,“我剛才吃太撐了,這個留著晚上吃。”
張小美咯吱咯吱地吃蘋果,吃的間隙還不忘問吳秋兒,“這什麽神仙公司,工資當天給結的哦?”
吳秋兒:“公司規模不大,可對待員工真的很大氣。我工作兩個小時,給結了這個數……”說著,她伸出一根手指頭。
“一百!”張小美大叫。
吳秋兒點點頭。
不止張小美了,其他同學都羨慕不已,紛紛圍過來問吳秋兒具體情況,問她去了都幹啥,累不累,還有沒有多餘的空位……
“也就是些文檔工作,一點兒都不難,也不累。總共2小時,中間有半小時在吃點心。”
“哇,上午都有點心吃啊?”王莎莎平時不咋愛說話,但提起吃的-尤其是甜品,她總是很感興趣。
吳秋兒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點心好像隻有我有,大概是給新員工的福利。是xx店的黑森林蛋糕,特別好吃。”
“那家!我知道的,可貴了,一小塊就得好幾十。”王莎莎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都是一個寢室的好同學,吳秋兒也不是藏私的人,便提出過幾天上班的時候問問公司還招不招人。
聽著大家在哪裏議論,林曉卻感覺有點兒不太對勁。
2個小時100塊,算下來時薪得有50,對於一個大學一年級、毫無工作經驗的學生來說,這個收入可真的不低。
何況這是九十年代末,還沒到工資大幅度提升的階段。
林曉記得前世自己大二開始兼職,當時是去一家廣告公司做文檔工作,一周要工作滿10小時,給200塊,那會她自己都覺著不少了。
即便說b大的學生比較值錢,可畢竟吳秋兒剛去沒啥經驗,文檔工作含金量並不高,那家公司憑啥會給這麽高的工資呢?
至於提到給新人單獨的點心,那就更扯了。
公司的目的是盈利,在員工真正替公司賺到錢之前,一般來說是不會給太多額外的財物福利的。
這件事,怎麽看都有些詭異。
林曉看著一臉笑容的吳秋兒,還是忍下了提醒對方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