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巍然從黑色大切諾基上走下來,分開圍觀的人群,掀起警戒線,走進室內。


    死者是個女人,全身赤裸,被繩子捆綁住,低垂著頭像尊雕塑般跪立在客廳中擺放的液晶電視前麵。豐滿的胸脯和身下的地麵上都留有不同程度的血跡。血跡雖然不多,但在雪白軀體的映襯下,卻顯得分外殷紅。身後茶幾上,她的衣物被整齊地疊好擺放在那兒。


    法醫和勘查員都在忙著,程巍然照舊沒有打擾他們,而是站在一旁默默打量著屋子。


    別墅共有兩層,裝修精致考究。一層客廳看起來足有40多平方米,地上鋪著米色的大理石地磚,牆上貼著帶有手工繪圖的灰色帶綠色絲線紋的牆紙,天棚上吊著一盞炫彩華麗的水晶吊燈,沙發、茶幾、裝飾櫃古樸典雅,並配以一係列高檔家用電器的點綴。程巍然心想,這大概就是時下流行的歐式複古風格吧,也就是所謂低調中的奢華。能夠想象,住在這樣房子裏的人一定是非富即貴。


    客廳西側的盡頭有一間臥室。程巍然走了進去。牆上掛著明星海報,單人沙發床上堆著毛絨玩具,床邊是一個書架和電腦桌的組合,書架上有參考書、漫畫書。書架上還有兩個相框,一個鑲嵌著一個可愛女孩的照片,另一個是母女合影。電腦按鈕上落了一層灰,看來已經很久沒用過了。這很顯然是孩子的臥室,不過孩子應該不住在家裏。


    別墅是中空設計,從客廳裏便能看到二層有兩個房間——一間是客房,一間是主臥。


    程巍然走進臥室。臥室很大,有獨立的洗浴間,裝修同樣是豪華氣派。床頭的牆上掛著一幅巨大的油畫,是一個女人的畫像。仔細看看,畫像上的人竟是女死者。程巍然直視著油畫,頓感畫中之人氣場強大。


    整個屋子裏都沒看見男人的照片。


    “自戀,強勢,支配欲望強烈,離婚,獨居,有一個女兒,女兒有可能與前夫生活。”程巍然樓上樓下轉了一圈,對被害人大概有了些判斷。


    走下樓梯,徐天成和方宇迎過來,徐天成先說道:“屍體是被早晨來打掃的清潔工發現的,也是她報的案。死者叫於梅,42歲,本市人,是正揚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現場剛剛檢查過,窗戶有被撬過的痕跡,內側房門上有劃痕,可能是死者掙紮的時候劃上的。屋內沒有被明顯翻動過的痕跡,錢包裏的大量現金以及信用卡也沒被動過,其餘財物還有待核實。”


    方宇接著說:“昨夜風雨很大,鄰居都早早地睡了,沒聽到什麽異常的動靜。從鄰居那兒了解到的死者情況是:她已經離異兩年多了,現獨居,有一個女兒由前夫撫養,前夫叫劉祥林,是師範大學的老師。”方宇抬頭看了一眼程巍然,發現他的注意力被自己身後的什麽東西吸引住了,於是轉過身子,隻見法醫林歡正雙手扶著死者原本低垂的頭,而在死者血肉模糊的嘴裏好像少了樣東西……


    是舌頭!程巍然皺皺眉頭,麵色更加嚴峻。他走到死者身前,蹲下身子仔細察看。果然,舌頭被割掉了!


    “舌頭是被整個拉出來由根部切下的,切口整齊利落,手法很內行。除此之外,死者身上沒有發現其他傷口。死者頸部甲狀軟骨下方有比較明顯的勒痕,勒溝深而邊緣不整,皮革樣化顯著,皮膚小脊狀隆起並伴有點狀出血。簡言之,死者是被細硬繩索勒死的。死亡時間至少在8小時以上。現在掌握的情況就這麽多,具體結果還要等解剖以後才能得出。”林歡站起身子,脫掉手套,說。


    程巍然微微點頭,簡言道:“抓緊時間。”


    2 犯罪側寫


    春海市地處黃渤海之濱,具有海洋性特點的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四季分明。到了8月底差不多就是夏天的尾巴了,但往往這個時候氣溫是最高的,又趕上昨夜下了場雨,濕度較大,整個城市像一個大蒸籠似的,悶熱得讓人透不過氣來。


    汽車行駛在馬路上,滾滾熱浪從四麵八方鑽進車裏。徐天成終於忍不住把襯衫扣子全部解開,露出大大的肚腩,肥碩的屁股在車座上挪來蹭去,一副坐立難安的樣子。


    握著方向盤開車的方宇忍不住揶揄道:“你說你弄這身肉幹嗎?冬天不保暖,夏天又熱得夠嗆!”


    “嗬嗬,那倒是!”徐天成拍拍自己的肚皮,“這身肉對我來說也是負擔,總想減,可總也堅持不下來。對了,抽空把咱車的空調修修!”


    方宇“嗯”了一聲,說:“知道了。其實昨天都跟修車廠約好了,誰知道會出這麽大的案子,落實完報案人資料,回到隊裏都是晚上了。”


    “查得怎麽樣?”徐天成問。


    “排除嫌疑了。她是於梅的一個遠房表嫂,下崗後找不到工作,正好於梅需要鍾點工就雇用了她。她有房門的鑰匙,但保存得很好。社會關係也很簡單,有一個上高中的兒子,丈夫有慢性病經常需要住院。案發當晚她在醫院陪床,這一點醫院的護士以及鄰床的病友都可以證實。”方宇說。


    徐天成點點頭,沒再搭話,而是用一隻手拚命地扇著衣襟,看樣子恨不得一頭紮進冰箱裏。


    看徐天成熱得實在難受,方宇也懶得再挑起話題,使勁踩了幾腳油門,加快車速向師範大學駛去。他們此行的目的,是要對被害人於梅的前夫做一次例行詢問。


    對於警察的突然來訪,劉祥林好像並不覺得意外,看起來已經收到前妻遇害的消息。


    一番客套問候之後,方宇問:“你和於梅離婚後關係怎麽樣?”


    “還可以吧。”劉祥林勉強地說,“我們是協議離婚的,很少見麵,隻是偶爾通個電話,關係談不上好也談不上壞。”


    “8月22日,也就是前天21點到23點,你在做什麽?”方宇問。


    “我在家。”劉祥林解釋說,“我離婚後跟父母住在一起,我們這種做老師的也沒什麽應酬,前天晚上也沒什麽特別的,我跟孩子還有我爸媽一大家子人待在一起。當然,那個點我都睡了。”


    “你和於梅最後一次聯係是在什麽時候?”方宇問。


    “我和她離婚之後很少聯係,最後一次應該是……”劉祥林拿出手機,翻看了一會兒,“7月中旬,也沒什麽大事,就是她問我女兒暑假補課的安排。”


    “於梅身邊有誰和她的芥蒂比較深?”方宇問。


    劉祥林怔了怔,搖搖頭,說:“不清楚,我對她工作上和朋友圈子裏的人都不怎麽熟悉,所以真的沒什麽能幫到你們的。”


    “劉老師,我們來是想讓你幫我們更全麵地對你前妻做個了解,從而希望更快地找出她被害的原因。”徐天成看出劉祥林有些猶疑,便客氣地說道,“我們希望你知無不言,如果有對你隱私造成損害的地方,我們會為你保密。”


    “人都不在了,能影響我什麽?”劉祥林臉上露出一絲苦笑,斟酌了下,說道,“好吧,那我就說說。


    “於梅是個控製狂,尤其是對我,都到了病態的程度。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連我穿什麽衣服、梳什麽發型都要管。每天查我的電話,翻我衣服,稍有不如意便會大發脾氣。為了孩子我忍了很多年,後來實在受不了,便提出離婚。她答應得倒挺爽快,但是我必須淨身出戶,而且還要寫一份保證書——保證我在孩子上大學之前不再交女朋友。”


    “那你就真沒再找?”方宇試探著問。


    “沒找,倒也不是她的原因,是我還不想找,太累了。”劉祥林撇了下嘴,訕笑著說,“她自己是律師,怎麽會不知道那份所謂的保證書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她說是怕女兒將來受委屈影響學業。她就是這樣的人,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工作上也是,為了能贏官司什麽手段都敢使,我就知道她早晚會出事。”


    “有沒有具體的事例給我們講講?”徐天成追問道。


    “你要讓我說,我還真說不上來,主要是有那種感覺。”劉祥林攤攤雙手說,“反正那時候在家裏一接到工作上的電話,她就一副神神秘秘提防別人的表情。時間長了,她接電話我就主動走開。”


    “好吧,你要想起什麽,再聯係我們。”徐天成說。


    從師範大學出來,徐天成和方宇馬不停蹄去了劉祥林家裏落實他的口供,接著又去了於梅父母家裏以及她的單位進行走訪,總體來說還是有些收獲的。


    於梅是個事業型女人,正揚律師事務所係其一手創辦,曆經多年發展,在春海市的律師圈裏頗有名氣。但由於她對工作過於投入,從而忽視了家庭,最終導致婚姻破裂。離婚後,她一直獨居,並沒有感情上的糾葛。她的律師事務所經營狀況良好,收入頗豐,客戶以高端人群為主,也沒有財務上的糾紛。


    不過據同事反映,在於梅遇害的前兩天,有個叫吳鵬的男人來找過她。兩人不知道為了什麽事情談得很不愉快,最後不歡而散。這個吳鵬原先也是該事務所的律師,兩年前由於違紀被辭退,現在做什麽尚不清楚。警方認為,這個人的突然出現,也許和於梅的死有關係。接下來,要重點追查這個在於梅死前與她有過異常接觸的吳鵬,同時把偵破的重點放到於梅的職業上。


    於梅是律師,能言善辯、巧舌如簧是她的本分,凶手殺死她又特意割掉她的舌頭,顯然意在懲罰。而割舌頭懲罰更深層次的意義,也許是對她律師身份的報複或者剝奪。那麽她的死,會不會是因為她代理過的某件訴訟案傷害到對方的利益,或者是一些糾紛引發的報複所致呢?


    程巍然在與律師事務所溝通之後,吩咐徐天成抽調一組人手深入事務所,全麵查閱近幾年來於梅親自經手的官司資料,希望從中找到有報複動機的嫌疑人。


    通過風林小區案的合作,老徐和方宇現在跟戚寧都很熟了,對她大方直爽的個性,印象特別好。尤其欣賞她氣質上看似一副女神範兒,但為人處世一點也不端著、不矯情,給人感覺有登大雅之堂的一麵,也有非常接地氣的一麵。


    當然對於戚寧的“應用犯罪心理學”專業背景,兩人更是相當信服。通過捕捉犯罪嫌疑人幾個微小的動作、幾個不經意間的表情,便能讀懂他們真實的內心世界;通過分析作案人遺留在現場的行為痕跡,便能大約刻畫出他們的現實境況。如此科學新穎的辦案手段,很是讓兩人感到耳目一新,對戚寧自然多了份信任和期許。其實,程巍然的感覺也和他倆差不多,因此當徐天成和方宇找到他,說想讓戚寧幫著參謀參謀眼下看起來有些邪性的案子,程巍然便默然應許了。


    戚寧作為公安大學心理學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向分別是“警察心理學”和“犯罪心理及測試研究”。前者顧名思義是針對全國廣大公安民警心理的研究與幹預治療,跟她現在從事的民警心理谘詢工作算是對口;後者則屬於犯罪心理學的實際應用,是通過分析行為證據,推斷出未知罪犯的心理狀態,從而分析出其性格、生活環境、職業、成長背景等,是一種針對罪犯的心理畫像,統稱為犯罪側寫。


    相較而言,戚寧對於犯罪側寫這門學科要更加熱愛,她很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成為一名專職的側寫師。尤其在風林小區案中初試牛刀,便顯示出良好的實際效用,更是讓她對這門學科的願景充滿期待。所以,當她從方宇手中接過於梅被殺案的相關文件資料,特別是方宇添油加醋將案發現場描述得異常驚悚,更是讓她有些躍躍欲試。


    而這一瞬間,她心裏隱隱有種直覺——這是一個契機,或許自己等待了近20年的追凶之旅也就此開啟。


    3 殺人儀式


    戚寧在春海隻剩下兩個親人——奶奶和小姑。


    奶奶如今已過杖朝之年,但耳不聾、眼不花,身子骨依舊非常硬朗。原本戚寧研究生畢業放棄留校任教選擇回到故鄉春海工作的原因之一,就是想要多陪伴和照顧年紀越來越大的奶奶。而現實是裏裏外外的家務活,都被奶奶一手包辦了,實質上是奶奶在照顧她的生活起居。


    至於小姑戚穎,年紀也隻比戚寧大一輪,還不到40歲。結婚有年頭了,但一直沒孩子,丈夫是一家裝修公司的老板。她自己的事業也做得有聲有色,經營著一家中等規模的休閑酒吧,生意很紅火。她非常疼戚寧,就像對待自己孩子似的,多年來戚寧的學費和生活開銷絕大部分都是她出的。她一度非常反對戚寧當警察,甚至想出資送戚寧出國繼續深造,但被戚寧拒絕了。


    另外,戚寧的姥姥隨舅舅一家住在北京,戚寧也曾經和他們一同生活了好多年,感情非常之深。其實舅舅很不希望她回春海發展,但是為了自己心中的執念,她還是毅然決然地回來了。


    吃過晚飯,奶奶坐在客廳看電視,戚寧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房間。她從背包裏將案件資料取出來放到書桌上,一不留神,有張照片從資料夾中滑落到地上。她將照片撿起舉到眼前,身子頓時僵住了——照片上一個女性死者沒穿衣服跪在地上,綿軟無力的頭被法醫用雙手托著。她雙眼緊閉,嘴巴微張,下巴上掛著幾道幹涸的血痕……


    戚寧感覺自己身上的某根神經被觸碰到,她趕緊翻開資料夾,將裏麵的其餘幾張照片都取出來擺到桌上,屏氣凝神地逐一查看。她看得很細致,幾乎在每張照片上都停留一段時間,還時不時地調整照片的順序。


    看了好一會兒,她才把視線落在案情記載上。


    於梅,女,42歲,春海市人。死亡時間是8月22日22點到23點之間,死因係頸部遭到大力勒擠導致的機械性窒息。勒擠工具為細硬繩索,經勒痕比對與捆綁在被害人身上的繩索紋路相同。被害人沒有遭到性侵犯,也沒有發現虐屍痕跡。法醫報告裏還顯示:被害人的舌頭是在其呼吸完全停止之後被割下的,並且其身上的綁痕處沒有皮下淤血跡象,表明死者也是在死後才被捆綁的。


    現場勘查表明:案發現場為第一作案現場,凶手應該是通過窗戶潛入室內,沒有發現財物損失。凶手割舌的凶器應該是一把鋒利的銳器,但由於創傷麵太小,一時還無法判斷銳器種類。凶器和舌頭現場都沒有找到,可能被凶手帶走或者遺棄。凶手捆綁被害人使用的繩索是常見的尼龍繩,長度為2.5米,直徑10毫米左右。現場沒有采集到指紋、腳印、毛發、纖維等與凶手有關的任何證據。


    發案的景程花園,是一個全封閉高檔住宅小區。一共有東西兩個出入口,均設有保安崗亭,住戶持門禁卡進入,外來車輛進入須登記。訊問案發當晚的值班保安,均表示未發現可疑車輛和人員。至於監控方麵,於梅家的別墅本身並不在監控範圍內,但小區內有幾個路段是設有監控的。小區物業提供的監控錄像顯示:在案發前後相應的時間段裏,於梅家附近的一條小區馬路上曾兩次出現過一名黑衣人。但因當夜雨水很大,視頻效果模糊,無法看清黑衣人具體長相。而在該路段盡頭,小區北側屬於監控盲點的鐵柵欄牆下,勘查員發現了兩枚清晰的腳印,想必凶手正是從這裏翻牆進出小區實施作案的。通常人的腳印是身高的七分之一,腳印長度為26厘米,因此推測凶手身高在一米八以上。


    案發當晚被害人一共用手機撥打過三個電話,接過兩個電話,經查證都是與工作有關的,並且當事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據。最後與死者接觸的人是她的一個客戶,兩人在新都大酒店吃了頓晚餐,分手時為晚上21點40分左右,該客戶也有不在場的人證。


    無法親臨案發現場,那麽手上的這些資料就好似組成一幅“畫像”的各種素材,戚寧需要從這些素材中找出能反映罪犯行為和心理特征的信息,然後通過特定方式的篩選,將有用的信息重新組合、合理演繹,以時間順序進行適當排列,從而還原凶手作案的整個過程,進而拚湊出一幅凶手的“畫像”。


    戚寧將資料反複看過幾遍,給自己倒了一杯熱茶端到鼻子下麵聞著,眼神空洞地望著前方,看起來有點兒直愣愣的,她的大腦卻在飛速運轉。


    從衣物上看,於梅應該是剛到家不久,還沒來得及換衣服。房門內側有新增的劃痕,而且房門鑰匙是在玄關處的小鞋櫃下麵被找到的,說明死者最先遭到襲擊的地方離門很近,應該是剛進家門或者剛到家不久便遇害的。凶手從背後用繩索將其勒死,接著將她搬到客廳裏除掉衣物,把她的身體擺成跪著的姿勢,又用繩子捆綁住她上半身,再用刀割下她的舌頭,然後將她的衣物整理好擺放在茶幾上,最後將現場清理幹淨,帶著凶器與舌頭離開。


    以上大概就是凶手作案的整個過程,那麽從中能看出什麽信息?


    戚寧放下茶杯,打開筆記本電腦,建立新的文檔,敲擊鍵盤寫道:


    一、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人案。凶手作案時表現出了超乎尋常的從容和冷靜,甚至敢於長時間逗留在案發現場,說明他對被害人很熟悉。他了解她的作息習慣,知道她一個人居住,知道什麽時候作案不會被人打擾。所以凶手要麽是與被害人熟識的人,要麽就是對被害人進行過長時間的跟蹤、觀察(傾向於後者)。


    二、犯罪人作案時帶有明顯的標記行為。在勒死被害人之後,凶手接連實施了脫掉衣物、擺放屍體、捆綁、割舌、整理衣物等行為,從正常思維來看,這些行為是完全沒有必要實施的。就算我們假設凶手當時覺得單純殺人並不足以泄憤,也不可能將附加的釋放行為做得如此複雜。這分明已經超出了正常泄憤的範疇,而是凶手獨有的一種行為模式,就像一份簽名——一份凶手殺人之後標記自己身份的簽名。


    通常犯罪人的標記行為是由犯罪人的情感需求所定的,其中有很多種動機類型。本案中的標記行為呈現得非常精細,像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可能承載著某種寓意,應該是一種“儀式化”的標記。


    三、凶手在殺人之後沒有立刻逃離現場,而是冒著一定的風險,極其耐心地履行了某種儀式。這表明儀式在整個謀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契合了以往追求儀式化的殺人案特點——儀式才是謀殺的重點,而被害人往往隻是因為符合闡述儀式的條件才被選中的。凶手不在乎殺的是誰,殺人行為本身也不是他的終極目的,而是一種情緒的宣泄,是為了滿足其情感或者心理上的特殊需要。


    推論結果:這是一次預謀殺人,凶手的附加行為是一種儀式化的標記,凶手與被害人在生活中可能並沒有直接的利益交集,凶手的犯罪行為並不是由金錢、報複、嫉妒等常見世俗因素所驅使的,而是為滿足心理需求的一種表現。


    戚寧雙手離開鍵盤,伸了個懶腰,表情有些凝重,她知道自己的推論意味著什麽。


    很顯然,凶手在本案中已經獲得了極大的滿足,而這種滿足感會像吸毒、賭博、酗酒、嫖娼等行為一樣產生心癮,讓人欲罷不能。隨著時間的推移,前次的滿足感會逐漸消失,凶手如果想持續獲得這種滿足感,就有可能會繼續作案。


    凶手會是一個……


    不!戚寧使勁搖了搖頭,試圖將剛剛的想法驅趕出自己的腦袋。畢竟現在掌握的資料裏,並未顯示有相同手法的案例,到目前為止,它還是一個個案。


    戚寧把身子靠在椅背上,想讓自己冷靜一下。她告誡自己,這種推論可不能隨便亂下,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然而,剛剛的閃念卻在她的腦海裏越印越深。


    她想起自己的導師——著名女犯罪心理學家李博士曾經說過的一句話:“變態連環殺手的判定,不在於他殺了多少人,而在於犯罪人的犯罪行為是否符合連環殺手的特征!”


    4 恐怖預感


    在派出所的協助下,吳鵬在本市的落腳點被找到,他人卻“失蹤”了。


    吳鵬在玉山路一帶開了家網吧,他平常就住在網吧樓上。據他雇用的店員回憶:吳鵬這陣子顯得特別煩躁,經常不在店裏,還總無端發火。8月21號(於梅被殺的前一天),他突然說要去外地幾天,但是去什麽地方、去幹什麽都沒說,隻是叮囑他們一定要看好網吧,從此便人影無蹤,打他的手機也總是不在服務區內。


    吳鵬在8月20號去律師事務所找過於梅,時隔一天便從網吧出走。緊接著,8月22號於梅便被殺。3個時間點如此接近,好像有著一定的關係,但也可能隻是巧合。吳鵬到底與於梅的死有沒有關係?他是真的由於私人原因去外地,還是有預謀在殺人之後躲藏起來或者已經潛逃了?這一切的疑問,恐怕隻有找到吳鵬之後才能得到解答。


    吳鵬不是本市人,隊裏向他的原籍地以及本市各分局下發了協查通報,並且讓方宇留在網吧蹲候,以防他突然回到網吧。


    經了解,吳鵬在本市沒有親戚,也沒有什麽朋友,離開律師事務所之後,與原來的同事也沒再聯係過。他平日都隻是待在自己的網吧裏,不怎麽出去,除了網絡遊戲也沒什麽其他嗜好,對自己的員工和客人也都很和氣。不過在調查中發現吳鵬曾經坐過牢,他也是因此被律師事務所辭退的,可這件事情完全是由於他自己的原因所致,跟於梅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吳鵬被辭退緣於他在3年前接手的一樁官司,官司的當事人劉某由於涉嫌強奸某賓館服務員被提起訴訟。劉某的父親是本市一家地產公司的老板,財力雄厚,願意出大價錢幫兒子洗脫罪名。吳鵬一時起了貪念,竟聯手劉某的父親私下與受害者本人及其父母偷偷進行接觸,利用教唆利誘等手段誘使受害人在法庭上更改證詞,致使劉某被判無罪釋放。


    經此一回,劉某並未收斂,僅僅過了3個月,他又以相同的手段強奸了一名啤酒促銷員,再次被警方逮捕。這次的案子證據確鑿,他本人也供認不諱,而且不知道什麽原因他連先前的那個案子也一並供了出來。最終劉某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還牽連律師事務所受到警告處分。吳鵬更是被取消了律師資格,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後由於在服刑期間行為表現良好,提前半年獲釋。


    吳鵬是隔天上午10點多鍾的時候出現在網吧的。


    他看上去一臉疲累,衣服皺皺巴巴的,背著一個雙肩包,渾身上下給人一種油膩膩的感覺。


    老徐正好趕來換班,便和方宇在服務台前攔住吳鵬並亮明身份。


    吳鵬很意外:“你們……找我?”


    “我們想找你核實點兒事情。”徐天成說。


    吳鵬四下看了看,指著樓上,說:“要不,去我房間裏談吧?”


    “行。”徐天成點點頭,和方宇隨吳鵬到了樓上。


    吳鵬的房間很小,設施也很簡單:一張單人沙發床,一個簡易的帆布衣櫥,床頭擺著一個小冰櫃,既可以冷藏飲料又可以當作床頭桌來用。好在門邊還有兩把椅子,徐天成和方宇就坐到了上麵。


    吳鵬從冰箱裏拿出幾瓶礦泉水,二人搖手表示不需要,吳鵬便自顧自地打開一瓶,坐到床上喝起來。


    看吳鵬喝得差不多了,徐天成問道:“這幾天你去哪兒了?”


    吳鵬舔了舔嘴唇回答:“北京。”


    “去北京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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