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地經營自己的工廠。


    伍宗強的效率很高,兩天時間,就將這一批東西給賣光了。


    分了錢之後,就到了開學時。


    季冬這一邊才去注冊好,還沒有上寢室,在寢室樓底下就看到唐明雷拉著一個女孩子的手向他走過來。


    生怕他沒有看到一樣,唐明雷和那個女孩停在他麵前。


    作者有話要說:  晚上十二點前還有一更。


    第140章 炫耀


    季冬莫名地看著眼前這兩人。


    之前他已經和唐明雷鬧翻了, 兩人雖是在同一個寢室,但是根本就沒有交流。


    有時候他正在和寢室裏的舍友聊天,唐明雷也插話, 但是說出來的話,但是說出來的話, 陰陽怪氣的。


    他一點也不愛聽唐明雷說話。


    眼前, 唐明雷和他女朋友特意在他的麵前停下, 是幾個意思?


    “季冬。”唐明雷滿臉笑容, 看了一眼季冬,拉了拉自己身邊女朋友的手, “這是我對象。”


    季冬順著他的手看了一眼他的女朋友。


    人長得高壯,都快有唐明雷那麽高了,臉似小盆, 紮著兩條麻花辮。


    她看他的時候, 愣了一下,而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來。


    這樣目光季冬很熟悉, 因為這相貌的原因, 他從很多人身上都看到過這眼神。


    不過那些人看他的時候,隻是含蓄地看著他, 而不是像眼前這個人一樣, 那麽大膽而直接地看著他。


    “哦。”季冬應著,“你還有什麽事嗎?沒事的話,我上去了。”


    唐明雷一見, 急了, 他上個學期花了不少心思追的盧梅,房間之後,還留在京城陪著盧梅玩了幾天, 這個學期還提前過來,也是為盧梅鞍前馬後,什麽事都幹。


    就這樣,  今天早上他再次告白,盧梅這才答應和他處對象。


    剛才盧梅陪他過來注冊,他一個忍不住,就過來向季冬炫耀了。


    “季冬,我對象她跟你一樣,也是京城人。”唐明雷笑著說著,“她爸媽也是在政府工作的,估計跟你爸媽是同事。”


    鍾蓁長得再怎麽漂亮又怎麽樣?


    她隻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似盧梅一樣,是政府官員的女兒,家裏父輩,包括親朋好友都是當官的,有實權。


    追上盧梅,以後畢業之後和盧梅一起結婚,那他肯定能分到好單位。


    要是追鍾蓁的話,且不說有季冬這個強有力的對手,就算是沒有季冬,他追上之後,以後想留在京城裏,難。


    畢竟鍾蓁在仕途上又幫不了他多少。


    所以考慮來考慮去,他也就隻能放棄漂亮而家沒有實權的鍾蓁,選擇不漂亮但是家裏有實權的盧梅。


    男人嘛,仕途最重要。


    再者,有權有錢,還怕沒有漂亮的女人?


    到時他夜夜做新郎都行。


    季冬點頭,疑惑地看著唐明雷,問:“你說的這些,關我什麽事?我還有事,先上去了。”


    說罷,看也不看一眼唐明雷的臉色,立馬就上去了。


    他所在的那一個圈子,是京城頂層的圈子,他從來沒有在這個圈子上聽到過一個叫盧梅的女人。


    唐明雷自己想吃軟飯,這還是確定那個軟飯一定能吃下肚子,就跑過來這一邊跟他炫耀,也不是他是聰明,還是愚蠢。


    若是別的,還不好說,但是他長得那麽地帥氣。


    有時候他自己照鏡子,都會被原主的帥氣給看呆了。


    唐明雷怎麽敢確定,他那個對象在看到他之後,不會移情別戀?


    不過,這不關他的事了。


    唐明雷的臉色鐵青的可怕。


    打從盧梅答應做他的對象那一刻,他就開始興奮,恨不得讓整個學校的人都知道他和盧梅成了。


    他還沒有炫耀夠,季冬竟然就離開了。


    還落下這麽一句話,他怎麽這麽沒有禮貌!


    唐明雷氣得要命,這時,他的衣袖忽然被扯了一下。


    他看向那一個衣袖,是盧梅那黑壯的手扯的他的衣服。


    唐明雷有些心痛,他這一件衣服是過年的時候用好不容易攢到的布票買布和棉花做的,一件新的棉衣。


    盧梅要跟他說話,直接跟他說或者扯他的手就成了,沒有必要扯他的棉衣。


    她那麽壯,手上的力氣又大,他的棉衣不堪扯。


    “怎麽了?”雖然心裏很是生氣,但是唐明雷還是用最溫柔的語氣問著盧梅,自然也沒有錯過盧梅眼裏那閃亮的眼神。


    唐明雷心不斷地往上沉,希望自己此刻想錯了。


    “明雷啊,剛才那個人是誰?長得挺好看的。”盧梅不舍地往宿舍樓看了一眼,問著。


    她剛才都看傻了。


    這個人怎麽長得那麽帥!


    帥哥她見了不少,包括她現在這個新鮮出爐的對象,也是長得不錯的。


    但是像這個季冬那樣,長得那麽帥氣的,她還是挺少見的。


    盧梅有些後悔了,早知道會遇到這麽帥氣的,她今天早上就不應該答應和唐明雷處對象。


    不過,這個問題不大。


    隻是處個對象而已,又不是結婚,不高興就踹了便是。


    “他是我舍友。”唐明雷一聽,心立馬就沉到最低穀,盧梅果然對季冬有興趣。


    “不過,別看他長得帥,人品不好。”


    早知道會引起盧梅對季冬的興趣,他剛才就不應該拉著盧梅過來。他早該知道盧梅的性子的,怎麽就一時暈了頭了呢?


    盧梅失去他,還能找到一個更好的,但是他失去盧梅的話,找不到更好的了。


    盧梅隻是彎了彎唇,應了一下,說:“哦。”


    人品好不好有什麽關係?關鍵是長得帥。


    反正她又不可能跟季冬結婚,季冬的人品好不好對於她來說,一點關係也沒有,帥就成了。


    唐明雷見盧梅這樣,忍住氣,說:“我們剛才注冊完了。出去吃點東西吧?你想吃什麽?我請客。”


    想到自己剛從家裏拿過來的肉票和糧票,這短短幾天就沒了一半,唐明雷的肉痛得很。


    不過,想要得到,前期成本一定得投入。


    “去東巷路吧。”盧梅一聽,眼神大亮,手也不自主地抓緊唐明雷的手,說,“那裏新開了一 間飯店,聽說那裏的紅燒肉挺好吃的。”


    她爸媽雖然是政府的,但是吃肉還是不能倘開來吃,而唐明雷一個外地人,吃肉竟然能倘開來吃。


    她這幾天跟著唐明雷一起吃飯,人都胖了幾斤,之前的褲子都穿不上去了。


    唐明雷一聽,心痛得直滴血,說:“好啊。多吃點,有福氣。”


    盧梅笑容燦爛,胸前的辮子一甩一甩的,無比讚同地點頭。


    她也覺得她是有福氣的,並且福氣滿滿的。


    季冬回了寢室,看到潘靜海和趙援朝他們兩個在床上看書,便放輕手腳,輕手輕腳地走回房間。


    可是,也不知道是他們兩個看書不認真,還是他的腳步聲太大,反正季冬快走到桌子前的時候,這兩人就抬頭看著季冬。


    “季冬,你身上的棉衣是在哪裏買的?怎麽那麽地貼身?”潘靜海一看 季冬,立馬就問著。


    他們現在穿的棉衣,不是黑的,就是藍的,做得肥肥大大的,穿上去看起來沒有季冬這一件那麽地精神。


    “我去羊城進的棉衣。”季冬說道,“我看不錯,就拿過來穿了。。”


    “款式比較新,版型正,穿起來很舒服。”


    “你還有貨嗎?我也想要一件棉衣。”潘靜海一聽,便問著。


    他一般是買布和棉花拿到街上讓裁縫來做,但是裁縫做了幾十年的衣服,看起來還沒有季冬身上這一件好看。


    同是黑色,那些裁縫就有本事把衣服做得肥大,但是季冬這一件就非常合身。


    季冬搖頭,說:“沒有了。這些貨很走俏。因為我隻收錢,不收布票什麽的,所以很快就賣光了。”


    “你們想要的話,應該早點跟我說,我給你們留。”


    大家都是同一個寢室的,平常潘靜海他們對他也挺好的,他也願意給他們留一件衣服。


    潘靜海歎了一聲,說:“我們哪裏知道你自己搞這一個來賣?”


    平常見季冬早出晚歸的,都知道季冬是忙著做自己的生意,但是沒有想到,季冬竟然去羊城批發衣服回來賣。


    “這個比較容易賺錢。”季冬說著,“又走俏。”


    “那你還去嗎?”潘靜海眼睛一亮,趕緊問著。


    “得空再過去。”季冬應著,“我跟那一邊的老板搭上線了,回頭我會在京城開一個鋪子,專門賣衣服。”


    “等他那一邊將款式寄過來,你們再挑。或者等我的鋪子開張,你們直接過來鋪子裏拿。”


    “到鋪子裏拿的話,可以更加直麵看到衣服的款式和質量,還能試。想買哪一件,就買哪一件。”


    “屆時,我成本價賣給你們。”


    同是寢室的舍友,他也不會計較一兩件衣服的價錢。


    潘靜海和趙援朝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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