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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年代文裏紅樓人兒 作者:紫羿葉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要說好演,還是哭戲最好演。她眼淚多方便呀,那才是真說來就來呢,以前就怕人家說她愛哭,從來都忍著,不到用時,眼淚都不肯流出來的。這下好了,都不用控製了。要多少有多少,就來吧。
這電視劇要想追求品質,得慢工出細活兒的,又是這麽重量級的劇,絕不是三兩個月能拍好的。開學的時候,黛玉的戲份才拍了一半。劇組在大橫國影視城呢,跟京城離著老遠。可是課又不能不上。
黛玉就一半時間回學校上課,一半時間拍戲。上一個月的課,請一個月假再回劇組拍戲。平時每個周末也要去劇組拍些零散鏡頭的。
這也就是她與角色太貼合,加上整部劇的人物太多,沒有她的部分,也非常多,完全可以跳著拍。人家才肯這麽將就她。
拖拖拉拉的,足足拍了一年,才殺青。黛玉的戲份還是最後一個殺青的。
他們這一版拍完進入後期製作的時候,人家那兩版都已經先後開播了。可這一開播,壓力更大了。因為那兩版,顯然罵的比贊得要多得多,從服裝造型,到演員演技,到角色,到劇情,到結局,全都被噴得一無是處。
竟爭對手被罵得越慘,觀眾對他們這一版就越期待。可這期待值越高,但凡有一點兒讓他們不滿意的,就得反彈,被罵得就會越慘。
不過那都是導演和老闆們要操心的事兒了,跟黛玉沒啥關係。
她剛剛選好了律所的辦公地點,租好了房子,正裝修。周音學姐也被她拉了過來,當合夥人,一直在幫著忙活,看著裝修呢。黛玉回老家,幫著她姐準備婚禮呢。
小姨子不好惹,林月自打不把所有時間都放在學習上之後,時間一多,就老是跑去找林星蹭飯,等他們畢業了,林星也沒出去找工作,而是在小區門口開了家蛋糕店,她又愛上了做西點,正在興頭上。李子木繼承家業,在省城開了個特別大的廢品收購站,也不想她出去工作辛苦,開個小店挺好。都畢業了,他就想著,總能在一起住了吧?可林月也不在學校住了,她們學校管得鬆,人家就通勤,天天回家住,沒課的時候就在家自習準備考研。她還不回自己那別墅去住,非在她姐這頭兒蹭,說是給她姐做伴兒。
那還能是啥意思?還是受了她老媽的指派,故意當電燈泡,就是不想讓他們相親相愛嘛。
李子木幹著急,連哄帶騙的,林星又說啥不肯跟她回躍層去住。那就隻好結婚了。領了證,合法了,看那小姨子還怎麽搗亂。
可這婚,也不是他想結就能結的呀。要是依他,恨不能過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就領證才好呢。這不是得媳婦兒同意才能結嘛!
這一年,多少不平等條約簽了,做了多少保證,跑到老丈人家幹了多少活兒,才把老丈人與丈母娘給哄高興了,又說了多少甜言蜜語,還賴在林家不走,哪怕是睡沙發,打地鋪也不走。鬧得林家爸媽為了閨女名聲,都督促著趕緊領證了。才算是把媳婦兒拿下了。
大姐要結婚,姐夫還是自己多年的老同學。當妹妹的,能在邊兒上看熱鬧嗎?必須不能啊。
兒子結婚,林家沒要任何彩禮,住的也是林家買的別墅,車還在兒子名下。李家爸媽就覺得一身的勁兒沒使上,鬱悶了,好說歹說,非要把別墅裏的家具電器重新換一遍。
那就換吧。
人家兒子都捨出來讓住在自家了,這點兒要求,能不滿足嗎?
黛玉跟林月這不就趁著暑假,陪著她姐各種買買買嘛。還有婚禮需要準備的,還是買買買。
就是新婚服,沒買。一套婚紗,一套中式禮服,一套晚禮服,全都是姐仨在一起討論出來的樣式,林月親手做出來的。那材料,都是姐仨親自跑了趟蘇杭,買的最好的料子。
林波偶爾也會來林家幫著準備婚禮,看著林星那些東西,回家就鬱悶了。非鬧著和剛處上不久的男朋友分手。嫌棄人家家裏條件不好,沒辦法給她買別墅,定製禮服啥的了。
其實吧,林三伯就是一普通的農民,當個小隊長,能多幾塊錢收入?這些年,要不是靠著當兵時候的戰友幫忙,倒騰些糧食,農產品啥的掙了些錢,連現在的日子都沒有。
能在省城給閨女買下一處八十多平的房子,就已經很不錯了。
要放到別人家,都能樂死。可林波就老愛盯著林星,黛玉她是比不了,向來就隻盯著跟她隻差一歲的林星。老覺得處處不如人,就是看不著那些不如她的。
這人心呀,總是這麽不知足的!
第七十二章
按老理兒, 女孩子出嫁前一天晚上, 要哭嫁的。隻是到了現代,很多繁文縟節都省略了。這年頭兒,交通方便,通訊更方便, 哪怕就是嫁到了天南海北,也可以天天打電話通視頻, 一天之內,沒有到不了的地方。不像是以前,若是嫁得遠了,很可能一輩子就回不了娘家了。所以, 真沒啥好哭的。
林星的情況,還更不一樣一點,他們婚後,是要住在她的房子裏的,跟妹妹的房子隻隔了一堵牆,跟父母的房子大門對著大門。本來就是住在娘家的。
可這要結婚了, 人生既將要進入到一個新階段了,心情總是不一樣的。婚禮在縣城辦的, 婚宴的酒店是李家訂的,在縣裏最好的酒樓裏麵, 足足訂了六十桌呢。家裏七大姑八大姨的, 坐堂客,都是提前兩天就過來, 幫著做些雜物,婚禮的時候,送嫁。張大姨提前一周就讓林大海給接來家裏了,她與別人畢竟不同。這會兒,跟賈敏兩個,正給林星包明天送婚的時候要吃的餃子。
這電視劇要想追求品質,得慢工出細活兒的,又是這麽重量級的劇,絕不是三兩個月能拍好的。開學的時候,黛玉的戲份才拍了一半。劇組在大橫國影視城呢,跟京城離著老遠。可是課又不能不上。
黛玉就一半時間回學校上課,一半時間拍戲。上一個月的課,請一個月假再回劇組拍戲。平時每個周末也要去劇組拍些零散鏡頭的。
這也就是她與角色太貼合,加上整部劇的人物太多,沒有她的部分,也非常多,完全可以跳著拍。人家才肯這麽將就她。
拖拖拉拉的,足足拍了一年,才殺青。黛玉的戲份還是最後一個殺青的。
他們這一版拍完進入後期製作的時候,人家那兩版都已經先後開播了。可這一開播,壓力更大了。因為那兩版,顯然罵的比贊得要多得多,從服裝造型,到演員演技,到角色,到劇情,到結局,全都被噴得一無是處。
竟爭對手被罵得越慘,觀眾對他們這一版就越期待。可這期待值越高,但凡有一點兒讓他們不滿意的,就得反彈,被罵得就會越慘。
不過那都是導演和老闆們要操心的事兒了,跟黛玉沒啥關係。
她剛剛選好了律所的辦公地點,租好了房子,正裝修。周音學姐也被她拉了過來,當合夥人,一直在幫著忙活,看著裝修呢。黛玉回老家,幫著她姐準備婚禮呢。
小姨子不好惹,林月自打不把所有時間都放在學習上之後,時間一多,就老是跑去找林星蹭飯,等他們畢業了,林星也沒出去找工作,而是在小區門口開了家蛋糕店,她又愛上了做西點,正在興頭上。李子木繼承家業,在省城開了個特別大的廢品收購站,也不想她出去工作辛苦,開個小店挺好。都畢業了,他就想著,總能在一起住了吧?可林月也不在學校住了,她們學校管得鬆,人家就通勤,天天回家住,沒課的時候就在家自習準備考研。她還不回自己那別墅去住,非在她姐這頭兒蹭,說是給她姐做伴兒。
那還能是啥意思?還是受了她老媽的指派,故意當電燈泡,就是不想讓他們相親相愛嘛。
李子木幹著急,連哄帶騙的,林星又說啥不肯跟她回躍層去住。那就隻好結婚了。領了證,合法了,看那小姨子還怎麽搗亂。
可這婚,也不是他想結就能結的呀。要是依他,恨不能過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就領證才好呢。這不是得媳婦兒同意才能結嘛!
這一年,多少不平等條約簽了,做了多少保證,跑到老丈人家幹了多少活兒,才把老丈人與丈母娘給哄高興了,又說了多少甜言蜜語,還賴在林家不走,哪怕是睡沙發,打地鋪也不走。鬧得林家爸媽為了閨女名聲,都督促著趕緊領證了。才算是把媳婦兒拿下了。
大姐要結婚,姐夫還是自己多年的老同學。當妹妹的,能在邊兒上看熱鬧嗎?必須不能啊。
兒子結婚,林家沒要任何彩禮,住的也是林家買的別墅,車還在兒子名下。李家爸媽就覺得一身的勁兒沒使上,鬱悶了,好說歹說,非要把別墅裏的家具電器重新換一遍。
那就換吧。
人家兒子都捨出來讓住在自家了,這點兒要求,能不滿足嗎?
黛玉跟林月這不就趁著暑假,陪著她姐各種買買買嘛。還有婚禮需要準備的,還是買買買。
就是新婚服,沒買。一套婚紗,一套中式禮服,一套晚禮服,全都是姐仨在一起討論出來的樣式,林月親手做出來的。那材料,都是姐仨親自跑了趟蘇杭,買的最好的料子。
林波偶爾也會來林家幫著準備婚禮,看著林星那些東西,回家就鬱悶了。非鬧著和剛處上不久的男朋友分手。嫌棄人家家裏條件不好,沒辦法給她買別墅,定製禮服啥的了。
其實吧,林三伯就是一普通的農民,當個小隊長,能多幾塊錢收入?這些年,要不是靠著當兵時候的戰友幫忙,倒騰些糧食,農產品啥的掙了些錢,連現在的日子都沒有。
能在省城給閨女買下一處八十多平的房子,就已經很不錯了。
要放到別人家,都能樂死。可林波就老愛盯著林星,黛玉她是比不了,向來就隻盯著跟她隻差一歲的林星。老覺得處處不如人,就是看不著那些不如她的。
這人心呀,總是這麽不知足的!
第七十二章
按老理兒, 女孩子出嫁前一天晚上, 要哭嫁的。隻是到了現代,很多繁文縟節都省略了。這年頭兒,交通方便,通訊更方便, 哪怕就是嫁到了天南海北,也可以天天打電話通視頻, 一天之內,沒有到不了的地方。不像是以前,若是嫁得遠了,很可能一輩子就回不了娘家了。所以, 真沒啥好哭的。
林星的情況,還更不一樣一點,他們婚後,是要住在她的房子裏的,跟妹妹的房子隻隔了一堵牆,跟父母的房子大門對著大門。本來就是住在娘家的。
可這要結婚了, 人生既將要進入到一個新階段了,心情總是不一樣的。婚禮在縣城辦的, 婚宴的酒店是李家訂的,在縣裏最好的酒樓裏麵, 足足訂了六十桌呢。家裏七大姑八大姨的, 坐堂客,都是提前兩天就過來, 幫著做些雜物,婚禮的時候,送嫁。張大姨提前一周就讓林大海給接來家裏了,她與別人畢竟不同。這會兒,跟賈敏兩個,正給林星包明天送婚的時候要吃的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