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徐徐揭開覆蓋麵容的黑暗。


    二人對視的一瞬,橫亙於此刻與過去之間的十六年時光在月下靜靜燃燒。縱使時間改變各自的模樣,他們還是馬上認出了彼此。


    夜風自起伏的沙丘間滑過,時而挾起幾粒沙塵撲向遊子的麵龐,這份粗糲亦柔軟似孩童的夢鄉。


    商客的雙唇幾度開合,終於將沉積的千言萬語濃縮成最簡單的話語:「好久不見。」


    在艾德裏安麵前(也隻有在這個人的麵前),灰石戰友團的團長諾澤——原賞金獵人路易斯·科馬克找回了自己的名字。


    篝火邊的男人已不再是那個剛滿二十歲、初到瑪倫利加的年輕男子。成熟的麵龐上,那雙碧綠的眼睛深邃得像望不見底的湖水,卻未曾因泥沙變得汙濁。衣襟上搭著蛇形吊墜,仿佛能通過一模一樣的兩枚吊墜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就像包裹石雕的沙殼層層剝裂,路易斯終於露出了解脫般的微笑:「好久不見,艾德裏安。」


    奧希姆在營地外轉了半圈才回去。見篝火旁隻剩那兩名傭兵,他感覺事情不妙,便很不客氣地追問:「和我一起來的人呢?」


    疤臉和傑斯帕愣了一下,指向不遠處帶有洞穴的岩山:「和我們老大往那邊走了,說要敘舊……」


    沒等二人把話說完,奧希姆「嘁」了一聲,急急地就往那個方向去。


    「喂,你是那位先生的隨從吧,這樣打擾他們合適嗎?」傑斯帕在他身後喊道。


    「誰是他隨從啊!」奧希姆氣沖沖地說。


    山洞裏燭影搖晃,支離破碎的煽情言語在滾燙的呼吸間交錯,按捺不住的情感藉由身體占了上風——精神與肉身的愛欲本就沒有明晰的界限。


    光是「敘舊」怎麽可能足夠。他們隔著淩亂的衣裳索取對方的體溫,迫不及待地用急切的吻彌補這寬達十六年的鴻溝。


    「科馬克大師……『路易斯』,」親吻的間隙,艾德裏安從喉嚨深處發出嘆息般的呼喚。「我已經可以不用敬語同你說話了。」


    路易斯將艾德裏安抵在岩壁上,在他耳邊低低地笑:「是的,托雷索的族長大人。」


    艾德裏安雙臂環過路易斯的脖頸,凝視著現傭兵團長發間的風霜:「現在的我和那時的你差不多是一樣的年紀。」欣喜之餘還有幾分委屈。「……我找了你好久。」


    路易斯的喟嘆有比字麵意思更深的惋惜:「實在是太久了……」


    一番糾纏之後,路易斯剛解開艾德裏安前襟上的係帶,突聞耳畔一陣風聲襲來。他一抬手,借前臂上堅硬的皮革護腕直接擋開了飛向自己的匕首。


    二人同時扭頭往洞口看去。隻見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正惡狠狠地瞪著路易斯,右手還保持著擲出匕首時的姿勢。他看起來又急又氣,沖路易斯吼了一句:「放開他。」


    路易斯滿臉疑惑地看著那位陌生人,一時沒搞清楚眼下的狀況,但總覺得對方有幾分眼熟。


    艾德裏安無奈地將路易斯的手從自己衣帶上摘開:「我給你們介紹一下。」他倚著岩壁,整理好自己淩亂的衣裳。「科馬克大師,這是你兒子;奧希姆,這位是你的親生父親。」


    作者有話要說:  bgm:le 插nt de mer - nolwenn leroy


    編的那段民謠靈感來源於fear a bhàta,聽的是anima keltia的版本,腦補的也是這個調調……巫師三的the fields of ard skellig似乎也參考了這一首


    ☆、第七十四章 生不逢時


    奧希姆第一次見到艾德裏安,已經是將近九年前的事。


    那時他的生活還一塌糊塗:終日酗酒的繼父對他不聞不問,甚至放任母親因過度操勞早亡;衰敗的港口一日不如一日,迫使人們榨幹它的最後一滴血,或背上行囊離開故土;把混帳繼父打個半死、跑出家門後,奧希姆投靠了一夥同樣貧困的盜賊,準備靠打劫行人度日。


    為挑準有油水的路人下手,他們在郊外岔路口的旅舍裏買通了眼線。


    某天,那位賣酒的夥計神秘兮兮地告訴盜賊們,一個二十七八歲的男子曾在店中停留,打聽些什麽賞金獵人的事,又問是否見過一個十幾年前從瑪倫利加跑到這附近的女僕。其人舉手投足間很是端莊,看著和和氣氣,雖然並無專橫跋扈的作風,但光是那身衣服就值不少錢。


    夥計還說,這位有身份的客人不知為何單獨行動,連個牽馬的侍從也沒帶。腰間掛著一對好看的佩劍,大概是別處貴族的風俗吧。


    盜賊們在慣常的伏擊地做好了準備。剛入夥的奧希姆還沒參加過「實戰」,盜賊頭領便慫恿他「練練膽」,不然以後充其量隻能給同伴打雜,就是分贓也輪不到他,遠無出頭之日。


    「怕什麽,本來就是那些貴族老爺把我們逼到這步田地,我們隻征他點錢財,又不傷他性命。」頭領沒忘記打上對得起本行的補丁。「當然,他要是反抗,那我們也沒辦法。」


    變聲期還沒過完的奧希姆本就好鬥,性格中又帶著偏執衝動的一麵。用不著同夥煽風點火,他抄起一把刀就伏到了路邊的樹叢後,隻等獵物上門。


    旅舍夥計描述的那位神秘人物是騎著馬來的。馬身不高,步伐不緊不慢,竟像是在觀光。擋風的長鬥篷遮蓋了身形,帽簷下露出的小半張臉看著很精緻,而奧希姆隻能憑馬的花色確定對方就是自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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