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農人或許不知道哪些詩詞是什麽才子所作,卻不會不知道第一個培植紅薯的人是誰。
張鶴紅了臉,她是越發心虛了,雖說自己在總結這本書時也花費了不少心血,可主要的種植方法還是來自於係統附帶的說明書。
「咳……」張鶴清了清嗓子,決定轉移話題,她回想起江生之事,便試探地問道,「娘可知……江生——」
柳氏的眼神徒然冷冽起來,她盯著張鶴,道:「你忽然提及此人做甚?」
張鶴心裏發怵,她若是說江生勒索張雁,柳氏尋僕役來一問,僕役撒謊了怎麽辦?張雁畢竟是她的兒子,她是否會怪自己離間他們母子?畢竟柳氏定然是知道江生的,她也不願意看見自己的兒子與江生有牽扯。
斟酌了片刻,道:「我好幾次看見他在門外徘徊不去,似乎想找誰。」
她沒說江生來做甚,也沒說找誰,若是柳氏介意自然會找人來問。
柳氏蹙眉,一會兒,又問道:「你見到他,為何不早些說?」
張鶴語塞,她總不能說她是剛才才知道江生的吧?她道:「我見到他的第一次,隻與他匆匆地見過一麵,那時還想不起他是何人;第二次是聽見他與門房似乎在爭辯,索要財物;方才才見第三麵,不過外頭人多,我沒能攔下他。」
柳氏吩咐婢女道:「叫上幾個僕役,去看看他是否還在,若在,抓來此!」
婢女忙不迭地離去,張鶴與夏紀娘麵麵相覷,江生來找張雁之事更加說不出口了。不一會兒,婢女便回來了,她道:「大娘子,找不到人。」
柳氏輕嘆一口氣,道:「吩咐下去,日後若是見到此人,定要捉拿過來!」
張鶴總覺得有些不妥,可她又想不出個所以然來,隻是江生勒索張雁一事或許並非與劉氏有關,興許是她多心了。
沒過多久,她便與夏紀娘提出了告辭,離開張雁家後,她並未立刻回去,而是轉到了縣衙去。當年的案子是縣令審理的,以她如今的身份來詢問此事,或許也並無不妥。
衙門的胥吏稱縣令到鄉裏去處理災後的善後公務了,並不在衙門中,倒是佐官縣丞與主簿在。而縣丞是新調來的,他聽聞了張鶴之名,便熱情地邀請她進去,另外安排夏紀娘與小花生到側院去稍候。
當聽聞張鶴來此的目的,他略加思索,當年的案情涉及張鶴,如今張鶴要求重新翻查案卷也並無不妥,且張鶴是張廷軒的侄兒,又是童歷瑜眼前的紅人,他是怎麽也得賣這麵子的,便讓主簿將當年審理劉氏一案的結案文書與「斷由」找了出來。
「斷由」便是官府判決的依據,主要列明犯人犯了哪些律令,而且是否有冤情也能查清楚。
主簿在幾年前的結案文書中找到了劉氏一案,縣丞拿過來念道:「大成十一年,辛酉月、辛酉日,撫州臨川張家莊張氏有外室劉氏……」
狀告劉氏私通田仆之人是張雁,而在事情發生的當日,在張家的田莊中,有僕役聽見劉氏的房中傳出了動靜,他們湊過去一看便見江生衣冠不整地從裏麵走了出來。
恰巧張雁要來田莊主事,聞訊便帶著僕役趕了過來,將還未來得及把衣物穿好的江生捉拿了起來。他們闖進劉氏的房中一看,便見劉氏赤-身-裸-體地坐在床上,用被子裹著。
張雁覺得此為張家的奇恥大辱,劉氏此舉更是對他的爹最大的不敬,便將他們二人捉拿去見官。張家的人甚至在江生的身上找到了劉氏寫給他與之幽會的信件,經筆跡勘測,確實是劉氏的。
在這一大摞的文書中,不僅有當時的審查記錄,還有佐證人等在官府派發的歷紙上記下從入獄到案情審理的案情,勘審官也會將所提問的問題記錄下。讓張鶴蹙眉的是,這上麵也有劉氏親筆書寫的供狀。
劉氏的供狀書寫很整齊,字跡十分雋秀,一點也不似動過刑或是蒙冤而寫的。再看那結案文書以及佐證人之言,劉氏已經親口承認了她與江生私通之事,所以案件並沒有過多的審理便結案了。
新來的縣丞不看這份文書也不知道原來張鶴的生母是這種人,而且在這份文書中,似乎並無提及張鶴。不管是佐證人還是官府盤問之人中,也沒有張鶴,連柳氏對此案都曾擺明過立場。
「難不成他是覺得生母如此行徑,讓他很是丟臉?」縣丞暗暗地想,隻是若張鶴以劉氏為恥,為何如今又來翻看此案文書?
張鶴從關於柳氏的態度中能發現她對劉氏的行徑仍舊是十分生氣的,隻因官府問身為女主人的她打算以何種態度來懲處劉氏時,她隻留下一句話——律令對此有何懲處,便如何懲處吧!
畢竟此乃張家的家事,若張家人不予追究,劉氏大抵也是沒事的,可連女主人柳氏都發話了,官府隻好依照律令來處置劉氏了。
不過讓張鶴有些不解的是,官府的斷由上所依據的律令有些牽強附會,而更加符合條件的律令其實是將劉氏籍沒為官奴的。不過對於一個女人而言,比起流放,或許籍沒為官奴更加殘酷,而官府這麽判似乎又對她帶著一絲善意?
不過張鶴注意到一句話「處以流刑」,流刑便是流放,按距離分三等,最遠的有三千裏。不過這三等流刑,流限為三到六年,基本上居役一年,期滿後或返回原籍,或入當地的戶籍為當地人。
張鶴紅了臉,她是越發心虛了,雖說自己在總結這本書時也花費了不少心血,可主要的種植方法還是來自於係統附帶的說明書。
「咳……」張鶴清了清嗓子,決定轉移話題,她回想起江生之事,便試探地問道,「娘可知……江生——」
柳氏的眼神徒然冷冽起來,她盯著張鶴,道:「你忽然提及此人做甚?」
張鶴心裏發怵,她若是說江生勒索張雁,柳氏尋僕役來一問,僕役撒謊了怎麽辦?張雁畢竟是她的兒子,她是否會怪自己離間他們母子?畢竟柳氏定然是知道江生的,她也不願意看見自己的兒子與江生有牽扯。
斟酌了片刻,道:「我好幾次看見他在門外徘徊不去,似乎想找誰。」
她沒說江生來做甚,也沒說找誰,若是柳氏介意自然會找人來問。
柳氏蹙眉,一會兒,又問道:「你見到他,為何不早些說?」
張鶴語塞,她總不能說她是剛才才知道江生的吧?她道:「我見到他的第一次,隻與他匆匆地見過一麵,那時還想不起他是何人;第二次是聽見他與門房似乎在爭辯,索要財物;方才才見第三麵,不過外頭人多,我沒能攔下他。」
柳氏吩咐婢女道:「叫上幾個僕役,去看看他是否還在,若在,抓來此!」
婢女忙不迭地離去,張鶴與夏紀娘麵麵相覷,江生來找張雁之事更加說不出口了。不一會兒,婢女便回來了,她道:「大娘子,找不到人。」
柳氏輕嘆一口氣,道:「吩咐下去,日後若是見到此人,定要捉拿過來!」
張鶴總覺得有些不妥,可她又想不出個所以然來,隻是江生勒索張雁一事或許並非與劉氏有關,興許是她多心了。
沒過多久,她便與夏紀娘提出了告辭,離開張雁家後,她並未立刻回去,而是轉到了縣衙去。當年的案子是縣令審理的,以她如今的身份來詢問此事,或許也並無不妥。
衙門的胥吏稱縣令到鄉裏去處理災後的善後公務了,並不在衙門中,倒是佐官縣丞與主簿在。而縣丞是新調來的,他聽聞了張鶴之名,便熱情地邀請她進去,另外安排夏紀娘與小花生到側院去稍候。
當聽聞張鶴來此的目的,他略加思索,當年的案情涉及張鶴,如今張鶴要求重新翻查案卷也並無不妥,且張鶴是張廷軒的侄兒,又是童歷瑜眼前的紅人,他是怎麽也得賣這麵子的,便讓主簿將當年審理劉氏一案的結案文書與「斷由」找了出來。
「斷由」便是官府判決的依據,主要列明犯人犯了哪些律令,而且是否有冤情也能查清楚。
主簿在幾年前的結案文書中找到了劉氏一案,縣丞拿過來念道:「大成十一年,辛酉月、辛酉日,撫州臨川張家莊張氏有外室劉氏……」
狀告劉氏私通田仆之人是張雁,而在事情發生的當日,在張家的田莊中,有僕役聽見劉氏的房中傳出了動靜,他們湊過去一看便見江生衣冠不整地從裏麵走了出來。
恰巧張雁要來田莊主事,聞訊便帶著僕役趕了過來,將還未來得及把衣物穿好的江生捉拿了起來。他們闖進劉氏的房中一看,便見劉氏赤-身-裸-體地坐在床上,用被子裹著。
張雁覺得此為張家的奇恥大辱,劉氏此舉更是對他的爹最大的不敬,便將他們二人捉拿去見官。張家的人甚至在江生的身上找到了劉氏寫給他與之幽會的信件,經筆跡勘測,確實是劉氏的。
在這一大摞的文書中,不僅有當時的審查記錄,還有佐證人等在官府派發的歷紙上記下從入獄到案情審理的案情,勘審官也會將所提問的問題記錄下。讓張鶴蹙眉的是,這上麵也有劉氏親筆書寫的供狀。
劉氏的供狀書寫很整齊,字跡十分雋秀,一點也不似動過刑或是蒙冤而寫的。再看那結案文書以及佐證人之言,劉氏已經親口承認了她與江生私通之事,所以案件並沒有過多的審理便結案了。
新來的縣丞不看這份文書也不知道原來張鶴的生母是這種人,而且在這份文書中,似乎並無提及張鶴。不管是佐證人還是官府盤問之人中,也沒有張鶴,連柳氏對此案都曾擺明過立場。
「難不成他是覺得生母如此行徑,讓他很是丟臉?」縣丞暗暗地想,隻是若張鶴以劉氏為恥,為何如今又來翻看此案文書?
張鶴從關於柳氏的態度中能發現她對劉氏的行徑仍舊是十分生氣的,隻因官府問身為女主人的她打算以何種態度來懲處劉氏時,她隻留下一句話——律令對此有何懲處,便如何懲處吧!
畢竟此乃張家的家事,若張家人不予追究,劉氏大抵也是沒事的,可連女主人柳氏都發話了,官府隻好依照律令來處置劉氏了。
不過讓張鶴有些不解的是,官府的斷由上所依據的律令有些牽強附會,而更加符合條件的律令其實是將劉氏籍沒為官奴的。不過對於一個女人而言,比起流放,或許籍沒為官奴更加殘酷,而官府這麽判似乎又對她帶著一絲善意?
不過張鶴注意到一句話「處以流刑」,流刑便是流放,按距離分三等,最遠的有三千裏。不過這三等流刑,流限為三到六年,基本上居役一年,期滿後或返回原籍,或入當地的戶籍為當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