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若薰從床上爬起來,一把抓住靳痕的胳膊:“靳痕,這些年你都去哪裏了?為什麽活著卻不回來?”
“你在說什麽?我們認識嗎?”靳痕冷漠的撇開淩若薰的手。
“靳痕,我是薰兒啊!你不認識我了嗎?難道你失憶了?”淩若薰把頭上的假發摘掉,一頭靚麗的長卷發隨意的散落下來,披散在肩上,整個人煥發著迷人的氣質。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既然你沒事,就回去吧。”靳痕扭過頭,準備起身走開。
剛才他明知道她可能是裝的,卻還是奮不顧身的抱她上了樓。
也許是因為心底的那一抹貪心讓他無法漠視不管,就這樣抱著她,已經是他最大的奢望。
可是現在冷靜下來想想,他還是太衝動了。
他本就不該再出現在她眼前,更不該出現在她世界裏。
“靳痕,你少騙我了,你剛才明明很關心我,看我暈了立即抱我起來,你絕對是認識我的。”
淩若薰不肯相信他失憶了,因為她能感受到這種直覺,他是記得她的,而且他的心裏還有她。
隻不過他四年裏為什麽不來找她,隻有用失憶才能解釋的通,她不想自欺欺人。
“你長的不錯,不過,不怕實話告訴你,我喜歡男人。”靳痕突然冒出這樣一句話,說這句話的時候臉不紅心不跳,無比淡定。
跟著門外的助理不禁捂唇笑了。
少爺什麽時候喜歡男人了,他怎麽不知道?
“咳咳……你喜歡男人?”淩若薰驚詫的瞪大眼眸,不敢接受這一事實。
這四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呀,怎麽他突然就喜歡上男人了呢。
“本來還對你有點感興趣,現在你把假發一掀,我已經對你沒興趣了,現在可以走了。”靳痕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可是你是叫靳痕吧,你不想知道我是誰嗎?”
淩若薰不依不饒的扒拉著他。
“你是誰重要嗎?”
“重要,當然重要啊!我是薰兒啊!我是你以前的未婚妻。”
“噢?以前的?可是我現在對女人沒興趣,既然是以前的,那便是過去式了,不要再來糾纏我。慢走不送。”靳痕絕情的甩開她,隻身一個人走出房間。
淩若薰呆愣在原地,實在無法理解。
他把她忘記也就算了,居然喜歡上了男人,這讓她情何以堪?
淩若薰被哄出別墅大門的時候,靳痕一個人站在陽台上一連抽了好幾根煙。
淩若薰回頭看了這邊好幾眼,眼看著天色不早了,回去晚了圓圓該找她了,她才下了決定先回去,以後再想辦法。
回到家以後,淩若薰整個人失魂落魄的不太對勁。
祁軒下班回來以後發現了她的不對勁,坐在她身旁詢問她發生了什麽事。
害怕圓圓聽見,淩若薰拽著祁軒去了書房。
兩個人坐下之後,淩若薰才開口。
“軒哥哥,我們離婚吧!”
突然提出離婚給了祁軒一個暴擊,好好的為什麽要離婚。
麵色慘白的祁軒凝望了她很久很久,“為什麽突然提離婚?”
“靳痕回來了,他回來了,他還活著。”淩若薰在提到靳痕名字的時候眼眸都泛著光。
這個噩耗終究還是來了,這些年祁軒幾乎每一天都在提心吊膽,害怕突然有一天靳痕會回來,而薰兒會立馬提出離婚,這一天真的來了,卻不知道會來的這麽快,打的他叫一個措手不及。
看著他怔然的表情,淩若薰才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
她突然這麽說無疑是很自私的,“對不起,軒哥哥,我知道這樣做對你的名譽損傷很大,可是當年我們不是協商好了嗎?隻要靳痕有一天突然回來,回到我身邊,我們就離婚,而且跟靳痕解釋清楚我們假結婚的緣由。”
祁軒點了點頭:“我是這麽答應的沒錯,可是圓圓現在還那麽小,要是突然告訴他我不是他爸爸,他能接受嗎?另外,我答應你的是靳痕回到了你身邊,那他現在人呢,為什麽沒有出現?這些年他去了哪裏?為什麽到現在才舍得出現?沒有弄清楚這些之前,我實在不放心!”
祁軒一直都是個謹慎小心的人,體貼入微,他的這些疑問都很正常。
“他好像失憶了,這就是他沒有回來找我的原因,可是現在我已經知道他在哪兒了,我去把他追回來,我絕對有信心。”
“你去追他?他不認得你了?”祁軒不放心的看著她。
也就隻有她有這種勇氣敢口口聲聲把他追回來。
“是啊!真是太讓人氣憤了,居然失憶了,我就站在他麵前他居然說不認識我。”淩若薰氣鼓鼓的說。
“既然他失憶了那我更加不能現在跟你離婚,他現在根本不記得以前的事更何談愛你?照顧你和保護好你跟圓圓?”
“我不需要保護啊!我隻要他把一切都想起來回到我身邊就好了。”
“那他如果一輩子都無法恢複記憶呢?”
“那我就追他一輩子。”
淩若薰下了很大的決心。
當初靳痕是為了救她才慘遭不測的,如今他回來了,她說什麽也不會放棄他。
淩若薰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把利刃紮進他心裏,她永遠不知道他有多愛她。
這幾年的婚姻,是他自己爭取來的,現在他又怎麽舍得輕易放手,說他自私也好,說他貪婪也罷,他現在就是不想離婚。
“軒哥哥,我知道你的顧慮,這件事我會親自跟我爸媽還有你爸媽說清楚的,一切的罪過都由我來承擔!”
“你先別急著離婚,你可以去找靳痕,隻要他恢複記憶,回到你身邊了,我立馬退出,但現在,恕我還不能答應。”祁軒起身準備離開書房。
淩若薰想要開口再說什麽,可是話如鯁在喉,再也說不出口,這件事上始終是她對不起祁軒,他幫了自己的大忙,現在不需要他了,她便立即把他甩開,這麽做對他是極其殘忍的。
可是沒有離婚,她又以什麽資格和臉麵接近靳痕,讓他早點恢複記憶,回到她身邊。
“你在說什麽?我們認識嗎?”靳痕冷漠的撇開淩若薰的手。
“靳痕,我是薰兒啊!你不認識我了嗎?難道你失憶了?”淩若薰把頭上的假發摘掉,一頭靚麗的長卷發隨意的散落下來,披散在肩上,整個人煥發著迷人的氣質。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既然你沒事,就回去吧。”靳痕扭過頭,準備起身走開。
剛才他明知道她可能是裝的,卻還是奮不顧身的抱她上了樓。
也許是因為心底的那一抹貪心讓他無法漠視不管,就這樣抱著她,已經是他最大的奢望。
可是現在冷靜下來想想,他還是太衝動了。
他本就不該再出現在她眼前,更不該出現在她世界裏。
“靳痕,你少騙我了,你剛才明明很關心我,看我暈了立即抱我起來,你絕對是認識我的。”
淩若薰不肯相信他失憶了,因為她能感受到這種直覺,他是記得她的,而且他的心裏還有她。
隻不過他四年裏為什麽不來找她,隻有用失憶才能解釋的通,她不想自欺欺人。
“你長的不錯,不過,不怕實話告訴你,我喜歡男人。”靳痕突然冒出這樣一句話,說這句話的時候臉不紅心不跳,無比淡定。
跟著門外的助理不禁捂唇笑了。
少爺什麽時候喜歡男人了,他怎麽不知道?
“咳咳……你喜歡男人?”淩若薰驚詫的瞪大眼眸,不敢接受這一事實。
這四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呀,怎麽他突然就喜歡上男人了呢。
“本來還對你有點感興趣,現在你把假發一掀,我已經對你沒興趣了,現在可以走了。”靳痕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可是你是叫靳痕吧,你不想知道我是誰嗎?”
淩若薰不依不饒的扒拉著他。
“你是誰重要嗎?”
“重要,當然重要啊!我是薰兒啊!我是你以前的未婚妻。”
“噢?以前的?可是我現在對女人沒興趣,既然是以前的,那便是過去式了,不要再來糾纏我。慢走不送。”靳痕絕情的甩開她,隻身一個人走出房間。
淩若薰呆愣在原地,實在無法理解。
他把她忘記也就算了,居然喜歡上了男人,這讓她情何以堪?
淩若薰被哄出別墅大門的時候,靳痕一個人站在陽台上一連抽了好幾根煙。
淩若薰回頭看了這邊好幾眼,眼看著天色不早了,回去晚了圓圓該找她了,她才下了決定先回去,以後再想辦法。
回到家以後,淩若薰整個人失魂落魄的不太對勁。
祁軒下班回來以後發現了她的不對勁,坐在她身旁詢問她發生了什麽事。
害怕圓圓聽見,淩若薰拽著祁軒去了書房。
兩個人坐下之後,淩若薰才開口。
“軒哥哥,我們離婚吧!”
突然提出離婚給了祁軒一個暴擊,好好的為什麽要離婚。
麵色慘白的祁軒凝望了她很久很久,“為什麽突然提離婚?”
“靳痕回來了,他回來了,他還活著。”淩若薰在提到靳痕名字的時候眼眸都泛著光。
這個噩耗終究還是來了,這些年祁軒幾乎每一天都在提心吊膽,害怕突然有一天靳痕會回來,而薰兒會立馬提出離婚,這一天真的來了,卻不知道會來的這麽快,打的他叫一個措手不及。
看著他怔然的表情,淩若薰才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
她突然這麽說無疑是很自私的,“對不起,軒哥哥,我知道這樣做對你的名譽損傷很大,可是當年我們不是協商好了嗎?隻要靳痕有一天突然回來,回到我身邊,我們就離婚,而且跟靳痕解釋清楚我們假結婚的緣由。”
祁軒點了點頭:“我是這麽答應的沒錯,可是圓圓現在還那麽小,要是突然告訴他我不是他爸爸,他能接受嗎?另外,我答應你的是靳痕回到了你身邊,那他現在人呢,為什麽沒有出現?這些年他去了哪裏?為什麽到現在才舍得出現?沒有弄清楚這些之前,我實在不放心!”
祁軒一直都是個謹慎小心的人,體貼入微,他的這些疑問都很正常。
“他好像失憶了,這就是他沒有回來找我的原因,可是現在我已經知道他在哪兒了,我去把他追回來,我絕對有信心。”
“你去追他?他不認得你了?”祁軒不放心的看著她。
也就隻有她有這種勇氣敢口口聲聲把他追回來。
“是啊!真是太讓人氣憤了,居然失憶了,我就站在他麵前他居然說不認識我。”淩若薰氣鼓鼓的說。
“既然他失憶了那我更加不能現在跟你離婚,他現在根本不記得以前的事更何談愛你?照顧你和保護好你跟圓圓?”
“我不需要保護啊!我隻要他把一切都想起來回到我身邊就好了。”
“那他如果一輩子都無法恢複記憶呢?”
“那我就追他一輩子。”
淩若薰下了很大的決心。
當初靳痕是為了救她才慘遭不測的,如今他回來了,她說什麽也不會放棄他。
淩若薰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把利刃紮進他心裏,她永遠不知道他有多愛她。
這幾年的婚姻,是他自己爭取來的,現在他又怎麽舍得輕易放手,說他自私也好,說他貪婪也罷,他現在就是不想離婚。
“軒哥哥,我知道你的顧慮,這件事我會親自跟我爸媽還有你爸媽說清楚的,一切的罪過都由我來承擔!”
“你先別急著離婚,你可以去找靳痕,隻要他恢複記憶,回到你身邊了,我立馬退出,但現在,恕我還不能答應。”祁軒起身準備離開書房。
淩若薰想要開口再說什麽,可是話如鯁在喉,再也說不出口,這件事上始終是她對不起祁軒,他幫了自己的大忙,現在不需要他了,她便立即把他甩開,這麽做對他是極其殘忍的。
可是沒有離婚,她又以什麽資格和臉麵接近靳痕,讓他早點恢複記憶,回到她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