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臥底係統抽風後我改刷懷疑值 作者:夜夕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因為工作的性質,機動搜查隊的成員都是便裝,車也不像塗了非常明顯的警車噴漆和標識警視廳那種車,而是會選擇很常見的車,遇到事件後,才會拿出便攜警燈往車頂一放,然後拉響警笛開路。薄葉齋紀都已經做好了看到一輛小破車的準備了,結果卻看到了輛可愛的、塗的綠油油、甚至還印刷著廣告語的賣蜜瓜包的麵包車。“……”薄葉齋紀難得地沉默了。伊吹藍介紹:“之前的車報廢了,就這輛還能用,雖然最高時速有點上不去,但我還蠻喜歡這輛車的誒!經常有高中女生來搭話哦!”“人家是來問蜜瓜包的價格……”誌摩警官無奈地從駕駛座上探出頭,“別浪費時間了,上車吧,我們該開始巡邏了。”前麵隻能坐兩個人,後麵原本是用來製作菠蘿包的後廚,現在被清理出來,用來放置一些道具,還能再多坐幾個人。因為要給薄葉齋紀這個新人交代情況,所以為了方便說話,這次就讓薄葉齋紀坐了副駕駛,伊吹藍坐到了後麵的車廂。伊吹藍性格活潑,就算坐後麵也能很自然地插話,一點都不會顯得被冷落。誌摩警官平淡地介紹著機動搜查隊的日常工作:“……差不多就是這樣,我們隻負責初步調查,24小時內沒有結果,就不能再插手了,否則地方警署的警察會有意見。”伊吹藍大聲吐槽:“是個隻有開始但不一定能看到結束的工作!”“各司其職。”誌摩警官明顯已經被社會毒打過了,十分平靜地接受了這一點,“每天會同時發生很多事,沒必要在一個案子上投入太多精力,為地方警署的刑警們做好初步調查的準備就已經算是盡力了,剩下的事本來也不該我們負責。”薄葉齋紀沉吟:“也就是說,如果遇到案件,隻要24小時內破案,地方警署也說不出什麽話來,是這樣嗎?”誌摩警官:“…………”就知道這家夥不是那種乖乖聽話的人!這明顯就是刺頭行為的預告啊!!!伊吹藍還很高興地接話呢:“對啊!就是這樣!”“我明白了。”來實習的新人平淡地回應,“我會努力的。”誌摩警官:“…………”完了,感覺這家夥絕對會往奇怪的方向努力……明明還沒有發生任何事,但誌摩警官卻已經覺得自己的胃隱隱作痛了起來。就、就兩個月的實習……區區兩個月!不一定會發生什麽的!撐住啊!!!--------------------超時加更,地雷加更充能158/100,已經倒欠一次了,如果今天沒遲到,本來是可以地雷清賬的……。犯人: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嗯?警校生?!日本沒救了……。理論上講,三次元警視廳警校學習6個月,然後職場實習2個月,再深造,再現場實習……但青山自己bug就很多,原掛的太早了,所以也不用太在意這個我們讓寒川實習一次,然後就正式上班吧!第68章 平安的一個上午過去,機動搜查隊第四機搜第四組,編號404的三人正常地巡邏了轄區,並沒有接到什麽緊急通知。“不錯誒。”伊吹藍高興地說,“這樣的話,就可以回去吃飯了!”薄葉齋紀沉吟:“24小時工作時間的話,吃飯要怎麽安排呢?”“一般是回據點,但有時候被牽扯住了,可以叫外賣。”誌摩警官認真地帶新人,“雖然一天下來會有點累,不過現在改製成四部輪班,每四天一次24小時巡邏,隻要好好休息,狀態是可以調整好的。”薄葉齋紀對這個安排挺滿意。以前隻能周末才去組織那邊,現在時間就更充裕了。“我覺得24小時不算累啊,感覺時間完全不夠呢。”伊吹藍說。“那是因為你總想解決案子……”誌摩警官深呼吸,“最近的犯人越來越狡猾,不是弄不在場證明就是偽造證據,精英刑警都很頭痛,24小時根本不夠,像以前那樣衝動殺人然後逃跑路上就被抓的越來越少了。”薄葉齋紀:“東京人是這樣的,福岡那邊就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行,都是請專業殺手。”誌摩警官忽然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伊吹藍有疑惑直接就問了:“啊?福岡治安這麽差的嗎?你怎麽知道的?”“我大學在福岡念的。”薄葉齋紀若無其事地回答。誌摩警官戴上了痛苦麵具。好極了,這位不是普通的刺頭,是從微妙的地區、麻煩的班級來的很有想法的刺頭!福岡那邊前市長與黑dao勾結,甚至快把福岡變成亞洲小哥譚的事,在前市長下台後終於壓不住了,警視廳這邊也熱熱鬧鬧地討論過一波,紛紛感慨福岡是什麽奇葩地點,並對在福岡工作的警察們充滿了偏見。就說以前交流學習或者合作的時候,為什麽總覺得福岡的警察怪怪的,敢情是同流合汙了!這位新人大學在福岡念的,難怪行事那麽不羈,說要給犯人教訓就把犯人給嚇出心理陰影……說真的,這家夥政審過了嗎?沒在福岡幹什麽不妙的事吧?他隱隱約約總感覺這家夥似乎被遍地殺手的福岡給醃入味了,思維模式恐怕不是六個月的警校培訓就能扭轉的。這話題進行下去他就吃不下午飯了,於是誌摩警官深吸一口氣:“既然沒遇到事件,我們就先回”人不能立g,誌摩警官話都沒說完,機動搜查隊的通訊就忽然響起。“一機搜呼叫四機搜,xx區發生事件,疑似入室搶劫殺人案,地點在……”伊吹藍:“啊,離我們這裏很近誒。”毫無疑問,他們的午餐泡湯了,距離最近的機搜404小組,被機搜總部指揮著前往了事發地點。確認死了人,這是個刑事案件之後,管轄區的刑警就飛快地出警了。“咦?這不是誌摩君嗎?”目暮警部剛到門口,就看到了滿臉寫著心累的誌摩警官。“目暮警部。”誌摩警官回過神來,跟對方打了個招呼,“好久不見。”他以前也是在刑事部當刑警的,隻是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才調職到了機動搜查隊,現在到現場的全是他老熟人,稍微有點尷尬。目暮警部也很體貼,沒有問有的沒的,直接就進入了正題:“情況如何?”“死者是一位藝人,報案人是她經紀公司的社長,也是她的男友,因為今天一直聯絡不上女友就來公寓找人。報案人是用自己的鑰匙開的門,自稱最後一次見到死者是昨天,並說死者的鑰匙前天就丟了,懷疑是撿到鑰匙的人入室犯案。死者是窒息而亡,室內沒有腳印,犯人是拖鞋進入,有可能是熟人。”“原來如此,初步調查辛苦你們了。”目暮警部一邊認真地聽,一邊往門裏走,“接下來這裏交給我們就好。”兩人還在門口沒進去呢,就聽到裏麵的忽然爆發了一句。“說我是犯人,你有證據嗎?!”目暮警部還沒反應過來,誌摩警官就已經驚得往裏衝了。是寒川吧!一定是寒川!!!雖然女友或者妻子死亡,凶手大概率會是男友或丈夫,他也懷疑那個社長有問題,但他們是警察啊!沒有證據不能亂說的!到時候對方一個投訴,寒川就等著寫檢討吧!說到底破案不是他們的工作內容,搜查一課的人都來了,交給搜查一課的不行嗎!?為什麽臨走了還要搞這麽一出啊!!!“寒川!”誌摩警官衝進房間,“搜查一課的刑警來了,我們該走了。”目暮警部跟在他後麵,嘴角抽搐:“寒川?”他視線一掃,果然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機動搜查隊的人都穿便裝,來實習的寒川深流也不例外。在搜查一課一行穿著警服的人走進現場後,那個穿著壓迫感極強的黑色風衣,雙手插兜站在報案人麵前的人影,就顯得格外格格不入。“目暮警部,好久不見。”寒川深流輕輕頷首,“這就是犯……”誌摩警官衝上前打斷了他:“犯人是誰交給目暮警部吧,我們該繼續巡邏了……”“等等。”目暮警部製止了誌摩警官的舉動,“我想聽聽寒川君的想法。”誌摩警官拒絕:“目暮警部,寒川隻是我們機動搜查隊的實習生,他沒有經驗的。”雖然寒川深流在炸彈案中,確實精準地發現了犯人,但那是因為犯人鬼鬼祟祟地在現場附近晃悠,寒川深流知道裏麵有炸彈後,再看對方確實就很可疑,抓對人的概率很高。而且當時寒川深流隻是警校生,並不是負責那個案子的警察,就算弄錯了什麽,也隻能說是見義勇為的方法不對,不至於領處分。可這次的情況不一樣。這個案子被安排給了他們組,寒川深流就算負責人之一了,有了責任,再出問題就是很嚴肅的事了。誌摩警官知道寒川深流很聰明,但聰明人也會有失誤的時候,一旦在這麽多人的麵前應下了這事,到時候調查方向出錯,寒川深流肯定也要擔責。他作為帶對方的前輩,就算再怎麽對寒川深流有意見,也得保護好對方,不能讓人掉進職場的坑裏,這是做人原則問題。目暮警部也是在職場混了這麽多年的人,一眼就看穿了誌摩警官對寒川深流的保護,他哭笑不得:“誌摩君,我沒別的意思,寒川君以前也幫助我破獲過案子,他的思路確實很有啟發性,既然他有想法,讓他講講也可以嘛。”誌摩警官猶豫了一下,歎了口氣,讓開了身體。寒川深流說:“報案人主張犯人是撿到受害人前天丟了的鑰匙的人。”社長冷著臉說:“是的,所以他可以偷偷摸摸地開門,脫掉鞋,悄悄溜進去,殺死愉良,然後卷走錢財逃跑。”愉良就是死者的名字,是一位不算很出名的藝人。寒川深流搖搖頭:“如果是我的話,我既然有鑰匙,就不可能選受害人在家的時間來搶劫,而是應該選她白天不在家的時候。”所有人默默地看著他:“…………”不用拿你自己舉例啊……你這是代入了什麽人……社長噎了一下:“……可能是犯人看上了愉良,愉良畢竟是藝人,被認出來了的話……”“受害人身上並沒有其他的痕跡,她隻是單純的窒息而死。”寒川深流說,“而且,這一切的前提,都是愉良小姐確實丟了鑰匙……”他平靜地拿起了一張小票:“這是你和愉良小姐最後一次見麵時,她在奢侈品店買東西的小票,我剛才打電話去詢問了負責招待她的人,對方說,昨天愉良小姐跟她提到過,鑰匙沒丟,在男朋友麵前找到了,既然你是知道這件事的,為什麽現在要裝不知道呢?”目暮警部震驚:“啊?那這樣的話,擁有鑰匙的豈不是就隻有受害人和……”他的視線看向社長。社長臉色變得有些難看:“……擁有鑰匙的人就是犯人什麽的,隻是你們的猜測吧,專業的小偷,就算沒有鑰匙也能打開鎖……”誌摩警官好歹也曾經是搜查一課的精英,此刻也忍不住開口了:“這種水平的小偷,是不可能選有人在家的時候上門盜竊的死者死前一直在看電影,這個公寓的隔音效果不是特別好,隻要貼著門聽就能聽到裏麵有人,反倒是隔壁沒人,為什麽小偷不選隔壁呢?”這個案子已經很明朗了,凶手確實是這個社長,那個謊撒的太離譜。本身案子並不算很難,隻要多打幾個電話,問問死者之前接觸過的人,就能解決,難怪寒川深流這麽自信地直接指認,原來是在他出去的時候打電話拿到了新情報,行動力真的挺強。不過還是缺少關鍵性證據,要是找不出證據的話……以前遇到這種情況,隻能眼睜睜地放走明知道是犯人的家夥,警察有時候也很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