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打扮的非常酷,馬丁靴,皮衣,頭上紮著髒辮。
“小姐,你要喜歡聽,那就買一份吧,才15塊錢也不貴,就當支持國內音樂了。”
音像店老板歉意的衝我點點頭,走到貨架,拿出一張沒有包裝的光盤。
“抱歉,這些光盤暫時不能買。”
我叫住老板,正色說道:“這些光盤的主人,很可能涉及到一樁案子,所以她留下的東西,需要拿到警局當做證物。”
“真倒黴。”
潮流女孩愣了一下,隨後轉身離開了店鋪。
音像店老板想要去追,人已經走遠了。
回到店裏,音像店老板沒好氣的說道:“先生,你又不是警察,憑什麽攪和我的生意?”
馬如龍掏出證件,說道:“他不是警察,我是警察,老板,我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一件涉及人命的重要案件,你最好不要有什麽抵觸情緒。”
“人命!!!”
音像店老板聽到這句話,臉色嚇得慘白,朝後看了兩眼,低聲說道:“咱們去裏麵談。”
不等我們同意,老板馬上關了店門,將我們帶到音像店後麵的一間小屋。
看小屋的擺設,應該是老板自己住的臥室。
進到屋內,老板從桌上拿出香煙點燃,說道:“警官,你們不會是要說,那個女孩已經已經死了吧?”
我點了點頭,說道:“警方隻是初步懷疑,需要你帶我們去這個女孩的家裏看一看。”
“好好好,沒問題。”
音像店老板可能知道事情重大,忙不迭的答應了我們的要求。
他帶著我們從後門離開音像店,前往死者家裏的過程中,簡單的跟我們介紹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名叫劉亞楠,大約二十一二歲,長得亭亭玉立,非常喜歡音樂。
由於劉亞楠經常來這裏買cd,一來二去,便和老板成為了朋友。
前段時間,劉亞楠和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組了一支樂隊,由她擔任主唱,翻唱了十首國外名曲錄製成cd,放在音像店裏代賣。
“她為什麽不放在網上賣呢?”
聽完老板對劉亞楠的介紹,我不禁發出疑問。
據老板說,劉亞楠錄製cd,是為了解決樂隊的資金,以及為樂隊揚名。
放在網上,不是更加便捷嗎?為何要采取這種既沒有效率,又麻煩的方式。
“你不是玩音樂的,當然不清楚這裏的彎彎繞了,最近兩年國家對音樂版權查的特別嚴,他們的十首歌都是翻唱的,如果放在網上,估計一兩天,就會讓人給告了。”
音像店老板告訴我,劉亞楠和她的樂隊屬於地下樂隊,沒有音樂公司簽他們,更不會有專業老師,指點他們如何進行原作創作。
翻唱這些有版權的歌曲,劉亞楠隻能用線下代賣的方式進行售賣,放到網上,將會引來很大的麻煩。
“原來是這樣。”
我點點頭,繼續問道:“你知道劉亞楠平時跟誰有仇嗎?有沒有交過男朋友?”
第196章 案情推倒重來
“這我就不知道了,劉亞楠每次過,都隻跟我談音樂的事情,從來不說她的個人問題。”
音像店老板歎氣道:“音樂圈魚龍混雜,什麽樣的人都有,就算得罪的人也不足為奇,您沒看最近幾年的各種野外音樂會嗎,簡直就是群魔亂舞。”
沒過多久,我們來到了一座院子前。
隔著老遠,我就聽到院子裏邊,傳來震耳欲聾的音樂聲。
我走到院前用力砸鐵門,等了兩分鍾,一個染著黃毛的年輕人將門打開。
年輕人身材不高,大約1米68左右,胸前掛著一隻吉他,表情疑惑的看著我們幾人。
“這裏是劉亞楠的家嗎?”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黃毛點點頭,說道:“警官,你們這是?”
除了我之外,馬如龍何前進都穿著警服,所以黃毛能夠看出我們的身份。
我沒有多做解釋,問道:“你們是劉亞楠樂隊的成員?”
“對呀,你們到底要幹什麽?”
又有幾個打扮的非主流的年輕人圍了過來。
其中有一個身材高挑的女孩,格外引人注意。
“媽呀!!!”
隨著這個女孩出現,音像店老板慘叫一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黃老板你怎麽了?”
女孩不解的說道。
“鬼……鬼呀!!!”
音響店老板閉上眼睛,哆裏哆嗦的說道:“劉亞楠,你生前我對你不錯,你別來纏著我。”
“什麽?!”
我猛的一驚,轉頭看向高個女孩,說道:“你是劉亞楠?”
“沒錯,我就是劉亞楠。”
高個女孩茫然說道:“你們到底是來幹什麽?幹嘛說我是鬼?”
“怎麽會這樣?”
我和馬如龍,以及何前進全都傻了眼。
之前我們判斷,死者應該就是劉亞楠,可是如今,劉亞楠活生生的出現在我們麵前,證明我們的猜測全都錯了。
如果劉亞楠不是死者,為何洗衣機裏的聲音,跟劉亞楠售賣的專輯歌聲一模一樣?
“劉小姐,有件案子需要你協助調查。”
不管怎麽說,劉亞楠跟這件事情肯定有關係,必須把她回警局,把這些問題說清楚。
劉亞楠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被我們帶上了警車。
回到警局,我立刻對劉亞楠展開詢問。
在我將死者以及洗衣機的事情說了以後,劉亞楠嚇得不輕,連忙解釋她不是凶手。
洗衣機裏的歌聲,的確跟她的聲音很像,但其中有一些細小的區別。
“什麽區別?”
我緊盯劉亞楠的眼睛,試圖從她的麵部表情看出,這個女人有沒有說謊。
“那個聲音雖然極力模仿我,但再模仿,也不可能做到一模一樣。”
劉亞楠強打精神說道:“我嗓子曾經做過手術,好了以後有些沙啞,雖然經過鍛煉逐漸好轉了,但多少還會有一點點病根,別人或許聽不出來,但我自己一聽就能聽出來,是有人模仿我的聲音。”
“她為什麽要模仿你的聲音呢?”我問道。
“警官,我也想知道。”
劉亞楠愁眉苦臉的說道:“我隻是一個普通人,既不是明星也不是偶像,鬼知道她幹嘛要模仿我。”
為了表示自身清白,劉亞楠主動提議,讓我們調查她最近的行程以及見過的人,借此來證明自己沒有作案的嫌疑。
按照劉亞楠所講,我申請對她進行全方麵的調查。
通過三天的調查,得到的消息令人氣餒。
劉亞楠幾乎每天都和樂隊成員在一起,時間證人充足,並且晚上回家後,家人也可以證明她從沒在半夜離開過,說明劉亞楠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
一時間,案情又回到了起點。
現在我們的唯一希望,全部寄托在了縣裏跟市局的失蹤人口資料庫上。
如果失蹤人口資料庫裏,沒有死者的dna樣本,那麽這件案子,十有八九會成為懸案。
除非有人主動報案,發現了死者的屍體,否則,單憑我們這種大海撈針式的排查,隻會是徒勞無功。
“不對不對,我們的調查方向錯了。”
晚上臨近入睡,我腦中靈光一閃,重新理清了這幾天的偵查方向,發現我們的方向是錯的。
我們隻顧著尋找洗衣機的買主,以及歌聲的主人,忘記了那個車主跟我們說過的流浪漢。
要說忘記也不盡然,隻是沒有將主要的偵破方向放在他身上。
想到這裏,我立刻掀掉被子,穿著衣服去警局,找到了值班的範正義,將我的想法通通匯報給他。
我認為隻有找到流浪漢,才能知道洗衣機的來源。
流浪漢在哪裏撿到的洗衣機,那裏就可能是凶手曾經去過的地方。
以這種反向追查的方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偵破案件。
洗衣機重達一噸半,除非凶手開車,否則隻憑人力搬運,根本不可能運離案發現場太遠。
若是凶手開車將洗衣機丟棄,現場肯定能找到車印。
順著車印排查車輛,調查起來就容易多了。
在範正義大力支持下,局裏出動了三十多名警力,在鎮內外尋找車主描述的那名流浪漢。
黃天不負苦心人,通過兩天的尋找,終於在郊外的一處破舊民房裏,找到的那名流浪漢。
流浪漢倒是很配合,在我們找到的當天,就將他發現洗衣機的事情告訴了我們。
據他所講,他是在賣給車主不遠處的位置,發現那台洗衣機。
幾天前,流浪漢去郊外打算采野菜填肚子,看到一個年輕人開著拖拉機,將洗衣機丟棄在距離他不遠的地方。
等年輕人走後,流浪漢如獲至寶,本打算賣給廢品收購站,卻沒想到洗衣機這麽沉。
“小姐,你要喜歡聽,那就買一份吧,才15塊錢也不貴,就當支持國內音樂了。”
音像店老板歉意的衝我點點頭,走到貨架,拿出一張沒有包裝的光盤。
“抱歉,這些光盤暫時不能買。”
我叫住老板,正色說道:“這些光盤的主人,很可能涉及到一樁案子,所以她留下的東西,需要拿到警局當做證物。”
“真倒黴。”
潮流女孩愣了一下,隨後轉身離開了店鋪。
音像店老板想要去追,人已經走遠了。
回到店裏,音像店老板沒好氣的說道:“先生,你又不是警察,憑什麽攪和我的生意?”
馬如龍掏出證件,說道:“他不是警察,我是警察,老板,我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一件涉及人命的重要案件,你最好不要有什麽抵觸情緒。”
“人命!!!”
音像店老板聽到這句話,臉色嚇得慘白,朝後看了兩眼,低聲說道:“咱們去裏麵談。”
不等我們同意,老板馬上關了店門,將我們帶到音像店後麵的一間小屋。
看小屋的擺設,應該是老板自己住的臥室。
進到屋內,老板從桌上拿出香煙點燃,說道:“警官,你們不會是要說,那個女孩已經已經死了吧?”
我點了點頭,說道:“警方隻是初步懷疑,需要你帶我們去這個女孩的家裏看一看。”
“好好好,沒問題。”
音像店老板可能知道事情重大,忙不迭的答應了我們的要求。
他帶著我們從後門離開音像店,前往死者家裏的過程中,簡單的跟我們介紹了死者的身份。
死者名叫劉亞楠,大約二十一二歲,長得亭亭玉立,非常喜歡音樂。
由於劉亞楠經常來這裏買cd,一來二去,便和老板成為了朋友。
前段時間,劉亞楠和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組了一支樂隊,由她擔任主唱,翻唱了十首國外名曲錄製成cd,放在音像店裏代賣。
“她為什麽不放在網上賣呢?”
聽完老板對劉亞楠的介紹,我不禁發出疑問。
據老板說,劉亞楠錄製cd,是為了解決樂隊的資金,以及為樂隊揚名。
放在網上,不是更加便捷嗎?為何要采取這種既沒有效率,又麻煩的方式。
“你不是玩音樂的,當然不清楚這裏的彎彎繞了,最近兩年國家對音樂版權查的特別嚴,他們的十首歌都是翻唱的,如果放在網上,估計一兩天,就會讓人給告了。”
音像店老板告訴我,劉亞楠和她的樂隊屬於地下樂隊,沒有音樂公司簽他們,更不會有專業老師,指點他們如何進行原作創作。
翻唱這些有版權的歌曲,劉亞楠隻能用線下代賣的方式進行售賣,放到網上,將會引來很大的麻煩。
“原來是這樣。”
我點點頭,繼續問道:“你知道劉亞楠平時跟誰有仇嗎?有沒有交過男朋友?”
第196章 案情推倒重來
“這我就不知道了,劉亞楠每次過,都隻跟我談音樂的事情,從來不說她的個人問題。”
音像店老板歎氣道:“音樂圈魚龍混雜,什麽樣的人都有,就算得罪的人也不足為奇,您沒看最近幾年的各種野外音樂會嗎,簡直就是群魔亂舞。”
沒過多久,我們來到了一座院子前。
隔著老遠,我就聽到院子裏邊,傳來震耳欲聾的音樂聲。
我走到院前用力砸鐵門,等了兩分鍾,一個染著黃毛的年輕人將門打開。
年輕人身材不高,大約1米68左右,胸前掛著一隻吉他,表情疑惑的看著我們幾人。
“這裏是劉亞楠的家嗎?”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黃毛點點頭,說道:“警官,你們這是?”
除了我之外,馬如龍何前進都穿著警服,所以黃毛能夠看出我們的身份。
我沒有多做解釋,問道:“你們是劉亞楠樂隊的成員?”
“對呀,你們到底要幹什麽?”
又有幾個打扮的非主流的年輕人圍了過來。
其中有一個身材高挑的女孩,格外引人注意。
“媽呀!!!”
隨著這個女孩出現,音像店老板慘叫一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黃老板你怎麽了?”
女孩不解的說道。
“鬼……鬼呀!!!”
音響店老板閉上眼睛,哆裏哆嗦的說道:“劉亞楠,你生前我對你不錯,你別來纏著我。”
“什麽?!”
我猛的一驚,轉頭看向高個女孩,說道:“你是劉亞楠?”
“沒錯,我就是劉亞楠。”
高個女孩茫然說道:“你們到底是來幹什麽?幹嘛說我是鬼?”
“怎麽會這樣?”
我和馬如龍,以及何前進全都傻了眼。
之前我們判斷,死者應該就是劉亞楠,可是如今,劉亞楠活生生的出現在我們麵前,證明我們的猜測全都錯了。
如果劉亞楠不是死者,為何洗衣機裏的聲音,跟劉亞楠售賣的專輯歌聲一模一樣?
“劉小姐,有件案子需要你協助調查。”
不管怎麽說,劉亞楠跟這件事情肯定有關係,必須把她回警局,把這些問題說清楚。
劉亞楠在不知所措的情況下,被我們帶上了警車。
回到警局,我立刻對劉亞楠展開詢問。
在我將死者以及洗衣機的事情說了以後,劉亞楠嚇得不輕,連忙解釋她不是凶手。
洗衣機裏的歌聲,的確跟她的聲音很像,但其中有一些細小的區別。
“什麽區別?”
我緊盯劉亞楠的眼睛,試圖從她的麵部表情看出,這個女人有沒有說謊。
“那個聲音雖然極力模仿我,但再模仿,也不可能做到一模一樣。”
劉亞楠強打精神說道:“我嗓子曾經做過手術,好了以後有些沙啞,雖然經過鍛煉逐漸好轉了,但多少還會有一點點病根,別人或許聽不出來,但我自己一聽就能聽出來,是有人模仿我的聲音。”
“她為什麽要模仿你的聲音呢?”我問道。
“警官,我也想知道。”
劉亞楠愁眉苦臉的說道:“我隻是一個普通人,既不是明星也不是偶像,鬼知道她幹嘛要模仿我。”
為了表示自身清白,劉亞楠主動提議,讓我們調查她最近的行程以及見過的人,借此來證明自己沒有作案的嫌疑。
按照劉亞楠所講,我申請對她進行全方麵的調查。
通過三天的調查,得到的消息令人氣餒。
劉亞楠幾乎每天都和樂隊成員在一起,時間證人充足,並且晚上回家後,家人也可以證明她從沒在半夜離開過,說明劉亞楠根本沒有作案的時間。
一時間,案情又回到了起點。
現在我們的唯一希望,全部寄托在了縣裏跟市局的失蹤人口資料庫上。
如果失蹤人口資料庫裏,沒有死者的dna樣本,那麽這件案子,十有八九會成為懸案。
除非有人主動報案,發現了死者的屍體,否則,單憑我們這種大海撈針式的排查,隻會是徒勞無功。
“不對不對,我們的調查方向錯了。”
晚上臨近入睡,我腦中靈光一閃,重新理清了這幾天的偵查方向,發現我們的方向是錯的。
我們隻顧著尋找洗衣機的買主,以及歌聲的主人,忘記了那個車主跟我們說過的流浪漢。
要說忘記也不盡然,隻是沒有將主要的偵破方向放在他身上。
想到這裏,我立刻掀掉被子,穿著衣服去警局,找到了值班的範正義,將我的想法通通匯報給他。
我認為隻有找到流浪漢,才能知道洗衣機的來源。
流浪漢在哪裏撿到的洗衣機,那裏就可能是凶手曾經去過的地方。
以這種反向追查的方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偵破案件。
洗衣機重達一噸半,除非凶手開車,否則隻憑人力搬運,根本不可能運離案發現場太遠。
若是凶手開車將洗衣機丟棄,現場肯定能找到車印。
順著車印排查車輛,調查起來就容易多了。
在範正義大力支持下,局裏出動了三十多名警力,在鎮內外尋找車主描述的那名流浪漢。
黃天不負苦心人,通過兩天的尋找,終於在郊外的一處破舊民房裏,找到的那名流浪漢。
流浪漢倒是很配合,在我們找到的當天,就將他發現洗衣機的事情告訴了我們。
據他所講,他是在賣給車主不遠處的位置,發現那台洗衣機。
幾天前,流浪漢去郊外打算采野菜填肚子,看到一個年輕人開著拖拉機,將洗衣機丟棄在距離他不遠的地方。
等年輕人走後,流浪漢如獲至寶,本打算賣給廢品收購站,卻沒想到洗衣機這麽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