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節
暴富後,鹹魚她又爆紅了 作者:慕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捏著手機的手,微微顫抖。
最終。
夜光少女告別演唱會第一場,圓滿結束。
當晚離開的觀眾,就沒有一個說不好、不開心的。
反而轉過頭就開始搜索還能不能訂下一場的票……實在是想要二刷三刷啊!
“高價求票!黃牛那邊都賣完了,球球有沒有好心人願意出的!信女願意吃素一年!”
“……別求了肯定沒有了。這會兒都留著自己去看呢。”
這會兒,齊亦清的先見之明就顯露無疑了。
他早就拿到了每一場的vip票!
於是接下來的一個月裏……齊亦清不是在演唱會,就是在去演唱會的路上。
雖然楊助理早就對老板這個月的行程有了心理準備。
但他真看見老板一場不漏地去看時,還是控製不住地被震撼了。
這必須得是真愛啊!
到後來,連夜光少女都注意到了第一排的齊亦清了。
“大老板對我們好支持哦,居然每一場都來看。”
有人馬上反駁:“什麽支持我們,那是支持隊長好不好!搞清楚一點啦。”
確實。
齊亦清雖然沒表示過到底是來看誰的……但隻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來。
大家深以為然。
第一個說話立刻表示:“我的我的。”
時見歌:?
什麽鬼哦。
不過說起來,齊亦清來看演唱會……倒也不算是破例。
畢竟,這也夠不上“見麵”的範疇。
她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人家願意花費幾個小時的時間四處飛……
她還能攔著麽?
齊亦清倒是沒什麽感覺。
看演唱會,也就耽誤個兩三個小時。
工作事務,很快就能補回來。
但是在台下,能肆無忌憚地看著少女,欣賞她的一切。
這種滋味,顯然更好。
另外……
也不必擔心,會有人來和他搶奪時見歌的目光了。
直到最後一場演唱會。
這一場,算是真真正正的“告別演唱會”。
在這之後,夜光少女就很難再有這種合體的活動了。
是名副其實的——終點。
也正因如此,這場演唱會的票得格外緊俏。
同時,官方也開設了線上直播渠道。
邀請很多不能到達現場的粉絲,一同在網絡上,觀看這場最後的告別演出。
一開始的流程,其實都和之前的幾場演唱會差不多。
直到最後一首曲目。
按照慣例,她們會以團專主題曲《流星下的夜色》作為結尾。
這時候,氣氛已經變得有些凝重和沉寂了。
音樂聲卻並沒有如預想中響起。
而是轉而在大屏幕上,播放起了一段vcr。
……居然是這一年來,夜光少女們一路走來的照片!
一張張照片中,她們有淚有笑,經曆過詆毀,也迎來過讚譽。
這些照片,記錄了這一年的點點滴滴。
也記錄下,這個如今no.1女團的時光!
不少人看到這裏,都已經忍不住鼻子發酸了。
“嗚嗚嗚,好像現在才有真實感,夜光少女是真的要解散了……”
“我也是。不要解散啊,感覺國內再也不會出現這樣和諧又業務能力強的女團了……好舍不得。”
“其實往好處想,咱們也會收獲九個閃閃發光的妹妹們啊!以後隻是單飛而已,又不是退出娛樂圈。”
“話雖如此,但是像這樣看她們一起在舞台上表演,就難了。”
或許是聽到了粉絲們的心聲。
也或許是奇跡終於降臨了。
台上,忽然冒出來了一個青年男人,拿著話筒“喂喂”了兩聲。
粉絲們:???
有眼尖的,則是覺得這人有點眼熟……等等!
“我去,這人不是銀臨的老板,陳尋嗎?!”
雖然銀臨比起其他的娛樂公司,已經算得上是騷操作比較少了。
但某些時刻,還是架不住被心急火燎的粉絲們拎出來罵一罵的。
什麽“銀臨倒閉”“陳尋傻逼”之類,也算是個梗了。
這個陳尋,就是銀臨的總經理啊!
……這種時候,他不會是要在台上來一段兒領導講話吧?
大家的內心瞬間有些抵觸。
然而。
陳尋咳嗽了兩聲,終於開口時,話卻說得比想象中簡短多了。
“大家好。我知道這個時候,很多粉絲都很不舍,很多人都還期待這一年還能再延長一點……我隻能說,大家的期待,我完全懂,也完全理解。”
他深吸一口氣,走到了時見歌的身邊。
“因此,我在此和大家宣布。雖然我們夜光少女團的限定團解散了,但我們夜光少女——永遠不散!”
他舉起了身邊時見歌的手。
與此同時。
身後的大屏幕上、微博上,同步開始滾動一條消息。
“夜光少女九人所有合約,皆已轉入亦歌娛樂公司。一年之前,感謝遇見。一年以後,風雨有你!”
全體觀眾:!!!
臥槽!?
所有人的合約,就這麽不聲不響地轉到時見歌的公司了?!
連銀臨搞限定團都沒做到的事兒,時見歌就這麽做到了?!
那豈不是代表著……
以後,這幫女孩們還是有機會繼續一起演出?
這簡直就是奇跡啊!
演唱會現場,不知道是從哪裏忽然傳出了一聲聲嘶力竭的大喊——
“時老板——牛逼!”
全場頓時大笑,伴有熱烈的掌聲。
彈幕頓時也是一片感慨號。
“時老板真牛逼啊,以後都別叫時姐了,升級了!”
“哈哈哈我嘴都要笑裂了,這絕對是我今年最開心的事!大家都還在一起,真好啊!”
“隻有我想知道這是咋辦到的嗎?感覺應該花了不少錢和精力吧……”
舞台上。
時見歌:……?
時老板本人,十分懵逼。
其他的八個少女們蹦蹦跳跳歡呼著湧了過來,一把摟住了她。
時見歌把耳麥捂住,一臉麻木地看著她們:“……都瞞著我?”
這事還真跟她沒關係。
她一點兒都不知情。
可看麵前這幫小朋友們的樣子……再想想重新簽合約,肯定是需要當事人自己同意簽字的。
最終。
夜光少女告別演唱會第一場,圓滿結束。
當晚離開的觀眾,就沒有一個說不好、不開心的。
反而轉過頭就開始搜索還能不能訂下一場的票……實在是想要二刷三刷啊!
“高價求票!黃牛那邊都賣完了,球球有沒有好心人願意出的!信女願意吃素一年!”
“……別求了肯定沒有了。這會兒都留著自己去看呢。”
這會兒,齊亦清的先見之明就顯露無疑了。
他早就拿到了每一場的vip票!
於是接下來的一個月裏……齊亦清不是在演唱會,就是在去演唱會的路上。
雖然楊助理早就對老板這個月的行程有了心理準備。
但他真看見老板一場不漏地去看時,還是控製不住地被震撼了。
這必須得是真愛啊!
到後來,連夜光少女都注意到了第一排的齊亦清了。
“大老板對我們好支持哦,居然每一場都來看。”
有人馬上反駁:“什麽支持我們,那是支持隊長好不好!搞清楚一點啦。”
確實。
齊亦清雖然沒表示過到底是來看誰的……但隻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來。
大家深以為然。
第一個說話立刻表示:“我的我的。”
時見歌:?
什麽鬼哦。
不過說起來,齊亦清來看演唱會……倒也不算是破例。
畢竟,這也夠不上“見麵”的範疇。
她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人家願意花費幾個小時的時間四處飛……
她還能攔著麽?
齊亦清倒是沒什麽感覺。
看演唱會,也就耽誤個兩三個小時。
工作事務,很快就能補回來。
但是在台下,能肆無忌憚地看著少女,欣賞她的一切。
這種滋味,顯然更好。
另外……
也不必擔心,會有人來和他搶奪時見歌的目光了。
直到最後一場演唱會。
這一場,算是真真正正的“告別演唱會”。
在這之後,夜光少女就很難再有這種合體的活動了。
是名副其實的——終點。
也正因如此,這場演唱會的票得格外緊俏。
同時,官方也開設了線上直播渠道。
邀請很多不能到達現場的粉絲,一同在網絡上,觀看這場最後的告別演出。
一開始的流程,其實都和之前的幾場演唱會差不多。
直到最後一首曲目。
按照慣例,她們會以團專主題曲《流星下的夜色》作為結尾。
這時候,氣氛已經變得有些凝重和沉寂了。
音樂聲卻並沒有如預想中響起。
而是轉而在大屏幕上,播放起了一段vcr。
……居然是這一年來,夜光少女們一路走來的照片!
一張張照片中,她們有淚有笑,經曆過詆毀,也迎來過讚譽。
這些照片,記錄了這一年的點點滴滴。
也記錄下,這個如今no.1女團的時光!
不少人看到這裏,都已經忍不住鼻子發酸了。
“嗚嗚嗚,好像現在才有真實感,夜光少女是真的要解散了……”
“我也是。不要解散啊,感覺國內再也不會出現這樣和諧又業務能力強的女團了……好舍不得。”
“其實往好處想,咱們也會收獲九個閃閃發光的妹妹們啊!以後隻是單飛而已,又不是退出娛樂圈。”
“話雖如此,但是像這樣看她們一起在舞台上表演,就難了。”
或許是聽到了粉絲們的心聲。
也或許是奇跡終於降臨了。
台上,忽然冒出來了一個青年男人,拿著話筒“喂喂”了兩聲。
粉絲們:???
有眼尖的,則是覺得這人有點眼熟……等等!
“我去,這人不是銀臨的老板,陳尋嗎?!”
雖然銀臨比起其他的娛樂公司,已經算得上是騷操作比較少了。
但某些時刻,還是架不住被心急火燎的粉絲們拎出來罵一罵的。
什麽“銀臨倒閉”“陳尋傻逼”之類,也算是個梗了。
這個陳尋,就是銀臨的總經理啊!
……這種時候,他不會是要在台上來一段兒領導講話吧?
大家的內心瞬間有些抵觸。
然而。
陳尋咳嗽了兩聲,終於開口時,話卻說得比想象中簡短多了。
“大家好。我知道這個時候,很多粉絲都很不舍,很多人都還期待這一年還能再延長一點……我隻能說,大家的期待,我完全懂,也完全理解。”
他深吸一口氣,走到了時見歌的身邊。
“因此,我在此和大家宣布。雖然我們夜光少女團的限定團解散了,但我們夜光少女——永遠不散!”
他舉起了身邊時見歌的手。
與此同時。
身後的大屏幕上、微博上,同步開始滾動一條消息。
“夜光少女九人所有合約,皆已轉入亦歌娛樂公司。一年之前,感謝遇見。一年以後,風雨有你!”
全體觀眾:!!!
臥槽!?
所有人的合約,就這麽不聲不響地轉到時見歌的公司了?!
連銀臨搞限定團都沒做到的事兒,時見歌就這麽做到了?!
那豈不是代表著……
以後,這幫女孩們還是有機會繼續一起演出?
這簡直就是奇跡啊!
演唱會現場,不知道是從哪裏忽然傳出了一聲聲嘶力竭的大喊——
“時老板——牛逼!”
全場頓時大笑,伴有熱烈的掌聲。
彈幕頓時也是一片感慨號。
“時老板真牛逼啊,以後都別叫時姐了,升級了!”
“哈哈哈我嘴都要笑裂了,這絕對是我今年最開心的事!大家都還在一起,真好啊!”
“隻有我想知道這是咋辦到的嗎?感覺應該花了不少錢和精力吧……”
舞台上。
時見歌:……?
時老板本人,十分懵逼。
其他的八個少女們蹦蹦跳跳歡呼著湧了過來,一把摟住了她。
時見歌把耳麥捂住,一臉麻木地看著她們:“……都瞞著我?”
這事還真跟她沒關係。
她一點兒都不知情。
可看麵前這幫小朋友們的樣子……再想想重新簽合約,肯定是需要當事人自己同意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