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視劇幾乎成了現象級作品。


    誰說機甲時代人們隻愛科技不愛娛樂,看看《許嬌的幸福生活》的視頻播放量。全球一百億人口,播放量已達三百萬億次,電視劇更是被三十六個星球翻譯成本國字幕。


    觀眾不是不愛看電視,隻是因為拍得太爛,跟不上時代發展。隻要有好的作品,他們還是很喜歡看的。


    永遠不要把觀眾當傻子。


    許修景帶王三喜去了趟全息網遊公司,對方總裁說有要事相商。


    兩人到了總裁辦公室,全息網遊的總裁叫周本先給了王三喜一張支票,除了平台的獎金,還包括公司額外獎勵,這筆錢至少支付王三喜一年的醫療費用。


    不過如果當初王三喜簽了正式工,她拿錢絕不僅僅隻有這麽點。


    “之前王小姐隻簽了試用。我們公司想跟您長期合作。”


    王三喜讓智腦把合同讀給她聽。


    這是一份新合同,王三喜成為公司一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挑劇本,具有改編權。不過公司後續會在劇本中加入變量。


    王三喜點了這個變量,“這是什麽意思?”


    王三喜倒是不反對加入變量,她天天躺在病床上沒趣極了,加變量能讓她興奮,挺有意思的。她想確定這個變量是不是她想的那樣。


    周本先笑道,“王小姐之前改的劇本確實有意思,唯一的缺點就是太短了,矛盾衝突都不夠,根本播不了幾集,咱們這邊可能剛宣傳,劇就播完了。我們這邊賦予你修改劇本的權限,便您要能讓劇情更有戲劇性。”


    也就是說王三喜可以任意變動劇情,不再局限於書本。


    周本先笑了,“劇本還是原先的劇本。這樣可以讓劇更有看點,你說呢?”


    王三喜當然捧老板的場,立刻點頭表示他說得都對。


    她還剩下最後一個問題,“除此之外有沒有別的要求?比如女主必須跟男主在一起之類的。”


    周本先搖頭,“一切交由王小姐自己決定。不過我們支付的酬勞是根據播放量、評分和話題討論度三項數據來計算,如果劇播出後成績不理想,付您的酬勞相應也會低很多。”


    商人都是逐利的,王三喜很能理解,不過她還是讓對方將單價多加兩萬。


    周本先與她討價還價半天,最終兩人各讓一步,單價多加了一萬。別小看這一萬。這單價是固定值,最終酬勞需要再跟播放量、評分和話題討論度三項相乘。那將會是一筆極大的數目。


    回去的路上,許修景一直處於石化當中。他是個科研人員,笨嘴拙舌,天生不擅談判,他的科研資金都是他死皮賴臉,軟磨硬泡討來的。錢財來之不易。每花一筆,他都摳摳搜搜。


    而王三喜呢?隻靠一部劇就賺來一筆數額可觀的大錢,這賺錢手段也太牛了吧?


    許修景想著自己要不要請王三喜幫自己拉投資。還沒等他開口,王三喜先一步打破沉靜,“隻要我演的劇再火兩次,攢的錢應該就夠做一次實驗。你會幫我的吧?”


    許修景是個實驗狂,這麽好的機會擺在眼前自是求知不得,“隻要資金充足,我可以再幫你找幾個頂尖科學家,咱們集思廣益肯定能讓你早日脫離這個軀殼。”


    等他幫她恢複知覺,他再求她幫自己拉投資,這樣她應該不會拒絕吧?


    王三喜等的就是這句話,得到保證,立刻笑眯了眼。


    第25章


    王三喜是被一串刺耳的長鳴聲驚醒的,睜眼時才發現自己正站在火車站門口,周圍有一群穿著樸素的乘客往車站裏奔。


    她胳膊被人輕輕推了一下,王三喜側眸就看到有個小男孩正一臉焦急催促她,“快去買票啊。火車已經來了。”


    說著,往她手心塞了一遝毛票,有一分、兩分、一毛,最大兩毛。


    王三喜還未搞清楚狀況,也不知這小男孩跟自己是什麽關係,更不知道自己將要去哪裏,隻能順著人1流往車站擠,找了個地方開始接收記憶。


    這次跟上次不一樣,上次穿之前就讓她看劇本,這次是等穿了之後,係統直接將劇本和屬於她的記憶一股腦全灌進她腦子裏。


    她這次穿進的劇本是個年代文。


    女主是知青孩子,母親回城一去不複返,父親再娶,她成了爹不親娘不愛的小可憐。女主從繼妹那邊知道自己的身世,想去城裏找母親。


    竹馬男主將自己攢的積蓄全給了她,女主沒有介紹信,根本買不到票,卻又不甘心離開,男主帶著女主躲進車站,趁著夜黑時,女主溜進火車,可惜被乘務員發現遣送回來。回家後她被父親打了一頓,繼母說她養不熟。


    男主家同樣雞飛狗跳,因為他繼父將他母親狠狠打了一頓。


    男主回來後,看到遍體鱗傷的母親,與繼父爭執,失手將繼父砍死,進了少管所。


    等他從少管所出來,外麵已經變了天。男主去縣城打工剛好遇到女主。女主被老板兒子欺負,男主替她出頭打殘對方,坐了牢。


    出來後女主要跟他在一起,男主自卑不答應,隻以哥哥自稱。


    這部劇看似是講愛情,其實講的是知青回城後,他們留下的孩子將在這場變革有怎樣的未來。


    王三喜穿的正是女主,她的名字也叫王三喜,而剛剛那個小男孩是陸誌安。兩人青梅竹馬一塊長大,感情很深厚。


    “你怎麽又出來了?”陸誌安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剛要轉身離開,沒想到對方居然從車站衝出來了。


    王三喜看著麵前這個瘦瘦小小,身上還打著補丁的小男孩,不答反問,“這錢哪來的?”


    陸誌安咬著唇一臉心虛,吭哧半天,才甕聲甕氣道,“是我偷我繼父的。他知道也沒事,反正他也不能拿我怎麽樣。”


    王三喜心裏一歎,果然是偷來的。王三喜將錢塞回他兜裏,恨鐵不成綱給了他一個腦蹦子,“你偷錢給我,你繼父要是知道還能饒了你媽?”


    陸誌安笑了,“沒事。你放心,他跟人賭錢去了。我回去後就告訴他,錢是我拿的。”


    他打算確實挺好,可惜為了幫王三喜,在車站逗留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才回家,而他繼父運氣不好,很快將身上的錢輸得一幹二淨,提前回了家,第二天醒來發現錢沒了,誤以為錢是他媽偷的,將她狠狠打了一頓。


    王三喜白了他一眼,轉身往回走。


    陸誌安急了,拽著她的胳膊不讓走,“你別走啊。你不是要去上海找你媽嗎?”


    王三喜抓著他的手,將自己沒有介紹信買不了票的事說了。


    兩人都是小孩子,哪裏知道買火車票居然還要介紹信。


    陸誌安想到大隊長就是王三喜繼母的娘家哥哥,他們肯定不可能給她開介紹信,趴在王三喜耳朵小聲道,“不如咱們躲進火車站,晚上還有火車過來,到時候我把人引開,你趁機溜上去。”


    劇裏確實用的是這個辦法,可惜後來還是被人發現。


    王三喜不打算再嚐試,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悶聲道,“我現在窮著這樣,去了上海也是給我媽丟人。還是再過些日子吧。等我有了錢,我可以大大方方去。”


    陸誌安驚了好半晌,“你不是說去上海找你媽,讓她給你上學嗎?”


    王三喜微怔。是了,王三喜之所以去找她媽,除了親爹忽視,繼母虐待,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想念書。


    同齡孩子都開始上學,隻有她依舊在家幹活。她不甘心。偷偷聽繼妹說,她媽媽在上海,她就動了心思。


    原身才七歲,這個年紀的孩子想法太簡單。好似她到了上海就一定能找到她媽媽,她也不想想上海多大,人海茫茫,她去哪找人。


    王三喜抿抿嘴,悶聲道,“先不急。你不是念書嘛,你可以教我。”


    陸誌安拍著胸脯滿口答應,“好,等我學會,我一定教你。”


    兩人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


    兩人為了趕火車,連早飯都沒顧得上吃。這會已是餓得前胸貼後皮。但是陸誌安的錢不能動,隻能餓著肚子往回趕。


    離村子還有一裏地時,兩人又餓又累,陸誌安提議去山上找些野果,吃飽喝足再回家。


    這座山離村子不算太遠,山上沒有大型猛獸,隻有一些小動物,許多孩子會上山尋寶。


    王三喜回憶劇裏男主媽被揍是第二天晌午,應該趕得上,點頭說好。


    王三喜被繼母虐待,常年吃不飽,經常到山上找吃的。她在山沿藏了一個捕魚網,陸誌安去找野果,她則留在山腳那條河邊撈魚。


    此時正是盛夏,王三喜脫掉上衣,拿著捕魚網往河裏跳。


    這河水不算深,王三喜拿著捕魚網一通亂遊,將水攪得渾濁,水裏的魚受不住直往水麵躥。王三喜趁此良久撈魚,還真叫她撈到一隻。


    “哇!這魚還挺大。”陸誌安捧著一兜野果回來,剛好看到這一幕,立刻讚不絕口。


    王三喜有些得意,爬上案,將魚交給陸誌安處理,她則擰幹衣服上的水分。


    陸誌安架了火堆,又找了幾棵野蒜,開始烤魚。


    王三喜將野果洗幹淨,與陸誌安一塊分著吃。


    說實話,野果的味道並不好,酸多甜少。但是兩人餓得不成,也就不管酸不酸的。沒一會兒,兩人就將野果吃個幹淨。


    正好魚也烤完了,陸誌安之前在山洞藏了一點鹽粒子,撒上去之後,味道還不錯。陸誌安和王三喜一分一半,兩人吃得津津有味。


    陸誌安的嘴就沒停過,“太鮮了!太好吃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王三喜其實體會不到陸誌安的欣喜,不過看他那麽滿足,她也很高興,“以後我們多多攢錢,我會讓你吃到比這還好吃的。”


    陸誌安顯然不信,“這世上還能有東西比魚更好吃?”


    王三喜抽了抽嘴角,很肯定點頭,“有!而且很多!”


    為了增加這話的可信度。王三喜給他講了許多菜式的滋味。


    什麽燒雞、燒鵝、烤鴨、紅燒肉……聽得陸誌安直流口水,抬手打斷她,“哎,你別說了。你再這麽說下去,這魚咋滋味我都吃不到了。”


    王三喜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以後都要聽我的。我就讓你吃上這些菜。”


    陸誌安咧嘴一笑,“你不讓我吃這些菜,我也聽你的。”


    王三喜有意試探他,“那我不讓你揍你繼父呢?”


    陸誌安臉上的笑容緩緩消失,他像個憤怒的老黃牛,氣急敗壞的將手裏的魚骨扔到地上,聲音像是淬了毒,“憑什麽!他總是打我媽!你讓我眼睜睜看著我媽挨他欺負?我做不到!”


    他氣得團團轉,王三喜將人按回來,“我又沒讓你明著打。你趁人不注意蒙上他的頭,狠狠將他揍一頓。你大白天打他,別人會說你白眼狼,還會說你媽把你教壞了。你媽受的非議會更多。”


    陸誌安的繼父陸寶貴就不是個東西。當初陸誌安的母親李惠珍被知青丈夫拋棄,沒想改嫁。卻不想被陸寶貴惦記上,他整天遊手好閑,偷雞摸狗,三十多歲,還娶不上媳婦。他四處散播他和李惠珍有奸1情,同時又賄賂大隊長,向李惠珍施加壓力,李惠珍不得不嫁給他。


    結婚後,陸寶貴死性不改,一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毆打李惠珍。陸誌安當然看不過眼,經常為了護他母親,被他繼父打。


    陸誌安剛開始還覺得王三喜慷他人之慨,不理解自己,很是傷心。可聽到她說可以偷偷打,眼睛立時亮了,“你說得對。那我以後偷偷打他。”


    “對。他要是去賭錢,你也打他。看他以後還敢不敢賭錢。”王三喜看了眼他的小身板,“可你這體型能打得過他嗎?”


    要知道陸誌安現在才八歲,而他繼父是成年男人,力量就不是一個等級的。


    劇裏陸誌安之所以能殺了他繼父,其實巧合成分更多一些。那時陸誌安被他繼父打急眼,順手抄起一把鐮刀,就這麽揮了過去。正好砍在對方脖子上。一刀致命。


    陸誌安抿了抿嘴,握緊拳頭,“我要多吃飯,長得比他還高,比他還壯。”


    王三喜翹了個拇指,“對,就是這樣。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你總有一天會比他高,比他壯。到時候你一定打得過他。”她又忍不住叮囑,“不過你也要注意點分寸。不要往致命點打。你要是真將他打死,也要去坐牢的。”


    陸誌安溫柔體貼,武力值也高,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太衝動。


    這個性子要是不改,他以後能惹出更多亂子。


    陸誌安這會兒就像乖巧的大貓,連連點頭,“好。我打他的腿,不打別的地方。”


    隻要腿走不了,他繼父就沒辦法再出去賭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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