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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準那顆星星[快穿] 作者:阿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上去,有點像不要臉的渣男說的話。」
寂寥的夜風中,卓俞站在佇立著高大的普羅米修斯像的噴泉前,皺著鼻子,「但是真的很奇怪。」
「你要是問我還喜歡沈文誠嗎?我仔細想想,其實是喜歡的。」
「可是現在再看見他,已經不會想要和他整天黏在一起。他的電話打過來,比起高興更多的是心累,有時候甚至會煩到不想接。今天晚上看見他為林時雨解圍而絲毫不顧我的名聲,竟然也沒有多少心痛,反而有種「看來終於要掰了吧」的解脫。」
「可是我心裏很清楚,我還是喜歡他的。而且說不定,這輩子再也不會像喜歡他一樣去那麽喜歡別人了。」
.....
夜風不止,把她的聲音吹得很遠,很空。
「正常。」
回答的是江時,在她旁邊倚著雕塑,手裏煙轉了半天還是沒點,語氣平靜,「初戀麽,總是比較刻骨銘心的。」
「你的初戀也是這樣的嗎?」
「不是。」
「......你不是說初戀總是刻骨銘心的嗎?」
「我又不是一般人,不能類比。」
行吧。
卓俞沒有在這個話題上深究下去。
但是她想了想,又問:「你會不會覺得我很不負責任?」
「比如?」
「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拋棄沈文誠。」
「男未婚女未嫁,男方還精神出軌了,那公開分手和私下分手,都是個人選擇,談不上負責不負責。」
「那,你會不會覺得沈文誠很可憐?」
「哪裏可憐?」
「就是......當著這麽多人的麵,被我拋棄。」
「那也是他自己造的孽,有什麽值得可憐的。」
男人淡淡抬眸,「你當初被他耍得團團轉,因為他人財兩失的時候我都不覺得你可憐,他現在不過就是失個戀,程度差遠了。」
「可是,他今天也算是在這麽多人麵前丟臉了。」
「影響不大。」
江時分析的很理智,「本來就不是同一個生活圈子的人,就算這件事情傳出去,大家也隻會記得是卓俞的前男友,而不是沈文誠。」
「......」
卓俞不說話了。
「所謂因果因果,世界上大部分災難和痛苦,都是有原因。有的果摻雜了太多外因,有的果則純粹是因為自作孽。對於前者,我們應該感到同情或者予以力所能及的幫助,因為這是人性;對於後者,」
男人的目光落在遠處,神情平靜地就像在念經,「就是活該。」
.......
——卓俞覺得江時說的很有道理。
所以當天一整晚,她都沒有和沈文誠說一句話。
大大方方地招待客人,嬉笑怒罵都非常自然,不帶半點別扭。
讓所有不明真相的人覺得,真的就隻是一個前男友不甘心在故意沒事找事而已。
也讓沈文誠窩火的很。
宴會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卓俞清晰地看見,沈文誠拉著林時雨的手,從自己旁邊強硬地擦肩而過。
她微微偏了頭,望向他們的背影。
但這一次,她覺得他們之間那股旁人插不進去的和諧氛圍並令人羨慕。
反而隻充滿了落荒而逃的狼狽。
卓俞沒有哭。
她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個好堅強的人。
.
這場一波三折的生日宴,是在十點多的時候結束的。
作為什麽都要顧一點的主人,她不僅吃不上東西,還要四處轉,幾個小時折騰下來,實在是累的夠嗆。
所以回到家後,她匆匆忙忙卸完妝洗完澡,連頭髮都沒來得及吹幹。
倒頭就睡。
她甚至沒給自己留多少悲傷的時間。
反正手機上幹幹淨淨。
沈文誠沒給她發一條消息,沒打一個電話。
那就這樣吧。
卓俞無所謂地想,明天還要上班呢。
驕傲的遊戲策劃,才不能在這些凡夫俗子身上浪費精力。
——雖然第二天早上,她是被手機來電鈴聲吵醒的。
「餵?」
「我是沈文誠。」
電話那頭的男聲清清淡淡,「我現在在你家樓下,東西都給你帶過來了,你出來拿一下。」
東西?
什麽東西?
卓俞還要再問,「嘟」的一聲,電話卻被直接掛斷了。
「.......」
她心累地爬起來,發現才八點鍾不到。
天哦,公司十點鍾才上班。
昨天搞得那麽累,江時特許她可以晚一個小時到。
結果他媽的七點半就被人給叫醒了。
沈文誠這個狗逼。
困意的力量是強大,卓俞還想回來補個眠,於是隨便套了件外套,抓了抓一夜風幹而顯得格外蓬鬆的頭髮,就趿拉著拖鞋下樓了。
媽媽正在客廳裏敷麵膜看新聞,見她從房間裏出來,驚訝道:「你怎麽起這麽早?」
「有人說有東西給我,我去拿一下。」
「哎!你也不把睡衣換一換!真是的,這麽大個姑娘了,怎麽半點形象都不顧,你真是要把我氣死.......」
卓俞亂糟糟地跑到了門口。
推開並沒有帶鎖的柵欄門,發現外頭果然站著沈文誠。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白襯衣,牛仔褲,帆布鞋刷的很幹淨。
寂寥的夜風中,卓俞站在佇立著高大的普羅米修斯像的噴泉前,皺著鼻子,「但是真的很奇怪。」
「你要是問我還喜歡沈文誠嗎?我仔細想想,其實是喜歡的。」
「可是現在再看見他,已經不會想要和他整天黏在一起。他的電話打過來,比起高興更多的是心累,有時候甚至會煩到不想接。今天晚上看見他為林時雨解圍而絲毫不顧我的名聲,竟然也沒有多少心痛,反而有種「看來終於要掰了吧」的解脫。」
「可是我心裏很清楚,我還是喜歡他的。而且說不定,這輩子再也不會像喜歡他一樣去那麽喜歡別人了。」
.....
夜風不止,把她的聲音吹得很遠,很空。
「正常。」
回答的是江時,在她旁邊倚著雕塑,手裏煙轉了半天還是沒點,語氣平靜,「初戀麽,總是比較刻骨銘心的。」
「你的初戀也是這樣的嗎?」
「不是。」
「......你不是說初戀總是刻骨銘心的嗎?」
「我又不是一般人,不能類比。」
行吧。
卓俞沒有在這個話題上深究下去。
但是她想了想,又問:「你會不會覺得我很不負責任?」
「比如?」
「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拋棄沈文誠。」
「男未婚女未嫁,男方還精神出軌了,那公開分手和私下分手,都是個人選擇,談不上負責不負責。」
「那,你會不會覺得沈文誠很可憐?」
「哪裏可憐?」
「就是......當著這麽多人的麵,被我拋棄。」
「那也是他自己造的孽,有什麽值得可憐的。」
男人淡淡抬眸,「你當初被他耍得團團轉,因為他人財兩失的時候我都不覺得你可憐,他現在不過就是失個戀,程度差遠了。」
「可是,他今天也算是在這麽多人麵前丟臉了。」
「影響不大。」
江時分析的很理智,「本來就不是同一個生活圈子的人,就算這件事情傳出去,大家也隻會記得是卓俞的前男友,而不是沈文誠。」
「......」
卓俞不說話了。
「所謂因果因果,世界上大部分災難和痛苦,都是有原因。有的果摻雜了太多外因,有的果則純粹是因為自作孽。對於前者,我們應該感到同情或者予以力所能及的幫助,因為這是人性;對於後者,」
男人的目光落在遠處,神情平靜地就像在念經,「就是活該。」
.......
——卓俞覺得江時說的很有道理。
所以當天一整晚,她都沒有和沈文誠說一句話。
大大方方地招待客人,嬉笑怒罵都非常自然,不帶半點別扭。
讓所有不明真相的人覺得,真的就隻是一個前男友不甘心在故意沒事找事而已。
也讓沈文誠窩火的很。
宴會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卓俞清晰地看見,沈文誠拉著林時雨的手,從自己旁邊強硬地擦肩而過。
她微微偏了頭,望向他們的背影。
但這一次,她覺得他們之間那股旁人插不進去的和諧氛圍並令人羨慕。
反而隻充滿了落荒而逃的狼狽。
卓俞沒有哭。
她覺得自己變成了一個好堅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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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一波三折的生日宴,是在十點多的時候結束的。
作為什麽都要顧一點的主人,她不僅吃不上東西,還要四處轉,幾個小時折騰下來,實在是累的夠嗆。
所以回到家後,她匆匆忙忙卸完妝洗完澡,連頭髮都沒來得及吹幹。
倒頭就睡。
她甚至沒給自己留多少悲傷的時間。
反正手機上幹幹淨淨。
沈文誠沒給她發一條消息,沒打一個電話。
那就這樣吧。
卓俞無所謂地想,明天還要上班呢。
驕傲的遊戲策劃,才不能在這些凡夫俗子身上浪費精力。
——雖然第二天早上,她是被手機來電鈴聲吵醒的。
「餵?」
「我是沈文誠。」
電話那頭的男聲清清淡淡,「我現在在你家樓下,東西都給你帶過來了,你出來拿一下。」
東西?
什麽東西?
卓俞還要再問,「嘟」的一聲,電話卻被直接掛斷了。
「.......」
她心累地爬起來,發現才八點鍾不到。
天哦,公司十點鍾才上班。
昨天搞得那麽累,江時特許她可以晚一個小時到。
結果他媽的七點半就被人給叫醒了。
沈文誠這個狗逼。
困意的力量是強大,卓俞還想回來補個眠,於是隨便套了件外套,抓了抓一夜風幹而顯得格外蓬鬆的頭髮,就趿拉著拖鞋下樓了。
媽媽正在客廳裏敷麵膜看新聞,見她從房間裏出來,驚訝道:「你怎麽起這麽早?」
「有人說有東西給我,我去拿一下。」
「哎!你也不把睡衣換一換!真是的,這麽大個姑娘了,怎麽半點形象都不顧,你真是要把我氣死.......」
卓俞亂糟糟地跑到了門口。
推開並沒有帶鎖的柵欄門,發現外頭果然站著沈文誠。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白襯衣,牛仔褲,帆布鞋刷的很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