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頁
對準那顆星星[快穿] 作者:阿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真刀實槍地論成績,他是全係第一,而江時大二之後就開始在倒數第三和倒數第四之間徘徊了。
怎麽比?
世界觀不在同一個層麵,很多事情再爭也不會有半分意義。
沈文誠根本懶得在這種公子哥身上浪費精力。
——是的。
從前的沈文誠,從不覺得自己比江時差在哪裏。
除了那張爹媽給的混血臉。
直到今天,離開了校園這個大環境,在異國他鄉再次和這位昔日室友重逢,對方開著豪車西裝革履,而自己連個駕照都沒有,和仰慕的女神徒步走兩公裏,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對方拎點東西。
這種對比讓沈文誠感到異常難受。
以前還在國內f大時,雖然他跟江時是室友,朝夕相處的,但他並沒有從對方身上感受到多少壓迫感。
他甚至一度覺得,自己和江時的這點家境上的差距,很快就會被追平,畢業後要不了幾年,對方就會成為同學會上笑著給自己倒酒的阿諛奉承者。
因為他書讀不好,經常因為翹課而拿不到平時分,甚至被老師當著全班的麵摘出來點名批評。
而且卓俞每次來找他,但凡江時在,都會數落他幾句:
「江時你這學期幾門公共課是不是又低空飛過?學分績排名不會又倒數第二吧?哈哈哈連我都考的比你好,你現在可真遜。」
「江時你昨天是不是又打遊戲打到半夜?你媽媽電話都打到我這裏了,大哥,你打遊戲的時候能不能開個消息提示音?」
「聽說我們小江爺昨天在會所又是一擲千金啊,包了整個包廂的酒錢,嘖嘖嘖嘖,年紀輕輕的,就這麽縱情酒色,小心體虛。」
江時每次都不反駁,隻會不耐煩地揮著手說:「就你長了嘴,就你能嗶嗶,滾滾滾,老子的事不用你管。」
「我才懶得管你呢,反正你別帶壞我沈哥就行。」
那時候,江時除了睡覺,在寢室呆的時間並不多。
沒有襪子穿一雙丟一雙,沒有米飯吃一碗倒一碗,沒有電腦用一台砸一台,像阿斯頓.馬丁這種程度的「生活用品」,更是見都沒見過。
平時和室友同學相處,態度行為也平平常常的,冬天拿個塑膠袋一起去食堂打飯,湊錢裝網打王者,端著盆去澡堂洗澡。
就是非常普通非常正常的大學生。
不僅是江時,哪怕是宿舍裏其他條件稍微好一點,還懂點名牌奢侈品的舍友,也沒在江時身上感受到太大的落差。
但是一出校園。
脫下帽衫休閑褲運動鞋,麵對麵站在社會的街麵上時,沈文誠忽然體會到了那種所謂的「階級感」。
天差地別,自慚形穢。
自從那天參加江時生日宴之後,第二次感覺到,自己仿佛低入了穀底。
男生與他擦肩而過時停了腳步,微微挑眉:「別瞪我。」
他的語氣荒唐而嘲弄:「大哥,你現在的生死都握在我手裏,老實點行不行?再惹我不高興,你跟卓俞就分定了。」
「......」
看著他這副小人得誌的模樣,沈文誠心裏非常窩火。
他很想說分就分,當初是卓俞死纏爛打非要跟他在一起又不是他追的她,但不知道為什麽,話都到嘴邊了,卻硬是沒能說出口。
江時沖他輕蔑一笑,跟在謝俞身後,抬腿邁進別墅的庭院裏。
沈文誠攥緊了拳頭。
肩膀忽然被人輕輕拍了一下,他回過頭,對上了林時雨桃花一樣優美的眼睛。
「別擔心。」
她的嗓音輕輕柔柔,「我之前也和卓俞接觸過,她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人,你好好解釋,她一定能聽進去的。」
......
沈文誠和林時雨,在這時候確實是清白的。
雖然經常給她送禮物,約她吃飯散步,逢年過節還會聚在一起彼此陪伴。
但,從常規流程來看,他們確實還沒有逾越那條線。
或許是同胞校友,或許是朋友知己,反正,還沒有發展成為正式的男女朋友。
最親密的行為也就是挽個手抱一抱——朋友之間也完全可以進行的那種。
而且甚至,林時雨還有個交往穩定的男朋友。
也在歐洲留學,雖然不是同一個國家,但離的並不遠,周末經常會過來看望林時雨,很多同學都見過。
這周之所以沒來,是因為國內有事,提前先回了家。
——這個現實太有說服力了。
林時雨有男朋友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比「沈文誠是個有節操的人」這樣的理由更能讓卓俞相信。
她以己度人,再加上曾經和林時雨選過同一節瑜伽課,有過接觸,憑本能判斷,覺得對方並不是一個會搞劈腿戀的人。
或許是看出了卓俞臉上的動搖,沈文誠越說越理直氣壯,淡淡的眸光中甚至帶上了幾分指責。
仿佛是在暗指她無理取鬧。
「......今天超市打折,我們約好了要去採購,我室友也在,隻不過因為晚上有個約會,沒跟我們一起回來,喏,那兩個袋子都是他的東西。」
男人揉揉眉心,似乎已經解釋的有些心累了,「林時雨家住的遠,東西又重,好歹都是朋友,舉手之勞的事情,我做不到不幫忙。而且都這個點了,我們兩個人家裏都沒人,幹脆湊一起做一頓晚飯,省時也省力,對於在外留學生來說,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不明白你為什麽這麽大的反應。」
怎麽比?
世界觀不在同一個層麵,很多事情再爭也不會有半分意義。
沈文誠根本懶得在這種公子哥身上浪費精力。
——是的。
從前的沈文誠,從不覺得自己比江時差在哪裏。
除了那張爹媽給的混血臉。
直到今天,離開了校園這個大環境,在異國他鄉再次和這位昔日室友重逢,對方開著豪車西裝革履,而自己連個駕照都沒有,和仰慕的女神徒步走兩公裏,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對方拎點東西。
這種對比讓沈文誠感到異常難受。
以前還在國內f大時,雖然他跟江時是室友,朝夕相處的,但他並沒有從對方身上感受到多少壓迫感。
他甚至一度覺得,自己和江時的這點家境上的差距,很快就會被追平,畢業後要不了幾年,對方就會成為同學會上笑著給自己倒酒的阿諛奉承者。
因為他書讀不好,經常因為翹課而拿不到平時分,甚至被老師當著全班的麵摘出來點名批評。
而且卓俞每次來找他,但凡江時在,都會數落他幾句:
「江時你這學期幾門公共課是不是又低空飛過?學分績排名不會又倒數第二吧?哈哈哈連我都考的比你好,你現在可真遜。」
「江時你昨天是不是又打遊戲打到半夜?你媽媽電話都打到我這裏了,大哥,你打遊戲的時候能不能開個消息提示音?」
「聽說我們小江爺昨天在會所又是一擲千金啊,包了整個包廂的酒錢,嘖嘖嘖嘖,年紀輕輕的,就這麽縱情酒色,小心體虛。」
江時每次都不反駁,隻會不耐煩地揮著手說:「就你長了嘴,就你能嗶嗶,滾滾滾,老子的事不用你管。」
「我才懶得管你呢,反正你別帶壞我沈哥就行。」
那時候,江時除了睡覺,在寢室呆的時間並不多。
沒有襪子穿一雙丟一雙,沒有米飯吃一碗倒一碗,沒有電腦用一台砸一台,像阿斯頓.馬丁這種程度的「生活用品」,更是見都沒見過。
平時和室友同學相處,態度行為也平平常常的,冬天拿個塑膠袋一起去食堂打飯,湊錢裝網打王者,端著盆去澡堂洗澡。
就是非常普通非常正常的大學生。
不僅是江時,哪怕是宿舍裏其他條件稍微好一點,還懂點名牌奢侈品的舍友,也沒在江時身上感受到太大的落差。
但是一出校園。
脫下帽衫休閑褲運動鞋,麵對麵站在社會的街麵上時,沈文誠忽然體會到了那種所謂的「階級感」。
天差地別,自慚形穢。
自從那天參加江時生日宴之後,第二次感覺到,自己仿佛低入了穀底。
男生與他擦肩而過時停了腳步,微微挑眉:「別瞪我。」
他的語氣荒唐而嘲弄:「大哥,你現在的生死都握在我手裏,老實點行不行?再惹我不高興,你跟卓俞就分定了。」
「......」
看著他這副小人得誌的模樣,沈文誠心裏非常窩火。
他很想說分就分,當初是卓俞死纏爛打非要跟他在一起又不是他追的她,但不知道為什麽,話都到嘴邊了,卻硬是沒能說出口。
江時沖他輕蔑一笑,跟在謝俞身後,抬腿邁進別墅的庭院裏。
沈文誠攥緊了拳頭。
肩膀忽然被人輕輕拍了一下,他回過頭,對上了林時雨桃花一樣優美的眼睛。
「別擔心。」
她的嗓音輕輕柔柔,「我之前也和卓俞接觸過,她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人,你好好解釋,她一定能聽進去的。」
......
沈文誠和林時雨,在這時候確實是清白的。
雖然經常給她送禮物,約她吃飯散步,逢年過節還會聚在一起彼此陪伴。
但,從常規流程來看,他們確實還沒有逾越那條線。
或許是同胞校友,或許是朋友知己,反正,還沒有發展成為正式的男女朋友。
最親密的行為也就是挽個手抱一抱——朋友之間也完全可以進行的那種。
而且甚至,林時雨還有個交往穩定的男朋友。
也在歐洲留學,雖然不是同一個國家,但離的並不遠,周末經常會過來看望林時雨,很多同學都見過。
這周之所以沒來,是因為國內有事,提前先回了家。
——這個現實太有說服力了。
林時雨有男朋友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比「沈文誠是個有節操的人」這樣的理由更能讓卓俞相信。
她以己度人,再加上曾經和林時雨選過同一節瑜伽課,有過接觸,憑本能判斷,覺得對方並不是一個會搞劈腿戀的人。
或許是看出了卓俞臉上的動搖,沈文誠越說越理直氣壯,淡淡的眸光中甚至帶上了幾分指責。
仿佛是在暗指她無理取鬧。
「......今天超市打折,我們約好了要去採購,我室友也在,隻不過因為晚上有個約會,沒跟我們一起回來,喏,那兩個袋子都是他的東西。」
男人揉揉眉心,似乎已經解釋的有些心累了,「林時雨家住的遠,東西又重,好歹都是朋友,舉手之勞的事情,我做不到不幫忙。而且都這個點了,我們兩個人家裏都沒人,幹脆湊一起做一頓晚飯,省時也省力,對於在外留學生來說,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不明白你為什麽這麽大的反應。」